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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设计合同详细规范版

编辑:制度大全2023-11-27

  电力工程设计合同(详细规范版)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其他有关建设工程设计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建设工程批准文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鉴于发包人拟建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并通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中标通知书接受了设计人以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合同价款)为本工程____________阶段设计所做的投标,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补充或变更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技术资料。

  三、设计人向发包人承诺,保证全面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本阶段工程设计及工地设计代表服务工作。

  四、发包人向设计人承诺,保证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款。

  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__之日起生效。

  六、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

  发包人:(公章)

  设计人:(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机关或见证方: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一章词语定义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合同”:指本合同条款(包括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标通知书、协议书以及其它明确列入中标通知书或协议书中的进一步的文件。

  2、“发包人”:本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设计合同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3、“设计人”:本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人接受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4、“双方”:“发包人”和“设计人”的合称。

  5、“投标书”:指设计人为工程向发包人提供的,按合同条款规定并为中标通知书所能接受,为工程而作的有报价的建议书。

  6、“定金”:指发包人与设计人订立合同之后,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发包人向设计人预先付给的一定数量的货币。

  7、“中标通知书”:指招标机构正式确认设计人中标的信函。

  8、“工程”:合同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9、“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根据合同条款,用以支付设计人为完成设计及有关工作应付的总金额。

  10、“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又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补充或变更协议”:在本合同签订后,结合具体工程,发包人和设计人另行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12、“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3、“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章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二条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和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补充或变更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技术资料。

  第三条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五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章合同文件使用语言文字、标准及规范和适用法律

  第四条 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专用条款约定的语言书写和解释、说明。

  第五条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第六条 本工程设计的依据是:

  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招标书及中标通知书;

  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的基础资料;

  3、专用条款第七条约定的设计人采用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第七条 设计中必须使用专用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专用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地方标准、规范。

  第八条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无偿提供中文译本或英文本。

  第四章发包人责任

  第九条 发包人应尊重设计人根据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进行设计工作的权力,不应提出与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相抵触的要求。

  第十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和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第十一条 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款。

  第十二条 在发电工程设计中,发包人负责对外协议的联系工作,并签订或取得与工程建设及将来运行有关的土地征用、燃料、运输、灰场、水源、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综合利用出线走廊、设备等(如需要)协议、合同或有关文件。

  第十三条 在输变电工程可行性阶段设计中,发包人负责签订与设计有关的土地征用、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综合利用出线走廊等方面的协议、合同或有关文件,并在协议、合同或文件的签订前,协助和配合设计人同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协商、谈判工作。

  第十四条 发包人需保护设计人的设计版权,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第十五条 当发包人聘请设计监理时,应明确所赋予设计监理代理承担的义务或责任、代理行使的权利或工作范围,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设计监理无权变更或免除设计人在合同中的任何义务或责任。设计监理的任何建议、检查、确认、同意、批准或类似行为,不应变更或免除设计人的责任。

  第五章设计人责任

  第十六条 设计人按照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技术条例进行设计工作,严格掌握设计标准,控制工程造价。

  第十七条 设计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的项目内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交付地点及交付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委托范围内设计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八条 设计人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和投标书中有关质量方面的承诺进行设计的组织和具体实施,保证设计质量。

  第十九条 设计人应按国家、行业规定和合同要求做好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工作。

  第二十条 设计人应依据合同,接受发包人聘请的设计监理方的监理。

  第二十一条 若设计人按投标书和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部分工程设计工作时,设计人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应将分包合同的副本送交发包人,分包部分设计工作量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30%。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分包合同不能解除设计人任何义务和责任,分包方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设计人的违约或疏忽。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第二十二条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技术经济资料等基础资料。

  第二十三条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应商。

  第二十四条 在发电工程设计中,当发包人按通用条款第十二条负责有关工作时,设计人应予以协助和配合。

  第二十五条 在输变电工程设计中,当发包人按通用条款第十三条负责签订之前,与有关单位的联系以及合同或协议的协商、谈判工作,应当由设计人负责。

  第六章设计工期

  第二十六条 双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参照原电力工业部颁布的电力工程勘测设计工期定额》,在输变电工程中,还应根据《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工期定额》,协商确定设计工期。

  第七章审查、确认

  第二十七条 设计人应按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定呈交符合各相应设计阶段内容深度和要求的图纸文件供审查之用,发包人负责审查的安排,审查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第二十八条 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必要修改补充。若因审定结论对设计原则有重大变更而需对设计进行重作或重大修改时,双方需另签补充或变更协议。

  第二十九条 发包人对施工用设计图纸可进行确认并组织会审工作,也可单独进行确认或组织会审工作。

  第三十条 根据确认或会审意见,如非属设计人原因造成设计的返工,其增加的设计费用由发包人负责;如属设计人原因造成设计的返工,则不应增加设计费用。

  第三十一条 其它服务:设计人可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或委托,进行专用条款第三十一条明确的其他工作,并另行收费。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设计文件交付、现场服务

  第三十二条 设计人根据有关设计文件出版份数规定和双方商定的项目内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交付地点及交付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设计文件以设计人交付的书面文件为准。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附送载有设计内容的电子文件。

  第三十三条 设计人应配合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核算费用,参加试车考核和工程竣工验收,参加有关隐蔽工程验收,并根据工程情况派驻现场设计代表。

  第三十四条 双方应对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和调试阶段的设计人现场服务人月数协商确定。

  第三十五条 发包人另有要求需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第三十六 条在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发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交通、通讯和生活条件。

  第九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三十七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合同价款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的应做调整:

  1、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设计收费政策调整,且该收费调整是强制性规定,则应按规定相应调整合同价款,双方应以补充或变更协议予以确认。

  2、当工程建设工期与招标阶段预计的工期不一致且差别较大时,应设计人要求,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设计费随之调整。

  第三十八条 合同定金支付: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第三十八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合同开始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三十九条 合同价款支付: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第三十九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用。

  第四十条 其他支付:发包人应根据通用条款第三十一条的要求和委托,向设计人另行支付因其他服务发生的费用。

  第十章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 发包人或设计人违反合同规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二条 根据通用条款第三十九条,发包人每逾期支付一日,按应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二承担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但应书面通知发包人。

  第四十三条 因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造成损失的,由设计人继续完善设计工作,并按损失的大小计算减收的设计费,减收的设计费最多与损失部分的设计费相等。

  第四十四条 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偿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数额相等。

  第四十五条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十七条规定,逾期交付设计文件的,每逾期一日,按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

  第四十六条 非设计人原因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未按期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错误,或对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返工或增加工作量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或追加工作量的补偿。

  第四十七条 根据通用条款第十条,发包人提交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____日以内,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____日以上时,双方可重新商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第四十八条 在合同履行期间,非设计人原因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展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设计人已开始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第四十九条 合同生效后,非发包人原因、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十一章争议与索赔

  第五十条 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或见证方请求调解;若调解不成,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双方约定的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除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另有规定外,仲裁费或法院的案件受理费应由败诉方承担。

  在仲裁或法院审理期间,除与争议有关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十一条 当一方向另一方索赔时,应有正当索赔理由及相关证据,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1、索赔一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对方发出索赔通知;

  2、对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____日内应给予书面答复,并可要求索赔一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对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____日内未予书面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第十二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二条 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在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对变更或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五十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第五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第十三章其它

  第五十五条 当工程有引进项目或外购设备材料的设计工作时,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根据需要可吸收设计人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第五十六条 保险(如有时):发包人办理发包人人员的生命财产和设备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设计人办理自己在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有关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第五十七条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第五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或变更协议,补充或变更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九条 合同履行的有效期限: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双方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第六十条 合同份数: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的合同,正本为2份;

  电网工程设计合同,由见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为3份。____

  正本由签字各方分别保存,并按专用条款规定制作副本份数。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后,应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合同副本报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的工作由发包人负责完成。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第一条 设计中应使用的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以及工程所在地省级地方的标准规范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及提供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应由发包人负责签订的对外协议、合同或取得的有关文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应由发包人对设计人予以协助、配合的工作主要是________

  第五条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情况下,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文件用于本合同外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可不经设计人同意。

  第六条 设计监理代理承担的义务或责任以及代理行使的权利或工作范围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发包人在进行本工程的施工招标、设备招标工作时,设计人应当协助发包人处理招标所涉及的技术问题。

  第八条 分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部分设计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在发电工程设计中,应由设计人予以协助和配合的主要工作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在输变电工程设计中,应由设计人与有关单位联系、协商、谈判的主要工作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工程的设计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其它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可从事以下超出规定的设计服务范围的工作:

  1、比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交付设计文件;

  2、增加设计文件份数超过合同规定的部分;

  3、配合本工程项目中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编制设备材料规范书,参加设备材料招投标工作;

  4、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人自身设计工作要求以外的调研和收资工作;

  5、当非设计人原因引起工程建成移交生产时间超过计划期限时,继续发生的现场服务;

  6、现场服务过程中不属设计人原因造成的超过所定设计人现场服务人月数部分。

  第十三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的项目、方式、时间、地点、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设计人对现场服务的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现场设计代表在工地现场服务的能力应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在工地现场服务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在工地现场服务的及时性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在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和调试阶段,设计人现场服

  务人月数确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月。

  第十六条 发包人对设计人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所提供的工作、交通、通讯和生活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工程建设工期与招标阶段预计的工期不一致时,双方的共同理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合同定金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金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金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的支付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其它支付:按专用条款第三十一条的各项,详细列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程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合同履行的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合同副本份数为______份,其中发包人____份,设计人____份。

篇2:居民住宅装饰设计合同

  2023居民住宅装饰设计装饰设计合同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被委托人):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一、装饰施工项目:

  1、装饰施工地点:

  ______区(县)______路(村)_____弄(巷)______号_____楼_____室。

  2、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___。

  3、装饰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见附表一)。

  二、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1、工期_______天:(日历)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工程保修期:______月。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工程总造价:(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元,其中:设计费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元,材料费_______元。

  合同生效时,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计_____元,其余价款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分期支付: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总价款的____%,计______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总价款的____%,计______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总价款的____%,计______元;

  余款:______元,工程验收后一次付清。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正式收据)。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二)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

  甲方提供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签字,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报价单中注明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计量标准相符,并提交购货发票,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作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施工前准备细则

  1、甲方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施,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施工中使用公用部位操作,由甲方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4)如确实需要拆革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支付赶工费,待签订工期变更协议、确定赶工费后再行赶工。

  (7)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2、乙方

  (1)组织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2)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乙方委派:_______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协调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六、施工安全与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内应遵守行业标准《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工程施工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签订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所引起增减费用,可在工程结束时,一并结算。

  2、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革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

  八、工程质量、验收及结算

  1、工程质量按行业标准《家庭装饰质量规范》以施工图纸、工艺质量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合格标准依据。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3、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通知甲方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4、工程竣工结算,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及有关资料给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5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3天内结清尾款。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它原因等,除工程日期得予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误工的实际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1‰。

  (2)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自己承担责任。

  (4)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1‰支付违约金。

  (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2、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的1‰支付违约金,逾期______天以上,乙方应将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数退还甲方。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视情况予以赔偿。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1、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家庭装饰市场管理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大学住宿学生行为规范

大学生住宿学生行为规范

1、学生进入公寓后必须出示有效证件。

2、全体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就寝,不晚归。因特殊原因早出晚归者,必须到宿舍管理员处登记后方可凭有效证件出入。

3、严禁在校外留宿和私自留校外人员住宿。

4、不许在公寓内吸烟、喝酒、打闹、喧哗、打球、跳舞、玩哑铃、举杠铃及从事其他有碍他人休息的活动。

5、不准在宿舍楼周围踢足球、打排球,或者从事其他过于吵闹的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冲撞行人或打坏玻璃。

6、注意防火,安全用电,使用电热水器洗澡时,一定要断电使用,应节约用电。严禁学生在寝室内使用除校方提供的灯具之外的照明器具,严禁使用电热器具,严禁使用酒精炉、蜡烛灯明火器具,不准在楼内焚烧任何物品。严禁私接电源。

7、节约用水,洗漱完毕后要随手关闭水龙头。严禁向水池和下水道内倾倒垃圾和杂物。

8、寝室内要保持清洁,门窗、四壁、地面、暖气片、灯管、座椅干净无尘,物品摆放整齐。床铺干净整洁、不堆放杂物,不许在墙上、床头等处乱贴乱画。

9、寝室内不准停放自行车,不准堆放杂物,不准往外泼水,寝室内卫生由学生自行负责,应清扫到指定位置。

10、晾晒衣物必须挂到指定的晾衣架上,不许拉挂衣绳晾晒衣物。

11、学生应爱护公物,寝室内一切备品、设施不准随意调换或转借他人,不准往墙上钉钉子。

12、不准在公寓内打麻将、打扑克,严禁赌博或变相赌博。

13、学生携带行李等外出必须持寝室长证明及个人证件,经宿舍管理员检查登记后,方可将行李及其他物品带出宿舍楼。

14、不准在公寓内饲养、存放动物。

15、学生要尊重公寓服务人员,服从公寓服务人员的指挥,尊公寓服务人员的劳动,积极配合公寓服务人员的工作。

16、互相团结,礼貌待人,积极进取,为人师表。

篇4:大某学生公寓住宿学生行为规范

大学生公寓住宿学生行为规范

一、学生出入公寓须出示有效证件。

二、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作息不晚归。因特殊原因早出晚归者,必须到宿舍管理员处登记后方可凭有效证件出入。

三、严禁在校外留宿和私自留宿校外人员。

四、不许在公寓内吸烟、喝酒、打闹、喧哗、打球、跳舞及从事其他有碍他人休息的活动。

五、不准在宿舍楼周围踢足球、打排球,或者从事其他过于吵闹的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冲撞行人或打坏玻璃。

六、注意防火,安全用电,使用电热水器洗澡时,一定要断电使用,应节约用电。严禁学生在寝室内使用除校方提供的灯具之外的照明器具,严禁私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热器具,严禁使用酒精炉、蜡烛等明火器具,不准在楼内焚烧物品。

七、节约用水,随手关闭水龙头。严禁向水池和下水道内倾倒垃圾和杂物。

八、寝室内要保持清洁,门窗、四壁、地面、暖气片、灯管、座椅干净无尘,物品摆放整齐,床铺干净整洁,不堆放杂物,不许在墙上、床头等处乱贴乱画。

九、寝室内不准停放自行车,不准往外泼水,寝室内卫生由学生自行负责,应清扫到指定位置。

十、晾晒衣物必须挂到指定的晾衣架上,不许拉挂衣绳晾晒衣物。

十一、学生应爱护公物,寝室内一切备品、设施不准随意调换或转借他人,不准往墙上钉钉子。

十二、不准在公寓内打麻将、打扑克,严禁赌博或变相赌博。

十三、学生携带行李外出,必须持寝室长证明及个人证件,经宿舍管理员检查登记后,方可带出宿舍楼。

十四、不准在公寓内饲养、存放动物。

十五、学生要尊重公寓服务人员,服从公寓服务人员的指挥,尊重公寓服务人员的劳动,积极配合公寓服务人员的工作。

十六、互相团结,礼貌待人,积极进取,为人师表。

篇5:商场新店物业前期介入操作规范流程

商场新店项目物业前期介入操作规范和流程

*区域营运中心对于所属商场新店项目主体封顶后进入设备安装阶段前,须落实好新店的物业经理、安全经理和相关物管岗位的主管,在设备安装阶段即开始物业与工程的对接,落实商场工程和发展的总协调人,区域营运中心给与物业安全专业的培训和流程梳理。物业推进中心给与物业安全专业的指导。

*商场物业前期进入项目时,验收检查物业相关的设备设施是否节能和完好使用,有无相关的验收手续和报建手续,对于所有问题和手续的缺失(含消防建审意见书和验收合格证),一次性形成书面报告,交项目方或加盟方签字确认,并落实项目方或加盟方对相关问题必须给出整改和落实时间表,区域物业部备档,问题彻底解决后物业方可通知商场的厂商进入装修审批程序,进入厂商装修阶段。

*在新商场基础施工时(我方进驻租赁物业和加盟店原有物业前),项目方须提供建筑平面图纸(电子版)交商场物业,由商场在工程土建出正负零起二层前将商场内的通道规划和展位分隔规划电子版图纸交项目方,项目方审核是否有违反消防规范要求的问题,项目方对于商场展位规划、通道规划、防火分区、借助门、借助排烟和预留检修口等须给商场书面给与回复,有违反消防规定的死项须商场提前预防和整改的必须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和厂商。项目方根据和商场确认后的图纸及时协调好发展部门调整报消防审批部门的图纸,以免后期消防验收时给商场和项目带来后遗症影响验收并造成浪费。项目确认后商场方可安排厂商进场装修。

*商场厂家进场装修前物业人员要按物业手册规定编制进行人员招聘、培训,开业前可适当超编制招聘。所有人员厂家进场装修前必须全部培训到位。

*商场厂家进场装修前一定要确认现场是否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并按物业推进中心厂商进场装修的审批流程持证进场,所有厂商装修产生的可燃垃圾必须要求开荒公司日产日清,现场绝对不能存有可燃垃圾,为保证商场装修现场干净整齐,开荒公司必须提前进入现场,对于现场厂商装修和工程交叉施工,项目的高空作业等安全作业管理要求商场必须配合工程共同管理。对于新店的门卫管理必须按照集团物业推进中心手册的要求严格管理,保证不环保的材料不进场,对于易燃品的进场登记展位登记使用施工队和使用人,对于出场的材料和工具加强检查。

*对于所有进场装修的展位施工队和厂商一定要落实安全责任书,物业和安全所有岗位一定要责任到人,对于所有厂商的装修展位必须要有隐蔽装修工程的确认验收表并做成台账。对于现场厂家装修管理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安全纲要的要求,做好事前发现事前解决,杜绝后期治理,电路系统的安装规范,现场必须要做好样板示范演示区供厂家施工队学习。

*对于加盟店进场之前,区域物业部长必须对物业和安全人员按照集团标准化物业安全管理进行有效培训,从开始就落实好制度,流程,责任人,梳理好进场前存在的问题,并做好与加盟方的沟通,必须按照安全纲要的标准进行整改,不整改好不进场装修,从源头杜绝一切未来安全隐患的存在。

*对于新商场有玻璃幕墙的项目,商场的安全部每天必须对外立面检查三次,对于发现有破损的玻璃及时进行处置,以免造成生命和财产的损失。现场涉及工程和厂商的动火管理必须严格按照集团安全纲要的要求执行,商场必须设定动火管理小组,商场店总及安全部对于区域内的动火管理负全责。

*对于新店物业和安全前期必须按照物业推进中心的标准化台账进行操作和备档,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实行划区管理并责任到人。

*物业部要参加商场出租展位面积的测量工作,区域物业和集团物业推进中心会抽查10%展位,核定测量面积是否有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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