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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范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2

掘进副矿长负责掘进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明确分管部门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负责按照确定的掘进施工工艺、巷道支护方式、接替计划组织掘进施工,指导制定掘进工作面开口处、贯通、过地质构造带等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掘进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岗位人员按章操作情况。

4.负责落实掘进工作面防突、探放水、过地质构造带安全技术措施;协调掘进作业与瓦斯治理、水害防治、机电安装等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掘进工作面开口处、贯通和过地质构造带期间的干部跟班、带班工作。

6.组织开展掘进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参与安全大检查、质量标准化检查;参与检查掘进系统的通风、瓦斯防治、机电运输等安全管理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内作业场所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制止掘进系统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组织生产行为。

8.负责落实掘进系统隐患整改措施,督促生产单位按照掘进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施工,负责落实掘进作业场所综合防尘措施。

9.参与审查矿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和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10.参与制定矿安全培训计划,指导掘进系统安全培训工作;检查掘进系统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情况。

11.参与制定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2.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13.落实分管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1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篇2: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范例

机电副矿长负责机电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明确分管部门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负责编制机电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3.组织制定机电运输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计划,参与机电运输岗位人员安全培训。

4.监督检查机电运输岗位人员接受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5.负责矿井提升、运输系统和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可靠。

6.负责矿井提升、运输设备和主要通风机、压风机、主排水泵、瓦斯抽采泵、瓦斯发电机及选煤厂等设备的安全运行。

7.负责局部通风机“三专两闭锁”和掘进工作面双风机自动切换安装工作;负责高温热害矿井降温系统的设备选型和安全管理。

8.组织制定矿井提升、运输、供电系统技术改造方案;组织制定大型设备安装、拆除安全技术措施。

9.负责建立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应急排水系统。

10.组织制定矿年度机电运输设备大修和更新计划;开展矿井停产检修工作。

11.负责落实矿机电运输设备、材料的检测检验工作;负责机电设备、设施日常检修、检查维护工作,及时消除电气设备失爆、失保等事故隐患。

12.负责淘汰不符合标准、规定和规程要求的机电设备、材料,杜绝非防爆、非阻燃、无煤安标志(MA)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入井。

13.组织制定极端天气条件下矿井供电安全保障措施。

14.组织制定矿机电运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15.组织开展主副井提升、电气防爆、供用电安全、斜巷运输等专项检查。

16.查处并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7.参与冬季和雨季“三防”工作,开展矿井联合排水试验。

18.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19.参加矿安全办公会议,汇报机电运输事故隐患,并提出整改方案。

20.参与制定矿井年度安全生产计划。

21.参与应急救援演练;每年组织开展1次矿井无计划停电应急救援演练。

22.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23.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2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篇3:经营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范例

经营副矿长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明确分管部门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2.参与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资金。

3.负责落实矿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

4.负责落实事故隐患治理专项资金。

5.负责落实煤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负责落实设备、材料等采购费用。

6.落实安全设施、安全装备、安全工程等专项资金。

7.组织研究并落实有关安全投入的相关规定和财税优惠政策;负责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补助资金。

8.参与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事故调查,负责向事故调查组提供安全生产责任人年薪信息,协助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经济损失;落实抢险救援资金。

9.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篇4:开拓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新)

1、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在矿长领导下,对井巷生产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定期召开工掘专业会议,在布置、总结、检查工掘工作时,要总结检查、布置安全工作。

3、参加生产例会,解决开拓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4、严格按井巷作业规程组织开拓、掘进工作,达不到作业规程标准要求不准施工。

5、严格组织每月、每旬、每日的井巷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不合格井巷工程不准验收;峻工验收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工程,必须返工,达到验收标准。

6、负责组织实施除矿井总回风巷以外的巷道贯通管理工作。

7、负责矿井外委开拓队组的安全管理。

8、参加全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并按分管范围负责组织实施。

篇5: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新)

1.协助总经理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安全、机电、技术、通风等部门的领导开展工作。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不断地进行检查落实。

3.参与编制年、季、月的安全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各科室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研究解决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并及时向总经理、矿长汇报,提出解决方案。

5.对事故隐患及时汇报,同时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6.及时按月、季、年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材料进行总结,完成各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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