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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责任书文本5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责任书文本5

消防责任关乎每家每户的切身利益,消防工作重于泰山,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管理条例》规定,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坚决杜绝各种火灾隐患和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小区住户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特约定小区住户《消防安全责任书》,为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八字消防方针,现确认小区__栋/座____单元层号,业主(住户):__为的小区消防安全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一、协助小区相关管理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共同维护小区防火安全;

二、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小区其他消防法规、制度等;

三、应爱护小区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并有义务协助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其它消防器材进行保养、维护,不得擅自圈占、挪用,严防损坏、丢失,如发现有破坏行为应及时进行劝阻或举报;

四、自觉加强防火意识,配合小区定期组织的各项消防检查;

五、有义务参加物业公司组织的各种消防知识宣传和演习活动,掌握基本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操作要领,力争将火灾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有责任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消防机关和物业公司做好火灾扑救、疏散人群、调查火灾原因及善后处理工作,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七、各种消防安全通道,如楼道、走廊等应随时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封闭、堆放杂物,存放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

八、当家中外出或长期无人时,要对热水器、电脑、电磁炉等设备及时关闭或切断电源;要经常检查家中电源、电器,严防因其破损、老化等原因存在的火灾隐患或引发火灾;严禁私自接、拉电源;

九、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私自扩容或超负荷使用电器,不得安装、使用不合格的保险丝、各类开关和插座等电器设备;

十、按照物业公司划定的泊车位停放车辆,不得乱停放,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十一、室内装饰、装修应当严格按照《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中用火、用电的相关规定,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条件下进行施工;

十二、家中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相关消防安全,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炮竹、炸药、雷管、汽油、橡胶水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

十三、不得将带有火种的杂物倒入垃圾桶,严禁在垃圾桶内焚烧垃圾;

十四、节假日期间,燃放烟花、炮竹应在物业公司指定地点或空旷区进行,严禁从阳台、室内窗户对外燃放。

十五、禁止任何人员在小区走道、楼梯、垃圾桶周围、十字路口及其他公共场所焚香、烧纸。

十六、应严格遵守天燃气安全使用规定,经常检查炉具、燃气管道开关等设备,谨防其老化,严禁擅自改、拆设备和用具;

十七、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规定的相关责任人应尽的权利、义务;

十八、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因相关责任人工作失职或未切实履行上述责任,所导致的火灾事故,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防火责任人(业主/住户):监督单位:

(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二0**年*月*日二0**年*月*日

篇2:住宅小区装饰装修施工方安全责任书文本5

住宅小区装饰装修施工方安全责任书文本5

为使大家有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维护小区业主权益和正常生活秩序,凡业主申请进行装饰装修,并经物业公司审批、备案,施工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签订此责任书,并履行以下责任:

一、责任范围

1、如实申报施工人员名单,提供备案资料,并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交纳相关费用,工程结束后,必须退还相关证件,否则将扣除相关费用;

2、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及小区内留宿,因特殊情况确须少数人员留守时,必须提前一天到物业公司申请,经准许、备案后方可留守,留宿人员仅限在施工现场活动,否则将按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人员必须保证业主和小区原电器及卫生设备完好,不得在墙面上乱写乱画,不得撬开各种门、窗等锁扣,保持楼层的干净、美观等,如违反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将采取停水、停电、罚款等形式处理,由此所耽误的工程进度及造成各类损失,由施工方自行负责;

4、施工人员不准擅自上天台、楼顶,严禁在天台、楼道或其他公共区域内进行施工;

5、施工人员不允许在小区争吵、打架、斗殴及从事赌博、吸毒、贩毒、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

6、建筑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并袋装化后及时运到物业公司指定位置,严禁将垃圾直接堆放在单元门口或倾倒在生活垃圾桶中,严禁高空抛撒、随处泼倒脏水,违者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7、装修用沙石、水泥等建筑用料,必须采用袋装搬运,一次性清运上楼、入户,严禁在小区或单元楼下堆放;

8、未经物业公司允许,不得擅自移动水表位置,需更换水表时,必须出示质检部门认可的相关产品合格证及检测证书等证明;

9、若要移动室内楼宇对讲机,须到物业公司咨询有关操作规程,若因违规操作出现系统故障,由施工方自负全责;

10、不得在卫生间、厨房等有防水层的室内切割瓷砖;不得在室内无防水的地面留存大量积水,如因违反所造成一切损失(如漏水等)由施工方负全责,并从装饰装修押金中扣除相应违约赔偿金;

11、卫生间铺设地砖时,应采取湿铺,不能干铺,由于干铺造成一切损失(如漏水等)由施工方自负全责,并从装饰装修押金扣中除相应违约赔偿金;

12、施工方应坚持职业操守,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如因业主要求违章施工时,应予解释说明,不予装修。否则,对因此所造成的不良后果,施工方负连带责任;

13、物业公司有权责令违规施工方限期改正、停止施工等,如经整改仍不达标者,将被清除出场自负全责,并从装饰装修押金中扣除相应违约赔偿金;

14、装修施工人员要遵纪守法,遵守小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本责任书及《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的各项规定,如有违规情节自愿接受扣除相应违约赔偿金。

二、装修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9:00

双休日、节假日9:00―12:00,14:00―19:00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因相关责任人工作失职或未切实履行上述责任,所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安全责任单位/人:监督单位:

(签字/盖章)(盖章)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二0**年*月*日二0**年*月*日

篇3:住宅小区宠物管理规定5

住宅小区宠物管理规定5

为有效保障小区业主的人身安全,严格规范小区饲养宠物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1、小区内严禁饲养有危险性的宠物;

2、饲养宠物必须经相关政府部门核准,签发饲养宠物许可证方可饲养;

3、饲养犬类宠物必须遵守《深圳市经济特区限制养犬规定》条例;

4、饲养宠物住户须到管理处登记在册;

5、住户饲养宠物原则上不得带到庭院内逗留,如携带犬类在区内活动必须为犬类宠物戴好防护罩,由成人牵领、看管;

6、携带宠物在区内行走必须服从安全管理,并及时清理宠物排出的粪便;

7、饲养宠物的住户不得妨害他人工作、休息;

8、如发生宠物咬伤人意外事件,饲养人必须立即送受伤人就治,并对此负完全责任;

9、饲养宠物的住户对有病态、伤态及死亡的宠物应妥善处理,不得随便遗弃、放任;

10、“遵守公德、爱护环境”,饲养宠物之住户自学应自觉遵守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

篇4:住宅小区车辆管理办法20

住宅小区车辆管理办法(20)

为了维护**苑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和保障小区道路畅通以及车辆停放规范有序,共同创建一个文明、安静、整洁、和谐、有序的环境,根据广大业主的要求,经业主大会决定,受业主委员会委托,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车辆进出小区管理

第一条建立汽车出入证制度。凡居住在**苑小区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凭借房屋产权证、身份证及汽车行驶证(上述各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苑物业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经核实同意后,统一发放《**苑小区机动车辆出入证》,绿色为自备车库,黄色为道路泊位。

第二条汽车一律凭《出入证》进出小区,《出入证》应放在驾驶室前挡风玻璃右下角明显位置,以便车辆管理小组成员对车辆进行识别和验证。

第三条临时来访的车辆,必须向管理人员说明被访业主的地址、姓名,由管理人员登记核实后方可准许进入,并按临时停车证上指定的停车位临时停车。临时车位已满时,不再允许临时车辆进入。

第四条本小区23:00时――次日5:00时禁止出租车进入(除本小区业主的出租车,并符合条件,已分发《出入证》的)。如遇有行动不便(老幼病残)人员乘车,或有大件随身物品,或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下,乘坐出租车的业主或来访者,在向保安人员说明业主(或被访者)的地址、姓名,经管理员登记核实后方准许进入,但出租车不得长时间在小区滞留。

第五条送货、提货及搬家车辆进入小区内,须提前与小区物业管理处(或管理人员)联系,并在指定区域停放,装卸完毕应立即驶出小区。驶出小区的车辆携有大件物品时,应主动配合管理人员询问。遇到情况可疑的人员和物品,可将物品滞留,请业主本人到场说明情况后放行。

第六条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有毒以及各种腐蚀性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车主(或业主)自行负责。

第七条禁止外来1.25吨(含)以上货车或10座(含)以上客车进入小区(垃圾清运车除外)。遇业主搬家或运送大件物品,在向管理人员说明业主的地址、姓名,经管理人员核实后,方可进入。其它特殊情况,经小区物业管理处同意方可进入。

第八条租用小区车库作为仓库从事经营活动的公司、单位的车辆,必须先到**苑管理处办理《**苑小区机动车辆出入证》方可进出小区。

第九条特种车辆(因执行公务进入小区外),参照来访车辆执行。

第十条严禁货车在19:00-次日8:00、12:00-14:00两个时间段内进入小区装卸货物。购有货车的业主,如确需进入小区停泊,应按指定地点停放,以免影响小区内业主的正常休息。

第二章机动车行驶管理

第十一条所有进入本小区的车辆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机动车在小区内行驶禁鸣喇叭,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低速并遵循行人优先的原则。

第十二条禁止在小区内进行机动车辆的教练。

第三章停车泊位管理

第十三条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签订《停车泊位租用协议》。小区泊位收费标准为:1.25吨(含)以上车辆300元/月?辆,小轿车100元/月?辆,1.25吨以下其他车辆150元/月?辆,临时停车5元/小时?辆,符合本《办法》第一章第八条的车辆收取200元/月?辆。以上收费标准不含保管责任,收入用于相关管理费用、共用部位的维护及物业费的补充。

第十四条地面车位一般按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先后顺序和业主的住址就近进行分配,特殊情况下可采取统筹抽签的分配方法。

第十五条在停车泊位紧张的情况下,有车的业主分配最高限额为一个泊位,有汽车库的业主原则上不参与分配地面停车泊位。

第四章车辆停放管理

第十六条进入小区范围的车辆,必须服从车辆管理小组成员对车辆分类停放等秩序的管理。对小区绿化、公共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车辆,将责令车主负责赔偿损失或恢复原状。是本小区业主违规由业主缴纳;来访者违规,由来访者缴纳,来访者拒缴,由被访业主缴纳。

第十七条为确保广大业主的利益及缓解停车泊位紧张的状况,公车可以停在规定泊位内,车位费高于一般车辆。

第十八条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或划线的泊位内停放,严禁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绿化带、楼道通道上停放车辆。

第十九条停放在小区的车辆,车主应随时锁好车辆门、窗。如发生车辆和物品失窃、损坏,以及由于车辆引起的一切事故,均由车主自行负责。小区内全体业主均有权监督和制止。

第二十条严禁车辆在小区内洗车、修车、清扫车上杂物,影响交通、污染环境。

第二十一条小区中心广场是小区居民休闲、健身、娱乐的场所,严禁机动车辆进出和停放。

第二十二条停放车辆,应自觉停放在自己的车位内,占用别人车位后果自负。保持车辆前后左右的距离以防撞碰,自觉在规定的车位内整齐停放并确保不影响其他车辆、行人的通行。

第二十三条有汽车库的业主,机动车应当停入库内。

第五章违反规定行为处理措施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的车辆,管理人员有权予以劝阻及纠正,对于不听劝阻的车辆,管理人员或管理处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纠正。

第二十五条车辆严禁在小区内乱停乱放,对于违反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的车辆,车辆管理人员有权采取各种必要措施予以纠正,纠正过程中造成的车辆损失由车主自负。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六条凡进出本小区的机动车必须遵守本《办法》。物业管理处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大胆管理。

第二十七条业主在申请办理本小区机动车出入证(停车泊位证)时,应认真学习本《办法》,并签署停车协议,承诺自觉遵守本规定,如违反本规定,愿意按规定接受处理。

第二十八条全体业主应共同维护本《办法》,并教育来访者遵守本《办法》,切实尊重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小区内任何业主都有劝阻、投诉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条本《办法》未及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苑物业管理处负责实施。在试行过程中,业主如对本《办法》有意见或建议,可以书面或以电话的形式向业主委员会或向**苑管理人员反映,并做好记录。

注:本办法为讨论稿,望广大业主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业主委员会、**苑管理处将充分考虑业主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如15天以内业主无意见提出,视为全体业主同意,**苑业主委员会和**苑管理处将按照本办法实施。

**物业管理中心

篇5:住宅小区清洁卫生管理规定5

住宅小区清洁卫生管理规定5

为保持本小区干净整洁,给业主营造一个安全、舒适、优雅的高尚住宅小区,结合本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各住户必须使用垃圾袋,于早上8:00中午2:00前将垃圾投入垃圾桶内,不准把垃圾长时间摆放在门口、走廊或楼梯间。

2、严禁任何人员在小区内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头、饮料罐、果皮、瓜皮及瓜壳。

3、不准乱倒垃圾、杂物、污水和阻碍地大小便。

4、禁止把垃圾、纸屑、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管道,如因使用不录致堵塞或损坏,住户应负全部修理费。

5、小区内任何公共地方、均不得乱涂乱画,乱竖指示牌、广告牌等,违者负责清除粉刷和拆除费用。

6、住户装修完毕,应立即清运建筑垃圾、打扫通道清洁卫生,不得将废物弃于走廊、楼梯道或公共场所。

7、小区内商业网点不得在公共场所、走廊堆放物品或占用公共场所扩大营业场地,应适当地方放置垃圾桶,不得造成蚊蝇孳生地。

8、住户不得向室外(即窗外或阳台外)倾倒污水、抛纸、烟头、杂物等。

9、凡违反以上规定者,管理处有权根据特区有关卫生管理规定给予处罚,或在公共场所公布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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