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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副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2

一、安全管理权力1、有权调配一切安全生产所需的人力、物力;2、有权拒绝任何部门、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3、有权随时进入项目部内任何工作场所进行检查;4、有权对分管范围内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时进行停工、停职、罢免;5、有权拒绝生产现场使用伪劣产品,追究不按规定购回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支护材料、劳护用品等相关人员的责任;6、有权随时检查安全经营的投入使用情况;7、当生产现场出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时,有权决定立即停产整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安全管理职责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项目部内生产管理负直接责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完善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调度制度。2、督促检查矿内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会议精神,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3、配合落实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参与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救灾演习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4、定期开展生产分析活动,发现不安全条件和不安全行为及时整治。5、按规定天数完成或超额完成上级规定的下井。6、轮流值班时,履行值班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7、指挥生产时,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蛮干,由于违章指挥而造成事故,负重要领导责任。8、发生事故后,协助矿长指挥抢险,协助事故调查与善后工作,执行事故的处理决定。

篇2:安全副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1、调配一切安全所需的人力、物力。2、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3、随时进入矿内任何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4、调阅项目部内各部门的安全记录,听取安全管理汇报。5、对分管范围内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时进行停工、停职、罢免。6、拒绝使用伪劣产品,追究不按规定购回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支护材料、劳动保护用品等相关人员的责任。7、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8、提名奖励安全管理有功人员。9、当生产现场出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时,决定立即停产整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安全管理职责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全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对全项目部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我项目部安全管理,负责安全目标的制定、指标分解及考核。2、督促检查矿属各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会议精神,公司管理规定等情况。3、完成项目经理下达的安全投入计划,编制安措项目及方案,保证各种安全设施齐全、灵敏、可靠。自觉接受国家监察,行业管理和群众监督。5、检查各部门安全管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救灾演习、安全宣传、安全竞赛、安全评比等活动,发现不安全条件和不安全行为及时整治。由于监察、检查不力,发生矿井重大灾害事故负领导责任。6、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安委会,总结安全工作,分析安全动态,研究和处理安全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制定、落实补救措施。审查落实措施不力而发生事故负领导责任。7、检查各单位现场管理情况,对现场不负责任,空班漏检、作风飘浮等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8、对分管的部门,负责随时检查其安全管理情况,对未认真履行职责而发生事故又未进行处理时,负重要领导责任。9、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储存、使用、处置危险物品的监督管理。10、督促“煤矿三大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11、监督安全生产需要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12、监督安全生产需要的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13、按规定完成或超额完成上级规定的下井天数。14、发生事故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情况,指挥抢救,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与善后工作,制定完善补救、防范措施,执行事故的处理决定。15、轮流值班时,履行值班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篇3:分管经营副经理安全管理权力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1、有权拒绝批准不符合规定的产品。2、有权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3、有权对分管范围内管理人员工作进行考核,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管理人员实行罢免。4、有权进入项目部内任何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二、安全管理职责1、在煤矿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所需的物资供应、储备工作,按时编制好年、季、月供应规划,对采购物资、产品质量负主要领导责任。2、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督促指导供销对物资的保管、储存、发放工作,随时抽查采购物资及入井材料是否符合安全规定,不符合者,不予发放。3、由于采购的原材料不符合安全要求,造成事故的隐患,负领导责任。4、对分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规章制度,随时抽查执行情况,对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的管理人员及时做出处理决定。5、定期检查所分管部门的安全设施完好状况,员工安全教育情况,现场管理情况,发现隐患及时责任令限期整改,由于管理监督不力、不严、失职,造成事故,负领导责任。6、轮流值班时,履行值班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篇4:机电副经理安全管理权力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1、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2、有权随时进入机电、运输所辖范围内进行检查。3、有权拒绝使用没有经过安全检验的无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拒绝使用淘汰产品(有措施或上级批文除外)。4、有权向项目经理提出更新设备,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5、有权责令机电技术员随时对全矿各种重要设备、设施的安全保护进行测试。6、有权对分管部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奖惩。二、安全管理职责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全矿机电、运输管理的领导工作,对机电运输管理负直接责任。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管理,应组织制定好对机电车间、机运车间管理人员和机电技术员考核办法。2、督促技术科制定重要设备管理办法,制定定期检查、检修、保养、测试制度,督促机电运输科认真贯彻执行,并经常检查。3、定期与不定期组织专业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并责令限期达到要求,杜绝设备、设施、矿灯失爆和带病运行。4、经常组织并督促机电运输科对主绞车提升系统、井下提升运输系统进行检查。各种保护设施必须齐全、完好、灵敏、可靠,定期测试,做好相关试验记录,建立健全设备运行档案,完善各种记录备查。5、经常组织并督促机电运输科对风机、锅炉、水泵、配电,矿灯等设备专行检查,完好率达到规定要求,各种保护设施齐全、灵敏、可靠,各种操作行为规范,不出现人为事故。6、由于对分管工作,分管部门管理不严、教育不力、检查不到位而发生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7、轮流值班时,履行值班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篇5:生产副经理厂长安全职责

(1)按照关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上报上级部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安全部门和生产部门报告。发生上报行业管理部门重大生产事故时,到行业管理部门汇报。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特级动火。

(6)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8)按规定负责返回到本企业的安保基金的使用管理。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10)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生产副经理(厂长)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到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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