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业户手册前言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商场业户手册前言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商场业户手册》前言

本手册特为阁下(商场业主、使用人及经营者)而编制,内容包括有关本商场的管理运作资料及本商场的管理策略及制度,并包括本商场管理守则及规例,给各业户遵行。

请妥为保存本业户手册,以便阁下及所属雇员能够随时取阅。手册的索引能使阁下很快查找所需的资料。

管理守则规例会因时宜变更,内容将会及时修订。本物业管理公司将按时通知阁下有关条例的改变及提供新修订部份给阁下更换。

如阁下对本手册的内容有任何疑问,或有任何增减的建议,请随时与本管理公司联络。

本手册旨在供阁下参考并解释其权利及责任,本身并非法律文件,管理者保留随时因情况变更而修改其内容之权利并将知会各业主/使用人(以下称业户)。各业户若需更详细的资料,可参阅管理公约。若本手册内容有异于管理公约,应以公约原文所载为准。

若阁下单元产权或使用权转让时,请将此手册转交新业主或新业户。

籍此机会,公司全体同仁热烈欢迎阁下加入商场的经营行列,并预祝阁下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篇2:商场业户守则5

商场业户守则(五)

以下的守则部分摘要了管理公约上的业户须遵守的规条。此外,管理公约保留将来修改及增加本商场守则的权利。

1、更改或加建工程

1.1业户进行装修时,请参阅《二次装修指南》

1.2装修手续及程序

1.2.1业户选定装修承建商后,业户应提交装修申请书及三套装修、材料及结构方案图纸等予物业管理处工程部审批;业户如需有关装修之承建商代办手续,有关装修承建商须持有业户的委托书(须公司盖章及签署)。

1.2.2物业管理处工程部通过装修方案后,业户有责任将有关方案提交南昌市消防局及有关政府部门,进行审批。

1.2.3装修方案审批完成后,业户须交纳费用,并由本商场物业物业管理处发给《施工许可证》及装修工人《临时工作证》后方可动工。

2、清洁服务

2.1业户必须将日常办公垃圾及生活垃圾用垃圾袋装好封闭,并放于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可随便弃置于本商场公共地方。如业户违反规定,物业管理处将派人清理并向该业户征收所需的有关费用。

2.2由于条件所限,业户必须及时清除或妥善处理散发臭味或异味的物品及废物。

2.3公共清洁服务并不包括单元商铺内之清洁,业户之商业垃圾、废料(如馊水、纸皮箱、木板等)须由业户自行自费清理。

2.4业户单元商铺内部清洁或商业垃圾/废料可自费聘请本商场指定清洁服务公司代为清洁,或自聘全职直属员工清洁,但不得另聘其它清洁公司或兼职清洁工清洁,以确保本商场秩序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误会发生。

2.5有关垃圾清倒安排,物业管理处将不断与各业户联络,通知有关收集垃圾的形式及时间,敬请各业户留意,并予以充分合作。

3、煮食

除在特别允许范围内,业户不可在室内煮食或准备煮食的工作。

5、物品运送

5.1搬运物品只可使用消防疏散楼梯运送,并应尽可能安排在非标准营业时间,不应影响其它业户的正常使用和工作。

5.2大件物品的搬运或物品搬运的时间较长,需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物业管理处,并请注明搬运时间、物品种类、尺寸、重量及具体负责人,便于物业管理处作出相应安排,指示运送路径及安排人手指挥及调度,以确保各业户的财物安全、本商场通行秩序的畅通无阻及避免不必要之争执发生。

5.3在物品运送过程中,应小心在意,确保本商场装饰环境及设施免被受损。

5.4凡因违反上述规定,物业管理处有权立即终止该项运送行动,并向有关业户索偿因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

6、公共区域宣传及兜售

宣传及兜售活动禁止在本商场内公共区域进行,除获得管理公司书面许可外,各业户必须合作及防止此类事件发生。

7、悬挂旗帜或天线

除获得管理公司书面许可外,所有业户不可任意在其窗、门或外墙及其它地方伸展或悬挂旗帜、天线等物件。

8、宠物

任何宠物,不可携带进入本商场。

9、危险物品

业户不可存放任何危险或易燃物品在本商场内任何地方。

10、滋扰行为

业户不可以制造或容许可能影响其它业户之噪音、音乐、气味等滋扰。

11、非营业时间进入本商场

11.1商场标准营业时间:

周一至周日上午______至下午_______(餐饮及娱乐事业除外)

11.2为确保本商场及业户之安全,任何人士在非标准营业时间须进出本商场,敬请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并按物业管理处的规定登记进出。同时,请于晚上24:00前离开本商场,任何人士不得在本商场留宿过夜。

12、使用者的权责

在任何情况下,业户不可以更改其单元用途或将其单元用作管理公约、管理规定及物业土地批文用途所限制以外的经营用途,业户也不可使用本商场或其室内进行任何违反国家法规或不道德的用途。

13、住宿

业户或其雇员不被允许在其本商场内留宿,或利用其室内作住宿用途。

14、紧急进入业户单元

遇有发生紧急事故(如发生火灾或水浸等),而有关业户不在其单元商铺内,物业管理处为减低业户及本商场人身/财产受损及避免因等候有关业户过久而延误进行紧急行动以致蒙受更大损失,物业管理处将保留权利使用任何方法破门进入有关单元商铺或受其影响的单元商铺内,采取相应抢救行动。为此而引致业户的损失,物业管理处除不负责一切损失外,更将向引致事故之业户追讨有关责任及损失。

15、阻塞公共地方

为确保本商场的整洁、美观及公众安全。严禁将货物、杂物等放置于公共走道、楼梯及其它公共区域,以免阻塞通道及违反消防条例。若发现上述通道阻塞或占用公共地方情况,物业管理处将不会预先通知物主而自行将该等物品移走,物业管理处除不负责一切损失外,更将向有关业户索偿有关清理费用。

16、保险

16.1物业管理处已购置物业结构、公共区域、公用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但业户仍需自费购置其所属单元商铺的有关保险(如水、火险、财产险等),以免发生意外时蒙受重大损失。

16.2遇有业户作出任何行为或发生事故而引致本商场及其它单元商铺的保险成为无效或令该等保险的保金提高,则有关业户须承担全部责任其赔偿一切有关的损失。

17、迁入手续及程序

17.1业户与发展商办妥全部买卖合约或租赁合约后,将获发展商发给的迁入通知。

17.2业户须带同有关迁入通知往物业管理处办理有关迁入手续并缴纳应付本商场发展商/物业管理处的费用,领取有关单元的钥匙。

17.3迁入前如需进行内部装修,敬请详阅二次装修指南,并按有关手续及规定向物业管理处办理装修手续。

17.4请与物业管理处联系办理业户名牌制作手续。

17.5于迁入时,业户应保证其委托的搬运公司/人员遵守物业管理处指示,从指定路径进入本商场及保证通道畅通;同时于搬运时亦应注意保护本商场公共区域的设备、设施。遇有造成损坏,有关业户须作出相应的赔偿。

17.6于迁入后向物业管理处提供贵司主要负责人及将持贵司钥匙之人员名单及具体联络办法,以备发生紧急事故或必须情况下联络所用。同时,遇有上述名单或联络办法有所更改,敬请即时通知本商场物业管理处更改登记档案,避免发生紧急事故或必须情况下无法联络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8、迁出手续及程序

18.1业户如需迁出本商场,请不少于一个月提出书面通知,并连同发展

商发给的同意书通知本商场物业管理处,注明迁出日期及按下列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否则物业管理处将拒绝单元商铺内家具、设备、设施及其它物品搬出本商场。

18.2申请办理撤销租用设备、设施服务合约(若有),包括电话直线、分机、车位等。

18.3退还从物业管理处借取的一切财物。

18.4缴清有关应付未付款项(若有),包括管理费、电费、电话费、停车费及其它租用设备、设施服务费等。

18.5于迁出时,业户应保证其委托的搬运公司/人员遵守本商场物业管理处指示,从指定路程迁出本商场及注意保护本商场公共区域的设备、设施;遇有造成损坏,有关业户须作出相应的赔偿。

19、修订业户手册

物业管理处会因应需要,随时有权修改、删除或增加此业户手册内任何条文,以确保本商场管理工作能保持高质水平,以保障所有业户的共同利益。

篇3:商场业户权益责任规范

商场业户的权益及责任

一、各业户均有权享用本商场各公共区域及设施。

二、各业户可在不受任何骚扰的情况下享用其所属单元商铺。

三、各业户须如期按商厦物业管理处指定之地方缴付其单元之管理费,以及清付因其单元而产生之各种费用。逾期支付,管理公司将按规定收取滞纳金。

四、各店铺业户除事前征得商物业管理处书面同意外,必须按照物业管理处划分之行业分区图内容经营指定之行业。

五、在未得物业管理处书面同意前,各业户不得改变其单元的结构,亦不得对公共区域或设施造成任何改动、损害、破坏或干扰。

六、在未得物业管理处书面同意前,各业户不得改变本商厦之外貌。

七、在未得物业管理处书面同意前,各业户不得在外墙上安装任何伸出或结构(例如:遮蓬、旗杆、招牌等),亦不得损坏商城外观整体形象。

八、在未得物业管理处书面同意前,各业户不得在本商城之外墙安装任何冷气机或其它固定设施。

九、各业户不得作出与本商厦公约相违背,而使本商商场保险成为无效或令保险金提高的行为。如有发现,则该业户须负责全部责任及赔偿一切有关之损失。

十、各业户须自行购买其单元之保险,以免发生意外时蒙受重大损失。

十一、各业户因本身的疏忽引致水、气、烟或其它有关物体外溢,而损害他人或其财物而产生之诉讼、索偿,该业户须负全部责任及赔偿。

十二、各业户应对其受许可人、代理人、雇员、访客及其他使用者等的行为、疏忽和错误向管理者及其他业主负责。如因上述情况而产生诉讼、索偿,亦因由该业户负责赔偿。

十三、各业户及其受许可人、代理人、雇员、访客及其他使用者在任何时候均应遵守和履行本商场管理公约及其他管理规则。

十四、各业户及其受许可人、代理人、雇员、访客及其他使用者在任何时候均应严格遵守装修规则条款。

十五、在未得物业管理处书面同意前,各业户不能在其单元以外地方加建任何建筑物。

十六、在获得物业管理处书面同意后,各业户可以自费在其单元内安装或拆除增加物、附属物;但应取得有关政府当局之批准,而且不可因此而引起任何结构性损害及干预。如有违反,管理者有权以该业户之费用拆除有关加建物。

十七、各业户不得在本商场任何部分存放任何武器、弹药、烟花、炮竹或任何危险及易燃物品或存放可能触犯当时任何法规或对其他业主及使用者构成滋扰或危险的其它用品。

十八、各业户不得涂污公共地方或公共设施。

十九、在未得商厦物业管理处书面同意前,各业户不得张贴任何招贴、通告、招牌、广告或其它物件于本商场公共区域或公共设施等。

二十、各业户不得堵塞或阻塞任何公共地方或放置或弃置任何垃圾或物件于公共区域内。

二十一、各业户不得做出任何行为令本商场冲洗或排水系统堵塞或令该等设施有效工作程序受损。

二十二、个别业户无权要求物业管理处或其下属为其提供与本商场管理无关的服务。

二十三、各业户无权直接惩戒商城物业管理处属下的职员,如对该职员不满,应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由物业管理处采取适当行动。

二十四、各业户不得将其单元用作非法或不道德,或与土地批文、政府用途许可、交付使用通知书或本商场管理公约条约相抵触的用途,亦不得有滋扰、损害其他业主的事情发生。

二十五、各业户必须遵守物业管理处规定的时间,如有延长营业时间须事先取得物业管理处同意,并承担由此而增加的费用。

二十六、每天营业时间结束后,各业户及其员工必须关好单元大门离开商场,夜间不允许留宿在商城内。

二十七、各业户不可把公共地方用作商业、住宅或私人用途,亦不可在公共区域做出任何滋扰性或对其他业户或使用者造成骚扰的事情。

二十八、所有有关单元商铺正门以及外部之设计的更改及增加必须先得到物业管理处的书面同意才可以进行。各业户在未得到物业管理处的书面同意前不得于单元外展示广告或其它标志。所有广告标志必须根据已被物业管理处同意的广告规则而进行。有关业户应独自向其他业户及物业管理处负责因赔偿装置、适用或拆除任何附于单元的广告标志或因其缺点或欠缺维修而直接或间接引致的所有损失、损害、费用、索赔及要求。

二十九、各业户不得破坏或以任何方式妨碍公共服务设施。

三十、各业户须遵守土地批文及有关法规。

三十一、各业户应依照物业管理处指定之时间,将用户垃圾以垃圾袋装好,并放置于物业管理处指定之地方,等候清洁工人收集清理。

三十二、各业户只能将其所属之自行车、摩托车停泊于物业管理处指定之地方,如有违反,物业管理处有权将该自行车、摩托车上锁,并向有关业户收取手续费。

三十三、各业户须负责其室内装璜及设施的维修及保养,并应即时通知管理处任何公共设施的损坏,例如去水渠、消防系统、中央空调等。

三十四、各业户不得饲养任何家禽、动物或宠物。

三十五、业户应遵守所有租约上及此有关条款及责任,如有任何疑问,应向物业管理处查证。

篇4:X商场物业部钥匙管理作业规程

商场物业部钥匙管理作业规程

1目的

规范物业部所有钥匙(办公柜、屉钥匙除外)的管理,保卫商场安全,预防罪案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辖区物业。

3主要职责

3.1客服部负责备用钥匙的管理。

3.2工程部负责工程钥匙的管理及工程钥匙箱的管理。

3.3保安部负责保安钥匙的管理及保安钥匙箱的管理。

4程序要点

4.1物业部所有钥匙除管理部门留存一套供日常使用外,多余全部交客服部存留备用,备用钥匙的借用须由借用部门主管级及以上人员同意,并在《钥匙领用登记表》的"钥匙借用登记栏"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4.2所有钥匙不得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须经物业经理同意并由客服统一办理。

4.3消防控制中心及配电房均设钥匙箱一个,作为保安工程钥匙存放处。

4.4所有钥匙要分类、分楼层编号、标识。

4.5物业部所有钥匙不得私自配制或带离商场。

4.6钥匙若发现遗失,钥匙保管人须及时向部门主管汇报,在客服部《钥匙领用登记表》上的"钥匙遗失和配制栏"中做好报失确认登记,由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客服部安排换锁,其所需费用由遗失人承担,并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

4.7所有钥匙用后须及时归还并做好归还签收工作,不得隔日或隔班(特殊情况下须使用部门主管人员说明原因并在《钥匙领用登记表》进行登记)。

4.8钥匙领用人在离职时,须将领用的钥匙如数交还,由其上一级管理者负责收回客服部,并在《钥匙领用登记表》上办理注销手续,部门经理/主管核实后在离职移交手续上签字确认。

4.9若钥匙箱钥匙遗失,并有急事需钥匙的,可打破钥匙箱挂锁,事后应写书面报告说明上报客服部。

4.10工程部所有设备机房钥匙均各留一把,列出钥匙清单放在配电房钥匙箱内,备用钥匙箱的钥匙,由工程部变配电当值人员负责保管和交接。

4.11保安部所有门、通道门、安全门的钥匙均应放入监控中心钥匙箱内,个人手里不允许留存钥匙,开店、闭店钥匙的使用由当值保安部主管指定专人领取或由内保当值领班领取,其它时段需主管级人员同意并签字确认。

4.12打开钥匙箱,使用钥匙时配电房/控制中心当值人员应在《钥匙使用登记表》上登记办理使用手续,配电房/控制中心当值人员交接班应做好移交清点签收。

5相关文件

6工作记录

6.1《钥匙领用登记表》

6.2《钥匙使用登记表》

篇5:X商场临时工程施工管理作业规程

商场临时工程施工管理作业规程

1目的

为保障本物业管理服务单位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有序,配合完成各项施工并适时予以督导,以符合政府主管部门对物业单位的指导要求,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物业管理服务单位辖区范围内的的临时工程施工管理,以及经营性质的各类广告促销、特种经营活动的施工管理。

3主要职责

3.1参照「zz广场」《业户手册》、《装修守则》的管理约定,对接受业主或使用人委托的施工单位进行适时监督管理,并协调有关物业供给事宜。

3.2对工程设计施工图纸(方案)予以审定,并出具物业方意见。

3.3将有关工程过程中的进展情况,予以适时通报业主或使用人。

3.4对工程需整改事项予以书面通报,并配合施工方完成整改。

3.5对工程所需水电费用进行统计核算并结算款项到帐。

4程序要点

4.1图纸(方案)审定

4.1.1业主或使用人提交工程项目资料,物业方联系zz广场项目部(必要时)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意见。

4.1.2签定《施工备案申请表》、《承诺书A版》。注1

4.1.3办理《施工许可证》、《出入证》。注2

4.2施工方进场

4.2.1施工方提交施工进度计划表于物业方备案,并办理进场手续。

4.2.2物业方协调有关单位配合施工方进场。

4.3现场巡检

4.3.1物业方客服部、工程部、保安部具体执行施工现场的巡检工作,并填写相关记录。

4.3.2对施工过程中的违规事项予以制止,并落实整改事项。

4.4工程完工检视

4.4.1物业方在工程完工时的完工检视,并不代表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仅限于物业项目下的职责。

4.4.2物业方对完工检视中发现的不符合审定意见项,需做出整改要求,并出具书面意见。

注1:当华云项目部进场施工时,签署《承诺书A版》。

注2:当非营业时间进入商场施工时,物业必须另外开具《入店申请表》。

5相关文件

《业户手册》

《装修守则》

6工作记录

《入店申请表》

《施工备案申请表》

《施工承诺书A》

《施工承诺书B》

《整改单》

《施工跟进汇总表》

《临时施工人员出入证》

《施工进度计划表》

《施工会审意见书》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