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园区商铺管理规定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住宅园区商铺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住宅园区商铺管理规定

为规范园区商业网点的分布、经营及管理,保障业主及租户利益,方便居民生活,特制定以下规定:

1.在本园区经营的网点,须报我司备案后,由我司开具证明文件,方可到期商税务等机关办理相关证照,有效证件齐备下方可营业,证照须挂到店铺内显眼位置。

2.商铺经营行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园区管理规定。

3.对铺内水、电等管道设施,未经物业公司批准,禁止改装。

4.商铺进行装修,须遵守《装修管理规定》并将招牌装饰方案及商号、从业范围一并报物业服务中心物业部备案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商铺隔层者,下层净高不低于2.2米,按商铺规范进行。

5.各商业网点开业或变更经营项目前,须到物业公司登记备案。

6.商铺空调位由物业公司统一指定,安装安调前,须事先向物业公司申报,并由管理人员指定安装位置。否则,我司有权责令强行拆除。

7.门前禁止张贴、挂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封建迷信色彩的饰品,不得在门前烧香、祭祀、供奉等活动。

8.商铺不得进行煎、炒、炸等产生强烈污染的烹饪。

9.不得在铺面门以外的任何地方摆放物品。不得擅自挂除统一招牌以外的任何宣传广告牌。

10.不得挂和张贴带"新世界"的任何商号。

11.商铺业主(铺用户)有责任实行门前三包,不得在门前下水道倒脏水,对未严格执行门前三包的商铺经整改合格后方可经营。

12.园区商号必须与物业公司签订"防火责任书"并配齐消防器材。

13.各商业网点、单位在经营前须与居委会统一要求签订《门前三包责任》,明确各自的责任地段,并按以下规定承担"三包"责任。

13.1包卫生:各商业网点应各自搞好地段内的清洁卫生;

13.2包秩序:维持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

13.3包绿化:负责维护门前的绿化和绿化设施。

14.各商业网点、单位有权对其责任地段发生违章行为进行制止与处理。

15.本物业部客服组、保安大队将不定期对各网点、单位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公布于园区宣传栏内。

16.本物业部对拒不承担"三包"责任的网点或不认真执行"责任书"所规定的各项责任人可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

17.各商业网点、企业单位须积极配合本物业部和广州市有关管理部门的检查。

篇2:住宅园区广告安装管理规定

住宅园区广告安装管理规定

为保持园区的优美环境,本物业部决定对园区所有对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饰的安装做如下规定:

1.所有对外安装的广告牌、招牌、霓虹灯饰在安装前要向物业部提交安装申请及安装图样和文字说明,并提供经物业服务中心物业部审批同意的资料。

2.提交的图纸、样图要有明确的尺寸及周边环境物的标识。

3.制作的广告牌、招牌、霓虹灯饰等不能破坏周边环境,不能妨碍道路交通及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如安装部位涉及他人物业的公用部位,须经相应物业业主书面同意。

4.招牌、广告牌、霓虹灯饰的安装,应由有安装资质的安装公司在物业部工作人员监督下安装。

5.招牌、广告牌、霓虹灯应定期检查,保持完整、统一性,如遇台风来临时,应提前做好检查,不应出现缺失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做好安全性检查、整改。

6.违反此规定的,按"违反本使用守则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篇3:某住宅园区会所使用规定

住宅园区会所使用规定

一、会所实行对业主开放,对会员优惠的原则。

二、会所全体员工应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客;业主对会所员工有不礼貌的行为可以向管理处投诉。

三、业主需购票或凭卡到会所各功能厅和泳池进行活动;1.1米--1.4米的儿童实行半价收费,1.4米以上收全票,1.1以下儿童需在大人陪同下方可进入。

四、夕阳红的会员凭夕阳红卡,购卡到会所进行消费;夕阳红卡的消费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6:30--下午18:00。

五、会员需保持会所的环境清洁,不可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禁止大声喧闹或影响他人的正常活动和娱乐。

六、为了保证他人健康,会员不得在贴有禁烟标志的场所吸烟。

七、进入会所不得携带任何食品和饮料,不得携带散发异味或可传染环境的物品,不得携带可损伤设施的利器以及其它具有危险性的物品;宠物和童车等请勿带入会所。

八、未经许可,不得改变各场所的使用功能,不得做与场所活动内容不符的活动;会所员工有权制止任何不文明的行为。

九、使用各类设施器具均须爱护并注意安全,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十、对不按照规定和要求使用设施,不听从工作人员指导或因自身健康原因导致的意外损失或伤害,均由会员个人负责,会所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及赔偿;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或交会所工作人员代管,以防发生意外或不必要的损失。

谢谢您的光临!

篇4:S住宅园区消杀管理规定

住宅园区消杀管理规定

为了做好**小区内的消杀工作,为广大业主营造一个舒适、温馨的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管理处环境主办为负责小区内消杀宣传、工作安排、执行和外包方消杀质量的监督及效果检查。

2.通过采取现场咨询、板报等各种方法,在小区内定期开展消杀知识的宣传工作。使广大业主对"四害"、白蚁及其它害虫的基本生活习性、危害和简单的消灭方法有所了解。

3.根据气温、湿度、季节等实际情况,要求分包单位做好切实可行的消杀计划,使小区内的"四害"和其它害虫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以内。

4.在每次消杀前,要求分包方在消杀区域的醒目位置做好标识,写明消杀的有效期限,明确告知业主,使其做好相关的防护措施,防止意外的发生。

5.在每次消杀过和中,要对分包方所用药品的种类、浓度、配比方式和消杀方式方法进行检查,确认其按照双方合同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消杀完毕后,要求其认真做好质量记录。

6.每次消杀的次日,对当次所消杀区域进行效果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消杀记录本上,作为当月评估的依据。在检查中,发现没有达到应而的消杀效果的,要求消杀分包方重新消杀。

7.每次消杀完毕后,要督促消杀分包方收拾好现场的消杀物品,投放的鼠药等药品,要及时收回。在消杀时,消杀人员本身要做好应而的防护措施。"四害"消杀的药品应使用高效低毒的家虫清、菊本类农药。禁止使用甲胺膦等毒农药。绿化消杀应尽量少用高毒农药。

8.在消杀时,要注意农药的配比浓度,一般要控制在800倍液以内。

9.管理处环境主办应在每月初对上月的消杀工作,写出详尽的消杀工作评估,并请有关外包单位确认。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