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矿机电运输处处长岗位责任制
一、积极配合经理、安全、生产副经理开展工作,在煤矿机电、运输系统管理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对本单位机电、运输系统的工作全面负责。
二、加强对各分公司的领导,协调好相关的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问题。
三、参加经理、安全、生产副经理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机电、运输系统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四、组织制定机电、运输等系统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定期组织进行机电、运输系统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处理。
六、坚持开展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七、定期召开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会议,研究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八、负责煤矿机电、运输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害治理方案、措施的落实。
九、负责机电运输系统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类技术性检测、检查制度。
十、做好机电、运输系统总体规划工作,监督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机电运输设备的维护、维修、保养工作。
篇2:通风处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新)
1、全面负责通风处管理工作,对通风处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省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服务、指导各矿(公司)“一通三防”工作,监督、检查各矿(公司)“一通三防”执行情况,帮助各矿(公司)解决“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
3、审查“一通三防”方案、设计。
4、每季度安排一次通风质量标准化检查,每月召开一次通风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一通三防”工作,使集团公司“一通三防”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5、深入现场,掌握各矿(公司)“一通三防”情况。
6、按照上级规定,做好“一通三防”仪表仪器强检工作。
7、参加“一通三防”事故的抢救、追查及处理工作。
篇3:通风瓦斯标准化副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新)
1、在处长的直接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贯彻执行国家、省上级部门有关“一通三防”规章制度,做好分管范围的通风处工作。
3、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各矿(公司)“一通三防”情况。
4、督察、检查各矿(公司)“一通三防”执行管理情况,对“一通三防”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帮助各矿(公司)解决“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
5、审查有关通风、瓦斯的设计、方案。
6、按照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对各矿的“一通三防”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评分、定级。
篇4:防灭火监测监控副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新)
1、在处长的直接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贯彻执行国家、省上级部门有关“一通三防”规章制度,做好分管范围的通风处工作。
3、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各矿(公司)“一通三防”情况。
4、督察、检查各矿(公司)“一通三防”执行管理情况,对“一通三防”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帮助各矿(公司)解决“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
5、审查有关防灭火、监测监控的设计、方案。
篇5:安全技术副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新)
1、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处工程技术、安全等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监察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条例和集团公司的各项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做到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
3、参加处长组织的安全生产办公会,参加全处长远建设规划和中短期计划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4、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参加制定整改方案或措施。并参加检查隐患的落实处理情况。
5、协助处长组织开展对全处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业务素质和避灾能力。
6、参加对重大事故或重大灾害的抢修、抢救工作,并参加和组织事故现场的调查和制定抢险技术方案。
7、监督检查各基层单位的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8、定期和不定期向处长汇报安全生产工作。
9、协助处长贯彻执行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权责令在有安全隐患的生产作业点停产整顿,有权停止危及质量安全和没有批准的施工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