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劳防用品生产使用规范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规范劳防用品生产使用规范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5

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化工、建筑施工、冶金以及制造加工业是使用劳防用品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对于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具、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特种工作服、安全鞋(靴)、煤矿用自救器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能否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总局1号令)的要求,从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各个环节实行规范化的管理;能否按规定对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劳防用品进行培训与监督,是保证这些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安全生产最后一道防线发挥应有作用的关键。

劳防用品使用管理现状

2007年6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长达5个月的劳防用品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检查的重点内容是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存在《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总局1号令)第二十一条所列举的八项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对劳防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实施了规范化的管理;是否按规定对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劳防用品进行了培训与监督;对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特种劳防用品,进行一次产品抽检和生产现场检查;对劳防用品生产、销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配合质量监督、工商管理部门清理、打击造假售假的不法企业和商贩。

从2007年7月至11月,全国共监督检查企业14万4319个。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国有大型企业劳防用品的管理较好,中小企业特别是流动性大的农民工占的比例高的企业较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局部地区劣质安全帽等劳防用品泛滥,给从业人员安全健康带来很大隐患。

检查按行业类型分,共检查煤矿3846个,金属、非金属矿(包括石油天然气开采)2万4420个,化工企业1万8003个,建筑施工企业1万8863个,冶金企业4281个,制造加工企业4万2751个,其他行业企业3万2155个。检查后发出整改通知3万4031份,占检查企业总数的23.59%;处罚企业3596个,占检查企业总数的2.49%。

从检查结果分析,绝大部分企业对于劳防用品的管理规范。在所有检查的企业中,不配发劳防用品的企业只有2301个,占检查企业总数的1.59%;不按规定配发的企业数为1万1702个,占检查企业总数的8.10%;配发无特种劳防用品安全标志产品的企业5643个,占检查企业总数的3.91%;配发不合格劳防用品的企业4575个,占检查企业总数的3.17%;从业人员不会正确使用劳防用品的企业1万7270个,占检查企业总数的11.97%;因劳防用品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119个,占检查企业总数的0.08%;查处的无证或者不合格的劳防用品生产企业49个;查处的销售不合格劳防用品的经销商店205个。

劳防用品使用逐步规范

?一、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劳防用品监督管理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总局1号令)发布后,各地安监局纷纷制定地方法规、规章,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劳防用品监督管理工作。

1.政府引导,行业管理

重庆市安监局按照“政府部门引导,市场规则运作;大型企业牵头,产销单位参与;保证产品质量,打击假冒伪劣;提供优质服务,集中监督管理;维护行业利益,促进健康发展”的思路,探索实施了“行业自律促发展、规范市场上水平”举措,推动成立了市劳动防护用品技术协会,协助对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同时,探索建立了重庆市劳动防护用品专业市场,引导当地劳防用品行业朝良性方向发展,取得初步成效。

2.开展劳防用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天津市依托市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装备协会,积极推行劳防用品的安全标准化工作。2007年初,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通知》,推动开展劳防用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由市行业协会组织考核,对劳防用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按照全市统一的达标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对考核达标的单位,经市安全监管局核准授予劳防用品安全质量标准化优秀和达标单位。通过开展达标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劳防用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

3.严格执法,建立并深化部门联动机制

江苏、上海、黑龙江、辽宁、云南、陕西、山西、甘肃等地安监局积极联合工会、工商、质检、建设、卫生等部门,通过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从劳防用品的质量把关,鼓励企业依法配备、职工正确佩戴使用,并严格执法,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销售行为。

4.结合隐患排查,开展劳防用品专项监督检查

新疆、山东、山西、吉林、宁夏、河南结合煤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及时调整了隐患排查的内容,将劳防用品专项监督检查作为此次隐患排查的重点内容之一。新疆安排检测中心监督检验煤矿用自救器97矿次、5114台。吉林煤监局把劳防用品的配备作为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验收的前置条件,并把矿用安全帽和矿用自救器作为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针对国务院安委会督察组在吉林省辽源市检查发现安全帽质量的问题,吉林省安监局高度重视,对检查出问题的2个企业进行查处。对生产不合格安全帽的温州鹿城南方摩托车头盔厂作出撤销安全标志的处罚。

5.用事故案例推进劳防用品的监督管理

浙江省吸取2007年4月萧山发生的钢筋坠落造成一人死亡的事故教训,制定《浙江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将劳防用品的配备、使用情况,作为执法的重点内容,加大了执法力度。甘肃省把近几年因为劳防用品问题引发的事故在网上公布,指导企业作为监督检查的关注重点。

二、加强了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准入管理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是劳防用品安全性能准入的技术措施,是监管监察的一个“抓手”。它为使用劳防用品的企业和人员提供辨识真伪的标识,目的是阻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使用环节。通过几年来的实践,“安全标志”已被社会所认可,成为使用单位、监管部门识别劳防用品安全防护性能是否可靠的重要依据。

截至2007年12月,全国已有1200余个劳防用品生产企业申请了安全标志,其中,有770余个生产企业获得了安全标志,130余个企业因生产条件满足不了技术标准的要求而未获批准,还有300余个企业正在申办过程中。美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新加坡等18个国家生产、经销到我国的劳防用品获得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设在中国安科院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成立以来,积极组织劳防用品生产企业学习贯彻国家的法规、标准;组织技术力量研究劳防用品的新技术、新标准,完成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检验细则》《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等管理规范的制订,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正在研究制定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通过与各地方安监、煤监部门的紧密联系,积极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服务,对已获得安全标志的生产企业进行抽查,2007年,共撤销因年审或抽检不合格的安全标志生产企业97个。

规范劳防用品管理的三项重点工作

劳防用品管理涉及生产、流通、采购、使用等主要环节,此外,还有技术标准、科研、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安全监管部门的管理职能,主要是对企业劳防用品的配备、使用进行日常监察。劳防用品目前在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企业自身重视不够,管理不到位,不按规定配备、使用劳防用品的现象较为普遍;二是劳防用品管理工作没有纳入到各业务部门监管工作中,没有形成长效的监管机制;三是职工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不能正确使用劳防用品;四是对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缺乏有效制约手段;五是我国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落后,管理缺位。

针对上述问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就是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总局1号令,把劳防用品监督检查既纳入日常监管,又要作为隐患治理的重要内容继续抓好,具体做好3项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全国劳防用品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的重点仍然是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矿工自救器等问题较多的薄弱环节,集中力量先解决企业买假用假的问题,严惩违法行为。与工会、工商、质检、建设等部门联合,创造一个相互支持,共同执法监督的工作条件;把劳防用品监督检查纳入安全监管部门日常监管工作之中,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总局规划科技司每年组织2次专项督察活动,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制定检查规范。在继续深入开展劳防用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探索如何加强规范管理,研究制定并出台《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查规范》,推动企业自身的规范管理,解决目前一些监管人员不清楚检查什么、怎么检查的问题。

三是做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是监管监察的“抓手”,可有效阻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使用环节。进一步完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措施,抓好对取得安全标志后的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使安全标志真正成为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

篇2:个人防护劳动护肤用品分类选用

劳动护肤用品暴露在有害环境中的皮肤,如刺激不太强烈时,涂抹皮肤护肤剂,可起一定的隔离作用。劳动护肤用品适用于电镀、电解、油漆、印染以及带刺激性粉尘作业。劳动防护用品根据防护性能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一)劳动护肤用品护肤剂

护肤剂是指涂抹在皮肤上,能阻隔有害因素的护肤用品。护肤膏用于防止皮肤免受化学、物理等因素的危害。如各种漆类、酸碱溶液、紫外线、微生物等的刺激作用。外界环境有害因素强烈时,应采取专门的防护器具。护肤膏一般在整个劳动过程中使用,涂用时间长,上岗时涂抹,下班后清洗,可起一定隔离作用,使皮肤得到保护。主要分为:

1.劳动护肤用品遮光型护肤剂——防御紫外线等辐射对皮肤的伤害。

2.劳动护肤用品洁肤型护肤剂——清除皮肤上的油、尘、毒等,使皮肤免受损害。

3.劳动护肤用品驱避型护肤剂——能驱避蚊、蠓、蚋等刺叮,骚扰性卫生害虫对皮肤的刺叮,防止皮肤受损或由此引起疾病。

劳动护肤剂是直接擦在皮肤上的化学品,应具有以下特性:

(1)应符合皮肤不会受有害微生物、有毒化学物质污染的卫生要求。

(2)应具备不对皮肤产生毒性、刺激、变态、光毒等毒理学作用的安全性能。

(3)酸碱性不会对皮肤产生刺激和损伤。

(4)使用时能黏附在皮肤上,没有粘腻等不适感,散发使人愉悦的气味;使用后,易于清洗。

(二)劳动护肤用品护肤膏

一此化学毒物不但常引起职业性皮肤病,而且能经皮肤进入人体内。护肤膏应具备不损坏皮肤,不引起皮肤过敏,能防止有害物质对皮肤的伤害;能保持在皮肤上且易清洗、舒服、经济等特点。

护肤膏根据防护有害物质的不同,有许多种类,如有防水溶性刺激物的,有脂溶性刺激物的,有防油溶性刺激物的,有防沥青的,有防有机溶剂、油漆、胶类的,有防石墨、环氧树脂等,使用时须对症选用。护肤膏的基本要求为:

1.劳动护肤用品不损皮肤,不引起皮肤的过敏。

2.劳动护肤用品能充分防止生产中各种物质对皮肤的危害。

3.劳动护肤用品能轻抹在皮肤上,能保持在皮肤上且容易洗掉。

4.劳动护肤用品与人体组织和加工的物质原料不起作用,在使用时不裂化和变质。

5.劳动护肤用品配制原料来源广泛且经济。

(三)劳动护肤用品皮肤清洁剂

为了清洗沾染在皮肤或工作服上的尘毒等有害物质,需要及时清理除去附着在皮肤和工作服上的毒物。清洁剂应易溶于水,能洗净污染而不伤皮肤和纤维织物,不含粗糙刺激物质等。清洁剂除一般配方外,还应有去油污,除有机物如硝基苯,除放射性物质等特种污染的配方。

篇3: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带使用

电力建设施工现场上,高处作业,重叠交叉作业非常多。为了防止作业者在某个高度和位置上可能出现的坠落,作业者在登高和高处作业时,必须系挂好安全带。安全带的使用和维护有以下几点要求:

(1)思想上必须重视安全带的作用。无数事例证明,安全带是"救命带"。就想安全鞋一样,可是有少数人觉得系安全带麻烦,上下行走不方便,特别是一些小活、临时活,认为“有扎安全带的时间活都干完了”。殊不知,事故发生就在一瞬间,所以高处作业必须按规定要求系好安全带。

(2)安全带使用前应检查绳带有无变质、卡环是否有裂纹,卡簧弹跳性是否良好。

(3)高处作业如安全带无固定挂处,应采用适当强度的钢丝绳或采取其他方法。禁止把安全带挂在移动或带尖税梭角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4)高挂低用。将安全带挂在高处,人在下面工作就叫高挂低用。还有防静电鞋这是一种比较安全合理的科学系挂方法。它可以使有坠落发生时的实际冲击距离减小。与之相反的是低挂高用。就是安全带拴挂在低处,而人在上面作业。这是一种很不安全的系挂方法,因为当坠落发生时,实际冲击的距离会加大,人和绳都要受到较大的冲击负荷。所以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杜绝低挂高用。

(5)安全带要拴挂在牢固的构件或物体上,要防止摆动或碰撞,绳子不能打结使用,钩子要挂在连接环上。

(6)安全带绳保护套要保持完好,以防绳被磨损。若发现保护套损坏或脱落,必须加上新套后再使用。

(7)安全带严禁擅自接长使用。如果使用3m及以上的长绳时必须要加缓冲器,各部件不得任意拆除。

(8)安全带在使用前要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无损。安全带在使用后,要注意维护和保管。要经常检查安全带缝制部分和挂钩部分,必须详细检查捻线是否发生裂断和残损等。

(9)安全带不使用时要妥善保管,不可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或尖锐物体,不要存放在潮湿的仓库中保管。

(10)安全带在使用两年后应抽验一次,频繁使用应经常进行外观检查,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更换。定期或抽样试验用过的安全带,不准再继续使用。

篇4: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安全帽

电力建设施工现场上,工人们所佩戴的安全帽主要是为了保护头部不受到伤害。它可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保护人的头部不受伤害或降低头部伤害的程度。

(1)飞来或坠落下来的物体击向头部时;

(2)当作业人员从2m及以上的高处坠落下来时;

(3)当头部有可能触电时;

(4)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业,头部有可能碰撞到尖锐、坚硬的物体时。

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标准,使用要符合规定。如果佩戴和使用不正确,就像防静电鞋一样起不到充分的防护作用。应注意下列事项:

(1)戴安全帽前应将帽后调整带按自己头型调整到适合的位置,然后将帽内弹性带系牢。缓冲衬垫的松紧由带子调节,人的头顶和帽体内顶部的空间垂直距离一般在25~50mm之间,至少不要小于32mm为好。这样才能保证当遭受到冲击时,帽体有足够的空间可供缓冲,平时也有利于头和帽体间的通风。

(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脑后方。否则,会降低安全帽对于冲击的防护作用。

(3)安全帽的下领带必须扣在颌下,并系牢,松紧要适度。这样不致于被大风吹掉,或者是被其他障碍物碰掉,或者由于头的前后摆动,使安全帽脱落。

(4)安全帽体顶部除了在帽体内部安装了帽衬外,有的还开了小孔通风。但在使用时不要为了透气而随便再行开孔。因为这样作将会便帽体的强度降低。

(5)由于安全帽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损坏。所以要定期检查,检查有没有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等情况,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更换,不准再继续使用。任何受过重击、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论有无损坏现象,均应报废。

(6)严禁使用只有下颌带与帽壳连接的安全帽,也就是帽内无缓冲层的安全帽。

(7)施工人员在现场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

(8)由于安全帽大部分是使用高密度低压聚乙烯塑料制成,具有硬化和变蜕的性质。所以不易长时间地在阳光下曝晒。

(9)新领的安全帽,首先检查是否有劳动部门允许生产的证明及产品合格证,再看是否破损、薄厚不均,缓冲层及调整带和弹性带是否齐全有效。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立即调换。

(10)在现场室内作业也要戴安全帽,特别是在室内带电作业时,更要认真戴好安全帽,因为安全帽不但可以防碰撞,而且还能起到绝缘作用。

(11)平时使用安全帽时应保持整洁,不能接触火源,不要任意涂刷油漆,不准当凳子坐,防止丢失。如果丢失或损坏,必须立即补发或更换。无安全帽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篇5: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常识

一、头部防护用品及其使用常识

头部防护用品是为了防御头部不受外来物体打击和其他因素危害而配备的个人防护装备。根据防护功能要求,目前主要有一般防护帽、防尘帽、防水帽、防寒帽、安全帽、防静电帽、防高温帽、防电磁辐射帽、防昆虫帽等九类产品。

在工伤、交通死亡事故中,因头部受伤致死的比例最高,大约占死亡总数的35.5%,其中因坠落物撞击致死的为首,其次是交通事故。使用安全帽能够避免或减轻上述伤害。

(一)安全帽的种类

对人体头部受外力伤害起防护作用的帽子为安全帽,它由帽壳、帽衬、下颏带、后箍等组成。安全帽分为六类:通用型、乘车型、特殊安全帽、军用钢盔、军用保护帽和运动员用保护帽。其中通用型和特殊型安全帽属于劳动保护用品。

1、通用型安全帽

这类帽子有只防顶部的,既防顶部又防侧向冲击的两种。具有耐穿刺特点,用于建筑运输等行业。有火源场所使用的通用型安全帽耐燃。

2、特殊型安全帽

(1)电业用安全帽。帽壳绝缘性能很好,电气安装、高电压作业等行业使用的较多。

(2)防静电安全帽。帽壳和帽衬材料中加有抗静电剂,用于有可燃气体或蒸汽及其他爆炸性物品的场所,其指《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规定的0区、1区,可燃物的最小引燃能量在0.2mJ以上。

(3)防寒安全帽。低温特性较好,利用棉布、皮毛等保暖材料做面料,在温度不低于-20℃的环境中使用。

(4)耐高温、辐射热安全帽。热稳定性和化学稳定性较好,在消防、冶炼等有辐射热源的场所里使用。

(5)抗侧压安全帽。机械强度高,抗弯曲,用于林业、地下工程、井下采煤等行业。

(6)带有附件的安全帽。为了满足某项使用要求而带附件的安全帽。

(二)安全帽的使用

据有关部门统计,坠落物撞击致伤的人数中有15%是因使用安全帽不当造成的。所以不能以为戴上安全帽就能保护头部免受冲击伤害。在实际工作中还应了解和做到以下几点:

(1)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或在厂区内外从事生产和劳动时,必须戴安全帽(国家或行业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特殊作业或劳动,采取措施后可保证人员头部不受伤害并经过安监部门批准的除外)。

(2)戴安全帽时,必须系紧安全帽带,保证各种状态下不脱落;安全帽的帽檐,必须与目视方向一致,不得歪戴或斜戴。

(3)不能私自拆卸帽上部件和调整帽衬尺寸,以保持垂直间距和水平间距符合有关规定值,用来预防冲击后触顶造成的人身伤害。

(4)严禁在帽衬上放任何物品。严禁随意改变安全帽的任何机构。严禁用安全帽充当器皿使用。严禁用安全帽当坐垫使用。

(5)安全帽必须有说明书,并指明使用场所以供作业人员合理使用。

(6)应经常保持帽衬清洁,不干净时可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用完后不能放置在酸碱、高温、日晒、潮湿和有化学溶剂的场所。

(7)使用中受过较大冲击的安全帽不能继续使用。

(8)若帽壳、帽衬老化或损坏,降低了耐冲击和耐穿透性能,不得继续使用,要更换新帽。

(9)防静电安全帽不能作为电业用安全帽使用,以免造成出点。、

(10)安全帽从购入时算起,植物帽一年半使用有效。塑料帽不超过两年,层压帽和玻璃钢帽两年半、橡胶帽和防寒帽三年、乘车安全帽为三年半。上述各类安全帽超过其一般使用期限易出现老化,丧失安全帽的防护性能。

二、呼吸器官防护用品及其使用常识

呼吸器官防护用品是为防御有害气体、蒸气、粉尘、烟、雾从呼吸道吸入,直接向使用者供氧或清洁空气,保证尘、毒污染或缺氧环境中作业人员正常呼吸的防护用品。

呼吸器官防护用品主要有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面罩)。

(一)防尘口罩、面罩的使用

(1)作业场所除粉尘外,还伴有有毒的雾、烟、气体或空气中氧含量不足18%时,应选用隔离式防尘用具,禁止使用过滤式防尘用具。

(2)淋水、湿式作业场所。选用的防尘用具应带有防水装置。

(3)劳动强度大的作业,应选用吸气阻力小的防尘用具。有条件时,尽量选用送风式口罩或面罩。

(4)使用前要检查部件是否完整,如有损坏必须及时整理或更换。此外,应注意检查各连接处的气密性,特别是送风口罩或面罩,看接头、管路是否畅通。

(5)佩戴要正确,系带和头箍要调节适度,对面部应无严重压迫感。

(6)复式口罩和送风口罩头盔的滤料要定期更换,以免增大阻力。电动送风口罩的电源要充足,按时充电。

(7)各式口罩的主体(口鼻罩)脏污时,可用肥皂水洗涤。洗后应在通风处晾,切忌曝晒、火烤,避免接触油类、有机溶剂等。

(8)防尘用具宜专人专用。使用后及时装塑料袋内,避免挤压、损坏。

(9)对于长管面具,在使用前应对导气管进行查漏,确定无漏洞时才能使用。导气管的进气端必须放置在空气新鲜、无毒无尘的场所中。所用导气管长度以10m内为宜,以防增加通气阻力。当移动作业地点时,应特别注意不要猛拉、猛拖导气管,并严防压、戳、拆等。

(二)防毒口罩、面具的使用

防毒面具、口罩可分为过滤式和隔离式两类。过滤式防毒用具是通过滤毒罐、盒内的滤毒药剂滤除空气中的有毒气体再供人呼吸。因此劳动环境中的空气含氧量低于18%时不能使用。通常滤毒药剂只能在确定了毒物种类、浓度、气温和一定的作业时间内起防护作用。所以过滤式防毒口罩、面具不能用于险情重大、现场条件复杂多变和有两种以上毒物的作业;隔离式防毒用具是依靠输气导管将无污染环境中的空气送入密闭防毒用具内供作业人员呼吸。它使用于缺氧、毒气成分不明或浓度很高的污染环境。

(1)使用防毒口罩时,严禁随便拧开滤毒盒盖,避免滤毒盒剧烈震动,以免引起药剂松散;同时应防止水和其他液体滴溅到滤毒盒上,否则降低防毒效能。

(2)使用防毒口罩过程中,对有臭味的毒气,当嗅到轻微气味时,说明滤毒盒内的滤毒剂实效。对于无味毒气,则要看安装在滤毒盒里的指示纸或药剂的变色情况而定。一旦发现防毒药剂失效,应立刻离开有毒场所,并停止使用防毒口罩,重新更换药剂后方可使用。

(3)佩戴防毒口罩时,系带应根据头部大小调节松紧,两条系带应自然分开套在头顶的后方。过松和过紧都容易造成漏气或感到不舒服。

(4)防毒面具使用中应注意正确佩戴,如头罩一定要选择合适的规格,罩体边缘与头部贴紧。另外,要保持面具内气流畅通无阻,防止导气管扭弯压住,影响通气。

(5)当在作业现场突然发生意外事故出现毒气而作业人员一时无法脱离时,应立即屏住气,迅速取出面罩戴上;当确认头罩边缘与头部密合或佩戴正确后,猛呼出面具内余气,方可投入正常使用。

(6)防毒面具某一部件损坏,以致不能发挥正常作用,而且来不及更换面具的情况下,使用者可采取下列应急处理方法,然后迅速离开有毒场所:

①头罩或导气管发现孔洞时,可用手捏住。若导气管破损,也可将滤毒罐直接与头罩连接使用,但应注意防止因罩体增重而发生移位漏气。

②呼气阀损坏时,应立即用手堵住出气孔,呼气时将手放松吸气时再堵住。

③发现滤毒罐有小孔洞时,可用手,黏土或其他材料堵塞。

(7)使用后的防毒面具,要清洗、消毒、洗涤后晾干,切勿火烤、曝晒,以防材料老化。滤毒罐用后,应将顶盖、底塞分别盖上、堵紧,防止滤毒剂受潮失效。对于失效的滤毒罐,应及时报废或更换新的滤毒剂和作再生处理。

(8)一时不用的防毒面具,应在橡胶部件上均匀撒上滑石粉,以防黏合。现场备用的面具,放置在专用的柜内,并定期维护和注意防潮。

(三)氧气呼吸器的使用

氧气呼吸器是一种与外部空气隔绝、依靠自身供给氧气的防毒面具。使用中应注意:

(1)在使用前全面检查一遍,确认达到下列要求方可使用:

①氧气瓶内的氧气压力,应保持在980N/cm2以上。

②清净罐内装填的氢氧化钙吸收剂应为粉红色圆柱状颗粒。如变为淡黄色,即为失效,应及时更换。

③应注意各密封垫圈是否齐全,啮合程度、阀门是否良好,自动排气阀工作是否正常,以及手动不及供氧是否有效。

(2)使用时,先打开氧气瓶阀门,检查压力表的数值,估计使用时间。然后按动补给按钮数次,以清除气囊内原积存气体。再戴上头罩,检查找体边缘与头部密合情况。经确认各部件正常后,即可使用。

(3)使用过程中,如感到供气不足,可用深长呼吸法,使自动补给器充氧。若仍感呼吸困难,应采用手动按钮补给氧气。当以上措施均无效时,应立即退出染毒场所。

(4)使用中,应经常检查压力表的指示值。一旦氧气压力降至245~296N/cm2时,应及时离开有毒场所。

(5)注意避免与油类等可燃物料接触,并与火源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

(6)防止氧气呼吸器撞击和跌落,以免损坏部件。

(7)险情重大的作业以及进入事故现场从事抢救,必须两人一组,以利彼此关照。

(8)使用后的氧气呼吸器,应及时通知专业人员检查,并进行头罩清洗、消毒、氧气瓶充气和更换清净罐内的氢氧化钙等工作,以备随时使用。

(9)若长期搁置不用,应倒出清净罐内的氢氧化钙。所有橡胶部件均应涂以滑石粉,以防粘连。氧气瓶则应保留一定的剩余压力。

三、眼面部防护用品及其使用常识

预防烟雾、尘粒、金属火花和飞屑、热、电磁辐射、激光、化学飞溅等伤害眼睛或面部的个人防护用品称为眼面部防护用品。

眼面部防护用品种类很多,根据防护功能,大致可分为防尘、防水、防冲击、防高温、防电磁辐射、防射线、防化学飞溅、防风沙、防强光九类。

(一)焊接用眼镜、面罩的使用

据统计,电光性眼炎在工矿企业的焊接作业中比较常见,其主要原因在于挑选的防护眼镜不合适。因此有关的作业人员应掌握下列一些使用防护眼镜的基本办法:

(1)使用的眼镜和面罩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验。

(2)挑选、佩戴合适的眼镜和面罩,以防作业时脱落和晃动,影响使用效果。

(3)眼镜框架与脸部要吻合,避免侧面漏光。必要时应使用带有护眼罩或防侧光型眼镜。

(4)防止面罩、眼镜受潮、受压,以免变形损坏或漏光。焊接用面罩应该具有绝缘性,以防触电。

(5)使用面罩式护目镜作业时,累计8小时至少更换一次保护片。防护眼镜的滤光片被飞溅物损伤时,要及时更换。

(6)保护片和滤光片组合使用时,镜片的屈光度必须相同。

(7)对于送风式、带有防尘、防毒面罩的焊接面罩,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保养和使用。

(8)当面罩的镜片被作业环境的潮湿烟气及作业者呼出的潮气罩住,使其出现水雾,影响操作时,可采取下列措施解决:

①水膜扩散法。在镜片上涂上脂肪酸或硅胶系的防雾剂,使水雾均等扩散。

②吸水排除法。在镜片上浸涂界面活性剂(PC树脂系),将附着的水雾吸收。

③真空法。对某些具有二重玻璃窗结构的面罩,可采取在二层玻璃间抽真空的方法。

(二)防电磁辐射眼具的使用

电磁辐射是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的。但是某些频率的微波会产生温热感觉。在受到辐射至发现身体某一部分不适时有一个长潜伏期。当发现时,往往已经造成不良的后果。因此,对电磁辐射的防护不能掉以轻心。

(1)首先在工作现场确定辐射场强超过微波最大允许辐射量区域,并挂上警告标志。当作业人员进入该区域时,必须穿戴屏蔽服和防微波眼镜。

(2)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辐射源的工作频率和工作地点的辐射强度来选择屏蔽服和眼镜。

(3)尽量使用带护眼罩的防微波眼镜,以防微波的绕射对眼睛产生不良影响。

(4)使用过程中避免接触油脂、酸碱或其他脏污物质,以免影响屏蔽效果。

(5)除了上述以外,采取不直看任何辐射器件(馈能喇叭、开口波导、反射器),尽可能远离辐射源,对场源设置屏蔽等措施,也能有效地避免电磁辐射。

四、听觉器官防护用品

能够防止过量的声能侵入外耳道,使人耳避免噪声的过度刺激,减少听力损失,预防由噪声对人身引起不良影响的个体防护用品,称为听觉器官防护用品。听觉器官防护用品主要有耳塞、耳罩和防噪声头盔三大类。

听觉器官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

(1)佩戴耳塞时,先将耳廓向上提起使外耳道口呈平直状态,然后手持塞柄将塞帽轻轻推入外耳道内与耳道贴合。

(2)不要使劲太猛或塞得太深,以感觉适度为止,如隔声不良,可将耳塞慢慢转动到最佳位置;隔声效果仍不好时,应另换其他规格的耳塞。

(3)使用耳塞及防噪声头盔时,应先检查罩壳有无裂纹和漏气现象。佩戴时应注意罩壳标记顺着耳型戴好,务必使耳罩软垫圈与周围皮肤贴合。

(4)在使用护耳器前,应用声级计定量测出工作场所的噪声,然后算出需衰减的声级,以挑选各种规格的护耳器。

(5)防噪声护耳器的使用效果不仅决定于这些用品质量好坏,还需使用者养成耐心使用的习惯和掌握正确佩戴的方法。如只戴一种护耳器隔声效果不好,也可以同时戴上两种护耳器,如耳罩内加耳塞等。

五、手部防护用品

具有保护手和手臂的功能,供作业者劳动时戴用的手套称为手部防护用品,通常人们称为劳动防护手套。

手部防护用品按照防护功能分为十二类,即一般防护手套、防水手套、防寒手套、防毒手套、防静电手套、防高温手套、防*射线手套、防酸碱手套、防油手套、防振手套、防切割手套、绝缘手套。每类手套按照材料又能分为许多种。

防护手套的使用方法:

(1)首先应了解不同种类手套的防护作用和使用要求,以便在作业时正确选择,切不可把一般场合用手套当作某些专用手套使用。如棉布手套、化纤手套等作为防振手套来用,效果很差。

(2)在使用绝缘手套前,应先检查外观,如发现表面有孔洞、裂纹等应停止使用。

绝缘手套使用完毕后,按有关规定保存好,以防老化造成绝缘性能降低。使用一段时间后应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时要注意产品分类色标,像1kV手套为红色、7.5kV为白色、17kV为黄色。

(3)在使用振动工具作业时,不能认为戴上防振手套就安全了。应注意工作中安排一定的时间休息,随着工具自身振频提高,可相应将休息时间延长。对于使用的各种振动工具,最好测出振动加速度,以便挑选合适的防振手套,取得较好的防护效果。

(4)在某些场合下,所有手套大小应合适,避免手套指过长,被机械绞或卷住,使手部受伤。

(5)对于操作高速回转机械作业时,可使用防振手套。某些维护设备和注油作业时,应使用防油手套,以避免油类对手的侵害。

(6)不同种类手套有其特定用途的性能,在实际工作时一定结合作业情况来正确使用和区分,以保护手部安全。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