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行人交通安全行为规范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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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行人交通安全行为规范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5

行人交通安全行为规范(县公安交警大队制)一、讲究交通公德,遵守交通法规,严守交通信号,听从交通民警指挥。二、行人外出时,必须在人行道内行走,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边行走。三、横过马路必须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在设有人行横道信号灯的地方,要四、严格遵守信号。在没有划人行横道的地方过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不要斜穿、猛跑。五、不要在道路上聚集打闹、追车、扒车、强行拦车抛物集车或进行其它有碍交通安全的活动。六、学龄儿童上街一定要有成年人带领。七、不得损毁和随意拆移交通设施,不得钻跨、倚坐交通护拦、隔离墩。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行为规范(县公安交警大队制)一、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不准在三轮摩托车后座乘座。未满十六岁的人,不准在道路上沿途赶畜力车。二、骑车转弯前必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三、骑车时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四、自行车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五、骑车时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驾。六、不准在道路上打闹追逐。七、不准在车辆临近时抢道横行。八、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九、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十、机动车行使中,不准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车外,车未停稳,不准下车。

篇2:交警大队交通安全管理员行为规范范例

严谨的纪律作风是交通安全管理员形象和工作效应的外在表现。因此,交通安全管理员必须有严整的纪律作风,言行规范,养成守纪律、有礼貌、着装整洁、举止端庄的良好作风。

一、交通安全管理员行使管理职责时,必须按规定佩戴胸卡。

二、着装要整洁,夏季不准敞胸露怀、穿拖鞋,要举止文明。

三、礼貌待人,文明服务,不酒后上岗,不刁难群众,不耍特权,不假公济私。

四、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吃请受贿。

五、劝阻、告知交通违法行为时,言行要规范,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说服劝导的方式,劝阻交通违法行为。

六、牢固树立我为人民管交通的服务意识,尊老爱幼,为群众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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