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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实施强基创先工程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5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办公厅《关于转发〈关于实施“强基创先”工程全面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津党办发[2004]16号)和市级机关工委、教卫工委《关于实施“强基创先”工程全面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方案》的要求,从今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在机关、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实施以强组织、强班子、强队伍,在改革发展稳定中创先进,当先锋为主要内容的“强基创先”工程。现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强基创先”工程实施方案如下:一、实施“强基创先”工程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1、提高对实施“强基创先”工程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在改革和建设的最前沿,直接肩负着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职责;直接肩负着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直接肩负着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加快推进五大战略举措,努力实现“三步走”战略目标的重要职责;直接肩负着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创新基层党组织工作方式,坚定广大党员理想信念,努力提高党组织创造力、战斗力的重要职责。因此实施“强基创先”工程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我市“三步走”战略目标和教育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保证,也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在市教委党组的领导下,机关、直属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中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机关、直属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有些基层党组织对新形势下,党的工作如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探索不够,工作方法、活动方式陈旧,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强;有的党组织对如何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把握不够,没有找准党的工作的切入点,没有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有的党组织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抓落实不够,对党员的管理不够严格,思想政治工作抓得还不到位;有的党员理想信念淡薄,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不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好等等。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发挥,需要通过实施“强基创先”工程认真加以解决。机关、直属单位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实施“强基创先”工程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抓紧解决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扎实实地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好。2、把握实施“强基创先”工程的总体要求。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整体推进,协调发展,追求高水平,实现新跨越”的总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使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班子建设坚持严要求,支部建设坚持高标准,党员队伍坚持高素质,党建工作坚持高水平。使机关、直属单位党组织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加快实施天津“三步走”战略和教育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实施“强基创先”工程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三年的努力,使机关、直属单位的党员和干部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坚定性明显增强,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普遍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个好”标准。党员队伍的素质明显提高,真正做到“平时工作能看出来,关键时刻能站出来,危急关头能豁出来”,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二、以“强基创先”工程为契机,整体推进机关、直属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1、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体党员,不断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向深入。各单位各部门党组织都要制定长期学习规划和近期学习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搞好总结交流,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培训力度,市教委党组办负责培训校处级干部,各单位各部门党组织负责培训本单位党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季度集中学习1~2天,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自学、领读辅导、撰写心得体会和调研报告等制度。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和表率作用,结合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每年讲党课一至两次。积极推进党员电化教育活动室标准化建设,探索和推广利用电脑网上学习、汇报和交流的好方法。2、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强基创先”工程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的要求,利用隔周一次的市教委党校书记培训班对各单位党总支(支)部书记进行培训,制定三年培训计划,进一步提高党支部书记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集中开展“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执政能力”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对处校级以上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现状进行全分析,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和问题。研究提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办法和措施,制定并实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定期报告制度》,坚持完善谈话制度,述廉述职制度,制定并实施回复组织函询制度。坚持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支部制度,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使之成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和联系群众,执政为民的有效载体。3、以“创最佳党日”活动为载体,创新基层党组织的活动方式。要严格按照章程的规定,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和完善“五个一”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上一次党课;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年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深入开展“创最佳党日”活动,要进一步认真总结完善党员责任区、模范岗、凝聚力工程和一个党员一面旗等组织活动的形式和方法,积极探索创新组织生活的有效形式和适合于本单位的形式和方法,作为制度确定下来,作为载体坚持下去,形成长期有效的形式和方法。4、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按照市委、市级机关工委、教卫工委的部署,当前要从思想上、组织上深入做好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准备工作。研究明确不同岗位不同工作性质,党员保持先进性的标准和具体要求。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提高党员素质,切实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各项工作上水平。努力探索新世纪新阶段让广大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党员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5、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活力。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公示制、预审制等工作制度。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党组织要经常分析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发展对象的思想情况,积极稳妥地做好在一线教师和青年骨干中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把质量放在首位。6、机关党组织要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核心,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强机关党支部的建设。进一步落实“机关党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的规定,促进本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加强教育事业发展和完成教委中心工作服务。进一步检查、监督和落实《市教委改进机关作风的八项措施》。强化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在政策制定、宏观调控、监督指导和服务协调方面的职能。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努力培育勤政为民、求真务实,依法行政,廉洁奉献的机关作风,为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和廉洁高效的教育行政管理机制提供思想和组织保证。推动机关作风有明显改进,精神面貌有明显改观,服务意识有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办事效率有明显提高。三、切实加强对实施“强基创先”工程的组织领导1、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实施“强基创先”工程,关键在各单位和部门的党组织。党总支(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承担起落实党建工作的责任制。市教委党组办每年要对各单位实施“强基创先”工程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把实施“强基创先”工程的成效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评的一项重要依据,作为考察基层党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2、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各单位、部门党组织要在认真深入地调查和分析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状况的基础上,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实施“强基创先”工程的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要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提出新思路,拿出新办法,破解新问题。要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及时调整,完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强基创先”工程始终保持新的生机和活力。3、各单位各部门党组织都要根据“五个好”的目标研究制定“五个好”党组织创建措施,广泛深入开展“五个好”党组织创建活动,激发广大党员创先进、当先锋的内动力。对实施“强基创先”工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以及实施“强基创先”工程中的好经验好作法,要及时总结报市教委党组办。党组办将及时予以推广,并每年通过中期推动、年终交流,推动“强基创先”工程扎实开展。各单位制定的“强基创先”工程方案于11月10日前报党组办。每年年底要将实施“强基创先”工程的情况,书面报市教委党组办。

篇2:基层团委书记岗位规范

团委书记的岗位职责是:向该级团的代表大会(团员大会)、委员会负责,接受党的同级组织和团的上级组织领导;主持该级团委日常工作;召集该级团委会;贯彻落实该级团的代表大会(团员大会)、团委会决议、党组织和团的上级组织的决定精神;指导所属团总支、支部实施团的各项工作;主持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参与党政有关青年问题研究;抓好所属团总支、支部建设和团委会的自身建设;领导所属少先队工作。(1)知识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现行方针、政策;掌握青年工作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掌握基础团务知识;掌握团的基层建设的方针、任务和工作原则;掌握团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的基层民主选举规则和基层团委的机构设置、编制配备要求;掌握团支部(总支)书记选拔、管理、培训的原则、方法和团员发展与教育管理的方针、制度;掌握青年思想教育工作的方针、任务和方法;掌握基层团的各类活动的任务、特点和方法;掌握团的基层组织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方法、途径和青少年保护的有关法规、规定;掌握共青团领导少先队工作的原则任务和方法。(2)能力要求。具备把握基层团的工作方向的认识决断能力;具备主持基层团的工作的组织领导能力;具备开展基层团的活动的指导、协调能力;具备胜任基层团的工作的语言文字能力;具备推动基层团的工作调研、总结能力。

篇3:优秀团支部书记见习基层党政副职制度

团支部书记是基层工作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要搞活基层工作,发挥好团支部书记的作用十分重要。为进一步做好推优见习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1、根据《团章》和《关于加强团的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征得试点单位党政领导的同意,明确见习者的责任和权力:(1)见习者不占基层小队(车间)干部编制,不脱产,团内工作职权不变。见习期为一年,见习者必须是优秀团支部书记,即所在支部必须是二级以上团组织表彰的先进团支部。(2)行使基层行政副职干部的部分职权,除有《企业共青团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参加党支部的支委会,对生产管理提出管理化建议等权力外,还可参加日常的生产干部会。队(主任)干部因事外出不在时,可受其委托。(3)在党政部门审定团员青年入党、提干、晋级、奖惩时,必须征求见习者和团支部的意见。(4)在工作和生活待遇上每月2―3天(各单位时间不等)专门做团务工作的时间,或相应减少见习者的工时定额。见习者应享受政工或行政副职干部相应同等待遇。(5)有权在完成额定工作之后,组织青年开展各种突击活动,并按规定提取一定的劳务费,做为活动经费用于团支部的工作。

2、从实际出发,考察确定见习人选。?在基层团支部每年一度的换届选举结束后,由二级团委会同组织部门一起,通过个别谈心,召开青年座谈会,征求基层干部和团员青年意见等方法,对思想品质好、工作能力强、能在团支部工作处于先进行列的优秀团支部进行全面考察,按团支部总数的20%的比例择优提出见习的团支部书记名单,由二级团委和组织科联合下文确定见习人选和时间。

3、团务活动与生产工作相结合。确定见习者的工作目标。①每月组织团员青年围绕本单位的生产中心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活动;②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并通过签订师徒合同、推广先进操作法、先进管理法等岗位训练形式,引导青年争当岗位能手;③每月为青年办一件实事,有组织地开展一次文体活动。为了使见习者做好见习期间的各项工作,实现月度工作目标,二级团委采取聘请优秀基层领导干部作报告、办培训班等方法,组织见习者学习理论知识,学习团的业务知识,学习文化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使见习者尽快掌握基层领导工作方法和技能,成为懂生产、会管理、善于做青年工作的优秀人才。

4、在明确工作目标的基础上,各二级团委书记经常深入基层,指导见习者的工作,听取见习者的意见和要求,想方设法为他们排忧解难。团支部对见习者的工作,两个月进行一次民主评议,二级团委每季度考核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帮助整改。见习期满后,各二级团委和组织部门一起,深入基层,采取召开座谈会、团员青年投信任票、民主评议、听取基层党政干部意见等方法,对见习者进行考核并作出全面鉴定,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日后组织人事部门选拔使用人才的依据之一。对优秀的见习者,二级团委则及时向党政领导和组织部门推荐,建议聘用为基层领导(技术、行政)干部。

篇4:基层安全员岗位安全职责

基层安全员岗位安全职责1、在队(室)长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指导,对操作职工进行业务指导,有权直接向安全监督部门汇报工作。2、负责或参与制定、修订队室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3、负责编制队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4、协助队室长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车间级安全教育,指导并督促检查班组(岗位)的安全教育。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6、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参加队室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峻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三同时”审查,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7、负责队室安技装备、灭火器材、防护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8、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9、参加队室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篇5:基层团支部书记岗位规范

基层团支部书记岗位规范

团支部书记的岗位职责是:向支部团员大会并向党的同级组织和团的上一级组织负责;主持支部日常工作;贯彻落实支部团员大会决议、党组织和团的上级组织的决定精神;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团员大会,组织实施支部的各项活动;抓好支委会自身建设。(1)基础知识要求: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和青年工作的基础知识。掌握团章;熟悉本行业团的工作的有关政策、条例、规则。(2)团务知识要求:掌握团的支部组织的设置原则、方式和工作制度;掌握团的基层组织民主选举的规则和程序;掌握团员发展的方针、程序和方法;掌握团员证制度、团籍管理和团员奖励、处分的规定;掌握团的组织生活的原则、特点和方法;掌握团费收缴、管理、使用的原则和规定。(3)活动知识要求:掌握团支部活动的基本原则、内容、方式、方法和本行业团的活动特点、规律。具备把握支部工作的理解判断能力;具备领导支部工作的组织实施能力;具备开展支部活动的操作示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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