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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5

根据上级有关领导部门会议精神及县局党委《关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加强我站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特制定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工作制度如下:

一、严格按照县局党委和上级有关领导部门的要求认真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坚决杜绝走过场、敷衍了事等现象发生。

二、严格按照我站支部现有的学习制度、会议制度、会议考勤制度开展此项活动,严格学习纪律,规范学习过程,使教育活动走入规范化、制度化、工作化轧道。

三、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成员要各负其责,随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先进性教育办公室要切实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部门精神,做好协调、宣传、运转工作。

四、先进性教育活动要与日常工作同步进行,不能存在一边轻、一边重现象,确保活动、工作两不误。

五、要在活动开展过程中不断寻找我站支部及党员同志在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做好整改。

六、领导小组成员要经常性的深入基层考察,了解基层群众疾苦,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努力为基层群众和沿线群众解决难点、热点问题,不断增强同基层群众的血肉联系。

七、要随时掌握机关和基层党员同志的思想动态,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引导他们以正确的心态投入到活动中来。

八、要将活动内容丰富化,标新立异、推陈出新,通过组织一些有意义的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不断将活动引向深入。

二OO五年二月五日

篇2: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制度纪律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纪律

为确保我局先教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纪律。

1、按时参加局党总支及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按照局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自学,认真做好读书笔记,读书笔记的字数不少于1万字,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情况写出心得体会。

2、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如无特殊情况任何党员不得出差,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请假。

3、局中层以上党员干部,除了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外,还要参加局中心组学习。

4、凡是有特殊情况未能参加学习的党员,要及时补课,保证学习时间不少于48个小时。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局先教活动学习制度。

一、局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必须全部参加局党总支组织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各项活动;各支部派人组织离退休党员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各项活动。保证每个党员都能够参加学习。

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由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并组织实施,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支部为单位进行学习,集中学习不少于7天,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48个小时。

三、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各支部要做好本支部党员的考勤。对未能及时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党员,采取补课的形式进行保先教育。

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每个党员要联系各自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写学习笔记与心得体会,并参加讨论交流。

五、党员学习要坚持从各自实际出发,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习效果和质量,定期主动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

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考勤制度

为切实使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顺利开展,特制订考勤制度。

1、本考勤制度适用于局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2、考勤内容包括党员的理论学习和研讨出勤状况,党的政治活动和党的会议的参加情况以及其它一些由党组织召集的其他活动等。

3、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考勤由党支部负责,局先教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和日常巡查。

4、全局党员不得无故不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对未经请假不参加活动的党员,均视为缺勤,并限期补课。

5、党员保先教育的出勤状况同党员的民主评议和个人年底考核挂钩。无故缺勤一次,原则上在党员评议定级中不能定为优秀,无故缺勤两次不能定为合格,累计三次及以上者,原则上定为考核不合格。

6、党员保先教育考勤结果定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篇3:先进性教育活动考勤考核制度

市公安局第十四党支部

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考勤、考核制度

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根据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市公安局《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为确保学习时间,保证学习效率,加强学习管理,特制订本考勤考核制度。

一、考勤、考核对象

市公安局第十四党支部在职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本单位全体民警。

二、考勤、考核内容、标准

考勤、考核内容

第十四党支部全体*党员和民警在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中的出勤情况和学习情况。

考勤、考核标准

1、依据市公安局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及市公安局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进行考勤、考核;

2、依据市公安局第十四支部制订的“七个有”标准考核党员学习情况。“七个有”即:每一名党员的学习笔记要有时间,有内容,有讨论,有小结,有心得体会,有党性分析,有整改方案。

三、考勤、考核的原则及方式、方法

考勤、考核的原则

考勤、考核依据《中国*章程程》,坚持高标准,高要求,重点考核党员义务的履行情况,党的纪律的执行情况;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谎报虚填;坚持日常工作考核与学习教育考核同步进行,坚持先进性教育与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同步进行,始终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

考勤的方式、方法

1、实行会议签到。由与会人在到会时,在支部学习记录本上据实填写出勤情况,不准代签、补签;

2、党员请假一天/一次活动由支部书记批准,两天/两次活动以内的报总支书记批准,三天/三次活动以上由支部报市公安局保持*党员先进性办公室及*部批准;

3、凡准假者,工作应交代清楚,并按时返回,及时销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去或未经许可无故超假的,均视为旷工;

4、党员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出差、旷工,由支部书记在学习记录本上填写;

5、因工作需要或准假未参加学习的,应具明原因,并及时通知、督促本人补学相关内容。补学情况由支部书记在下次会议前予以检查确认。

考核的方式、方法

1、支部将分阶段,组织党员进行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党性分析、整改方案等文章的学习交流,以无记名的方式对每一名党员的学习情况进行民主考核、集中讨论,根据各党员的认识态度、学习情况和工作实绩,确定每一名党员的学习成效,并在宣传栏上予以公布;

2、鼓励党员在学习教育活动中的创新。对在学习教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方法,支部将报市公安局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予以推广;

四、考勤、考核结果的奖惩

1、党员个人的考勤、考核情况,与年终党员评优结合。对在这次先进性教育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党员和民警,支部将组织书面材料报市局保先办予以表彰;

2、个人出勤未达到规定的学习时间,学习内容未达到规定的标准,支部将予以批评教育并组织补课;

3、无故不参加学习,经教育不改的,将依据中国*章程程和有关规定,按程序对其予以处理。

市公安局第十四党支部

二OO五年二月十日

篇4: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络员制度

省直属单位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络员制度

根据《*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中发[2004]20号)、《省委关于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及《省委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文件》的部署和要求,为更彻底深入的开展教育活动,提高效率及开拓创新,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局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络员制度。

一、联络员的组成

1、各直属单位明确本单位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络员一人。

2、联络员一般应为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或至少是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机构办公室成员。

3、联络员应已深刻学习领悟中央及省委相关文件的精神,熟悉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情况及相关进度。

二、联络员的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领悟中央、省委、局里下发的关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相关文件精神。

2、负责与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办公室的联系、沟通和信息的上传下达,及时了解、掌握省局有关指示精神同时反映本单位的情况和意见。

3、反馈本单位实施部署省局下达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相关情况。

4、负责相关文件的流转,报告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办公室报送本单位教育活动各阶段的相关材料。

5、负责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音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

6、负责编写及上报每周简报。

7、负责总结典型经验上报和及时报告教育活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联络员需要上报的材料

根据中央和省委相关文件的精神,我局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从2005年1月开始到6月上旬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联络员要向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办公室提供不同阶段本单位开展教育活动的具体材料。如:

1、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各阶段动员大会的材料。

2、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及各自的职责范围。

3、本单位制定的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4、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时间安排。

5、本单位每周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简报。

6、本单位党员学习培训总结、支部讨论总结、党课学习总结、专题报告或形势报告总结、党政领导班子学习总结等等。

以及省局保持*党员先进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的其它材料。

四、联络员的联络方式

1、直接到省局保持*党员先进性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和报送材料,办公室地址为:

2、通过电话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省局保持*党员先进性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3、通过网络平台把上报材料发送至局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邮箱地址为:以上制度,各单位希遵照执行。

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篇5: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请假补课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全体党员按要求参加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支部内部管理,更好地促进全体党员思想意识、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提高,根据本支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支部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第三条支部党员如不能按时参加支部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及其他集体性活动须提出请假申请并报有关领导批准。

第四条请假必须由本人填写《崂山区财政局先进性教育活动请假申请表》经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报所在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填写当次学习、活动内容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资源网并协调安排补课时间、补课人。活动结束后党小组组长汇总本小组出勤情况以书面形式(附本小组《请假申请表》)交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条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外出,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按照《崂山区财政局请(休)假管理办法》办理,并将《请假单》复印件交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六条请假实行一次(活动、学习)一申请。

第七条请假期间,请假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以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第八条对无明确原因乱请假,不按时参加支部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者,将在支部大会上进行通报。

第九条补课人根据党小组组长安排的时间进行补课后,到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崂山区财政局先进性教育活动请假申请表》补课登记栏内填写补课有关记录并签字。

第十条本制度由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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