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科学部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范本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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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科学部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5

实验室主任是实验室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本实验室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和专业发展方向,负责制订实验室发展规划。

二、按教学大纲和科研计划要求,会同有关教学、科研人员,审订实验大纲、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以及科研实验大纲,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

三、根据部的安排,制定每学期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计划,负责领导实验室各类人才(包括在实验室工作的教师)分配工作任务,并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四、组织编制实验设备、仪器、材料、工具等购置、维修计划,在有关部门配合下,负责组织实验室的物资清查、质量鉴定和维修保养工作。

五、在部的指导下,负责制定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养规划,组织安排实验室各类人才(包括在实验室工作的教师)的业务提高与培训工作。并按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实验教学的考核工作。

六、负责实验室的安全防火和综治工作。

七、实验室主任实行八小时工作

基础科学部

`2010.9.1

篇2:基础科学部教学助理岗位职责

基础科学部教学助理是部教学主任组织管理本部教学工作的助手和参谋,是贯彻学校教学工作安排、落实学校各项教学管理制度的具体组织和执行者。应在学校教学主管部门及部教学主任的领导下协助做好教学过程的组织、管理工作,保证本部各教学计划的实施和教学秩序的稳定,并就教学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分析,为部领导和学校教务部门提供教学方面的情况,提出推进教学改革方面的建设性意见。教学助理的工作质量考核以部门为主,学校教学主管部门提参考性意见

一、课程安排及教学运行管理

(一)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协助部领导组织制定本部教学工作计划和教研活动计划,合理组织本部教学资源,并将经部教学领导审核签字后的教学任务书下达给各任课教师。

(二)负责收集、分类、汇总教学进度表。

(三)协助教务处和部领导、承办部门之间协作开课的一些具体事宜。

(四)负责办理日常调、代、停课等工作。

(五)协助部领导监控全部教学运行,协调解决师生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六)根据教务处教材工作的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各教研室上报的本部各专业各门课程所需教材资料,经部主任审核后上报教务处。

(七)每学期结束前向任课教师发送下学期课程表。

二、教学质量管理

(一)协助部里开展各种教学质量检查、资料汇集整理、评估等工作。

(二)经常听取教师意见,协助部领导及时总结交流教学改革的先进经验,做好教学日常服务工作。

三、考务及成绩管理

(一)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教师编制试卷,经教研室主任和部领导审定后报教务处。

(二)按照学校有关考试管理的规定,协助部领导和教务处合理安排各个班级的考试科目及监考教师。

(三)考试期间,负责各种考务工作的协调,协助教务处和部领导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四)期末考试结束后,及时催交、登录、整理各门课程成绩,报送教务处。

(五)协助教务处组织、落实补考的各项事宜。

(六)协助部领导组织教师完成学生成绩的分析、总结工作以及本部课程考试改革的有关问题。

四、选修及重修课程工作

(一)协助部领导组织好本部选修课的课程选定、教师安排事宜。

(二)协助部领导安排重修课程和任课教师。

五、教学行政及管理工作

(一)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负责本部教师课酬和工作量的计算、上报工作。

(二)协助办理本部外聘教师的聘用手续,负责外聘教师的课酬计算工作。

(三)协助部领导制定、汇总、编辑本部各种教学管理文件。

六、其他工作

(一)及时做好有关教学方面的报表、文件的收发和传递工作,及时了解、汇总统计有关教学情况,起草、保管和收发有关教学、教学研究方面的计划、工作总结,记好教学大事记。。

(二)负责各种教学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三)协助教研立项、新专业设置的申报及论证工作。

(四)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基础科学部

2010.9.1

篇3:基础科学部教学管理工作细则

为确实加强基础科学部的教学工作,推进基础课程的建设,特制定此细则。

1、配备优良的教学管理队伍,加强管理人员的素质建设。

2、制定完善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全体教师要遵章执行。

3、成立教学督导小组,对授课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的工作进行督察。

4、建立教学检查制度,在期初、期中、期末三个关键时期进行教学工作检查。

5、进行教师评教和学生评教,将反馈回的信息进行整理,并将有关的资料上报教务处。

6、加强日常教学的管理,保证教师授课的顺利进行。

7、注重教师的师德建设,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8、加强教学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作到分类分盒、易查易找。

9、加强与教务系统的沟通与联系,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

10、注重教学秘书的工作职责,注意教学管理者与教研室的沟通和理解。

基础科学部

2010年10月

篇4:基础科学部教学组织管理职责

一、教学运行与调度安排

1、完成教务处交给的各项工作

2、合理组织各项教学工作,落实教学计划

3、掌握全体教师的授课任务,协调办理教师临时调停课

4、组织每周工作例会,明确工作内容与要求

5、做好教学工作的工作记录、数据留档和教学信息反馈

6、教学检查及质量控制

7、督促和鼓励教师开展科研、教研工作

二、考务管理

1.负责安排学生各类课程考试的监考

2.负责系管课程试题、试卷的收集、保管、保密等存档工作

3.负责各类课程考试的组织安排,确定主考人员

4.负责考场秩序,按学校规定认定各类考试中的违纪、作弊等现象,并上报教务处

5.负责学生的延期考试、旷考等的确认、审批,并于考前报教务处备案

三、成绩管理

1.协助教师完成所开各类课程的成绩微机登录

2.负责将学生成绩单送报教务科备案

3.负责全院学生成绩查询(登记)工作,协助教师办理更改手续

四、教材管理

1.协助学校教材科办理教材预定和教师用书领回等事宜

2.按照学校规定负责各类教材建设的汇总上报工作

五、工作量计算

1.负责本部教师的工作量计算、公示、上报

基础科学部

2010年10月

篇5:基础科学部教学事认定管理办法

为保证教学工作的顺畅和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严格杜绝教学事故,特作如下规定:

一、日常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

1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不能迟到、不得提前下课。

2认真备课,按教学要求及时认真教学计划、教案等教学资料,做到讲解熟练精确,内容充实,信息量饱满。

3不得随意换课、串课、停课、或找人代课。

4若遇出差或重大事情,需要代课时,应向基础科学部申请,经批准后,再到教学秘书处填写《课程变动通知单》,呈报教务处,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5对出现教学事故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与系内通报批评,警告处分,降岗,或劝其退调离教师岗位。

二、考试工作人员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

1、主考或监考教师擅自不到岗(严重教学事故);

2、主考或监考教师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3、主考或监考教师未认真清理考场,致使开考后,仍有学生的书包、复习资料、手机、bp机、电子记事本、电子辞典等留在座位上;

4、主考教师在考试开始时仍未到场或监考教师迟到十分钟以上(严重教学事故);

5、教师擅自更改考试时间、地点或者考试安排;

6、暗示考试重点、划定考试范围;

7、在考场不制止考生作弊行为;

8、在监考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交谈、看书、看报、批作业等;

9、在监考过程中,教师打手机、或接听手机、或手机(传呼机)发出声响;

10、阅卷评分不认真并经复核认定负有责任;

11、未安排主考或监考教师负有责任(严重教学事故);

12、以各种方式透露考题(严重教学事故);

13、庇护考试作弊(严重教学事故);

14、阅卷时给人情分(严重教学事故);

15、因未及时登录成绩而影响学籍管理工作;

16、因未及时报送成绩单而影响学籍管理工作;

17、随意更改学生成绩;

18、其他认定为考务违规的行为。

出现教学事故后,要向全校通报,并纳入院(系)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价的内容。对尚不构成教学事故的违纪现象,有关院(系)和主管部门对责任人应给予批评,帮助及时纠正。对发生严重教学事故或一学期发生两次以上一般教学事故的责任人,由所在院(系)予以行政处分。对于造成严重后果或屡次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责任人,可停止其教学工作一年直至调离教学岗位。

基础科学部

2010年10月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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