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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23-11-27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措施

  1、现场安装的电器必须符合标准,不懂电气的人严禁擅自操作,做到装置安全,拆卸彻底,检修及时,使用正确。

  2、对于施工用电的设置配电箱离地不低于1.4米(中心点与地面),并做到接地、防水防潮,采用绝缘线路,并且动力与照明分道,机械设施有接地接零装置。

  3、现场照明要固定,高度要大于2.5米,灯头和插座要接入相应的线路,严禁用插头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电线严禁拖地、漫水、缠绕钢管脚手,以及在线上敷设晒衣等违反安全用电规定的行为。

  4、电气设备严禁带病或超负荷运转,检修时要断开闸刀,切断电源,挂上警告牌,并有专人负责看护。

  5、电气设备安装检修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验的严禁使用,上班时要进行电气检查,下班时切断电源,关门上锁。

  6、所有电气设备的操作必须有专人持证上岗操作,电气的检修必须有专职人员完成,落实专人负责制,对用电设备每月检查一次。

  7、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做到安全到位、到人,杜绝触电安全事故的发生。

  8、各种电器机械设备有专人管,各种接电装置,要安全可靠,并有防雨防潮措施。

  9、井架、塔吊按规定设置防雷装置物和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4欧姆。

  10、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和碘钨灯。

  11、开关箱、电器旁不得使用煤炉及其他明火。

  12、定期测量各种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做好记录,如有不符及时调整。

篇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交底

一、用电管理:

⒈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⒉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⒊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二、电工:

⒈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上岗操作。

⒉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⒊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⒋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⒌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⒍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⒎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⒏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三、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⒈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⒉安全距离:

⑴?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⑵?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⑶?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

⒊外电防护:

⑴?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⑵?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cm,35kv应大于115cm.

⑶?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35kv应大于50cm。

⑷?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⑸?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四、供电路线:

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上或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

室内配线: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少于2.5m,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外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五、电缆线路:

⒈施工现场临时动力,照明线路应按永久正规线路的要求敷设。

⒉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⒊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⒋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⒌在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电梯孔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楼不得小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1.8m。

?六、配电柜(盘)、配电箱及开关箱:

⒈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柜(盘)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室内总配电柜(盘)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配电柜(盘)正面的通道宽度,单划不小于1.5m,双划不少于2m,后面的维护通道为0.8m(个别部位不许少于0.6m),侧面通道不少于1m。

⑵?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⑶?在配电室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距配电柜(盘)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⑷?配电室门应向外开。

⑸?配电箱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少于2.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少于1.9m。配电装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少于0.5m。

⑹?裸母线应涂刷有色油漆,

⑺?配电柜(盘)应按规定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及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

⑻?配电柜(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开关。

⑼?配电柜(盘)上的配电线路开关应标明控制回路。

⑽?配电柜(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⒉配电箱:动力配电箱与照明开关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用一个配电箱,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⒊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⒋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⒌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安装应端正牢固,箱下底与地面的距离在1.3~1.5m之间。

移动式开关箱应装高在坚固的支架上,下底离地面0.6~1.5m。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⒍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并便于操作(间隙5cm)不得歪斜和松动。电线应用绝缘导线,剥头不得外露,接头不得松动。

⒎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分设。

⒏箱体的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按零(或接地),保护零线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⒐配电箱、开关必须防雨、防尘。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并要求上部为电源端,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⒑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七、电器装置的选择:

⒈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设备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熔断器的熔体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

⒉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均应装设总闸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

⒊每台设备应有独立的开关箱、应采用三级控制、二级保护,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⒋现场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都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⒌购置漏电保护器必须是国家定点生产厂或经过有关部门正式认可的产品。

⒍对新购置或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个月以上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验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⒎使用于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⒏手动闸刀开关只允许用于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作直接启动。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八、使用与维护:

⒈所有开关箱门应配锁,专人负责,开关箱应标明用途所控设备。

⒉配箱、开关箱每月检查维修一次,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电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绝缘工具。

⒊送电操作过程: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过程: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特殊情况除外)。

⒋施工现场停电一小时以上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⒌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⒍熔断器的熔体(保险丝)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规格的熔体或其他金属裸线代替。

?九、照明:

⒈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⒉在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一般灯具)。

⒊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⒋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安装与危险场所等级相适应的照明器。

⒌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⒍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合格,不得使用绝缘老化工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⒎在特殊场所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压不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和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器内工作照明灯电压不得大于12V。

⒏在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在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照明灯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为相线二分之一,当照明灯具为气体放电灯或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⒐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零。单相照明回路的开关箱(板)内必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左零右火制。

⒑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不低于2.5m。

⒒罗口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火线(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零线接在罗口相连的一端。

⒓暂设工程的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2~3m,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0m。

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⒔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⒕不得把照明线路挂设在脚手架以及无绝缘措施的金属构件上,移动照明导线应采用电缆线,不宜采用其他软线。手持照明灯具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零线严禁通过熔断器。

15.临时建筑物照明应使用36V安全电压。住人工棚不得使用电炉子、电热毯。

?十、接地与防雷:

接地接零:

⒈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心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取接零保护系统。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配电室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⒉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好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⒊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⒋保护零线使用铜线不少于10mm2,铝线不少于16mm2,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可用不少于mm2绝缘多股铜线。

⒌保护零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以前为黑色),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⒍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

⒎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

⒏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不宜采用罗纹钢。

⒐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铁、镀锌铁管、或圆钢、长度1.5~2.5m,露出地面10~15cm,接地线与垂直接地体连接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禁止采用绑扎的方法。

⒑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防?雷:

⒈施工现场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屏蔽范围以外,应安避雷装置。避雷针长度为1-2m,可用Φ16圆钢端部磨尖。

⒉避雷针保护范围按60°遮护角防护。

⒊井字架等机械高度超过20m附近无防护的均应按装避雷针(接闪器)。

篇3: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记录

项目部工作项目时间地点交底人、告知人(职务)被交底人、告知人(职务)交底内容:本次交底主要内容为施工用电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1工程用电特点本标的施工工作场面较多,施工供电钱为分散,每个工区有自己独立供电系统。各个场面的用电安全尤为重要。2供电安全的技术措施供电安全的技术措施一般可分为保护系绞、配电箱开关箱系统、配电线路系统和用电设备系统等几个方面,落实这些方面的供电安全措施,是保证供电安全的关键。2.1保护系统保护系统的建立及完善是建筑施工供电安全性的基本保证措施,某主要分为接地保护系统、漏电保护系统、过载及短路保护系统。2.1.1接地保护系统建筑施工供电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的TN-S接地保护系统。其关键技术点在于PE保护线的设置。PE线应由施工供电电源进线的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出引出。1、PE线路应随供电线路单独敷设,与施工现场电气设备、设施、装置等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位作可靠电气连接,不得与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N线连接,不得与相线混接;其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或漏电保护器,严要在断线。2、PE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编做重复接地(不小于三处)。3、接地系统须定期测试,保证接地电阻达到要求,如接地电阻过高时,须在接地极周围浇灌氧化纳电解质溶液,以保证接地电阻达到要求­。2.1.2温电保护系统建筑施工供电要设置二级漏电保护,在施工现场总配电箱和开关箱首、末二级配电装置中,设置漏电保护器。1、漏电保护器的极数和线数必须与负荷的相数和线数保持一致;其线路不允许交叉混接,严禁将PE线按入漏电保护器。2、漏电保护器宜选用无辅助电源型〈电磁式〉产品,或选用辅助电源故降时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产品。3、二级漏电保护系统必须与接地保护系统配合使用,形成完备的防触电保护系统。2.1.3过载及短路保护系统在总配电箱和分配箱中应装设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烙断器、分路熔断器。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断路器和熔断器。2.2配电箱与开关箱系统配电箱与开关箱系统式建筑施工供电操作的中间环节,也是有有效控制安全供电的关键点,落实其安全措施,提高其安全性,可有效避免事故发生。2.2.1箱体及结构配电箱、开关箱应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不得使用木箱。箱内的电器先安装在金属板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困在箱内。必须分别设置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并且严辈辈混用。2.2.2电器配置与接线电器配置与接线应与用电设备负荷类别相适应,须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原则。1、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板的隔离电器。2、漏电保护器应设置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3、配电装置的箱(柜)门处应有相应的名称、用途、标记及内部电气系统接线图,配电装置均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上锁。4、配电装置及核线必须牢固、端正、稳定。2.3配电线路系统2.3.1配电线的选择建筑施工供电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主要是选择线路导线的种类和导线的截面及芯线配置,其选择依据是线路敷设的要求和线路负荷计算的电流。2.3.2配电线路的敷设由于建筑施工供电电路均为临时性线路,易被各种外力和机械操作损坏从而引起事故,所以一般要求采用具有保护佳能的带套电缆。电缆敷设应用埋地或架空两种方式,严禁地面明设。直理电线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及从地面号2m高到地下0.2m必须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把噎咆爱与邻近固定物的防护距离须满足相关规定要求。2.4用电设备系统对于建筑施工过忍,电器设备的使用提高了生产效率,同时用电设备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最多、最易发生事故的区城范围,应引起足够的重视。2.4.1电动机械电动机械主要有焊接机械、木工和钢筋t阳工机械、混泥土浇筑机械等。1、对于焊接机械,交流弧焊机变压嚣的一侧电源长度不应大于5m,电源进线处必须设宽防护罩,进线端不得裸露。交流得机除应设寰一般漏电保护器外,还应配装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2、对于木工和钢筋加工机械、混凝土淡筑机械金属基座必须与PE线作可靠电器连接,须配备齐全漏电保护设施。2.4.2电动工具l一般场所(空气湿度小于75%)可选用l笑或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或Ⅲ类手持电动工具。在潮湿的隧洞内应选用Ⅲ类手持电动工具。1、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应少于两处。2、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橡皮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3、在潮湿场所、金属构架和隧洞内使用Ⅱ类、Ⅲ类手持电动工具时,其开关箱和控制箱应设在作业场以外,并由专入监护。2.4.3照明电器使用在施工场地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在一个工作场内,不得只设局部照明。一般场所,照明供电电压直为220VAC,特别潮湿、导电性好的地面等触电高度危险的场所,照明用电不得大于12v。一般220V灯具在室外布置高度不低于3m,室内不低于2.4m;碘钨灯及其他金属卤化灯安装高度宜在3m以上。2.5其他安全防护措施2.5.1外电防护及现场施工供电变压器保护1、保证安全操作距离,各类安全操作距离必须满足技术规范要求。2、加设安全防护措施。2.5.2机械损伤防护对于电器设备,其设置位置应能避免物体打击或机械伤害,若无法避免,应加设防护措施。供电电线电缆敷设之前应作合理规划,严禁随意乱拉、绑扎;穿孔、过道时应有妥当的保护措施。2.5.3防雷措施对于建筑施工现场,可采用临时防雷措施,利用邻近的建筑物或其他设施的防雷击装置,如果无法利用时,必须架设避雷系统,敷设防震地下引线,埋设接地极。总之,工地的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国标有关规定,采取周密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来保证工地施工用电的安全。其他参加人

篇4:装饰工程项目临时用电施工技术安全措施

装饰工程项目临时用电及施工技术安全措施

[1临时用电技术安全措施

1、配电箱引入引出线应有套管,电线上进下出不混乱,电箱上进先应加滴水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防护架上。

2、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及手持照明灯具采用安全低压电源。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和塑料胶质线,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须接地和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装用电保护器。

3、休息室、料间等地不准烧电炉,不使用"小太阳"和功率大于60W的灯泡。

4、电箱内开关电器须完整无损,并配备漏电保护器,以确保主要施工机械用电安全。

[2施工机械使用技术安全措施

1、手持电动机械手持电动机具须安装漏电保护器,防护罩壳齐全有效,并有效接地或接零,橡皮电线不得破损。

2、木工机械

(1)机械上的电动机及电器部分应按其有关要求执行。

(2)工作场所应各有齐全可靠的消防器材。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和有其他明火,并不得存放油、棉纱等易燃品。

(3)工作场所的待加工和已加工木料应堆放整齐,保证道路畅通。

(4)机械应保持清洁,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各部连接紧固,作台上不得放置杂物。

(5)机械的皮带轮、锯轮、刀轴、锯片、砂轮等高速转动部件应在安装时做平稳试验。各种工具不得有裂纹破损。

(6)装设有气动除尘装置的木工机械,作业前应先启动排尘风机,经常保持排尘管道不变形,不漏风。

(7)严禁在机械运行中测量工件尺寸和清理机械上面或底部的木屑、刨花和杂物。

(8)运行中不准跨过机械传动部分传递工件、工具等。排除故障、拆装刀具时必须待机械停稳后切断电源,方可进行。操作人员与辅助人员应密切配合,以同步速接送料。

(9)根据木材的材质、粗细、湿度等,选择合适的切削和进给速度。加工前,应从木料中清除铁钉、铁丝等金属物。

(10)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擦拭、润滑,清除木屑、刨花。

3、圆锯机

(1)操作前进行检查,锯片不应有裂纹,螺丝应上紧。

(2)锯片上方必须装置安全罩、挡板和冷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

(3)锯片必须平整,锯齿应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纹末端应冲止裂孔。

(4)操作中要预防护眼镜,应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不得跨越锯片。

(5)进料必须紧贴靠片,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mm,不得用力硬拉。短窄料应用推根,接料使用刨钩。

(6)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7)圆锯启动后,应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慢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根送料。

(8)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准猛板,以免损坏锯片。锯片运转时间过长,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4、平面刨(手压刨)

(1)作业前,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才准使用。

(2)刨料时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刨料时,手应按在料的上面,手指必须离开刨口50mm以上。严禁用手在木料后端送料和跨越刨口进行刨削。

(3)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过1mm。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刀上方回料。

(4)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0mm,长度小于400mm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原木进锯前,应调好尺寸,进锯后不得调整,进锯速度应均匀,不能过猛。运转中严禁调整锯卡子和清理碎料、树皮等。

5、压刨床

(1)压刨床必须用单向开关,不得安装倒顺开关。

(2)木料的材质、规格一致时,允许同时刨两块木料。严禁一次刨削两块不同材质或不同规格的木料,被刨的木料不得超过机械所规定的厚度。操作者应站在刨床的一侧,接、送料时不得戴手套,送料时必须先送大头。

(3)刨刀与刨床台面的水平间隙应在10~30mm之间。刨刀螺丝必须重量相等,紧固时用力应均匀一致,不得过紧或过松,严禁使用带开口槽的刨刀。

(4)每次进刀量应为2~5mm,如遇硬物或节疤,应减少进刀量,降低送料速度。

(5)已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拨正。送料时手指必须离开滚筒200mm以外,接料必须待料走出台面。

(6)已被刨木料长度不能短于前后压滚筒中心距离;刨短料时,须连续进料。刨削10mm以下的薄板,必须垫托板,方可推进压刨。

(7)压刨必须装有回弹灵敏的逆止爪装置,进料辊及拖料辊应调整水平和上下距离一致,齿辊应低于工件表面1~2mm,光辊应高出台面0.3~0.8mm,工作台面不得歪斜和高低不平。

6、木工车床

(1)检查车床各部装置及工、卡具,灵活可靠,工件应卡紧并用顶针顶紧,用手转动试运转,确认情况良好后,方可开车;并根据工件木质的软硬,选择适当的进刀量和调整转速。

(2)车削过程中,不得用手摸检查工件的光滑程度。用砂纸打磨时,应先将刀架移开后进行。车床转动时,无论停电与否,均不得用手来制动。

(3)方形木料,必须先加工成近似圆柱体后再上车床加工。有节疤或裂缝的木料,均不得上车床切削。

[3吊顶施工技术安全措施

1、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2、吊顶作业,凡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得从事此作业。

3、作业时衣着轻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4、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

5、作业所用梯子缺档,不得垫高使用。

[4石材干挂施工技术安全措施

石材干挂饰面工程,主要是在室内高凳与脚手架上进行,垂直运输也靠吊篮。因此,技术安全应侧重注意如下方面:

1、操作前,按照搭设脚手架的操作规程,检查脚手架和高凳是否牢固;操作层兜网是否张挂齐全。

2、在脚手架上操作的人数不能集中,堆放的材料应散开,存放砂浆的槽桶要放稳,木制杠尺不能一端立在脚步扩板上,一端靠墙,

要平放在脚步手板上,脚手板严禁有探头板。

3、内装饰层高在3.6m以下时,由抹灰工自己搭设的脚步手架或采用双脚步三角形高凳其间距应小于2m,不许设探头板。

4、操作中严禁向下抛甩物件,防止坠物伤人。

5、在室内推动小车时,尤其是过道中拐弯时要注意小车把别挤手。

6、脚手架妨碍操作时,应由架子工处理,严禁非架子工翻脚手板或搭设临时架子。

7、移动式照明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机电设备(钻台、切割机、手电钻等)应固定专人或电工操作。小型卷扬机的操作人员需经培训并考试合格方准操作。现场一切机电设备,非操作人员一律禁止乱动。

8、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应有防护设施,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9、采用竹片固定八字尺时,注意防止竹片弹出伤人;在用钢筋卡子卡八字尺时,注意防止因卡子滑脱而摔倒。

10、在使用悬吊脚手时,悬吊架应固定牢固,吊环、钢丝卡具应紧固,吊篮应有保险绳,操作人员应系安全带。

11、射钉枪或风动工具,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工人负责操作。

12、电动工具应安设漏电保护装置。

[5玻璃工程技术安全措施

1、搬运玻璃:人工搬运玻璃时,应戴手套,特别小心,防止伤手伤身。

2、裁割玻璃:

(1)裁割玻璃时,应在指定地点进行,随时清理边角废料,并集中堆放。

(2)玻璃裁割后,移动玻璃离开台面时,手应抓稳玻璃,防止掉下伤脚。

3、安装玻璃:

(1)安装玻璃时,不得穿短裤和凉鞋。

(2)安装玻璃时,应将钉子、工具放在工具袋内,不得口含钉子进行操作。

(3)安装上、下层窗扇的玻璃,不可相对同时操作,并且还应与其他作业错开。

(4)安装上、下层窗扇的玻璃,不得中途停工,以防掉落;如安装的不合适,不得用刨刀硬撬;安装完毕,窗应挂挺钩或插插销,门应用木楔固定,防止刮风损坏玻璃。

4、高空作业

(1)安装玻璃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必须把安全带拴在牢固的地方,还要穿防滑鞋;带上工具袋;将玻璃放置平稳;垂直下方禁止通行。

(2)使用高凳、靠梯时,下脚应绑麻布或垫胶皮,并加拉绳,以防滑溜。不得将梯子靠在门窗上。

[6油漆、涂料施工技术安全措施

1、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之对使用的涂料性能几安全措施有基本了解,并在操作中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制度。

2、高空作业,必须戴有安全带。脚手板必须有足够的宽度,搭头处要牢固。操作者必须思想集中,不能麻痹大意,或工作中开玩笑,以防跌落。

3、施工现场必须既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在通风条件不良的情况下,必须安置临时通风设备。4、在木材白面上磨砂纸时,要注意,以防刺伤手指;磨水砂纸时,宜戴上手套。

5、在除锈铲除污物时以及附着物工程中,应戴防护眼镜,以免眼睛玷污受损。

6、用喷砂除锈,喷嘴接头要牢固,不准对人。喷嘴堵塞,应停机消除压力后,方可进行修理或更换。

7、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能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8、使用NaOH侵蚀旧漆时,须戴上橡皮手套和防护眼镜。

9、涂刷有害身体的涂料和清漆时,须戴防毒口罩和密封式防护眼镜。

10、涂饰红丹防锈漆及含有铅颜料的涂料时,要戴口罩,以防铅中毒。

11、手或外露的皮肤可事先涂抹保护性糊剂。

12、改变操作现场环境,如红丹漆等涂料尽量采用刷涂,少用喷涂,以减少飞沫及气体吸入体内。操作时,尽量站在上风口。

13、手上或皮肤上沾有涂料时,要尽量不用有害常任剂洗涤。可作煤油、肥皂、洗衣粉等洗涤,再用温水洗净。

14、下班时或吃饭前必须洗手洗脸。使用有害涂料时间较长时,须用沐浴冲洗。

15、施工人员在操作时,感觉头痛、心悸或恶心时,应立即离开工作地点,到通风处休息。

[7焊接工程施工技术安全措施

1、为了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除按规定穿戴防护工作服、防护手套和绝缘胶鞋外,还应保持干燥和清洁。

2、焊接工作开始前,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是否完好和安全可靠。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是否有损坏的地方,焊机的外壳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接触是否良好。不允许未进行安全检查就开始操作。

3、身体出汗后而使手潮湿时,切勿站在带电的钢板或工件上,以防触电。工作地点潮湿时,地面应铺有橡胶板或其他绝缘材料。

4、更换焊条一定要戴皮手套,不要赤手操作。

5、在带电情况下,为了安全,焊钳不得夹在腋下去激被焊工件或将焊接电缆挂在勃颈上。

6、推拉闸刀开关时,脸部不允许直对电闸,以防止短路造成的火花烧伤面部。

7、下列操作,必须在切断电源后才能进行:

(1)改变焊机接头时;

(2)更换焊件需要改按H次回路时;

(3)更换保险装置时;

(4)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

(5)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

(6)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工作现场时,焊接作业时,其附近应无易燃易爆物品,并设置接火斗,以防发生火灾与损坏门窗。

[8伤害事故应急抢救方法

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危险因素的影响,会使人发生一些伤害事故,遇有伤害事故时,必须迅速采取急救措施,否则就会使事故扩大,造成严重后果。

1、创伤止血救护出血常见于割伤、刺伤、物体打击和碾伤等。如伤者一次出血量达全身血

量的以上时,生命就有危险。因此,及时止血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遇有这类创伤时不要惊慌,可用现场物品如毛巾、纱布、工作服等立即采取止血措施。如果创伤部位有异物不在重要器官附近,可以拔出异物,处理好伤口。如无把握就不要随便将异物拔掉,应立即送医院,经医生检查,确定未伤及内脏及较大血管时,再拔出异物,以免发生大出血措手不及。

2、烧伤急救处理

在生产工程中有时会受到一些明火、高温物体烧烫伤害。严重的烧伤会破坏身体防病的重要屏障,血浆液体迅速外渗,血液浓缩,体内环境发生剧烈变化,产生难以抑制的疼痛。这时伤员很容易发生休克,危及生命。所以烧伤的紧急救护不能延迟,要在现场立即进行。基本原则是:消除热源、灭火、自救互救。烧伤发生时,最好的救治方法是用冷水冲洗,或伤员自己浸入附近水池浸泡,防止烧伤面积进一

步扩大。

衣服着火时应立即脱去用水浇灭或就地躺下,滚压灭火。冬天身穿棉衣时,有时明火熄灭,暗火仍燃,衣服如有冒烟现象应立即脱下或剪去以免继续烧伤。身上起火不可惊慌奔跑,以免风助火旺,也不要站立呼叫,免得造成呼吸道烧伤。

烧伤经过初步处理后,要及时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进一步治疗。

3、触电急救

遇有触电者施救人员首先应切断电源,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救护者切不可用手拉触电者,也不能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把触电者抬至安全地点后,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其具体方法如下:

(1)口对口人工呼吸法。方法是把触电者放置仰卧状态,救护者一手将伤员下颌合上、向后托起,使伤员头尽量向后仰,以保持呼吸道畅通。另一手将伤员鼻孔捏紧,此时救护者先深吸一口气,对准伤员口部用力吹入。吹完后嘴离开,捏鼻手放松,如此反复实施。如吹气停止伤员自主呼吸为止。

(2)心脏按压术。方法是将触电者仰卧于平地上,救护人将双手重叠,将掌根放在伤员胸骨下部位,两臂伸直,肘关节不得弯曲,凭借救护者体重将力传至臂掌,并有节奏性冲击按压,使胸骨下陷3~4cm。每次按压后随即放松,往复循环,直至伤员自主呼吸为止。

4、手外伤急救在工作中发生手外伤时,首先采取止血包扎措施。如有断手、断肢要应立即拾起,把断手用干净的手绢、毛巾、布片包好,放在没有裂缝的塑料袋或胶皮带内,袋口扎紧。然后在口袋周围放冰块雪糕等降温。做完上述处理后,施救人员立即随伤员把断肢迅速送医院,让医生进行断肢再植手术。切记千万不要在断肢上涂碘酒、酒精或其他消毒液。这样会使组织细胞变质,造成不能再植的严重后果。

5、骨折急救

骨骼受到外力作用时,发生完全或不完全断裂时叫做骨折。按照骨折端是否与外相通,骨折分为两大类:即闭合性骨折与开放性骨折。前者骨折端不与外界相通,后者骨折端与外界相通,从受伤的程度来说,开放性骨折一般伤情比较严重。遇有骨折类伤害,应做好紧急处理后,再送医院抢救。

为了使伤员在运送途中安全,防止断骨刺伤周围的神经和血管组织,加重伤员痛苦,对骨折处理的基本原则是尽量不让骨折肢体活动。因此,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条件,及时、正确的对骨折做好临时固定、临时固定应注意以下事项:

(1)如有开放性伤口和出血,应先止血和包扎伤口,再进行骨折固定。

(2)不要把刺出的断骨送回伤口,以免感染和刺破血管和神经。

(3)固定动作要轻快,最好不要随意移动伤肢或翻动伤员,以免加重损伤,增加疼痛。

(4)夹板或简便材料不能与皮肤直接接触,要用棉花或代替品垫好,以防局部受压。

(5)搬运时要轻、稳、快,避免震荡,并随时注意伤者的病情变化。没有担架时,可利用门板、椅子、梯子等制作简单担架运送。

6、眼睛受伤急救发生眼伤后,可做如下急救处理:

(1)轻度眼伤如眼进异物,可叫现场同伴翻开眼皮用干净手绢、纱布将异物拨出。如眼中溅进化学物质,要及时用水冲洗。

(2)严重眼伤时,可让伤者仰躺,施救者设法支撑其头部,并尽可能使其保持静止不动,千万不要试图拔出插入眼中的异物。

(3)见到眼球鼓出或从眼球脱出的东西,不可把它推回眼中,这样做十分危险,可能会把能恢复的伤眼弄坏。

(4)立即用消毒纱布轻轻盖上,如没有纱布可用刚洗过的新毛巾覆盖伤眼,再缠上布条,缠时不可用力,以压及伤眼为原则。

做出上述处理后,立即送医院做进一步的治疗。

7、脊柱骨折急救脊柱骨俗称背脊骨,包括颈椎、胸椎、腰椎等。对于脊柱骨折伤员如果现场急救处理不当,容易增加痛苦,造成不可挽救的后果。特别是背部被物体打击后,均有脊柱骨折的可能。对于脊柱骨折的伤员,急救时可用木板、担架搬运,让伤者仰躺。无担架、木板需众人用手搬运时,抢救者必须有一人双手托住伤者腰部,切不可单独一人用拉、拽的方法抢救伤者。否则,把受伤者的脊柱神经拉断,会造成下肢永久性瘫痪的严重后果。

篇5:装饰工程文明施工措施安全施工用电管理

装饰工程文明施工措施及安全施工用电管理

1、施工现场文明及环保措施

1.1施工现场必须有七牌一图,即工程概况;工程项目负责人名单;创工程质量合格和施工现场标化管理;工程环保;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安全生产天数计数;防火须知等七牌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标牌的制作、挂置必须符合标准,现场必须指定卫生负责人,明确职责,严格按照园区工地文明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1.2施工现场经常保证完整、整洁。实现工地门前"三包",确保门前墙外无垃圾、无建筑材料、无污水。

1.3在作业区设置一个临时便桶,每日至少指定专人清除二次。严禁随地大小便。

1.4现场原材料、构件、机具设备要按指定区域堆放整齐,保持道路畅通。作业场所要达到落手清。建筑垃圾及时归堆、外运,严禁随意抛掷。建筑污水必须通过管道集中向下排放。做到作业面无积存垃圾、无积存废水、无散落材料。

1.5在开始施工时,应请环保部门测定外围噪音是否超标尖采取措施减少噪音。基本保证施工现场噪声分贝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1.6石材切割及必须在现场制作的项目,我们将在施工现场分隔的施工房内完成,或临时用纸面石膏板隔出制作区。

1.7保持施工道路、场地畅通、整洁,施工现场环境保护采用二级排污处理,进出车辆冲洗干净,做到无泥浆出工地。

2、现场保卫措施

2.1建立健全现场治安、消防责任制度和组织

2.1.1本工程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项目经理对现场治安保卫、防火全面负责。

2.1.2现场建立治安保卫组,配备门卫及保安巡视人员,设置专(兼)职消防员和义务消防员。

2.2公司保卫部门定期检查督促现场保卫、消防工作,并主动与当地公安部门及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取得公安、消防部门支持与指导。

2.3实行挂名牌制度。凡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戴统一的名牌。未配戴名牌者一律不准入内。外来人员必须与项目管理部取得联系,发给临时出入名牌方可进入现场。

2.4做好现场物品保管和防盗工作。对贵重材料、小型生产工具等要实行专人保管,责任到人。材料、设备出入现场必须有收发领用手续和出门证明。

2.5加强法制教育,进入现场之所有人员必须自觉遵纪守法。严禁在工地聚重赌博、偷盗公司财物;严禁打架斗殴、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发现上述情况时,要及时制止、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2.6在施工作业工域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范围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对重点部位如:木工间、危险品仓库、油漆间,以及危险作业区如:装饰、保温、油漆等作业区,要重点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并强挂醒目的禁烟、禁火标志,要专人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可靠性。

2.7现场设指定的吸烟室,严禁在吸烟室外游动吸烟。

2.8施工现场因生产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申领动用明火许可证。对操作中可能引起的火花,应有控制和隔离的措施。在操作结束离开现场前,要对作业面进行检查,彻底熄灭火源及熔渣,消除隐患。

2.9严格用电制度,严禁私接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严禁在易燃材料周围使用小太阳灯。

2.10油漆、化工原料库内禁止做任何作业。仓库内禁止使用日光灯、碘钨灯照明。停电时应用干电筒照明,在显眼易取处放置灭火机二台。油漆、化工原料专用仓库放置灭火机二台及黄砂箱二只。要确保安全无事故。

2.11电焊工需持证上岗,凡需要动用电焊等明火作业的,事先要得到工地负责人或工地管理员的批准办好"动火证",并做好周围的安全、防火工作,特别是油漆、化工材料、木花、木屑等易燃物,一定要清除后才能进行作业。

2.12下班前要实行点名制度,下班后除指定保卫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再进入施工现场。保卫人员要不停巡视操作现场,消除一切可疑点和危及安全的隐患。

2.13加强工地治安保卫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包括节假日),进出施工现场出示证件,做到无证不得入内,配合土建争创文明工地。

3、装饰材料包装及运输保护措施

3.1型材表面除加保护膜外,另应使用专用包装纸捆扎。

3.2玻璃板块等除在装饰表面按规定加贴保护膜外,在准备发运装车时应在板块中间加隔离板,并用紧线机捆扎结实,严防运输过程中造成磨擦损坏。

3.3所有材料及成品在包装时应注意规格,不同尺寸、品种的料应避免包扎在一起。

3.4玻璃板块边安装边清洁,并检查上下防护网,防止杂物掉落污染或损坏玻璃。

3.5以厚胶纸或三合板在室内遮挡玻璃部分,以免焊点、防火喷剂、水泥抹灰及其他不利影响等污染玻璃面层或导致其破碎,但以上保护材料不应与玻璃有直接接触。

3.6材料表面的保护纸不得任意撕毁,以免材料的装饰表面被硬物划破或被水泥砂浆污染。保护纸除去后留下的多余胶料用清洁剂清洗干净。

3.7用保护材料在施工过程中盖掩玻璃片,以防损坏、褪色或污染。

3.8提供书面材料,证明拟采用的清洁剂可用以工程铝材、玻璃片及涂胶等物料的清洁工作。

4、材料管理、文明措施

4.1成品、半成品贵重装饰材料进场前,先与业主联系进场时间,按指定房间并明确标识,设专人负责保管发料。

4.2零星材料、周转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时按业主指定地点堆放,四周用钢管木板围护好,堆放整齐并按排在夜间进场。

4.3施工材料垂直运输,注意损坏建筑物原有设施。

5、施工用电保证措施

5.1配电箱引入引出线应有套管,电线上进下出不混乱,电箱上进线应加滴水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防护架上。

5.2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及手持照明灯具采用安全低压电源。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和塑料胶质线,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须接地和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装用电保护器。

5.3休息室、料间等地不准烧电炉,不使用"小太阳"和功率大于60W的灯泡。

5.4电箱内开关电器须完整无损,并配备漏电保护器,以确保主要施工机械用电安全。

6、施工机械使用保证措施

6.1手持电动机械

手持电动机具须安装漏电保护器,防护罩壳齐全有效,并有有效接地或接零,橡皮电线不得破损。

6.2木工机械

6.2.1机械上的电动机及电器部分应按其有关要求执行。

6.2.2工作场所应各有齐全可靠的消防器材。严禁在工作

场所吸烟和有其他明火,并不得存放油、棉纱等易燃品。

6.2.3工作场所的待加工和已加工木料应堆放整齐,保证道路畅通。

6.2.4机械应保持清洁,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各部连接紧固,工作台上不得放置杂物。

6.2.5机械的皮带轮、锯轮、刀轴、锯片、砂轮等高速转动部件应在安装时做平衡试验。各种刀具不得有裂纹破损。

6.2.6装设有气动除尘装置的木工机械,作业前应先启动排尘风机,经常保持排尘管道不变形,不漏风。

6.2.7严禁在机械运行中测量工件尺寸和清理机械上面或底部的木屑、刨花和杂物。

6.2.8运行中不准跨过机械传动部分传递工件、工具等。排除故障、拆装刀具时必须待机械停稳后、切断电源,方可进行。操作人员与辅助人员应密切配合,以同步匀速接送料。

6.2.9根据木材的材质、粗细、湿度等,选择合适的切削和进给速度。加工前,应从木料中清除铁钉、铁丝等金属物。

6.2.10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擦拭、润滑,清除木屑、刨花。

6.3圆锯机

6.3.1操作前进行检查.锯片不应有裂纹,螺丝应上紧。

6.3.2锯片上方必须装置安全罩、挡板和冷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铀同心。

6.3.3片必须平整,锯齿应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20mm,裂缝末端应冲止裂孔。

6.3.4操作时要预防护眼镜,应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不得跨越锯片。

6.3.5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mm,不得用力硬拉。短窄料应用推根,接料使用刨钩。

6.3.6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6.3.7已圆锯启动后,应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慢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5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根送料。

6.3.8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准猛板,以免损坏锯片.锯片运转时间过长,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0mm以上的铝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6.4平面创(手压刨)

6.4.1作业前,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才准使用。

6.4.2刨料时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刨料时,手应按在料的上面,手指必须离开刨口50mm以上。严禁用手在木料后端送料和跨越创口进行创削。

6.4.3刨削量每次一般不得超过1mm。进料速度保持均匀,经过创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刀上方回料。

6.4.4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0mm,长度小于400mm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在5原木进锯前,应调好尺寸,进锯后不得调整,进铝速度应均匀,不能过猛。运转中严禁调银锯卡子和清理碎料、树皮等。

6.4.5压刨床

1)压刨床必须用单向开关,不得安装倒顺开关,三、四面例应按顺序开动。

2)木料的材质、规格一致时,允许同时创两块木料。严禁一次刨削两块不同材质或不同规格的木料,被创的木料不得超过机械所规定的厚度。操作者应站在刨床的一侧,接、送料时不得戴手套,送料时必须先送大头。

3)刨刀与刨床台面的水平间隙应在10~30mm之间。刨刀螺丝必须重量相等,紧固时用力应均匀一致,不得过紧或过松,严禁使用带开口槽的刨刀。

4)每次进刀量应为2~5mm,如遇硬物或节疤,应减小进刀量,降低送料速度。

5)已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拨正。送料时手指必须离开滚筒200mm以外,接料必须待料走出台面。

6)已被刨木料长度不能短于前后压滚筒中心距离;刨短料时,须连续进料。创削10mm以下的薄板,必须垫托板,方可推进压刚。

7)压刨必须装有回弹灵敏的逆止爪装置,进料因辊及托料光辊应调整水平和上下距离一致,齿辊应低于工件表面1~2mm,光辊应高出台面0.3~0.8mm,工作台面不得歪斜和高低不平。

7、吊顶工程

7.1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7.2吊顶作业,凡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得从事此作业。

7.3作业时衣着轻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7.4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

7.5作业所用梯子缺档,不得垫高使用。

8、焊接工程

8.1为了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除按规定穿戴防护工作服、防护手套和绝缘胶鞋外,还应保持干燥和清洁。

8.2焊接工作开始前,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是否完好和安全可靠。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是否有损坏的地方,焊机的外壳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接触是否良好。不允许未进行安全检查就开始操作。

8.3身体出汗后而使在眼潮湿时,切勿月在带电的钢板或工件上,以防触电。工作地点潮湿时,地面应销有橡胶板或其他绝级材料。

8.4更换焊条一定要戴皮手套,不要赤手操作。

8.5在带电情况下,为了安全.焊钳不得夹在腋下去激被焊工件或将焊接电缆挂在脖颈上。

8.6推拉闸刀开关时,脸部不允许直对电闸,以防止短路造成的火花烧伤面部。

8.7下列操作,必须在切断电源后才能进行:

8.7.1改变焊机接头时;

8.7.2更换焊件需要改按H次回路时;

8.7.3更换保险装置时;

8.7.4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

8.7.5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

8.7.6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工作现场时.焊接作业时,其附近应无易燃易爆物品,并设置接火斗,以防发生火灾与损坏门窗。

9、安全教育制度

9.1安全教育

进入工地的施工人员,都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办理安全教育卡。入场安全教育的内容,必须填写在安全教育卡内,安全教育卡一式两份,由宣讲人和受教育人员共同签字,一份报上级安全部门备案,一份留作安全教育的凭证。

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制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以及季节性的安全教育,都通过安全教育卡的形式式进行考核检查,以便提高安全教育质量,增强安全教育的效果。实践证明,这是解决施工人员众多,搞好安全工作的有效方法。

9.2安全技术交底

班组长在施工班组签发施工任务书时,同时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卡,按安全技术交底卡的内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卡由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制定统一格式,交底内容分三部分。一是常规安全要求;二是根据施工内容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三是按照有关施工安全操作要求,有针对性进行安全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卡一式三份,由交底人与作业班组代表双方签字,各执一份,另一份交安全管理人员,既作安全检查的依据,又作为划分安全事故责任的凭证。

9.3特殊工种的安全操作

架子工、电焊工、气焊工、维护电工、小型机械工等特殊工种,经安全操作培训,并持证作业。

安全员在安全检查工作中,将特殊工种持证作业,作为一项重要检查内容。如发现特殊工种没有持证作业,或非特殊工种代替特殊工种作业时,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按违章作业进行经济处罚。

电焊工、气焊工办理用火证明时,必须有特殊工种安全操作证。

9.4施工管理人员安全考核

施工管理人员参加短期安全培训班学习,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安全考核证,才允许参予施工管理工作。考试成绩优良者,给予奖励,成绩不及格者,给补考机会或调换工作岗位。这们做可增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避免违章指挥,对搞好装饰工程施工安全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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