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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柜封条安全控制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5

1.目的加强对货柜封条的安全控制,避免运输途中货物的丢失,调包,或被不法分子,恐怖组织利用制造恐怖事件,确保货物及时运到,安全结关。

2.适用范围适用于货柜封条的安全控制。

3.工作职责海关人员或相关指定代表负责货柜封条安全管理。

4.工作程序

4.1所有货车须在指定货,在未得到安全经理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在非装卸区域装卸货物.

4.2装货前由落货员检查货柜内壁的编号是否一致.记录下号码于《落货单》.检查货柜外表的号码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应作退柜处理.如果号码有更改过或重新喷上去的痕迹,应记录在报告上.

4.3落货员应检查货柜是否有损坏,如柜壁有穿孔,则作退柜处理.并检查货柜内是否有异物或异味.如果有,应作清洁处理。

4.4落货员要检查柜门是否可以关严,手把及门扣是否完好。

4.5落货员作清单核准,核对箱唛并开箱检查(至少5箱)箱内货物是否与清单一致。

4.6确认无误后,由指定的装卸员负责装卸.未经许可,不可由他人代替或帮手。

4.7所有货物需在指定保安员人员监控下装车及卸货。在此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不得有任何非准许人员或物料的接近或进入。

4.8装卸员应小心轻放货物,如有“此方向上”标致的,应按要求方向摆放。

4.9落货员统计所有装箱数.并记录于《落货单》。

4.10装卸完毕,经安全经理或安全代表进一步检查确认后,对货物进行拍照,照片中需明显地看到箱唛跟纸箱日期印,即对运货车进行铅封或贴上封条,对货柜车之集装箱上锁。

4.11集装箱封条由报关员统一保存和控制,所有封条采取流水号方式编号,在装货完成后,由安全经理检查确认后,通知报关员,报关员发出封条,对货柜进行贴封。封条号码需记录于《落货单》上,以便在有需要时追溯。

4.12贴好封条好,拍照,存档,备查。

篇2:生产装配包装安全控制程序

1.目的本程序的目的是确保公司在进行生产、装配和包装过程中,遵守GSV全球反恐联盟的安全指导,以便GSV反恐要求。

2.范围本措施适用于进行产品的生产、装配或包装过程。

3.参考文件GSV反恐怖计划执行标准

4.程序

4.1生产工场内所领发的物料必须要有收发货单据,任何无单据物料不得在工场内使用,对不明来料及无单据物料的进入必须要做好即时登记,严重的需向厂部汇报及调源。

4.2工场内不允许非生产部门人员的进入,外来考察、检查、验货等人员的进入都要有主管级别以上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

4.3要有指定人员从事包装区域内的工作,所有生产出的成品应即时送往成品区如发现成品箱打开应立即通知车间负责人,安排QC及时检查参照签办、检查合格方可摆入成品区,所有成品区都有属非法进入区域。

4.4所有利器的使用必须有专人负责收发登记。发现有断折的利器需即时收集,如收集不全的需向领导汇报,并将利器折断的时间、工作地点及利器编号记录。

4.5设立独立的成品储存仓,成品储存仓有专人负责管理,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随便进入,如有客人或品质检查员进行检查的必须要有主管级以上人员陪同。

4.6成品、货物的装卸有独立的区域,装卸区域内未经允许,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装卸人员直接由货仓负责管理,并需接受安全知识培训。装卸车辆司机在将车辆停泊好后应即进入司机休息的地方等待。

篇3:货柜车安全控制程序

1、目的

本程式的目的是确保我公司在进行产品装卸/进出及逗留过程中,遵守美国海关的C-TPAT(海关---贸易伙伴防恐)安全指导,以便在美国以外的运输海关结关不会推迟,或由于窃贼或恐怖分子使用以上的环节作为运送违禁物品进入美国的运输工具。

2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美国境外的生产商的生产,贮存或运输。

3参考文件

C-TPAT美国海关一贸易伙伴防止恐怖安全指导。

4程序

4.1货柜车辆出入大门安全控制

4.1.1送货车辆出厂门,必须持有送货单、放行条,并接受大门保安的仔细检查,保安须核对车牌号、送货单与实际一致,登记相关资料并无其他异常状况即可放行。如有异常,须立即扣查车辆并向主管及安全主任汇报。

4.1.2空柜进入大门,保安在核对托运单,向被访单位核对,检查空柜不准有不明物体,柜子要清洁、完好,司机无异常神情或者举动,登记相关资料后方可让其进入,并与仓储单位联系,以决定该车辆将被引导至何区域,如暂无货装就引导进入空柜区,1小时内有货装就进入装卸区等。如有异常,须立即向主管及安全主任汇报。

4.2装卸区安全控制

4.2.1装卸区只有从事装卸作业的人员方可进入,只有1小时内有装卸作业的车辆方可进入,安全主任/相关人员需要在场引导及检查装卸过程,保安须全程跟踪并对异常情况记录汇报。CCTV全程监视。

4.2.2装柜前,仓管须仔细检查货柜车辆,不准有不明物体,不准赃物破损,门锁完好无损后方可准许装货。

4.2.3装货过程保安及装货负责人须经常检查装货过程。

4.2.4装柜完成后,装柜领班及保安共同检查后,安全主管再次检查,确认无误后加封条,拍摄图片记录存档。如须立即出厂,交由大门保安按车辆出入控制办理。如须过夜,则引导车辆进入满柜区。

4.2.5卸货车辆在保安引导下停靠在卸货区,保安引导司机及陪同人员进入司机会

客室等候,货仓工作人员要核对实物须与送货单一致,并将货物搬入暂收区,处理完相关手续后,如暂收物料,开放行条等,并将手续交给在会客室等候的送货人员,并告知保安引导车辆及送货人员至大门口,如有异常,须立即扣押车辆并向主管及安全主任汇报。

4.3过夜车辆停放区(停车场)安全控制

4.3.1停车场必须有CCTV全程监控,照明良好,非相关工作人员限制进入停车场。停车场分为四个区域:空柜区、满柜区、访客车辆停放区、职员车辆停放区。各区有明显标识及24小时保安巡逻。办公车辆单独分区停放。

4.3.2所有车辆如果需要过夜,必须停放在上述指定的区域。

4.3.3保安必须巡查全厂各区域,如发现违规停放的,须立即报告安全主任或主管,通知司机或车主到场,一起检查车辆是否被破坏,锁具是否完整,如有异常,安全主任应立即展开调查,然后将车辆停放在正确的区域。4.3.4工厂任何人员如发现违规停放的过夜车辆均须立即向当值的保安或安全主任报告。

4.3.5已经检查合格的车辆,不管何种原因需要在厂过夜的,在再次装柜或放行前必须依照规定的检查程序实施再次检查,并保留记录。4.4记录保存4.4.1中央电视录影资料保存不可少于2个月。

4.4.2来访登记记录保存不可少于6个月。5.0修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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