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创新社会管理制度体系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改革创新社会管理制度体系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5

构建新型社会管理制度体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关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构建健全的新型社会管理制度体系的主要任务是,着力从源头治理、动态协调和应急处置三个层面,构建相互联系、相互支持的一整套规范、机制和制度体系,尽可能减少社会问题,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果断处置社会冲突与社会对抗,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和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加强源头治理体系建设

源头治理是治本之举。加强源头治理,从根本上讲,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在发展中解决问题,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建设,特别是要着力解决好民生、民主、民心问题,促进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从社会管理本身讲,就是要构建源头治理体系,使关口前移,尽可能防止、减少、弱化严重社会问题和社会冲突的产生。这不仅是社会管理部门的职责,也是各部门、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强化动态协调机制建设

社会管理不是也不可能消灭所有社会矛盾。抓好源头治理可以尽可能地减少社会问题,但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仍然会有大量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存在,旧的矛盾和问题解决了,又会出现新的矛盾和问题。为此,必须构建动态调节和化解机制,以使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得到及时化解和向好的方面转化,尽最大可能做到不积累、不激化、不蔓延、不升级、不向坏的方面转化,使社会处于动态平衡、动态优化、井然有序、健康运行的状态。

推进应急管理体制建设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即便抓好源头治理和动态协调,仍然会发生一些突发事件,加上自然灾害引发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任务十分艰巨,需要构建应急管理体制。

篇2: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审核规范

1范围

为明确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鼓励用人单位采用合理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原则与方法,控制其职业安全卫生风险,持续改进职业安全卫生绩效,特制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审核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任何有以下愿望的用人单位:

(1)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有效地消除和尽可能降低员工和其他有关人员可能遭受的与用人单位活动有关的风险;

(2)实施、维护并持续改进其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3)保证遵循其声明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

(4)向社会表明其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原则;

(5)谋求外部机构对其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进行认证和注册;

(6)自我评价并声明符合本规范。

规范中提出的所有要求,旨在帮助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其适用的程度取决于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活动的特点及其风险的性质和运行的复杂性。

2术语和定义

2.1事故accident

造成死亡、疾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

2.2审核audit

为获得证据和客观评价所确定的准则是否被满足的系统、独立和文件化的验证过程。

2.3持续改进continualimprovement

不断加强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工作,以全面改进用人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绩效的过程,该过程不必同时发生于所有的活动领域。

2.4危害hazard

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2.5危害辨识hazardidentification

识别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

2.6事件incident

造成或可能造成事故的事情。

2.7相关方interestedparties

关注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卫生绩效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2.8承包方contractor

在用人单位的作业现场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期限及条件向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个人或组织。

2.9不符合non-conformance

任何能够直接或间接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或工作环境破坏的违背作业标准、惯例、程序、规章或管理体系要求的行为或偏差。

2.10目标objectives

在职业安全卫生绩效方面,用人单位自身确定要达到的目的。

2.11职业安全卫生occupationalhealthandsafety

影响工作场所内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外来人员和其他人员安全与健康的条件和因素。

2.12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occupationalhealthandsafetymanagementsystem

为建立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所制定的一系列相互联系或相互作用的要素。

2.13用人单位organization

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团。

2.14员工代表workers’representative

员工代表是指工会代表,即由工会或其成员指定的或推选的代表;或选举代表,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或集体决议,由员工自由选举出的代表。

2.15员工的安全健康代表workers’safetyandhealthrepresentative

员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惯例选举或指定的在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问题上代表员工利益的人。

2.16绩效performance

用人单位根据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和目标,在控制和消除职业安全卫生风险方面所取得的可测量的结果。

注:绩效测量包括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活动和结果的测量。

2.17主动测量activemonitoring

根据确定的标准检查危害和风险预防与控制措施,以及为实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所进行的活动。

2.18被动测量reactivemonitoring

对危害和风险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中的不足,如伤亡、疾病和事件等进行检查、识别的过程。

2.19风险risk

特定危害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2.20风险评价riskassessment

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其是否在可承受范围的全过程。

2.21安全safety

免遭不可接受的风险的伤害。

2.22可承受的风险tolerablerisk

根据用人单位的法律义务和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已降至用人单位可接受的风险。

3引用标准

3.1ILO/OSH2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导则,国际劳工组织

3.2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指导意见: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3.3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3.4OHSAS18001:1999

4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要素

图1、成功的OH&S管理的要素

4.1总要求

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4.2职业安全卫生方针

用人单位应有经最高管理者批准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针,以阐明整体职业安全卫生目标和改进职业安全卫生绩效的承诺。

方针应该符合下述条件:

(1)包括至少遵守现行适用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承诺;

(2)适合于用人单位职业安全卫生风险的性质和规模;

(3)包括对持续改进和事故预防、保护员工安全健康的承诺;

(4)确保与员工及其代表进行协商,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所有要素的活动;

(5)形成文件,付诸实施,予以保持;

(6)传达到全体员工;

(7)可为相关方所获取;

(8)定期进行评审,确保其对用人单位的适宜性。

4.3策划

4.3.1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用人单位应建立和保持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控制措施的程序。程序应包括:

—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所有作业场所内的设施。

用人单位所采用的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方法应该符合下述条件:

—依据用人单位的范围、性质和时限进行确定,以保证该方法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

—确定风险级别;

—与运行经验和所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能力相适应;

—为确定设备要求、明确培训需求和建立运行控制,提供相应信息;

—对所需控制活动的监测提供信息,以保证实施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风险评价的结果应形成文件,作为建立和保持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中各项决策的基础,并为持续改进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绩效提供衡量基准。用人单位所制定的风险控制计划应有助于保护员工的安全健康。用人单位应定期或及时评审和更新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信息。

4.3.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识别和获取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职业安全卫生要求的程序。

用人单位应及时更新这些信息,并应将有关信息传达给相关人员和其他相关方。

4.3.3目标

用人单位应针对其内部相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职业安全卫生目标。如可行,目标应予以量化。

用人单位在建立和评审职业安全卫生目标时,应考虑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自身的职业安全卫生风险,可选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以及相关方的观点。目标应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并体现对持续改进的承诺。

目标的重点应放在持续改进员工的职业安全卫生防护措施上,以达到最佳的职业安全卫生绩效。

4.3.4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案

用人单位应制定并保持旨在实现职业安全卫生目标的管理方案。

方案应予以文件化,并包括下列内容:

(1)为实现职业安全卫生目标而规定的用人单位相关职能和层次的职责和权限;

(2)实现目标的方法、资源和时间表。

应定期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案进行评审,针对用人单位的活动、产品、服务或运行条件的变化,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案进行修订。

4.4实施与运行

4.4.1机构和职责

用人单位的最高管理者应承担职业安全卫生的最终责任,并在安全健康管理活动中起领导作用。

对用人单位的活动、设施和过程的职业安全卫生风险有一定影响的从事管理、执行和验证的工作人员,应确定其作用、职责和权限,并形成文件予以传达。

用人单位应在最高管理层中任命一名成员作为管理者代表来承担特定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职责。管理者代表的作用、职责和权限应予以明确,以便:

(1)确保用人单位按照本规范建立、实施与保持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2)向最高管理者汇报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绩效,以便为评审和改进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提供依据。

管理层应为实施、控制和改进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包括人力、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如果用人单位设有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则用人单位应做出有效的安排,以保证员工及其代表能全面参与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所有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都应实现其对职业安全卫生绩效持续改进的承诺。

4.4.2培训、意识和能力

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使相关职能和层次的员工具备如下意识:

—遵循职业安全卫生方针与程序,以及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作业活动中实际和潜在的职业安全卫生风险,以及改进个人行为所带来的职业安全卫生效益;

—在执行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和程序,实现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要求,包括应急准备与响应要求方面的作用与职责;

—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

用人单位应确定必要的职业安全卫生能力要求,制定并保持培训计划,以确保最高管理者和全体员工能够完成其承担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任务和职责,并根据其教育水平、工作经验和接受过的培训对其能力进行鉴定。

用人单位应定期评审培训计划,必要时予以修订以保证其适宜性和有效性。

培训程序中应考虑不同层次员工的职责、能力和文化程度以及所承受的风险。

4.4.3协商与交流

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规范下列活动:

(1)接收、处理外部职业安全卫生信息;

(2)交流各级职能部门间产生的职业安全卫生信息;

(3)收集、处理和反馈员工及其代表所关心的职业安全卫生问题。

员工及其代表有权参与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各项活动,并享有如下权利:

—参与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方针和程序的制定、实施和评审;

—参与影响作业场所人员职业安全卫生的任何变化的讨论;

—参与职业安全卫生事务;

—了解职业安全卫生员工代表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者代表。

员工及其代表的参与和协商计划应形成文件,并通报相关方。

4.4.4文件化

用人单位应以适当的方式(如书面或电子形式)建立并保持下列信息:

(1)对管理体系核心要素及其相互作用的描述;

(2)提供查询相关文件的途径。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文件在满足充分性和有效性的前提下,应做到最小化。

4.4.5文件和资料控制

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程序,控制本规范所要求的所有文件和资料,以满足下列要求:

(1)文件和资料易于查询;

(2)对它们进行定期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并由授权人员确认其适宜性;

(3)所有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具有重要作用的岗位,都能得到有关文件和资料的现行版本;

(4)及时将失效文件和资料从所有发放和使用场所撤回,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误用;

(5)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或)保存信息的需要,留存的档案性文件和资料应予以适当标识。

4.4.6运行控制

用人单位应确定与所识别的风险有关的、需要采取控制措施的运行和活动,并应对这些活动包括维护工作加以规划,使之符合下列条件:

(1)对于缺乏程序可能导致偏离职业安全卫生方针、目标的运行情况,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

(2)在程序中规定运行标准;

(3)对于用人单位所购买和使用的货物、设备和服务中已标识的职业安全卫生风险,建立并保持管理程序,并将有关程序和要求通报供方和承包方,确保他们遵守用人单位相关的职业安全卫生要求;

(4)为从根本上消除或降低职业安全卫生风险,对于作业场所、工艺过程、装置、机械、运行程序和工作组织的设计,包括它们对人的能力的适应,建立有效的管理程序。

4.4.7应急预案与响应

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计划和程序,确定潜在的事件或紧急情况,并对其作出应急响应,以预防或减少与之有关的疾病和伤害。

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应该与用人单位的规模和活动的性质相适应,并符合下列要求:

(1)保证在作业场所发生紧急情况时,能提供必要的信息、内部交流和协作以保护全体人员的安全健康;

(2)通知并与有关当局、近邻和应急响应部门建立联系;

(3)阐明急救和医疗救援、消防和作业场所内全体人员的疏散问题。

用人单位应制定评价应急预案与响应实际效果的计划和程序,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检验上述程序。

4.5检查与纠正措施

4.5.1绩效测量和监测

用人单位应建立和保持程序,对职业安全卫生绩效进行监测和测量。这些程序应满足下列要求:

(1)适用于用人单位所需的定性和定量测量;

(2)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卫生目标实现程度的监测;

(3)主动测量,监测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案、运行标准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情况;

(4)被动测量,监测事故、事件和其它不良的职业安全卫生绩效的历史证据;

(5)充足的监测与测量数据和结果的记录,以便于随后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分析。

如果绩效测量和监测需要用到监测设备,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程序,对这类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并应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及结果的记录。

4.5.2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

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用来规定有关的职责和权限,以满足下列需要:

(1)处理和调查事故、事件或不符合;

(2)采取措施减少由事故、事件或不符合产生的影响;

(3)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予以完成;

(4)确认所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这些程序应要求,通过实施前的风险评价过程对所有拟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评审。

任何旨在消除实际和潜在不符合原因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应与问题的严重性和针对的职业安全卫生风险相适应。

对于纠正和预防措施引起的对文件化程序的更改,用人单位应遵照实施并予以记录。

4.5.3记录和记录管理

用人单位应建立和保持程序,用来标识、保存和处置职业安全卫生记录以及审核和评审结果。

职业安全卫生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可追溯相关的活动。职业安全卫生记录的保存和管理应便于查询,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应规定并记录其保存期限。

记录应以与体系和用人单位相适应的方式保存,用来证明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4.5.4审核

用人单位应建立并保持定期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审核的方案和程序,目的是:

(1)判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是否:

①符合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计划的安排,包括本规范的要求;

②得到了正确的实施和保持;

③有效地满足用人单位的方针和目标。

(2)评审以前审核的结果;

(3)向管理者报送审核结果的信息。

用人单位的审核方案(包括时间表),应立足于用人单位活动的风险评价结果和以前审核的结果。审核程序中应包括审核的范围、频次、方法和审核人员的能力要求,以及实施审核和报告审核结果的职责和要求。

4.6管理评审

用人单位的最高管理者应依据自己预定的时间间隔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评审过程应确保收集到必需的信息,供管理者进行评价。

管理评审应根据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审核的结果、不断变化的客观环境和对持续改进的承诺,指出方针、目标以及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其他要素可能需要进行的修改。

评审工作应形成文件,并将有关结果向负责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相关要素的人员、职业安全卫生委员会、员工及其代表通报,以便他们能采取适当措施。

篇3:大路坡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为了强化我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规范安全管理体系工作程序,进一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细化分工,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清晰、责任到人,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促进各级人员抓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我矿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特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组

组长:吴方亮

副?组?长:李绍斌、景祥春、叶国庆、姜根化

成员:各部门(区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安全责任体系监督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部部长邱顺兵担任兼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职责分工:

组长:组织制定重大安全技术改造计划和重大安全决策,对矿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副组长: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直接领导本矿安全机构开展工作。

安全矿长:在矿长领导下,协助矿长抓好安全各项工作,对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全面负责安全责任体系运作监督管理。

生产矿长:在矿长的领导下,协助矿长抓好生产建设各项工作,对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机电矿长: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公司的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总工程师:在矿长的领导下,对公司的生产技术、探放水、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通风部长:一通三防管理第一责任人,在总工的领导下,组织贯彻落实一通三防各项管理规定,负责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工作。

各分管业务科室负责人:负责对所分管部门任务的落实,并定期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将完成情况反馈到分管安全领导进行确认后,上报主要负责人。

安全责任体系办公室:负责定期对各项安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将存在的问题作出通报和反馈,并对各职能部门工作评价考核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安全经理。

调度室:是公司安全生产指挥中心,负责协调、组织指挥生产工作。

生产技术科:是本公司采掘规划、作业计划、安全技术措施等的编制、组织技术资料会审、新技术推广应用和日常技术管理工作的职能科室。

地测科:负责水文地质资料收集、整理和测量技术工作。

一通三防科:对一通三防工作负有具体管理责任。

安监科:对公司的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具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管理基本制度的建立健全,并定期对运转情况作出评价。

综合科:负责公司办公室一系列综合管理工作。

政工科:负责公司政治宣传管理工作。

供应科:负责按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人事劳资科: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和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销售科:负责公司煤炭销售管理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安全经理每月要结合安全工作需求,下发月度安全工作任务和目标。

2、安全科长月底将安全工作任务和目标进行具体分解,下达安全工作计划任务,明确部门负责人和完成时间,月底根据完成情况做好考核。

3、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月度工作计划,对分管任务进行专项落实,并对完成情况作出评价考核,定期上报到责任体系办公室。

4、部门负责人和分管经理,必须参加每旬的安全例会,并对每旬以来出现的问题和需协调工作做出汇报。

5、部门分管负责人对下达的任务必须认真落实,要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承办人,并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上报。

6、各级管理人员认真覆行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安全责任体系运作流程图

四、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个人对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分级分部门负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领导现场带班制度,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保证每天24小时有领导现场带班。

2、积极安全教培训教育(1)所有进场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2)对重要工种、特殊工种必须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发放安全合格证后,方准进场作业,且必须持证上岗。(3)坚持每周不少于两次的安全学习及安全活动。分析案情事故案例,努力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

3、认真编制确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4、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奖罚分明、严格执行。

5、确保安全监测仪器、器材、人力、资金所需,使安全监测工作正常进行。

6、狠抓工程质量管理,以确保安全。

7、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到专职监察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从施工中各道工序抓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跟踪处理,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8、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充分发挥群众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

五、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机构图(附后)

六、管理制度(另装订成册)

七、管理机构任命文件(附后)

矿井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细化分工,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清晰、责任到人,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促进各级人员抓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我矿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规定如下:

一、矿井安全生产体系分工:

1、开拓、掘进、巷修,责任人:生产科长

2、机运系统,责任人:机电科长

3、回采、搬家倒面,责任人:调度室主任

4、通风系统,责任领导:总工程师;责任人:通风科长

5、防治水,责任领导:总工程师;责任人:地测科长

6、地面交通运输,责任领导:经营矿长;责任人:矿办主任、小车队队长

7、地面工程,责任人:工程科长、企管科长

8、消防,责任人:保卫科长

二、相关要求:

1、每周四为矿长安全办公会,每月25日为月度矿长安全办公会。

2、各级管理人员严禁工作期间喝酒,严禁违章指挥,杜绝野蛮作风。

3、各级管理人员认真覆行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篇4: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程序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程序包括下述步骤:认证申请及受理;审核策划及审核准备;审核的实施;纠正措施的跟踪与验证;审批发证;认证后的监督审核和证书期满后的复评审核。各步骤的具体内容如下:

1.认证申请及受理

(1)申请:申请认证的组织以书面形式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并向认证机构递交以下材料:

a.申请认证的范围;

b.申请方同意遵守认证要求,提供审核所必要的信息;

c.申请方一般简况;

d.申请方安全情况简介,包括近两年中的事故发生情况;

e.申请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f.申请方对拟认证体系所适用标准或其他引用文件的说明;

g.申请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2)受理:认证机构在接到申请认证单位的有效文件后,对其申请进行受理,申请受理的一般条件是:

a.申请方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关登记注册证明,具备二级或委托方法人资格也可;

b.申请方应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建立了文件化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c.申请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已按文件的要求有效运行,并至少已做过一次完整的内审及管理评审;

d.申请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一般应将全部要素运行一遍,并至少有3个月的运行记录。

(3)合同评审并签定合同:认证机构应就申请方提出的条件和要求进行评审,确保:

a.认证机构的各项要求规定明确,形成文件并得到理解;

b.认证机构与申请方之间在理解上的差异得到充分的理解;

C.针对申请方申请的认证范围、运作场所及某些要求(如申请方使用的语言、申请方认证范围内所涉及的专业等),对本机构的认可业务是否包含申请方的专业领域进行自我评审,若认证机构有能力实施对申请方的认证,双方则可签订认证合同。

2.审核策划和准备

主要包括确定审核范围、指定审核组长并组成审核组、制定审核计划以及准备审核工作文件等工作内容。

审核工作文件主要包括:审核计划、审核检查表、首末次会议签到表、审核记录、不符合报告、审核报告。

3.审核的实施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审核通常分为两个阶段,即第一阶段审核和第二阶段现场审核。第一阶段审核又由文件审核和第一阶段现场审核两部分组成。

(1)文件审核:文件审核的目的是了解受审核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主要是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是否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标准的要求,从而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审核,同时通过文件审查,了解受审核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以便为现场审核做准备。

(2)第一阶段现场审核:第一阶段现场审核的目的主要是3个:一是在文件审核的基础上,通过了解现场情况收集充分的信息,确认体系实施和运行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确定第二阶段现场审核的重点;二是确定进行第二阶段现场审核的可行性和条件,即通过第一阶段审核,审核组提出体系存在的问题,受审核方应按期进行整改,只有在整改完成以后,方可进行第二阶段现场审核;三是现场对用人单位的管理权限、活动领域和限产区域等各个方面加以明确,以便确认前期双方商定的审核范围是否合理。

(3)第二阶段现场审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审核的主要内容是进行第二阶段现场审核,其主要目的是证实受审核方实施了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并遵守了体系的各项相应程序;证实受审核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符合相应审核标准的要求,并能够实现其方针和目标。通过第二阶段现场审核,审核组要对受审核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能否通过现场审核作出结论。

4.纠正措施的跟踪与验证

现场审核的一个重要结果是发现受审核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存在的不符合事项。对这些不符合项,受审核方应根据审核方的要求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制定纠正措施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加以实施和完成。审核方应对其纠正措施的落实和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

5.证后监督与复评

证后监督包括监督审核和管理,对监督审核和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置,并在特殊情况下组织临时性监督审核。获证单位认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时,可通过复评,获得再次认证。

(1)监督审核:监督审核是指认证机构对获得认证的单位在证书有效期限内所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审核。其目的是通过对获证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验证,确保受审核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地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标准、体系文件以及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确保持续有效地实现既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并有效运行,从而确认能否继续持有和使用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2)复评:获证单位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时,应重新提出认证申请,认证机构受理后,重新对用人单位进行的审核称为复评。复评的目的是为了证实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满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标准的要求,且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得到了很好的实施和保持。

篇5:高速公路隧道工程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一)安全目标:

1、杜绝因工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严防重大爆炸、火灾、坍塌和交通事故;

3、年重伤率、轻伤率分别控制在5%以下。

(二)安全管理机构

为了加强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发包人的要求,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健全安全管理网络。

项目经理成立安全监察部,配备专职安全监察人员,各施工作业队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班组设兼职安全环保人员。设立治安防火保卫系统,配备治安防火保卫专业管理人员。

以施工队为单位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举办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技能训练、演习。在安全管理机构的领导下,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火、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具体工作。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见附图。

(三)主要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工人在上岗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掌握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对重点岗位的生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制度、施工纪律进行培训和考核。

2、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从事特种作业如:起重工、电气焊工、电工、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必须严格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获取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才能上岗。

3、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整改制度。要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

4、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实行项目部安全工程师给施工队进行安全交底,施工队安全员给工班长、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的二级负责制。

5、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洞内外用电必须有专职电工负责,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维修电气设备,严禁私自接线。

6、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进入现场前进行查验。使用机械坚持"两定三包"即定人、定机、包使用、包保管、包保养。

7、人员进出洞登记制度:进洞人员必须进行逐次、逐员、全额清点登记,建立人员进洞登记薄,专人负责。项目部要对工地所有人员建立个人档案,要有年龄、籍贯、性别、身份证号等详细记录。

8、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规定,发生事故必须立即上报,不得隐瞒。

(四)安全管理要点

1、施工用电管理

(1)制订用电安全操作规程、用电安装规程、用电运行管理规程和电气维修检查制度,作好记录。

(2)施工现场的输电线须按要求架设,不可随地拖拉,各类电箱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3)电气设备及输电线路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技术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

2、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1)实施严格的机械安全管理和使用制度。确认机械状况良好能安全运行时,再投入使用。加强对设备的检查、保养、维修。保证安全装置完备、灵敏、可靠,确保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转。

(2)操作人员必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佩带个人劳防用品,作到持证上岗。

(3)机具设备和车辆在施工使用过程中,定期维修和保养。

3、安全标志、标牌

在本工程现场周边配备、架立并维护一切必要而合适的标志牌,为过往车辆、行人提供安全和方便。

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相关规范作业,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及以后运营中的安全。

(五)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安全生产承诺制

为了保证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文明生产,项目部可向发包人做出预留安全保证金的承诺,其具体考核内容和方法如下:

(1)全面完成发包人分解给项目部各项安全文明生产控制指标。

(2)在生产过程中杜绝发生人为责任死亡、重伤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核定指标之内。

(3)杜绝发生人为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和机械设备的事故。

(4)杜绝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5)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98%以上,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事故隐患也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保证不因此发生事故,待具备整改条件时及时整改。

(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2、实行安全生产补偿金和抵押金制

项目部对内部职工全面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在采用这种办法时充分考虑到各施工单位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测定出风险补偿金和安全生产抵押金数额,根据核定给各单位的事故分解控制指标,同时核定补偿金和抵押金数额,针对各类考核指标,统一制订奖惩标准,对达到考核指标的责任单位返还予留风险抵押金,并发给安全风险补偿金。对于突破考核指标的责任单位,扣除全部风险抵押金,不发给风险补偿金。还要按奖惩规定给事故责任单位一定数额经济罚款,罚款可用来改善作业条件的经费和奖励对安全工作有特殊贡献人员,利用这种办法可以充分调动全员安全生产意识,还可使补偿金变为职工辛勤劳动所得。无论是考核指标和经济奖惩都十分清晰合理,充分体现出安全风险补偿金的调节作用和风险抵押金的约束力,又能维护安全生产考核的严肃性。从而把罚款为主转移到奖励为主,不断增加激励因素和改善安全检查管理手段。

3、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度

采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来强化各施工作业队,加强安全管理,防止班组出现生产障碍和其它事故,是一项较成熟有效的办法。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作业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按考核内容要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后,明确责、权、利的关系,作业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再同下属作业班组签定安全责任书,这样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网络,使每级领导直至每个作业职工都充分感到所承担的压力和义务,能有效地克服只求生产进度,忽视安全工作的倾向,使全体职工能进一步的认识到,安全生产就是最大的经济效益。

4、安全生产奖惩制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所遵循的原则是"以责论处"和重奖重罚,制定的制度应合理、合法。在奖惩时要分级管理,实行一级管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对于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避免生产过程发生事故的有功集体和个人,其奖励可分为表扬、一次性发放奖金、授予荣誉称号和表扬、记功、发奖金、增加工资,对于忽视安全生产不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工作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盲目施工、野蛮施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集体、个人都将给予处罚。处罚办法可分为: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下岗、解除劳动合同。对发生事故的集体及个人,当年取消评选先进资格。通过落实安全奖惩制度来不断增加安全监察的约束力,从根本上体现出安全工作一票否决权。

5、安全生产教育制

安全教育的内容、形式和方法:

安全思想意识教育。就是通过说教训练清除人们头脑中那些不正确判断思想,而灌输新的正确思想、愿望和安全行动,树立人们的安全意识。方针政策教育。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教育,并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通过各种教育方式使全体职工掌握、了解各项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的内涵,并得以贯彻落实,执行,安全生产才有保证。

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使全体职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对安全的重要性,加强劳动纪律教育,不仅是提高单位管理水平、合理组织劳动,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的重要条件,也是减少或避免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安全生产的必要前提。多年实践证明,重视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就有保证,反之安全生产就难以实现。

安全知识教育。主要包括:一般生产技术知识、一般安全常识、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要掌握安全知识,就必须同时掌握相应的生产技术知识,了解单位的基本生产概况,生产技术过程,作业方法或工艺流程,与生产技术过程和作业方法相适应的各种机具、设备的构造质量、规格性能,操作技能和使用方法,还要使职工了解掌握本单位危险作业区域及其生产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可能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防护常识和消防规章制度、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伤亡事故报告方法等。

专业安全技术教育。是指对某一工种的岗位职工,必须具备的专业安全知识专门教育。使岗位职工熟悉了解掌握单位根据有关专业制定各种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安全技能教育。主要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安全防护技能、安全避险技能、安全救护技能、安全应急技能技术知识的教育。这种教育以班组为基础,依赖有优秀技能经验的实践者做监督的保证。

(六)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纵向到基层班组、作业工人,横向到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

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贯彻落实国家、行业、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

(2)明确本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3)履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理配置人力、物资、设备、资金等要素,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工地建设。

(4)正确处理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把安全工作贯穿于施工生产全过程。

(5)经常听取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科学管理经验。

(6)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7)组织制定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虚报和故意拖延不报。

2、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其安全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决议,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措施计划等。

(2)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职能部门职责履行情况。

(3)指导业务部门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开展重大事件应急响应工作。

(4)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3、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其安全生产责任是:

(1)组织识别重大危险源,编制、审定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施工、防护措施,对其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安全可靠性负责。

(2)主持项目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

,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使用中的设施、设备,按规定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工程部安全职责

(1)负责参与重难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风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核工作,提出方案优化意见和建议。

(2)参与大型非标设备的设计检算和验收工作。

5、设备物资部安全职责

(1)负责起重设备、施工机械车辆、压力容器、变配电设备及电力线路的验收工作。

(2)负责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用品进行检查,保证采购使用合格产品。

6、办公室和医务室,负责职工健康检查,指导防尘、防毒等卫生工作。

7、财务部,负责对项目安全生产经费计划进行审查,确保安全生产经费及时、足额投入。

8、施工队队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1)了解掌握职工健康状况,合理组织劳动力,对有禁忌病的职工、有禁忌的工作岗位,不得安排其从事相关作业活动。

(2)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停止施工,组织事故抢险,防止事故扩大,按程序立即上报。

9、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

(1)带领班组员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制止"三违"行为。

(2)作业前,要对拟用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

10、操作工人的安全职责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按规定佩带个体防护用品。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2)作业前要对工具、机械、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3)对因违章操作、盲目蛮干或不听指挥而造成事故和经济损失承担直接责任。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