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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产业管理中心岗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5

一、产业管理中心在后勤集团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集团做好后勤产业的规范管理,做好发展规模经济的基础工作。

二、全面负责后勤集团的产业发展与管理,完成集团所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

三、根据国家的政策与法规对下属企业,按企业化的要求进行督促、检查。

四、根据集团的要求,与下属企业订立各项指标,下达任务。

五、组织下属企业进行各类学习,协调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类矛盾。

篇2:产业管理中心经理岗位职责

1、在后勤集团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策划后勤产业的发展和管理。

2、组织中心全体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活动,加强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3、加强内部管理,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4、领导中心人员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5、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要求对各商店、超某进行有效的商贸管理。与有关单位和个人签订合同、收缴相关费用。

6、关心职工生活,切实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团结全体职工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7、重视安全防范,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8、负责中心所辖部门的监督、检查。以及中心全体人员的考评、考核。

篇3:产业办公楼装修工程文明管理措施

产业园办公楼装修工程文明管理措施

文明施工是一个建筑施工企业形象最直接的反映,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我司将严格按照上海市有关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规定的内容及相关文件规定,对现场文明施工进行布置及管理,按照CI形象手册策划、建立起我司良好的形象。建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小组,加强材料、半成品、机械设备的堆放、管线布置和场内运输等工作的协调与控制,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现场实行区域管理,规定职责范围,工长、班组长分别为管辖片区操作层及操作点的负责人,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制定奖罚制度,切实落实执行文明施工细则及奖罚制度。

工程施工过程中,制成品、工序产品及已完分部分项工程作为后序工程的作业面,其质量的保护必将影响整个工程的质量和现场文明施工,因此,必须加强现场成品保护。

现场的文明管理

认真抓好现场的文明管理工作是施工现场管理中主要保证措施之一。为了得到深入而实际的落实,在此我公司将采取四个方面的重大措施:

1.对施工现场布置采取的措施

a.做到按施工平面布置图安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等。

b.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须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c.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架设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严禁任意拉线接电;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

d.夜间加班施工照明设施,必须符合施工安全的要求;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e.现场供、配电箱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要求,移动导线必须使用符合电压等级要求的专用移动电缆,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导线、电气设备及器具。

2.对优化施工现场的场容场貌采取的措施

a.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及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的单位名称、施工现场总负责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等。

b.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按总、分包单位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着装和安全帽的颜色也在有所区别,便于识别。

c.在车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必须事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进行,并应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

d.堆放在露天的材料必须按规定堆放整齐并有标识。经常清理建筑垃圾,每周举行一次清扫和整理施工现场活动,以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

e.施工现场的工地办公室、食堂、宿舍和厕所等工作生活设施,要符合卫生、通风、照明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要符合饮食卫生要求。特别解决施工现场的厕所卫生条件问题和建筑垃圾的清理问题。

3.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的措施

a.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建筑垃圾,防止有毒有害气体的发生。

b.妥善处理泥水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c.采取有效措施施工过程中的灰尘、生活垃圾和零星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

d.禁止对有毒有害弃物乱摊乱放,防止污染。

e.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的发生。

4.对严格劳动纪律,遵守操作与安全规程采取的措施

a.每天上班前,召开班前交底会,由班组长布置当天的施工任务、操作要求和应注意的问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b.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

c.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保证安全有效。

有了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和文明管理措施,只能说是有了行动指南,主要还是重于通过检查,不断发现问题,不断采取新办法的新措施来解决问题,针对所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的计划,提高现场职工的素养,从而创造一个整齐、清洁、方便、安全的施工现场环境,实现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

篇4:万科地产业主更名程序管理细则

蔓科地产业主更名程序管理细则

1、更名原则

1.1正式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购房客户具有合理原因的情况下,可以提出一次更名要求。

1.2直系亲属(夫妻、父母、子女)之间可以更名,但需要提供能证明更名双方以上关系的户口薄等合法性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免交更名费。

1.3非直系亲属(包括兄弟姐妹)之间更名客户须承担两仟元的更名费。

1.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

*该客户有逾期款项未缴纳;

*超过规定日期尚未办理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手续。

*有其他违反《认购书》约定的行为。

1.5正式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的客户申请更名的,属直系亲属的,申请人应交纳壹仟元手续费;属非直系亲属的,申请人须承担合同总额2%(或不低于伍仟元)的更名违约金。若更名涉及税费问题,公司应与客户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因客户更名而发生的所有税费均由客户承担。

2、更名办理程序

a)客户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销售退/换房(更名)审批表》(直系亲属须提供能证明更名双方以上关系的户口薄等合法性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b)营销公司销售主管对申请更名客户的房号、申请人合法性、已付款金额、合同签定等情况进行核实,审查后反馈意见,报营销公司经理。

c)营销公司经理批准。

d)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e)营销公司销售主管在销售管理系统作更名操作(不可删改存档的原记录)。

f)更换认购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日期及约定条款不做更改)。

g)变更资料交销售支持科存档。

h)更换收款收据。

i)如有减免违约金之情况的,须请示营销公司领导和公司分管领导,并给予审批意见。

篇5: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认定管理办法

为推动“科教兴豫”战略深入实施,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加税收,促进就业,省政府决定在高新技术领域里实施一批产业化重点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为了做好重点项目认定和管理,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根据省政府豫政[1998]60号文件精神及国家和省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重点项目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项目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和商业化前景,产品市场需求广阔,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能在较短时间内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对优化全省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有带动作用;

2、项目产品符合国家技术和产业政策,属于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新能源、高效节能与环保、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等国家和省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领域;

3、项目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已完成研究开发,技术成熟,具备产业化条件;

4、优先考虑能增加出口或替代进口的项目。

第二条重点项目应以企业为主体承担,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承担单位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技术开发能力,运行机制灵活、高效,企业资信状况好:领导班子科技意识强,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第三条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由承担单位所在市地科委、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或省直有关委办厅局负责。申报的重点项目要充分听取当地计委、经贸委及有关产业部门的意见。

第四条项目承担单位需填报《##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一)、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经所在市地科委、高新区管委会或有关省直委办厅局严格把关,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科委,省计委、经贸委、财政厅派员参加办公室工作。

第五条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后,分领域组织相关技术、经济、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重点项目评审组,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平衡后,分批提出重点项目计划建议。

第六条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对建议的重点项目计划进行审定,交由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执行,并向有关方面发布。

第七条经认定的重点项目享受《##省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豫政[1998]60号文)的有关优惠政策(除第七条外)。其中部分项目可获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贴息支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订。

第八条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重点项目的组织协调、计划编制、合同审查、进度检查、中期评估、项目验收等工作。

第九条组织项目申报的市地和有关委办厅局负责日常的监督管理协调,保证项目的正常进展。项目承担单位要按要求及时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组织申报部门提交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的报告和统计报表;向有关财政、财务和监察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十条重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对没有按时完成目标任务者,要限期改进,逾期仍不能达到预定目标者,中止对项目的支持,并撤销其重点项目资格,停止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第十一条重点项目验收的程序如下:

1、由项目承担单位填写《##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验收审批书》(见附件二),并提交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及相应的证明材料,经组织申报单位申报签署意见后报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者,颁发《##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验收合格证》,获得合格证者,可视为已投产,开始享受《##省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豫政[1998]60号文)第七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分别予以责成整改或取消重点项目资格的处理。验收结果及处理意见报告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第十二条建立省高新技术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每半年或一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对前段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下段##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方向及其他重大问题提出咨询意见。

第十三条对取得显著效益的重点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从项目所获利润中拿出一定比例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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