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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公司车辆管理暂行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5

××××公司车辆管理暂行规定

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的车辆管理工作,进一步树立为公司经营和效益服务的思想意识,使专职司机的管理、服务、安全、职责等各项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降低车辆成本消耗,并使专职司机的奖惩等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小车车辆管理实行小车班长、总裁办主任、执行总裁三级管理制度。

一、专职司机的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专职小车司机(系指为公司领导开公务车的专职驾驶员,以下简称“专职司机”),是在公司总裁办统一领导下,承担着公司领导和其他部门用车任务的人员。

岗位职责:

1、承担主管领导业务活动用车任务。

2、承担小车班长、总裁办主任(正、副)、高级副总裁、执行总裁、总裁所安排的业务用车任务。

3、爱护车辆设施,严格遵守一日三检——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认真检查制度,以确保车辆的安全正常行使。

4、对所驾车辆技术状况了如指掌,及时办理车辆相关手续以保证车辆使用合法有效。

5、严格遵守各项车辆管理规定和工作流程,认真、如实填写相关出车记录,配合车辆管理人员工作。

6、车辆的日常维护、清洁工作。出车前后,须做好保养、加油、车辆内外的清洁与卫生等工作。

7、努力提高驾驶水平,注意节约油料,降低车辆消耗。

工作要求:

1、爱岗敬业,提高“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工作意识,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2、注重礼仪和礼表。穿着整齐大方,干净利落,工作时间不得穿短裤、拖鞋、背心上岗。有重要外事活动时,应着西装、打领带。

3、热情为公司领导服务,一切以领导满意为宗旨。对领导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应全力以赴完成。一切工作都要在保证领导业务活动用车的前提下进行。

4、遵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职业修养。为领导开车的专职司机要谦虚谨慎,严守公司机密,维护公司利益。不泄露领导谈话内容。任何与领导工作无关的人员,未经领导同意,不准搭乘领导车辆。

5、严格遵守各项劳动制度、主动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擅自出车,不应以任何主、客观理由拒绝执行小车班长和总裁办有关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度(除身体条件外)。

8、热情服务,礼貌待人。不得发生无故延误工作的现象;不得与不得无故刁难乘客或与乘车人员发生任何纠纷。

篇2:物业绿化部车辆管理规定办法

物业绿化部车辆管理规定

一、程序要点:

1.车辆使用注意事项

1.1.各车辆操作出车前必须对车辆性能状况进行例行检查,主要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池液是否足够;检查制动器、离合器总泵油是否合乎要求,检查轮胎气压是否合乎要求,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检查方向机、转向器、传动轴及转向横直拉杆是否紧固、有效;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是否正常、电池连接线是否牢固;检查路单、票证是否齐全、随车工具等。如检查以上情况良好及车容清洁后,方可出车。

1.2.车辆每日首次启动后,应中低速运行3-5分钟以上才能起步以保证各系统进入正常工作状态。

1.3.冷车发动前要根据气候条件进行预热,启动后利用怠速运转开温,发动机机头水温不得低于40度。

1.4.当有部件发生故障时不要启动发动机。在部件发生故障前会伴有一些异常现象发生,必须警惕发动机性能的变化和异常响声,以及外观的损坏现象,这些都表明发动机需要保养或修理。如发现以下现象应马上通知调度员和安全员作出解决措施。

▲发动机熄火或剧烈颤动。

▲发动机异常噪声。

▲燃料、机油、冷却液渗漏。

▲动力性能急剧下降。

▲发动机工作温度急剧变化。

▲烟度过大。

▲机油压力过低等。

1.5.严禁冷机大油门运转发动机,冷起动应逐渐提开发动机转速,待发动机运转慢慢稳定后,变速器置于空挡保持异端是的低中速运转,以达到暖机目的,且不得长时间怠速运行。

1.6.起步前看清车辆四周和车底有无障碍物,各种仪表是否正常,气压、油压是否达到标准,车门是否关好,乘客是否坐好,倒后镜视野是否合适。

1.7.各车辆运行中所听到的不正常声响或不正常气味,应立即停车检查,待查明后方可再次运行。

1.8.低档起步,秩序换档,不得用高速档低速行驶或低速档高速行驶。

1.9.各车辆运行中尽量避免突然加速或急踩刹车,合理控制车速,保持中速行驶。

1.10.行车途中不要将脚放在离合踏板上,发现离合过高或过低就立即进厂报修,以免损坏离合器。

1.11.新车在走合期间应正确驾驶,平稳接合离合器,即使换档,严禁脱档猛冲。

1.12.行车中发现水温过高、无水等情况,不可立即加水,应使发动机冷至正常后,方可再添加水。

1.13.严禁车辆带病出车,发现故障应立即回客运中心报修。

1.14.行驶途中注意观察各种仪表工作状态,以便及时发现问题。

1.15.收车之后,应先将冷气关掉,再使发动机死火,最后将有电源总掣的车辆关掉电源。

1.16.车辆空调在使用时,应注意既要保证车厢乘坐环境的舒适,有要注意节约资源,在有必要时开启空调,天气较冷时或车上无人乘坐,则应注意及时关闭车厢空调,天气较冷而车上乘客较多,空气较浊时,应注意开启换气系统,以确保车厢空气清新。

2.做好每台车辆的节油工作,定期对百/公里油耗超标车辆进行跟进,并配合维修班使之解决。

3.做好节胎工作,发现轮胎异常、磨损,及时配合维修班查找原因并使之解决。

4.对车辆易耗零件进行有效的监控和配合维修班进行修旧利废工作,减少车辆的维修成本。

5.营运途中如发生故障不能行驶时,应向乘客说明原因,请乘客等候,及时检修排除故障,如故障一时无法排除,司机应立即报告客运中心主任/主管。在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后,可就近拖车至修理单位维修,但时候必须补办相应手续。

6.车辆维修:凡需要委外维修的车来年感,必须填写维修记录表。

二、日常维修保养

1.对汽车外观、发动机外表进行清洁,保持车容整洁。

2.对汽车各部润滑油(脂)、燃油、冷却液、各种工作介质、轮胎气压进行检视补给。

3.对汽车制动、转向、传动、悬挂、灯光、信号等安全部位和位置以及发动机运转状态进行检视、校紧,确保行程安全。

4.车身的保养

4.1车身应保持清洁,每日行驶后要及时清除泥土,不能在干燥后用器具铲刮,以免刮伤油车漆,引起蒙皮骨架生锈。

4.2.门、窗密封胶要保持完整,有损坏时要及时更换。

4.3.经常检查车身与车架的连接,发现异常及时维修。

4.4.经常检查车内部件的紧固件及时紧固。

4.5.经常检查乘客门的状况,若有松旷要及时调整。

4.6.经常检查车辆的灯光状况,若损坏及时更换。

5.车辆例行维护保养的目的及作业重点

5.1例行保养主要在于维护车辆整洁,确保车辆能正常行驶,其作业重点是检查和清洁、紧固及油、气、水、电的检、加。

5.2.例行保养由驾驶员负责,执行每天出车前、行车中及收车后的检视,每天均需打扫、清洁车辆和补给燃润油。(不得占用出车时间)

6.出车前

6.1.检查维修项目是否修妥。

6.2.检查润滑油是否足够,润滑油应在既有标尺的两刻度H-L之间。

6.3.检查冷却液是否足够和冷却液有无泄漏。

6.4检查燃油箱存油,不足时要加满;电瓶液是否足够,不足时要添加。

6.5.检查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要求,轮胎损伤情况和轮胎螺丝是否紧固。

6.6.检查刹车油是否足够,制动气压是否符合要求,手、脚制动器性能是否良好,制动管路是否有松动和损伤情况,各连接管道是否有漏油和漏气,贮气筒放水。

6.7.检查离合器是否工作正常,自由行程是否符合要求,,液压操纵系统是否异常,储液灌液是否足够,不足时添加。

6.8.检查传动轴、转向系统各种螺栓螺母的坚固情况,方向机工作是否正常,液压油是否足够和有无漏油。

6.9.冷气付机的起动,应先将温度控制开关调至低档的位置,然后预热10-20秒方可起动,要让发动机在最低档的位置运行15分钟后,才可将控制开关调至高档或自动档。

6.10.检查灯光、雨刮、倒后镜、喇叭、车辆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7.行车开始和行车中(包括中途停车等待)

7.1.检查各仪表、灯光、雨刮器工作情况,听察发动机及底盘有否异响。

7.2.检查机油压力、水温是否正常。

7.3.检查前、后各种灯光是否正常。

7.4.检查后视镜位是否适宜。

7.5.检查制动效能是否正常。

7.6.检查方向盘是否有摇动和摆头现象。

7.7.如有报警指示灯亮时,应停车检查。

7.8.避免突然制动停车。

7.9.检视各部有无漏水、漏油、漏气。

7.10.检查钢板和转向机构葛布的连接紧固情况。

7.11.检查制动鼓温度、国轮毂松紧度、轮胎气压。

8.收车后

8.1.测量幽香存油,加足燃料。

8.2.清洗、刷扫车辆内、外部,检查、整理乘客座椅及窗帘。

8.3.检查前后钢板有否断裂,检查骑马螺栓。

8.4.固紧半轴、轮胎螺栓,查看钢圈有否损裂。

8.5.检查轮胎外表有无拖刮夹石,气压不否充足。

8.6.检查传动系统有无松旷,各部螺检是否紧固。

8.7.检查制动系统各管路接头有无松动渗漏、碰擦磨损。

8.8.检查方向机油自由量及转向机构各连接部位有否松动。

8.9.检查水箱、水泵及风扇皮带的松紧度并加足水。

三、车辆的保养周期及项目

1.车辆每月的一级维护保养(含每周例行保养项目)

1.1检查发动机加速和减速性能状况。

1.2.检查发动机排期气情况。

1.3.检查燃油、润滑油及冷却液是否泄漏。

1.4.检查润滑油的清洁度和剩余量。

1.5.清除燃油滤清器的沉积物,必要时更换。

1.6.检查皮带是否松弛或损坏。

1.7.检查离合器的工作情况。

1.8.检查离合器踏板及制动板的自由行程。

1.9.检查离合器、转向机及其液压管路是否漏油。

1.10检查离合器贮油灌液压油量,不足时添加。

1.11.清洁主减速器、变速器通气塞,清洁主减速器、变速器润滑油油面,不足时添加。

1.12.检查主减速器、变速器是否漏油。

1.13.清洁前后桥及车轮总成。

1.14.检查转向系统中各螺母的紧固情况。

1.15.检查方向盘转动情况、是否松动或颤动。

1.16.检查转向器紧固状况。

1.17.检查调整制动器及手动制动效能。

1.18.检查制动软管是否漏气、损坏及连接固定情况。

1.19.检查传动轴十字轴凸缘连接螺栓的紧固情况。

1.20.检查半轴螺栓的紧固情况。

1.21.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有异常磨损和螺栓螺母拧紧力矩。

1.22.对车辆的各润滑点进行打黄油润滑。

1.23检查蓄电池各接头的紧固情况和添加蒸馏水。

1.24.检查和清洁空气滤清器滤芯。

1.25.更换主、副发动机润滑油。

2.第一周期(三个月)的二级保养(含每月的一级保养项目)

2.1更换酒有滤清器滤芯。

2.2.更换机油滤清器和油水分离器。

2.3.清洁并调整轮毂轴承。

2.4.检查制动鼓和制动蹄摩擦片的磨损和损坏情况。

2.5.检查转向传动装置花键齿合副的磨损情况。

2.6.检查转向机连接部分有无松弛颤动和损坏。

2.7.检查液压系统各部件安全紧固情况。

2.8.检查传动轴十字轴轴承有无松旷,检查凸缘螺母的紧固情况。

2.9.检查变速器操纵机构连接部位、转向节连接部位是否松动。

3.第二周期(六个月)的二级保养(含第一周期的二级保养项目)

3.1.检查并调整前束。

3.2.检查气门间隙。

3.3.检查减震器的工作情况。

3.4.检查空气压缩机的工作是否正常。

3.5.更换变速器、主减速器润滑油。

3.6.更换动力转向液压系统的液压油和油罐滤芯。

3.7.检查前后钢板销套的磨损情况,必要时更换。

3.8.检查转向横、直拉杆和接头是否松动和损坏。

4.第三个周期(九个月)的二级保养(含二周期的二级保养项目)

4.1.检查变速器各轴承、转向机轴承、后桥主减速器及轴承的工作情况。

4.2.检查转向机齿轮间隙及其内部是否泄漏。

4.3.检查横直拉杆和节臂间连接部分有无磨损和损坏。

4.4.检查转向节、转向节臂及其二者的连接部分有无裂纹。

4.5.检查转向节与前轴的间隙。

4.6.检查前轮的定位情况。

4.7.检查前轮的转向角度。

4.8.检查液压油泵工作是否正常。

4.9.检查制动阀门和其它阀门的密封效能。

4.10.检查车轮制动分泵是否正常工作及损坏。

4.11.检查车驾及车身的焊缝和构件有无裂纹,连接螺栓和铆钉有无松动。

5.第四周期(十二个月)保养(包括一、二、三、周期保养项目)

5.1.更换空气滤清器内外滤芯。

5.2.紧固气缸和各类螺栓(包括悬置)。

5.3.检查发动机压缩压力、喷油器的喷油泵的喷射量及喷射正时。

5.4.检查供油泵、散热器是否正常工作。

5.5.拆检离合器清洗总泵、分泵及管路,更换离合器贮油灌液压油。

5.6.拆检变速器总成,后桥主减变速器总成、并进行调整,对半轴套管进行探伤。

5.7.拆检停车、行车制动器,必要时更换制动蹄摩擦片。

5.8.拆检前后钢板弹簧,更换前、后钢板弹簧销套。

5.9.检查减速振器的作用,对已衰退失效的进行更换。

5.10.检查发动机的工作情况,由于发动机总成的磨损与驾驶员操作因素有极大的关系,因此发动机拆检,可视发动机本身工作状况决定,凡工作状况良好、性能优良,不烧机油,拆检可根据需要延长。

四、车身的保养

1.车身应保持清洁,每日行驶后要及时清除泥土,不能在干燥后用器具铲刮,以免刮伤油漆,引起蒙

皮骨架生锈。

2.门、窗密封胶要保持完整,有损坏时要及时更换。

3..经常检查车身与车架的连接,发现异常及时维修。

4..经常检查车内部件的紧固件及时紧固。

5..经常检查乘客门的状况,若有松旷要及时调整。

6.经常检查车辆的灯光状况,若损坏及时更换。

五、车辆保养的周期循环

经过第四周期的保养后,车辆的技术状况基本还原到原本的技术要求,车辆的周期保养由四周循环回第一周期从新开始。

篇3:车辆管理规定范例

车辆管理规定范本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1行政经理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1.2运营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2.2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2.2.2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3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2.2.4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2.2.5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6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表及时上交行政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2.3运营车辆使用管理

2.3.1公司配送部、备件库、售后部均配有营运货车,且车辆数量较多,应设专人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2.3.2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2.3.3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2.3.4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深圳市路况、路名。

2.3.5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2.3.6公司所有车辆钥匙应有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车辆出车安排表》一起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在《车辆出车安排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

2.3.7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2.3.8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及时安排车辆出车,对需要出车的车辆应填制《车辆出车安排表》。

2.3.9驾驶人员在接到《车辆出车安排表》时,在规定的时间应到达指定的地点,完成配送任务后应及时返回,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管理人员说明情况,获得批准后方可。

2.3.10车辆管理人员应对出车车辆进行登记,填制《车辆送货登记表》,当车辆返回时,应及时填写返回公里数,并由驾驶员确认签字。对出车异常的车辆应询问其原因,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公司。

2.3.11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

2.3.12部门间车辆调用应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三、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1.1行政部经理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2运营部门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3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

2.1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2.3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2.4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2.5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2.6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2.7驾驶员在油卡充值前,应统一根据车辆管理人员的口令,在某一统一的时间点记录本月车辆用油的实际数据,其中:

a.月初余额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余额。

b.本月充值为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额。

c.月末余额为油卡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额。

d.本月用油=月初余额+本月充值-月末余额+备用卡加油金额+现金加油

f.起始公里数为上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l.中止公里数为本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j.中止公里时油箱所剩油量为本次记录数据时油箱的油量金额化。

2.8一车一卡,一车一表,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应将每辆车的《车辆用油统计表》上报财务审核。

2.9车辆在使用备用卡加油时,应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车辆车牌号,交给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对每张备用卡须填《备用卡加油统计表》,连同《车辆用油统计表》一齐上报财务审核。

2.10特别注意事项:《车辆用油统计表》中的现金加油与备用卡加油应详细记录日期与备用卡号。

3、充值申请流程

3.1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3.2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3.3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本票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应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及时充值。

3.4车辆油卡充值要求开具增值税票,车辆管理人员应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内将充值增值税票带回公司财务部。

3.5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值税票一齐带回公司财务部。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1.1对维修服务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门经理及车辆管理人员共同考评和选择,使用哪家维修厂原则上使用4s店的维修。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1.2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1.3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1.4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流程

2.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2.1.4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2.1.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2.1.7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2.1.8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2定期保养

2.2.1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车辆公里与保养项目标准见《保养标准表》。

2.2.2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部门经理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2.2.5定期保养操作流程:

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部门经理检查---审批(需要财务经理及部经理审批须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通过报帐中心借款---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部门经理确认维修---对维修车辆进行检查---索取发票及维修清单----会计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通过报帐中心冲销借款。

2.3.1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3.2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3.3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2.3.4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部门经理签字----走报帐中心报销。

2.4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3、特别事项

3.1公司应指定有资质的专门车辆保养、修理点,便于修理、维修,可指定两至三个点。

3.2公司为避免修理点配件价格过高,应根据修理点单独指定汽车配件供应点。

3.3公司应根据修理点提供的保养及维修清单去指定的配件供应点购买所需配件,杜绝在同一个点既买配件又做维修。

3.4车辆保养、维理不允许驾驶员用现金交易,驾驶员应在指定维修点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统一支付。

3.5新车在5000公里时都有一次免费保养,各新车驾驶员注意利用。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1.1客运车载货罚款

1.1.1此类罚款为公司计划内罚款,驾驶员应在送货过程中有意识的避免此类罚款的发生。当发生时,驾驶员态度应良好,争取少罚款或不罚款。

1.1.2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开具的罚款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可用其它发票冲抵报销。

1.2车辆停车罚款

1.2.1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

1.2.2该类罚款公司不允许发生,如有发生,应详细了解罚款原因,属于驾驶员出于个人利益而发生的乱停车罚款,公司不予报销。该类罚款在报销时应特别注意审核。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2.1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鉴于公司车辆之多,理赔业务之多,特制定此办法。

2.2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2.3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2.4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尔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2.5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2.6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2.7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篇4:公司车辆管理规定办法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车辆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类型的合理用车需求。

三、车辆管理规范:1、用车原则

优先保障公司级重大活动、会议、重要客户接待、公司领导工作用车。

在出现用车冲突的情况下,人事行政部按用车先后、事情的轻重缓急、距离远近安排车辆。临时用车,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当时车辆资源状况进行调配。行程方向一致的多人员或多部门用车尽量安排同一车辆。

车辆出行所产生的费用统一计入车辆使用部门,多部门多人员出行者,则以人口数进行费用分摊。物流部的车辆管理请参照此规定由物流部人力行政单位监督执行,本规定未涵盖部分请按原规定、原流程执行。

停车场地:以公司指定的地点为准。

车辆维修点:以公司综合评估后指定的维修点为准,非行车途中的维修一律不得自寻维修点,否则车辆维修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2、用车流程图

3、相关人员职责

3.1

用车人职责

3.1.1用车人均应遵照公司的用车原则使用车辆。

3.1.2用车人只允许中心/部门负责人工作或业务用车;若部门其它人员因特殊原因用车,需3.1.3要部门负责人在《车辆使用申请表》上签字同意。在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之前,用车人

应先在本部门内做好用车的协调工作,能够一起办理或搭车办理的,尽量一同用车。

3.1.4用车人应严格按照预定线路和时间用车,不得私自更改目的地或行车路线。如需改道并延时

返回,必须在预定返回时间前半个小时与行政人员确认,车辆调度将依据后续车辆安排及用车重要性予以回复和安排。

3.1.5预定车辆后,因情况变动需放弃用车或调整用车时间,应提前半天通知行政人员,以便及时

调整用车计划和安排。

3.1.6行车结束时,用车人必须对驾驶员在《行车记录表》上填写的用车记录及相关费用票据予以

核对并签字确认。

3.1.7用车人有义务监督驾驶员在接《车辆使用申请表》后是否按要求的时间和路线出车,若出现

违反的情况,用车人可向行政人员和部门负责人投诉。

3.2用车部门负责人职责

负责对本部门员工业务用车使用状况进行监督、审核。

根据用车人填写的《车辆使用申请表》,调配公司车辆资源,安排车辆出车。

在车辆资源不足或出现资源重叠时,依据公司派车原则,协调车辆安排并拥有对车辆使用的最终决定权。

负责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和安排,对驾驶员的任用拥有建议权。

根据行政人员的安排和用车人《车辆使用申请表》要求,按时间要求和路线出车。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听从行政人员的安排,按要求出车和回场。

实事求是填写《行车记录表》内容(时间/行车里程),不得弄虚作假,并认真保管,每半月进行汇总,实际产生的加油费用需与该记录表一致,否则多出的费用由加油人自付。《车辆使用申请表》一式两联,一联交财务部报销使用(无此单者后附或此单内容经查不实者不予报销);一联交人事行政部备案。

驾驶员有权监督用车人的车辆用途或中途改为私用的不良行为,并应该向用车部门负责人和人事行政部反馈。

3.3行政人员职责

3.4驾驶员职责

四、车辆日常管理

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对应的车辆驾驶证。

车辆未经许可不得借予非本车驾驶人员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借,需由总经理审批。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驾驶员须遵守交通规则,如不按交通规则行驶造成的处罚,由个人按公司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造成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并承担后果。

各种车辆在途中遇到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上级领导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事后向上级主管报告。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公司共同负担。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根据责任认定大小,来核定其差额由驾驶员与公司承担的份额。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含维修原因),或移作私用(经公司领导特许的除外),否则

除了予以200元/次的处罚外,尚需承担所有的用车费用。

如出车返回公司的时候太晚(超过晚10点者),驾驶员必须向行政负责人员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将公司车辆开回家,但期间出现任何意外,比如车辆被盗、出现交通意外等均由当事驾驶员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外出时应停放在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停放车辆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损坏、失窃,根据违反、损坏轻重及责任大小,由驾驶员承担相应的费用。

私人目的借用公司车辆应提出使用申请,注明“私用”原因,并经由总经理核准后方可使用。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扣除保险理赔额后全部由私人负责。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车辆所带附件及证件、外观良好,保持车辆整洁、干净,否则照价赔偿。驾驶员在出车前应检查《行车记录表》上所记录的里程数是否与里程表上显示的数据相符,如有不同则需向行政人员报备,并由行政人员修改里程数(其差异原因由行政人员与上次交车人员交流确认)。

车辆出发时要如实填写车辆启动的具体时间。

行车过程中,如有加油请在《行车记录表》予以体现并如实注明加油金额。

驾驶员回到公司指定的停车点时,需在《行车记录表》上如实填写回车时间,同时注明当时车辆所处的状态(尤其是当车辆状态明显有故障时),否则由交车人承担相关责任。

直营各区域因公借用车辆,同样需要按本规定执行,如出现缺失详细的行车记录,则记录之外的行程所产生的费用由借车部门负责人承担;

非公司专职司机驾驶所产生的违章处罚,由驾驶人按规定承担扣罚,找不出责任驾驶员者,由借车人部门负责人承担处罚。

五、车辆保养管理:

5.1车辆维修、保养等,应先注明行驶里程,经与行政人员核准后方可送修。5.2车辆应由公司指定各厂家保养,特约维修厂维修,否则修理费一律不予报销。

5.3车辆外出行驶途中如发生故障或其他损耗急需修复或更换零配件时,应与行政人员联系请求批

示。

六、处罚

6.1禁止以工作为名派车办私事,严禁弄虚作假糊弄派车人员,否则一经发现,除用车费用由责任人自

行承担外,同时对责任人处于100元/次的经济处罚,并在公司内通报批评。6.2因用车人原因耽误造成发车延时超过(含)30分钟,将被取消该次派车需求。

6.3专职驾驶人员需遵守出车指定时间,因专职驾驶员造成发车延迟超过10分钟,行政人员有权给予

驾驶员至少10元/次的罚款。

6.4任何人员不得拿公司车辆做教练车,否则一经发现,处罚2000元/次。

七、关联表单

《车辆使用申请表》(见附件1)《行车记录表》(见附件2)

《车辆使用状况报表()月份》(见附件3)

八、附则

8.1人事行政部对本制度具有最终解释权,并负责监督实施。本制度自20**年**月**日起执行。8.2本规定如与其它规定相抵触,则以本规定为准;8.3本规定一经总经理签字发行,立即生效。

拟制:人事行政部审核:批准:日期:20**年**月**日

车辆使用申请表

部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

车辆使用申请表

部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

车辆使用申请表

部门负责人:人事行政部:

行车记录表

行车记录表

行车记录表

附件3:车辆使用状况报表()月份

制表人:审核:批准:

篇5:机关车辆管理规定办法

机关车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机动车驾驶员指局内在

职的机动车驾驶员、聘用驾驶员和持有驾驶证的职工。

第三条局办公室负责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

第二章机动车的使用、维护及管理

第四条局内所有车辆实行定人定车管理,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车辆由各用车单位具体负责管理,各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车辆使用、维护、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车辆执行外出审批登记制度。因工作需要出县的车辆到局办公室登记,由局分管领导同意,局长审批,报局办公室备案。禁止未经局长批准的车辆私自出县区。

第六条国家法定节假日实行封车制度。局机关节假日值班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其余车辆一律停封。

第七条车辆的保养应坚持“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坚持例保、预检预修制度,消除故障隐患,降低油材料的消耗,提高车辆的运行质量。

第八条局办公室负责局领导车辆的维修管理。各股室队负责本部门的车辆维修管理。

第九条年初由局办公室、根据每台车辆运行状况、实际运行公里数,分级别、分档次核定车辆维修费用,并按包干指标分配到单车。年度内包干指标节余的可累计到下年使用,不影响下年度维修费用核定基数,超出包干指标的维修费用各科室自行负责。

第十条各股室队车辆的日常维修,在包干计划内由驾驶员提出申请、说明情况,股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各股室负责自行安排车辆维修,费用由用车单位直接到财务报销。

第十一条局领导车辆的日常维修,在包干计划内由驾驶员提出申请、说明情况,局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车辆维修,费用由局办公室到财务报销。

第十二条车辆需要大修的,年初由各股室队申报计划,经局办公室联合组织鉴定后,提请局长办公会讨论同意,然后按程序办理大修事宜,并按有关要求进行修理。

第十三条因工外出,途中车辆发生故障需临时维修、购买零件的需通知局办公室,同时车辆使用人要持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否则所发生费用自行负责。

第十四条凡未按要求私自去修理厂维修车辆的,所发生的费用由送修人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车辆应按单位指定的位置停放或入库,不准随意停放。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存放地点,在局内车库存放的车辆全年存放指定库位,不得私自在它处停车。

第三章驾驶员的管理

第十六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

律、法规和局内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提高驾驶技术,增强法纪观念,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七条因违章行车扣证或发生交通事故的罚款,单位概不负责。

第十八条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因此造成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的,责任全部由驾驶员负责。

第十九条持有驾驶证的非专职驾驶人员,驾驶本单位车辆,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

第二十条各单位不准私自聘用驾驶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局长批准后,报局办公室备案,并签订由局办公室统一印发的聘用合同。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一条车辆发生安全事故,除执行交警部门处理意见外,局内将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二条未经局长同意,车辆私自出县区的,一经发现,对责任股室队(单位)作出收车处理,并予第一责任

人全局通报批评,如在外出期间发生车辆被盗、损坏、交通事故的,责任全部自负。

第二十三条驾驶员因私自用车发生交通事故及车辆

损坏的,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承担,并按经济损失全额赔偿。

第二十四条工作时间之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存放,造成被盗、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第二十五条酒后驾车发生行车交通事故,不论什么情况,均追究驾驶员责任,并给予驾驶员待岗处理。

第二十六条驾驶员把车辆私自交给他人驾驶发生事

故的,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费用,给予驾驶员待岗处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第二十七条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和驾驶证的,责任人承担全部证、牌补办费用。

第二十八条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或变卖油卡),一经发现将对其处以同等数量油料价值三倍的罚款,在职的驾驶员给予待岗处理,并在全局通报批评。

第二十九条发生交通事故,应按实际经济损失以责论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经济赔偿。

1、全部责任: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责任部门负责人扣罚400元。

2、主要责任: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的80%,责任部门负责人扣罚200元。

3、同等责任: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的50%,责任部门负责人扣罚100元。

4、次要责任: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的30%。

5、造成单位职工伤亡的交通事故,对相关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及车管人员按交通部门认定责任进行处罚。

第五章其他

第三十条发生交通事故后,由责任单位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应在当日将事故报告送交局办公室,同时责任人应在两日内写出书面检查(事故经过、原因教训、整改措施)交局办公室。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局务会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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