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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5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铁建设工程的环境风险控制管理,规范对环境风险的识别和预防行为,明确职责,减少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地铁建设工程。公司承担的其他建设项目如涉及到类似的施工内容可参考本办法进行风险管理。第三条风险是指地铁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工程所处的特殊地质环境和复杂的周边环境而导致施工现场及工程周边环境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第二章环境风险管理工作程序风险管理工作程序详见附件1。第三章设计阶段风险管理第四条在初步设计阶段,公司组织勘察单位对线路沿线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进行初勘,并对周边环境进行调查。第五条设计单位应针对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及周边环境,进行风险分析评估,确定降低或规避沿线重要工程风险的设计点,开展设计方案比选,汇总风险源和风险等级,并制定处理措施,在施工图中作单项风险设计。第六条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对Ⅰ、Ⅱ级风险源进一步深化分析,进行专项设计。第七条在出正式施工图前,公司组织专家进行环境风险评估报告论证。专家论证应重点审查一下内容一、风险评估依据的合法性;二、风险评估方法的可行性;三、风险识别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四、工程风险等级划分标准的合理性;五、风险处置措施及建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六、风险评估结论的可靠性。第八条在进行设计交底时,设计人员应对环境风险源、风险源的控制指标、处理措施进行设计安全交底。参加的单位和人员包括: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运营项目负责人、总体设计单位、工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和施工单位等相关参建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对产权单位有特殊要求的环境风险工程,邀请产权单位参加。第四章施工阶段风险管理第九条工程施工前,在设计单位所作的环境风险源识别和评价基础上,施工单位应进行工程踏勘、环境核查,仔细、全面地熟悉施工设计图纸,对工程周边建筑物、铁路、桥梁、高架线、河流、地下建(构)筑物、地下障碍物、人防工程、地下管线等做详细调查,深入识别风险因素,形成周边环境调查报告和最终风险评估报告,报监理审查、工程建设项目部、公司工程部备案。一、周边环境调查范围环境调查范围参考表工法类别环境调查范围备注明(盖)挖法工程不小于基坑边缘两侧各30m(或3H,取大值)H-基坑深度暗挖工程不小于隧道两侧各30m(或2Hi、3B,取大值)Hi—隧道设计顶板埋深;B—隧道设计开挖宽度。盾构法工程不小于隧道两侧各30m(或3Hi、3D,取大值)Hi--隧道设计顶板埋深;D--盾构隧道设计外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地面线、高架线工程的环境调查范围不小于线路外边线两侧各30m。二、周边环境调查内容一般包括周边环境的名称、类型,平面位置及与轨道交通工程的相对关系、使用现状、竣工图纸及特殊保护要求等,调查内容详见《天津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重点建设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简称《516号文实施细则》),调查样表详见《516号文实施细则》附表1-1~1-10。环境调查成果及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的需要。当设计方案发生变更时,应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补充完善工程周边环境调查资料。三、周边环境调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编制《周边环境调查报告》。环境调查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调查目的和依据、调查范围和对象、调查方法和手段、调查成果及资料说明、周边环境风险说明及对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建议、调查对象相关图纸、周边环境调查表、现场有关影像资料和实测数据、相关资料复印件等。四、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含风险专项设计)、岩土工程勘查报告、周边环境调查成果、类似工程的建设经验,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对各类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损失等级进行分析(详见附件2《天津滨海新区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铁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等级划分指导标准》),并编制风险分级清单。针对不同等级的风险,按下表处置原则,结合工程实际,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和建议,形成风险评估报告。风险处置原则风险等级处置原则Ⅰ级尽量规避此类风险;制定专项处理方案;加强工程监测和风险管理Ⅱ级制定专项处理方案;加强工程监测和风险管理Ⅲ级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加强工程监测和风险管理Ⅳ级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实施工程监测和风险管理五、风险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评估目的与依据、评估内容与范围、评估程序与方法、风险界定识别及风险识别清单、风险估计与评价、风险等级标准、风险分级排序及风险等级清单、风险处置措施建议、风险评估结论、有关附图、附表。六、如设计方案变化或周边环境调查资料与设计资料不符,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风险评估报告进行论证,并报监理单位审批和公司备案。第十条风险监控一、对于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房屋,工程建设项目部应按照《房屋安全鉴定指导原则》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房屋鉴定单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二、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编制风险源专项技术方案,并按照《516号文实施细则》规定实行逐级论证制度,并按照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三、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如需变更,必须重新履行审查程序。四、施工单位在风险源开工前应做好全部施工人员的安全交底培训和考核,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考核过程进行监督,参与对重要技术岗位作业人员操作技能、施工风险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的考核。五、施工单位应当制定防范违章操作、误操作的控制措施并组织落实;监理单位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并做好核查记录。六、施工单位应在现场按照要求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并将监控信息上传公司安全监控中心。七、风险源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照《516号文实施细则》、《天津市建设工程重大风险源管理办法》(建质安总[2012]11号)、《天津市建设工程重大风险点位施工及验收办法》(建质安总[2012]74号)的要求,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审核,复核无误后,按规定组织开工的条件验收,并邀请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参加。不具备开工条件不得开工。八、工程建设项目部对环境风险源的控制进行动态管理,建立风险源台帐,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并及时报安全监控中心。九、监理单位应编制重大环境风险源安全监理细则和旁站监理细则,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培训。十、风险源施工时,按照《516号文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实施监理全过程旁站监督,并做好旁站和验收记录,及时上传安全监控平台。总监理工程师对风险源部位(环节)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公司对风险源部位(环节)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的实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车站基坑施工旁站监理记录表和验收表样式详见《516号文实施细则》附表3-1-1~3-2-6,盾构始发与接收施工旁站监理记录表和验收表样式详见《516号文实施细则》附表4-1-1~4-2-11,盾构掘进施工旁站监理记录表和验收表样式详见《516号文实施细则》附表5-1-1~5-2-5,联络通道施工旁站监理记录表和验收表样式详见《516号文实施细则》附表6-1-1~6-2-10。十一、工程建设项目部对风险源部位(环节)施工监理实施细则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十二、风险源施工时,施工单位每天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做好记录。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分)包单位技术管理人员应当在施工作业面进行管理。工程建设项目部应当对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施工管理行为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十三、风险源施工时,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安全总监应每天组织风险日例会,若风险部位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风险日例会。风险日例会会议纪要应及时上传监控平台。十四、施工单位应委托有资质、有经验的单位进行施工监测。十五、施工单位和第三方监测单位应按照《监控量测管理办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监测方案报审,实施施工监测和现场安全巡视,及时对监测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反馈。并及时将监测数据和巡视信息上传安全监控平台。十六、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风险应急管理制度》的要求,编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市安监局审查和备案,并在开工前备齐抢险物资和设备,组织应急演练,监理单位和工程建设项目部监督执行情况。十七、按照《监控量测管理办法》《安全风险预警、响应、消警管理办法》,当现场出现预警情况时,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监理单位接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组织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监测单位五方会议,研究处置措施。施工单位应立即进行应急响应,落实处置措施,避免险情的进一步扩大。工程建设项目部和监理单位要跟踪预警处置情况,督促施工单位积极响应,并及时将现场处置情况上报安全监控中心。十八、出现突发事件时,各参建单位应按照《工程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工程安全风险应急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组织抢险,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十九、事故抢险或救灾结束后,公司应按照《工程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的要求,对事故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理,工程建设项目部监督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避免风险再次发生。二十、工程建设项目部对各施工单位环境风险源的控制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为:1.环境风险源控制方案的实施情况、信息化施工情况;2.环境风险源相关的作业质量控制状况;3.环境风险源相关作业的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4.相关各方的环境风险管理行为、程序是否符合要求。二十一、风险源施工结束后,工程建设项目部应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确认风险解除,形成会议纪要并各方签认。Ⅰ级、Ⅱ级风险源,参加会议人员应包括勘察设计、监测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专家,各方签认后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注销。Ⅲ级、Ⅳ级风险源,参会人员应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单位技术人员。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各项规定,与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相抵触时,执行国家和行业规定。第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由工程部负责制订、解释、修订。

篇2:铁路局车务系统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为全面推进车务系统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强化车务系统安全风险控制,确保车务安全持续稳定,根据《郑州铁路局安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和运用管理实施办法》,结合车务系统特点,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三点共识”,落实“三个重中之重”要求,以高铁、动车、客车、列车、施工、调车和劳动安全为重点,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为载体,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保证,全面引入风险管理理念,系统构建安全风险控制体系,不断强化安全风险超前防范和过程控制,使安全风险管理与既有安全管理有机融合,逐步建成科学高效、管理规范、机制健全、覆盖全面、职责明确、程序清晰、适用有效、考核有力的安全风险管理控制体系,促进车务安全管理规范化、系统化和科学化建设,确保车务安全持续稳定。

二、总体目标

通过对风险源的辨识,把握风险点,从而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杜绝高铁一切责任事故、一般A类及以上责任事故、旅客列车责任事故和职工死亡责任事故,控制危及列车安全的作业事故;消灭一般C类及以上责任事故、接发列车责任事故和职工重伤责任事故;努力控制调车作业惯性事故和车务自管设备故障,消除危及列车安全的设备隐患,净化铁路运输安全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车务系统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推进车务系统安全风险管理有序开展,运输处成立车务系统安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和运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运输处处长

副组长:运输处各副处长

组?员:运输处各科(室)科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输处车站科,办公室主任由车站科长兼任。

车务系统安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和运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车务系统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代表铁路局制定车务系统安全风险控制措施;指导车务站段不断加强安全风险分析、辨识,细化风险点的控制措施,推动安全风险管理有序推进,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安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任务,并安排专业管理人员深入现场一线,监督检查车务站段安全风险体系建设和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影响铁路运输和人身安全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站段作为安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和运用管理工作的执行主体,要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组织机构,结合单位特点,制定本单位安全风险控制细化措施和运用管理办法,明确岗位作业标准和生产项目作业指导书,建立安全风险控制数据库,强化安全风险管理,落实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对车间(车站)、班组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形成管理闭环。

四、风险源管理

1.根据车务系统生产特点,车务系统安全风险源分为基础管理、现场作业、设备质量、重点处所、特殊时段和应急处置等六类。

2.按照安全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程度,根据《郑州铁路局安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和运用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安全风险划分为3个等级管理,即Ⅰ、Ⅱ、Ⅲ级安全风险,其性质严重程度由高至低依次是:

Ⅰ级安全风险:是指风险程度极高,可能导致灾难性后果,属于不能接受的风险,需立即采取措施解决的安全风险。一般指具有突发性、源头性或系统性的问题,且能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风险事件,可能造成一般B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

Ⅱ级安全风险:是指风险程度较高,可能的后果严重,属于不希望出现的风险,需采取措施解决的安全风险。一般指具有易发性、阶段性或专业系统级的问题,且能导致较大后果的风险事件,可能造成一般C类铁路交通事故。

Ⅲ级安全风险:是指风险程度高,可能的后果一般,属于有条件接受的风险,需采适时采取措施解决的安全风险。一般指具有惯性作业倾向或偶然性问题,且能导致一定后果的风险事件,可能造成一般D类铁路交通事故。

3.对Ⅰ、Ⅱ、Ⅲ级安全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其中:

(1)运输处主要负责车务系统安全风险控制点(包括全局性的安全风险控制点)的管理和监控,负责Ⅰ、Ⅱ级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制定,并督促车务站段落实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2)车务站段主要负责对本单位安全风险控制点(包括全局性、系统性的安全风险控制点)进行管理,重点负责Ⅰ级、Ⅱ级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在本单位的落实,以及本单位Ⅲ级安全风险点的控制。

五、安全风险控制重点

推行安全风险管理必须抓住当前制约运输安全的主要矛盾,围绕高铁、客车和高风险环节、关键岗位,实施系统管理、过程控制。必须坚持逐级负责,自下而上全面排查安全风险,自上而下明确安全风险控制措施,把安全风险的管控责任落实到各层级、各岗位,做到全面、全员、全过程管理。结合车务系统特点,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控制:

1.基础管理风险控制重点

(1)规章制度风险控制。严格规章制度审核、发布程序,避免出现相互脱节或政出多门的现象;着力解决规章间内容交叉、相互矛盾和规章内容不严谨等问题。针对生产力布局调整、劳动组织变化以及高速铁路、新技术、新设备发展的要求,及时对所涉及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进行修、废、补、建,满足现场作业需要,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加强《站细》编制、审批和修改、完善,不断提高《站细》质量。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各岗位作业标准,梳理各岗位规章并纳入作业指导书。

(2)人员素质风险控制。要明确安全、技术等主要岗位干部准入标准,任用能胜任的干部进入主要岗位,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按照《国家职业标准》、《铁路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和岗位标准要求,开展“定专业、定去向”订单式培养,全面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满足现场岗位作业需要。坚持规章制度培训与应急处置演练,理论考试与实作鉴定等相结合,建立干部、职工的动态考核制度,及时调整和淘汰不胜任岗位要求人员。

2.现场作业安全风险控制重点

(1)高铁安全风险控制。紧紧围绕高铁设备和作业特点,重点抓好规章制度和安全控制措施的落实,突出风、雨、雪灾害天气和设备故障等各类非正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置、非常站控模式下作业的卡控措施落实,正确及时发布调整或限制列车运行的调度命令,严把列车放行条件关键环节,严禁在情况不明情况下盲目放行和臆测行车,强化人工办理进路时和凭证的确认程序,严格落实转换非常站控的卡控制度。分散自律转为非常站控时,必须严格遵守“四清”、“三必须”制度。

(2)接发列车安全风险控制。严格执行接发列车作业标准和相关规章制度,加强调度指挥和行车组织,严防调度命令漏发、错发、漏传、错传及CTCS-2/3区段列控限速命令漏设、错设;严格执行动车组“五固定”和旅客列车接入固定线路规定;严把闭塞、进路、信号、凭证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施工、设备故障等非正常情况下干部上岗监护制度;严格落实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接发列车的安全措施,没有确认,不得开放信号、转换道岔;严格落实设备故障和恶劣天气行车应急处置办法,确保非正常情况下的接发列车安全。

(3)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认真落实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卡控措施,坚持“行车不施工,施工不行车”的原则;以影响信联闭正常使用、有临时限速和有轨道车配合作业的施工为重点,严把施工计划审批、协议签订、行车组织方案编制审核、现场作业盯控包保、运统46登记和签认、调度命令收发转、轨道车作业、施工结束后第一趟列车放行等关键环节,落实现场领导干部、安全技术干部安全包保责任制,确保施工安全。

(4)车辆防溜安全风险控制。以太焦、侯月、西陇海、宁西线为重点,突出抓好高坡地段车辆防溜安全;强化动车组运行区段的车辆防溜控制,保证动车区段车辆防溜的绝对安全;严格落实防溜措施的采取、撤除、联控、标记、检查、汇报和铁鞋管理、防溜关键点等卡控制度,特别要抓好调车作业过程中的动态防溜和与正线、到发线衔接专用线的防溜安全。

(5)调车作业安全风险控制。加强切割正线、跨站(场、区)调车作业、分路不良区段和特殊情况下调车的安全控制,严把计划、信号、进路、速度、瞭望、防溜、联控等关键环节;不断提高调车计划编制质量,严格控制计划编制、传达、变更等关键环节;加强本务机车、单机、轨道车在车站转线、出入库(线)作业的安全控制,严格执行联控制度,严禁抢钩作业;加强企业机车在站调车作业的安全控制,严格落实企业机车作业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调车作业盯控措施,加强对关键地点、关键时间段和关键作业环节的监督检查,实现调车作业安全有序可控。

(6)劳动安全风险控制。严格落实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班前充分休息,作业中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禁脱岗、串岗、私自替班和换班。以调车人员、运转车长、列尾作业员、助理值班员、车号员等室外作业岗位、现场巡视干部和“三新”人员为重点,加强对关键人、关键环节、关键时段、关键地点和作业人员横越股道及顺线路行走的检查监控;加强站场职工作业经常走行、作业处所的整治,为职工提供良好的作业环境。强化岗位间,特别是天气不良、瞭望条件不好情况下的互控联控制度,提醒和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和落实作业标准和控制措施,提高安全互控能力,保职工人身安全。

3.设备安全风险控制重点

加强对货物列车列尾装置、平面无线调车设备等自管设备的使用、维修和日常管理,特别要严把货物列车列尾装置的检测、安装、充电等关键环节,按时进行设备检修,协调机务、通信等部门解决设备使用、无线通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证列尾主机质量良好地上线运行。加大数字平面无线调车设备的推广力度,认真执行调车联控,充分发挥设备保安作用。加强车站行车作业监控设备、接发列车安全控制及记录系统、减速顶、停车器、防溜器具、无线列调对讲设备等设备的使用、维修和日常管理,保证必要的维修和更新资金投入,充分发挥设备保安作用。加大新技术新设备投入应用力度,加快行车作业监控设备和接发列车安全控制及记录系统的建设速度,积极推广“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管理系统”。加强行车设备故障的调查处理,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认真调查、分析和处置。

4.重点处所安全风险控制重点

(1)高坡地段行车安全风险控制。以太焦、侯月、西陇海、宁西线为重点,严格执行接发列车作业标准和车机联控标准,严把把无列检作业列车发车作业的关键程序和环节,太焦和宁西线等运用区段必须严格按规定安装使用列尾,确保高坡地段接发列车安全;认真研究制定高坡地段停留车辆防溜措施,重点控制好站线、与正线、到发线衔接货物线、专用线停留车辆防溜措施落实,严格落实防溜关键点排查、标识和防溜措施定时检查、重点抽查制度,确保制度标准切实落实到位。

(2)枢纽和多方向车站风险控制。对郑州、洛阳、商丘、新乡、南阳等枢纽和多方向车站,以接发列车安全为重点,严把进路、信号、凭证等关键环节,确保多方向车站和设备临时故障、恶劣天气等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安全和运输畅通。

(3)重点生产场所风险控制。落实重点场所安全防护措施,强化要害部位安全管理,特别是对信号楼(行车室)、调度室等行车调度重点要害场所,严格落实封闭管理、出入验证等安全防护措施和消防安全制度,不间断地进行安全检查,确保重点生产场所的绝对安全。

5.特殊时段安全风险控制重点

春运和暑运期间主要以临客列车接发为重点,严格落实计划核对、运行揭示等卡控制度,严把运行方向、业务办理、旅客乘降确认等关键环节;同时严格落实防暑降温和冬季作业各项安全措施,强化干部职工劳动安全。调图过渡期间主要以变更列车径路、作业性质、机车交路列车、交替日期为重点,组织好新列车运行图技术修改、揭示和培训考试;对关键时期、重点时段和重点列车安排干部进行重点监护,确保平稳过渡。防洪防汛期间以汛期行车安全为重点,加强雨季行车办法的学习培训,严格落实列车放行条件确认、限制运行调度命令的发收转、干部上岗监护等制度。情况不明,严禁放行列车。集中修期间,正确处理好施工与安全、运输的关系,科学合理编制集中修施工计划和方案,准确制定行车组织措施,开好施工协调会和总结会,严格把住施工安全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干部上岗包保监护等制度,确保施工安全全过程、全方位、全项目受控。非正常情况下,主要以不发生次生灾害和扩大影响范围为前提,先抢险、后行车,及时启动相关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干部上岗监护制度,严格执行非正常情况下办理接发列车各项卡控制度,干部必须到岗到位并确认清楚列车放行条件后,方准办理行车,严禁盲目放行列车。遇暴风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列车调度员要按规定及时发布限速命令。

6.事故、灾害应急处置风险控制重点

(1)落实问题快速报告制度。加强运输处和站段安全值班室(应急中心)建设,充分发挥TMIS、TDCS、行车作业监控设备等设备作用,加强对现场作业的远程掌控。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安全问题的报告制度,严肃报告纪律,发生非正常情况和安全问题后,有关人员要及时按规定程序上报,车站值班员要立即上报列车调度员并报告站段值班室,列车调度员按规定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领导,确保信息畅通;站段值班室要及时报告运输处值班室。

(2)强化风险应急处置。对各类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完善,强化各种非正常情况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培训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将安全风险降到最低。同时强化干部职工对各种安全预警信息系统的使用培训,确保安全风险的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应急处置要坚持先防护、后处理的原则,宁错停、勿错放,情况不明严禁盲目放行列车。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等有关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采取安全控制措施,未得到设备恢复正常的报告,严禁随意恢复正常行车组织。

(3)加强救援队建设。根据现场救援需要,及时配备齐全各救援队救援备品,定期检查监测,确保救援设备质量。进一步建立完善救援队演练制度,加强对救援出动、设备使用、救援组织等的演练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出动迅速,救援处置得当。

六、安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

实行安全风险管理,是在现有安全管理基础上对安全意识的强化、安全理念的提升、工作思路的优化,必须坚持结合实际、有效融合的原则,坚持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安全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对现行的安全管理加以系统和规范,促进现有安全管理更加理性和科学。

1.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完善既有的安全预警制度,以控制和防范动态安全风险为重点,建立分类、分级的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健全各类安全风险预警条件的设定、响应机制、应急处置程序及措施,明确责任。对于符合安全预警条件的对象,立即实施预警并采取后续措施,及时消除和减低安全风险。完善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围绕人员、设备、规章、素质、管理、环境等要素,突出高铁、动车、客车和高风险环节、关键岗位等重点,适时收集和动态掌握本单位事故故障、严重违章违纪和日常检查指导等信息,确保安全风险信息来源畅通。

2.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研判机制。结合车务实际,重点从基础管理、现场作业、设备质量、重点处所、特殊时段和应急处置等六个方面开展安全风险重点隐患排查,着力解决影响车务系统安全生产的关键性问题;站段、车间(车站)和每个岗位,要按照“向下追踪问题发生表象,向上追踪管理原因”的原则,对安全风险进行全面分析梳理,对安全隐患和倾向性问题进行认真排查识别,逐级、分层次建立安全风险控制表。站段、车间(车站)重点从可能导致事故的安全隐患及存在的倾向问题进行安全风险研判;岗位要重点从控制作业过程中的违章、误操作、人身伤害等方面进行作业安全风险研判。

3.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措施制定制度。针对不同等级的安全风险,分层次制定防范措施、控制方案和整改计划。风险控制措施要结合既有管理办法,简洁、适用、可操作性强、经济高效,并避免产生新的安全风险。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上手组织制定安全风险重点问题的解决措施。针对不同风险,按照以下顺序制定风险控制措施,或采用两种及以上控制措施结合的方式。

(1)消除风险。对研判出的安全风险,可以通过采用技术装备或优化作业组织方式消除风险的,应优先采取配备有关技术装备或作业组织优化的控制措施。

(2)控制风险。对受条件限制无法通过技术装备或优化作业组织方式消除的风险,应采取管理手段,从规章制度和加强监控、互控等方面制定安全措施,将风险降低到可以控制的水平,预防和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3)风险应急处置。对既不能消除也不能有效控制的风险,要加强风险后果控制,制定和落实周密的过渡防范措施,以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特别是对劳动安全风险,必须高度重视,要针对调车作业车列运行中上下车存在的劳动安全隐患,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减少车务人身伤亡事故。

4.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考核制度。按照“月度检查,季度平推,半年评估,全年总结”的原则,运输处对车务站段安全风险管理重点监督检查,每季度组织站段间开展安全风险管理的一次互促互评,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评估;年底对站段全年安全工作进行综合风险评估检查。安全风险评估成绩纳入站段安全考核,并作为安全优质站段申报和推荐的重要依据。各站段要严格落实《车务站段、中间站、运转车间行政正职安全管理量化考核规定》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检查制度,强化对车间(中间站)、班组的安全风险管理的日常检查。

七、安全风险控制体系运用管理

推行安全风险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涵盖铁路运营管理的理念、制度、程序、方针、策略以及文化等各个方面,把安全风险管理作为铁路安全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常态管理,坚持常抓不懈。

1.加强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教育。充分利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风险分析会、座谈会、专题讲座、标语、展板等教育手段和培训方法,普及安全风险管理知识,广泛开展安全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教育和应急处置教育,发动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安全风险的辩识和控制,充分认识安全风险可能带来的危害,把风险意识根植于思想深处,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的自觉性,筑劳车务安全的思想防线。领导人员侧重安全风险管理知识及有关制度培训,提高自身安全风险管理责任意识和组织能力;管理人员侧重安全风险评估标准、危险源辨识方法等的培训,以提高安全风险研判水平和安全风险控制措施质量;作业人员侧重现场危害源辨识方法的培训和措施落实的培训,了解与本岗位工作有关的主要危险源及其安全风险,在实际作业中有效运用安全风险管理手段。

2.加强安全风险过程控制。严格制定安全风险管理各项制度、办法,切实抓好管控措施落实,使现场安全风险点、生产作业过程处于常态管理、始终受控的状态。针对安全风险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必须把抓落实作为风险控制的重中之重,将风险责任和风险控制措施落实到具体的岗位、人员。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及时掌握措施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对后果严重的违章行为必须纳入“红线”管理,违反时给予待岗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强化对严重违章行为的震慑作用,确保各类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实现安全风险的闭环管理。

3.加强安全风险持续改进。安全风险管理必须适应发展变化,不断改进完善。要根据季节更替、设备更新和运输组织变化等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安全风险,制定完善控制措施。

(1)加强对倾向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的研判,动态修订完善安全风险控制表。站段、车间(车站)和岗位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安全风险控制表进行全面梳理,对风险源和控制措施进行补充修订,对影响车务安全的重点安全风险源要及时补充完善。对已排查出的但短期内无法整改的安全风险,对已采取控制措施的风险点,经检查还存在问题的,应改进完善控制措施,使风险管理得到持续改进。

(2)站段、车间(车站)季度安委会、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上,要将安全风险管理成效作为重要分析议题,认真分析安全风险排查、评价、控制和考核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制定整改和补强措施,不断把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引向深入。

4.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落实安全管理规范化和职工作业标准化为重点,大力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把安全风险管理责任、安全风险控制措施落实到各岗位,实现对现场作业和安全风险的有效控制。以标准化站段、标准化车间、标准化班组为载体,全面开展设备达标、岗位达标建设。在继续标准化(先进)中间站、优秀运转车间创建和评比的基础上,重点开展标准化技术科、标准化调车组创建活动,通过站段考评、运输处抽验,评选和命名路局“标准化技术科”、“标准化调车组”,进一步提高站段技术科专业管理水平;全面规范调车管理,提高调车人员综合素质,改善调车人员工作环境,实现调车作业安全有序可控。

5.加强安全风险投入保障。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全面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保障能力,重点保障行车安全设施、设备资金投入,逐级分解落实预算目标和控制责任,严格预算执行和过程控制,确保工作落实效果。

6.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采取多种形式,从管理制度、设备设施、宣传教育、激励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安全文化的引领、激励、凝聚和规范作用,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培育“安全生产大如天”和“安全是饭碗工程”的安全价值观,凝心聚力,增强干部职工加强安全风险控制的自觉性、主动性,形成人人讲安全、文化促安全、合力保安全的氛围。

7.严格安全风险管理责任追究。对安全风险控制或消除不力,甚至发生事故的,将建议路局和督促站段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管理人员责任。对安全风险管理差、事故多发或安全管理滑坡的单位,按照《车务系统安全生产落实机制建设实施办法》,由站段领导带领有关人员到运输处交班,帮助和督促站段认真排查和研判风险源点、重点查找深层次管理问题,剖析原因教训,制定控制措施,形成闭环管理,提高相关单位的风险控制管理水平。

八、推进计划

1.4月底前,各站段制定安全风险管理办法和推进实施方案。

2.5月底前,南阳车务段和郑州北站完成站段、车间(车站)、各岗位安全风险研判、措施制定和责任分解及各层级安全风险控制表的制定。其它站段6月底前完成。

3.6月上旬,运输处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交流会,全面推动全局车务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4.6月中下旬,结合二季度车务系统安全评估,运输处对管内各站段安全风险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开展互促互学。

5.10月份,运输处召开第二次现场观摩交流会,进一步推动车务系统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6.2013年,在2012年安全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规范安全风险管理,年底基本建成机制健全、科学高效、管理规范、覆盖全面的车务安全风险控制体系。

篇3:岗位安全风险提示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集通铁路集团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办法》(内集铁安监〔2012〕148号)及《车辆系统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的要求,规范细化我段各岗位干部、职工的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确保从业人员在作业、人身、设备操作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风险卡管理是指对全体干部、职工在安全风险管理中所从事的职务、安全职责、安全风险点、卡控措施等内容,通过一岗一卡的方式进行统一管理,达到“上岗必持风险卡,持卡必知风险点,在岗必落实措施”的要求。

第三条各部门、各车间必须牢固树立安全风险管理理念,把安全风险管理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全面落实安全风险卡管理各项要求及措施,切实履行安全风险的职责,确保各项安全作业有序可控。

第二章安全风险卡适用的范围

第四条安全风险卡适用于全段所有在职的干部、职工。

第五条安全风险卡使用总体分为二类,并使用颜色管理,具体为:直接从事客货车、检修、运用、设备检查维修、动态监测设备检修、运用相关安全生产的一线职工,采用黄色卡片管理;从事生产管理岗位的干部职工(工长及以上管理人员),采用蓝色卡片管理。

第三章安全风险卡的管理要求

第六条安全风险卡由安全科负责日常的管理与发放,各科室、车间所有在职干部、职工必须持卡上岗。

第七条安全风险卡制做由安全科负责,格式及相关内容由安全科负责制定。第一次发放后,风险卡由本人负责妥善保管并佩戴上岗,丢失后及时报车间、科室补充,成本由个人承担。

第八条安全风险卡要建立段、车间两级档案管理。段级安全风险卡管理由安全科负责,对所有在职干部、职工分别建立电子卡、簿、账册;各车间由安全员负责建立车间所有在职干部、职工的安全风险卡,并分别建立电子卡、簿、账册。

第九条安全风险卡要与干部、职工相关人事调动一并执行,做到“卡到人事令到”,卡不到人事调动令不能下发。段内各车间、科室职工发生人事调动时,劳人科要先将调动信息通知安全科,安全科将段级安全卡信息调整后,反馈至劳人科及相关车间,再进行人事调整,并下发人事调整令。

第十条安全风险卡中各职干部、职工的安全风险点、卡控措施的考试由职工教育科负责。在“风险卡”下发后,由职工教育科负责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风险卡”内容的考试,考试必须达到100分,记录在案并存档管理,不合格不准上岗。

第四章安全风险卡的相关内容

第十一条安全风险卡相关内容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安全岗位相关基础资料,分别为人员照片、姓名、所在车间(科室)、工种(职务)、年龄、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本岗时间、是否党员等信息;二是安全风险点及相关措施内容。格式可参照(附件1)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安全风险点内容分为干部及职工两部分:一是管理岗位风险卡项点:专业技术干部可参照安全管理职责相关内容,根据风险辨识形成的风险数据库确定本岗位的风险点,并制定相关卡控、预防措施;二是工人岗位风险卡项点点:按照岗位作业内容中所涉及的风险项点,根据风险辨识形成的风险数据库确定在本岗作业中最关键的作业环节,最容易出现人身、行车、质量安全问题的关键点,并制定相关的卡控、预防措施。

第十三条安全风险卡内相关各岗位的风险点及卡控措施,要直击安全关键环节,每个岗位的关键点要精,措施要得利,确保每个职工对措施人人知晓,条条落实。

第十四条干部、职工违反安全风险卡制定的相关内容,将按照《集团公司安全风险问题库》有关办法予以对应处理、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段管内各科室、生产车间。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12年6月30日起施行。

篇4: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推进安全风险标准化管理,有效规避和控制安全风险,确保铁路工程建设安全,依据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范围主要包括高风险隧道、大型基坑、高陡边坡、特殊结构桥梁和地下工程,临近既有线及既有线施工,涉及既有高速铁路施工,地质灾害及其他高风险工点。

第三条铁路建设工程风险等级根据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程度,参照铁路隧道风险等级确定标准,分为低度风险、中度风险、高度风险和极高度风险四个级别。

风险等级评价为高度风险和极高度风险的工点,统称高风险工点。

第四条铁路建设应规避极高度风险,采取措施减少高度风险,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等,降低和减少风险灾害及风险损失。

第五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比照铁路隧道风险管理要求,制订高风险工点的风险管理实施办法,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管理机制,落实参建单位和人员责任,按照阶段管理目标和管理要求认真做好风险管理工作。

第六条勘察设计单位是风险防范的主要责任单位,应编制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风险识别,按照规避风险原则合理选择方案,依据勘察资料、参照隧道风险管理的评估标准及评估程序,对无法规避的风险工点进行分析评估,提出风险等级建议。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对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高风险工点及风险等级建议进行论证,确定高风险工点及风险等级。高度风险和极高度风险隧道的相关资料应及时报送铁道部工管中心。

第八条勘察设计单位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对高风险工点的风险因素作进一步识别,须调整风险等级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应按照确定的风险等级,系统制订与之匹配的风险控制措施,因此产生的工程费用纳入初步设计概算;在施工设计中要进一步完善风险控制措施,提出风险防范注意事项。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将高风险工点的风险控制措施纳入施工图审核的范围,在组织施工图审核时对风险控制措施进行检查、优化和完善,并组织制订风险管理方案。

第十条勘察设计单位须及时提交包括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防范注意事项的勘察设计文件,在设计技术交底的基础上,做好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防范注意事项的交底工作。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须将风险管理方案、风险控制措施等纳入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并将风险管理责任、风险控制措施、风险控制费用等纳入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是风险控制的实施主体,必须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地质条件、施工条件等,对承担任务范围内的高风险工点逐一进行分析,逐条细化风险控制措施,并编制风险管理实施细则。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审定后,纳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第十三条风险管理实施细则应包括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规程等支持性文件,风险管理机构及职责划分,人员安排、培训,现场警示、标识规划,设备器具及材料准备,现场设施布置,作业指导书清单,监控、监测及预警方案,应急预案及演练安排,过程及追溯性记录文件格式和要求等。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须按照风险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项目部风险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风险管理人员,配置专用风险监测设备,对工程风险实施有效监测和管理。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须按照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编制高风险工点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定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高风险工点的专项施工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施工单位按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并派专职安全风险管理人员现场监督。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须按照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和作业标准,组建专业作业队和专业作业班组,配置相应机械设备,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须将有关风险控制措施、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向作业队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并全程监督作业人员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作业标准施工。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须对参与高风险工点施工的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风险防范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是风险防范及控制的检查单位。监理单位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风险识别和评价,对风险监测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作业指导书、作业标准和专业架子队组成及培训教育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实施全过程监理。

第二十条对风险控制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已评估并有防范措施的工程风险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须立即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研究,确定风险等级,调整风险控制措施。

第二十一条对施工过程中揭示的未纳入设计的重大潜在风险,建设单位须立即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研究,确定风险等级,补充风险控制措施。

第二十二条极高度风险工点实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部主要领导安全包保制度,高风险工点实行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和项目部部门负责人跟班作业制度。

第二十三条铁道部工管中心归口隧道工程风险管理工作,对隧道工程实施阶段的风险控制实施监督,建设单位须及时将隧道风险控制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及处理建议方案报工管中心;工管中心应及时组织研究,确定风险防范技术方案。建设单位按确定的技术方案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铁路建设工程抢险救援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抢险的方针,遵循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严防次生灾害的原则,按照铁道部风险救援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铁路参建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工程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以标准化管理为手段,全面、有效地进行安全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纳入建设单位考核、设计单位施工图考核和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范围。

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将确定的高风险工点以及风险控制情况报铁道部建设司备案。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铁道部建设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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