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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防范工作考核细则范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5

一、各基层单位管理人员不尽职而发生管理区域内万元以下物资被盗,按实际损失价值10%一次处罚责任单位;发生万元以上物资被盗,按实际损失价值5%一次处罚责

单位。

二、对监守自盗者,追回其所盗物资及所获赃款,并按其所盗物资价值的50%处罚,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私自处理公司物资器材,按监守自盗处罚责任者;情节严重者,移交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四、发生公司院内和可预防性案件,按被盗物品价值的10%~20%酌情处罚责任者,并扣罚责任者的当月效益工资,同时依照《泥浆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细则》第一条之规定处理。

五、基层单位接到报案后,应到现场处置而无故拖延或不予处置,造成损失或致使案情扩大的,酌情扣罚单位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当月效益工资。因治安防范不力,造成被盗物资在转移、藏匿、销赃过程中,被公安部门及其他单位查获或被举报属实的,按照其所失窃物资价值的50%处罚该三级单位。

六、巡逻队在值勤过程中,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发生公司物资器材被盗案件,每发生一起,扣罚带队干部及值勤人员每人效益工资100元。

七、治保大队内部人员违规违纪的,每起酌情扣当事人效益工资100~200元,并视情节轻重将其调离治保大队,或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连续发生3起以上同类案件的,连带追究基层队干部、治保大队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八、党群办、企管办对公司各类物资出门审批不严格或不负责任,每发生一起,酌情扣罚审批人效益工资100~3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党政纪律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连带追究领导责任。

九、公司科室、部门工作不力,造成本科室、本部门发生治安问题的,酌情扣罚科室或部门效益工资100~1000元;属公司综治委成员部门的,另酌情扣罚部门负责人年度综治风险抵押金的5%~50%。

十、对公司所属基层单位发生的案件,依照钻井工程技术公司《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通报制度》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的规定予以查究或否决。

十一、对瞒案不报、内外勾结、监守自盗、违规违纪者,依照采油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处理,设立举报电话;8722850。

十二、对积极举报违法犯罪活动、抓获重大违法犯罪人员、破获重大刑事案件、查清重大治安案件的有功人员,由党群办负责整理事迹材料,报综治委给予适当奖励。

十三、在维护采油厂治安秩序中,符合见义勇为条件者,依照管理局《见义勇为奖励基金实施办法》予以奖励;成绩突出者,为其向上级机关推荐请功。

十四、在保护国家财产中做出突出贡献者,由厂工会报请立功。

十五、对全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取得明显成绩的单位,年终授予综合治理“模范单位”、“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篇2:治安防范工作考核细则

一、各基层单位管理人员不尽职而发生管理区域内万元以下物资被盗,按实际损失价值10%一次处罚责任单位;发生万元以上物资被盗,按实际损失价值5%一次处罚责

单位。

二、对监守自盗者,追回其所盗物资及所获赃款,并按其所盗物资价值的50%处罚,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私自处理公司物资器材,按监守自盗处罚责任者;情节严重者,移交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四、发生公司院内和可预防性案件,按被盗物品价值的10%~20%酌情处罚责任者,并扣罚责任者的当月效益工资,同时依照《泥浆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细则》第一条之规定处理。

五、基层单位接到报案后,应到现场处置而无故拖延或不予处置,造成损失或致使案情扩大的,酌情扣罚单位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当月效益工资。因治安防范不力,造成被盗物资在转移、藏匿、销赃过程中,被公安部门及其他单位查获或被举报属实的,按照其所失窃物资价值的50%处罚该*单位。

六、巡逻队在值勤过程中,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发生公司物资器材被盗案件,每发生一起,扣罚带队干部及值勤人员每人效益工资100元。

七、治保大队内部人员违规违纪的,每起酌情扣当事人效益工资100~200元,并视情节轻重将其调离治保大队,或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连续发生3起以上同类案件的,连带追究基层队干部、治保大队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八、党群办、企管办对公司各类物资出门审批不严格或不负责任,每发生一起,酌情扣罚审批人效益工资100~3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党政纪律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连带追究领导责任。

九、公司科室、部门工作不力,造成本科室、本部门发生治安问题的,酌情扣罚科室或部门效益工资100~1000元;属公司综治委成员部门的,另酌情扣罚部门负责人年度综治风险抵押金的5%~50%。

十、对公司所属基层单位发生的案件,依照钻井工程技术公司《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通报制度》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的规定予以查究或否决。

十一、对瞒案不报、内外勾结、监守自盗、违规违纪者,依照采油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处理,设立举报电话;8722850。

十二、对积极举报违法犯罪活动、抓获重大违法犯罪人员、破获重大刑事案件、查清重大治安案件的有功人员,由党群办负责整理事迹材料,报综治委给予适当奖励。

十三、在维护采油厂治安秩序中,符合见义勇为条件者,依照管理局《见义勇为奖励基金实施办法》予以奖励;成绩突出者,为其向上级机关推荐请功。

十四、在保护国家财产中做出突出贡献者,由厂工会报请立功。

十五、对全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取得明显成绩的单位,年终授予综合治理“模范单位”、“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篇3:×局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实施细则

关于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范工程的实施意见》(*〔〕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我局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范工程,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稳定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调动全局现有的防范资源,力争通过“整体联防”工程建立起“打、防、控”一体化的社会防控体系,在“整体联到防范”工程中充分发挥我局的职能作用,为我县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管理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服从县指挥部的领导和组织指挥,在开展具体整体联动工作中服从局领导小组领导。

三、目标任务

通过整体联动防范工程的实施,充分应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夯实基础,强化配合,进一步提高防范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充分利用各种有效手段,及时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和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有效控制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达到人民群众安全感普遍提高,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

1、局党组高度重视,各股室、公司负责人要把“整体联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制定有效工作计划,注重长效投入。

2、开展“整体联动”要做到组织、人员、经费三落实,防范工程要做到有人抓、有人管、不间断,人人都要在防范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3、“整体联动”防范机制健全,制度完善,人力配置得当,指挥部运行良好、高效。

四、健全组织体系

根据综治委的要求,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以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为平台,成立强有力的组织指挥体系,我局整防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局的整防工作,并成立处置突发事件快速反映小组。

五、具体措施

1、建立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制定完善的“联动防范”预案,充分发挥我局的职能作用,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调动应急分队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重大突发治安案件处置和违法犯罪预防等任务,在处理群体性闹事的事件中,及时到达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

2、针对容易诱发违法犯罪的人、事、物和时间、空间,综合应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把事故事件苗头消灭于萌芽之中。

3、建立完善的护院制度,加强门卫24小时值班和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4、周密组织,严格训练,利用工余时间不定期对应急分队进行必要的素质训练,增强“联动”队员素质。

六、工作要求

1、“联动”领导小组和全体成员在县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各施其责,确保整体联动防范工作的顺利实施。

2、应急分队成员要按照全局《整体联动工作》在行动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对涉及本部门和本区域的事件义不容辞积极主动予以处置。

3、全局整体联动应急分队与群防群治组织要加强联系,有机协调配合,接到指令后迅速、及时赶赴现场。

4、在参与处置突发事件中,全体参战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快速反应,自觉履行职责,对贻误战机、渎职、失职的,根据情节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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