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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防烟分区检查要点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5

防火分区是指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楼板及其他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防烟分区是指在建筑内部采用挡烟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烟气向同一防火分区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在建筑防火检查中,通过对防火分区、防烟分区的检查,可以有效的控制火灾、烟气的蔓延,便于火灾区域内的人员迅速疏散到安全区域。

第一节?防火分区

在建筑内采用划分防火分区措施,一方面通过耐火性能较好的楼板及窗间墙(含窗下墙),在建筑物地垂直方向对每个楼层进行的防火分隔,另一方面利用防火墙或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物将各楼层在水平方向分隔出防火区域,可以有效地把火势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减少火灾损失,同时可以为人员安全疏散、消防扑救提供有利的条件。

一、防火分区的划分

防火分区的划分主要包括楼板的水平防火分区和垂直防火分区两部分。所谓水平防火分区,就是用防火墙或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将各楼层在水平方向分隔为两个或几个防火分区;所谓垂直防火分区,就是采用耐火的楼板和窗间墙将上下层隔开。防火检查中,通过对防火分区的面积、防火分隔完整性进行检查,核实防火分区的划分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一)检查内容

1.防火分区面积

防火分区面积大小的确定与建筑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重要性、消防扑救能力及火灾蔓延速度等因素有关。常见建筑防火分区面积的具体要求见《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第二篇第五章相关内容。需要注意:

(1)工业建筑检查时,根据火灾危险性类别、建筑物耐火等级、建筑层数等因素确定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在同一座库房或同一个防火墙间内如储存数种火灾危险性不同的物品时,其库房或隔间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

(2)民用建筑检查时,根据建筑物耐火等级确定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同时,对建筑内设置的电影院、汽车库、商场、展厅等功能区时,还需检查其防火分区是否符合具体防火分区面积的要求,如复式汽车库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按常规要求减少35%。

(3)当建筑上、下层设有走廊、自动扶梯、敞开楼梯、敞开楼梯间、传送带等开口部位时,要将相连通的各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考虑;敞开式、错层式、斜楼板式的汽车库的上下连通层防火分区面积需要叠加及计算,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按常规增加一倍;建筑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每层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按常规增加1倍。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局部面积增加1倍计算。

(4)人防工程中,溜冰馆的冰场、游泳馆的游泳池、射击馆的靶道区、保龄球馆的球道区等,其面积可不计入溜冰馆、游泳馆、射击馆、保龄球馆的防火分区面积;水泵房、污水泵房、水库、厕所、盥洗间等无可燃烧的房间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的面积;避难走道不划分防火分区。

此外,对于一些机场候机楼的候机厅、体育馆、剧院的观众厅,展览建筑的展览厅等有特殊功能要求的区域,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在最大限度地提高建筑消防安全水平并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专家评审纪要中的评审意见适当放宽。

2.防火分隔完整性

防火分隔的完整性主要通过防火分隔设施实现,即在防火分区间设置的能保证在一定时间内阻止火势蔓延的边缘构件及设施,分为固定不可活动式和活动可启闭式两大类,主要包括防火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窗)、防火阀、排烟防火阀等,具体检查要求见本篇第二章第三节。需要注意:

(1)对防火分区间代替防火墙分隔的防火卷帘,检查是否采用以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如不以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其卷帘两侧需要设置独立的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系统喷水延续时间不小于3h。

(2)对设在变形缝处附近的防火门,检查是否设置在楼层较多的一侧,且门开启后不得跨越变形缝。

(3)对建筑内的隔墙,包括房间隔墙和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检查是否从楼地面基层隔断砌至顶板底面基层。

(二)检查方法

通过查阅消防设计文件、建筑平面图、防火分区示意图、施工记录等资料,了解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建筑平面布局等基本要素,确定防火分区划分的标准后开展现场检查。对于功能复杂的建筑工程,检查时要注意涵盖不同使用功能的楼层,其中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必须检查。防火分区建筑面积测量值的允许正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值的5%。对规范有特殊规定或经专家评审确定的,可从其规定,但需要逐条检查专家评审纪要中评审意见是否已落实。

二、电梯井和管道井等竖向井道

建筑内的管道和管道井是火灾烟气和火灾蔓延的通道之一,在火灾时极易产生烟囱效应。防火检查中,通过对管道井的设置、封堵等方面进行检查,核实竖向井道的设置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一)检查内容

1.竖向井道设置

主要检查要求:

(1)建筑的电缆井、管道井、排(气)烟道、垃圾道等竖向井道,均分别独立设置。井壁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井壁上的检查门为丙级防火门。

(2)高层建筑内的垃圾道排气口直接开向室外,垃圾斗设在垃圾道前室内,该前室的门为丙级防火门。垃圾斗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并能自行关闭。

(3)电梯井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得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井壁除开设电梯门、安全逃生门和通气孔洞外,不开设其他洞口。电梯门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并同时符合相关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

2.缝隙、孔洞的封堵

主要检查要求:

(1)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隙,采用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2)电缆井、管道井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二)检查方法

查阅消防设计文件、建筑平面图,了解竖向井道类型、设置位置后开展现场检查,实地对照隐蔽工程施工记录、防火门产品质量证明文件、防火封堵产品燃烧性能证明文件等资料,查验防火门、防火封堵材料选型和防火封堵的密实性。

三、中庭

中庭是指建筑室内无楼板分隔,上下敞开相联通的建筑内部空间,因开口大、与周围空间相互连通,是火灾竖向蔓延的主要通道,造成火势蔓延迅速、烟气扩散快;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难度增大。防火检查中,结合中庭的连通方式,通过对中庭的防火分隔措施、消防设施的设置、装修材料等进行检查,核实中庭的设置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一)检查内容

建筑物内设置中庭时,首先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其防火分区面积,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主要检查内容:

1.防火分隔措施

中庭与周围连通空间的防火分隔措施有多种,当采用防火隔墙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当采用防火玻璃时,防火玻璃与其固定部件整体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如果采用C类防火玻璃时,还需检查是否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当采用防火卷帘时,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同时,与中庭相连通的门、窗,均为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上述防火分隔措施的具体检查要求见本章第三节。

2.消防设施的设置

主要检查中庭排烟设施,如为高层建筑,还需检查中庭回廊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

3.中庭的使用功能

中庭内不得布置任何经营性商业设施、可燃物和用于人员通行外的其他用途。

4.与中庭连通部位的装修材料

建筑内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装修材料燃烧等级需为A级,其他部位可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二)检查方法

查阅消防设计文件、建筑平面图、剖面图等资料,了解中庭贯通的层数、与周围空间连通的方式,通过计算连通空间的总建筑面积,判断相连通的空间是否处在一个防火分区内,从而确定中庭与四周需采取的防火分隔措施后开展现场检查。查看中庭及相通部位的使用功能,对照隐蔽工程施工记录、防火门(窗)、防火卷帘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查验防火门、防火卷帘的选型和设置。

四、变形缝

建筑物的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等各种变形缝是为防止建筑变形影响建筑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而设,也是火灾蔓延的途径之一,尤其是纵向变形缝具有很强的拔烟、火作用。防火检查中,通过对变形缝材质、管道敷设等进行检查,重点核实跨越防火分区的变形缝设置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一)检查内容

1.变形缝的材质

变形缝构造基层、表面装饰层必须为不燃烧材料。

2.管道的敷设

变形缝内不得设置电缆、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必须穿过时,需检查在穿过处,是否加设不燃材料制作的套管或采取其他防变形措施,并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当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穿越防火分隔处的变形缝时,需检查其两侧是否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

(二)检查方法

查阅消防设计文件、建筑平面图、通风和空调系统平面图等资料,了解变形缝的设置位置,是否有穿越的管道或风管等,结合隐蔽工程施工记录、防火阀、防火封堵产品证明文件等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查看跨越防火分区的变形缝、伸缩缝。必要时,可以打开变形缝表面装饰层进行检查。

第二节?防烟分区

建筑内设置防烟分区,可以保证在一定时间内,使火场上产生的高温烟气不致随意扩散,并进而加以排除,从而达到有利人员安全疏散、控制火势蔓延和减少火灾损失的目的。

一、防烟分区设置

防烟分区的设置能较好地保证在一定时间内,使火场上产生的高温烟气不致随意扩散,以便蓄积和迅速排除。防火检查中,通过对防烟分区的划分、面积等进行检查,核实防烟分区设置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一)检查内容

1.防烟分区的划分

防烟分区一般根据建筑内部的功能分区和排烟系统的设计要求,按其用途、面积、楼层划分。具体检查要求为:

(1)防烟分区不得跨越防火分区和楼层。

(2)有特殊用途的场所,如地下室、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避难层间等,必须独立划分防烟分区;不设排烟设施的部位(包括地下室)、净空高度大于6m的区域可不划分防烟分区。

?2.防烟分区的面积

防烟分区如果面积过大,会使烟气波及面积扩大,增加受灾面,不利于安全疏散和扑救;如果面积过小,不仅影响使用,还会提高工程造价。因此,对于高层民用建筑和其他建筑(包括地下建筑和人防工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合适的防烟分区大小,每个防烟分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当顶棚(顶板)高度在6m以上时,可不受此限。

(二)检查方法

查阅消防设计文件、建筑平面图和剖面图,了解需要设置机械排烟设施的部位及其室内净高,确定建筑排烟平面图,了解防烟分区的具体划分后开展现场检查。测量最大防烟分区的面积,测量值的允许正偏差不得大于设计值的5%。

二、挡烟设施

用于防烟分区挡烟的设施主要有屋顶挡烟隔板、挡烟垂壁和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500mm的梁等。屋顶挡烟隔板是指设在屋顶内,能对烟气和热气的横向流动造成障碍的垂直分隔体。挡烟垂壁是指用不燃材料制成,垂直安装在建筑顶棚、横梁或吊顶下,能在火灾时形成一定蓄烟空间的挡烟分隔设施。防火检查中,通过对挡烟高度、挡烟垂壁等进行检查,核实挡烟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一)检查内容

1.挡烟高度

挡烟高度即各类挡烟设施处于安装位置时,其底部与顶部之间的垂直高度,要求不得小于500mm。

2.挡烟垂壁

挡烟垂壁有固定或活动式两种。固定式挡烟垂壁是指固定安装的、能满足设定挡烟高度的挡烟垂壁;活动式挡烟垂壁是指可从初始位置自动运行至挡烟工作位置,并满足设定挡烟高度的挡烟垂壁。主要对挡烟垂壁的外观、材料、尺寸与搭接宽度、控制运行性能等进行逐项检查。

(二)检查方法

查阅消防设计文件、建筑排烟平面图,了解防烟分区的划分、挡烟设施的设置位置,对照挡烟垂壁产品出厂合格证和有效证明文件,核实型号规格与消防设计的一致性后开展现场检查,主要进行以下操作:

1.查看挡烟垂壁的外观,挡烟垂壁的标牌牢固,标识清楚,金属零部件表面无明显凹痕或机械损伤,各零部件的组装、拼接处无错位。

2.测量挡烟垂壁的搭接宽度。卷帘式挡烟垂壁挡烟部件由两块或两块以上织物缝制时,搭接宽度不得小于20mm;当单节挡烟垂壁的宽度不能满足防烟分区要求,采用多节垂壁搭接的形式使用时,卷帘式挡烟垂壁的搭接宽度不得小于100mm、翻板式挡烟垂壁的搭接宽度不得小于20mm。宽度测量值的允许负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值的5%。

3.测量挡烟垂壁边沿与建筑物结构表面的最小距离,此距离不得大于20mm,测量值的允许正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值的5%。

4.观察活动式挡烟垂壁的下降,使用秒表、卷尺测量挡烟垂壁的电动下降或机械下降运行速度和时间。卷帘式挡烟垂壁的运行速度大于等于0.07m/s;翻板式挡烟垂壁的运行时间小于7s。挡烟垂壁设置限位装置,当其运行至上、下限位时,能自动停止。

5.采用加烟的方法使感烟探测器发出模拟烟火灾报警信号,或由消防控制中心发出控制信号,观察防烟分区内的活动式挡烟垂壁能自动下降至挡烟工作位置。

6.切断系统供电,观察挡烟垂壁能自动下降至挡烟工作位置。

第三节?防火分隔措施

防火分隔设施是指能在一定时间内阻止火焰蔓延,把整个建筑内部空间划分成若干个较小防火间的物体。对建筑物进行防火分区必须通过防火分隔设施来实现。防火分隔设施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固定式的,如建筑中的内外墙体、楼板、防火墙、防火隔间等;另一种是活动式、可启闭式的,如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等。

一、防火墙

防火墙是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相邻水平防火分区且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性实体墙。防火墙能在火灾初期和扑救火灾过程中,将火灾有效地限制在一定空间内,阻止在防火墙一侧而不蔓延到另一侧。防火检查中,通过对防火墙的设置位置、墙体材料、穿越的管道和防火封堵严密性等进行检查,核实防火墙的设置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一)检查内容

1.防火墙设置位置

严格的说,防火墙从建筑基础部分就要与建筑物完全断开,独立建造。但目前在各类建筑物中设置的防火墙,大部分是建造在建筑物框架上或与建筑框架相连接。具体检查要求为:

(1)设置在在建筑物的基础或钢筋混凝土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结构层的底面。

(2)如设置在转角附近,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小于4.0m,当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距离可不限。

(3)防火墙的构造在防火墙任意一侧的屋架、梁、楼板等受到火灾的影响而破坏时,不会导致防火墙倒塌。

(4)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0m;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距离可不限。

2.防火墙墙体材料

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一般要求为3.00h,对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因火灾时延续时间较长,燃烧过程中所释放的热量较大,因而用于防火分区分隔的防火墙耐火极限要保持不低于4.00h。防火墙上一般不开设门、窗、洞口,必须开设时,需设置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防止建筑内火灾的浓烟和火焰穿过门窗洞口蔓延扩散。

3.穿越防火墙的管道

防火墙内不得设置排气道、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对穿过防火墙的其他管道,检查是否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墙与管道之间的空隙紧密填实;对穿过防火墙处的管道保温材料,检查是否采用不燃材料;当管道为难燃及可燃材料时,还需检查防火墙两侧的管道上采取的防火措施。

4.防火封堵的严密性

主要检查防火墙、隔墙墙体与梁、楼板的结合是否紧密,无孔洞,缝隙;墙上的施工孔洞是否采用不燃材料填塞密实;墙体上嵌有箱体时是否在其背部采用不燃材料封堵,并满足墙体相应耐火极限要求。

(二)检查方法

查阅消防设计文件、建筑平面图、防火分区示意图、施工记录等资料,确定防火墙的设置部位、穿越防火墙的管道等基本数据后,开展现场检查。主要进行以下操作:

1.测量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水平距离,距离测量值的允许负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值的5%;

2.沿防火墙现场检查2处以上管道敷设情况、墙体上嵌有箱体的部位,核查防火封堵材料、保温材料产品与市场准入文件、消防设计文件的一致性。

二、防火门

防火门是由门板、门框、锁具、闭门器、顺序器、五金件、防火密封件,以及电动控制装置等组成,符合耐火完整性和隔热性等要求的防火分隔物。防火检查中,通过对防火门的选型、外观、安装质量和系统功能等进行检查,核实防火门的设置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一)检查内容

1.防火门的选型

防火门按开启状态分为常闭防火门和常开防火门。对设置在建筑内经常有人通行处的防火门优先选用常开防火门,其他位置的均采用常闭防火门。常闭防火门在门扇的明显位置设置“保持防火门关闭”等提示标志。防火门耐火极限选择的正确与否根据具体设置位置结合消防设计文件进行判断。

2.防火门的外观

防火门门框、门扇无明显凹凸、擦痕等缺陷,在其明显部位设有耐久性铭牌,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耐火性能及商标、生产单位(制造商)名称和厂址、出厂日期及产品生产批号、执行标准等,内容清晰,设置牢靠。常闭防火门装有闭门器等,双扇和多扇防火门装有顺序器;常开防火门装有火灾时能自动关闭门扇的装置和现场手动控制装置。防火插销安装在双扇门或多扇门相对固定一侧的门扇上。

3.防火门的安装

用于疏散的防火门向疏散方向开启,在关闭后应能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设置在变形缝附近的防火门,需安装在楼层数较多的一侧,且门扇开启后不应跨越变形缝。钢质防火门门框内充填水泥沙浆,门框与墙体采用预埋钢件或膨胀螺栓等连接牢固,固定点间距不宜大于600mm。防火门门扇与门框的搭接尺寸不小于12mm。

4.防火门的系统功能

主要包括常闭式防火门启闭功能,常开防火门联动控制功能、消防控制室手动控制功能和现场手动关闭功能的检查。

(二)检查方法

查阅消防设计文件、建筑平面图、门窗大样、《防火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资料,了解建筑内防火门的安装位置、数量等数据。对照防火门产品出厂合格证和有效证明文件,核实防火门的型号规格及耐火性能与消防设计的一致性后开展现场检查,主要进行以下操作:

1.查看防火门的外观,使用测力计测试其门扇开启力,防火门门扇开启力不得大于80N。

2.开启防火门,查看关闭效果。从门的任意一侧手动开启,能自动关闭。当装有反馈信号时,开、关状态信号能反馈到消防控制室。需要注意的是,防火门在正常使用状态下关闭后需要具备防烟性能。防火门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如密封条未达到规定的温度,则不会膨胀,不能有效阻止烟气侵入,成为导致一些场所内如宾馆、住宅、公寓等人员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3.触发常开防火门一侧的火灾探测器,发出模拟火灾报警信号,观察防火门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室信号显示情况。防火门能自动关闭,并将关闭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4.将消防控制室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手动状态,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常开防火门电动关闭装置,观察防火门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室信号显示情况。接到消防控制室手动发出的关闭指令后,常开防火门能自动关闭,并将关闭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5.将消防控制室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手动状态,现场手动启动常开防火门电动关闭装置,观察防火门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室信号显示情况。接到现场手动发出的关闭指令后,常开防火门能自动关闭,并将关闭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三、防火窗

防火窗是由窗扇、窗框、五金件、防火密封件,以及窗扇启闭控制装置等组成,符合耐火完整性和隔热性等要求的防火分隔物。常见防火窗有无可开启窗扇的固定式防火窗、有可开启窗扇且装配有窗扇启闭控制装置的活动式防火窗。防火检查中,通过对防火窗的选型、外观、安装质量和控制功能等进行检查,核实防火窗的设置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一)检查内容

1.防火窗的选型

常见防火窗有无可开启窗扇的固定式防火窗、有可开启窗扇且装配有窗扇启闭控制装置的活动式防火窗。防火窗耐火极限选择的正确与否根据具体设置位置结合消防设计文件进行判断。

2.防火窗的外观

防火窗的表面平整、光洁,无明显凹痕或机械损伤。在其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耐火性能及商标、生产单位(制造商)名称和厂址、出厂日期及产品生产批号、执行标准等,内容清晰,设置牢靠。活动式防火窗装配火灾时能控制窗扇自动关闭的温控释放装置。

3.防火窗的安装质量

有密封要求的防火窗窗框密封槽内镶嵌的防火密封件牢固、完好。钢质防火窗窗框内充填水泥沙浆,窗框与墙体采用预埋钢件或膨胀螺栓等连接牢固,固定点间距不宜大于600mm。活动式防火窗窗扇启闭控制装置的安装位置明显,便于操作。

4.防火窗的控制功能

主要检查活动式防火窗的控制功能、联动功能、消防控制室手动功能和温控释放功能。

(二)检查方法

查阅消防设计文件、建筑平面图、门窗大样、《防火窗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资料,了解建筑内防火窗的安装位置、数量等数据。对照防火窗产品出厂合格证和有效证明文件,核实防火窗的型号规格及耐火性能与消防设计的一致性后开展现场检查,主要进行以下操作:

1.查看防火窗的外观,完好无损、安装牢固。

2.现场手动启动活动式防火窗的窗扇启闭控制装置,窗扇能灵活开启,并完全关闭,无启闭卡阻现象。

3.触发活动式防火窗任一侧的火灾探测器发出模拟火灾报警信号,观察防火窗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室信号显示情况。当火灾探测器报警后,活动式防火窗能自动关闭,并将关闭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4.将消防控制室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手动状态,消防控制室手动启动活动式防火窗电动关闭装置,观察防火窗动作情况及消防控制室信号显示情况。活动式防火窗接到消防控制室手动发出的关闭指令后,能自动关闭,并将关闭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5.切断活动式防火窗电源,加热温控释放装置,使其热敏感元件动作,观察防火窗动作情况,用秒表测试关闭时间。活动式防火窗在温控释放装置动作后60s内能自动关闭。

四、防火卷帘

防火卷帘是指由帘板、导轨、座板、门楣、箱体并配以卷门机和控制箱组成,符合耐火完整性等要求的防火分隔物,它可以有效地阻止火势从门窗洞口蔓延。常见的防火卷帘有钢质、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防火检查中,通过对防火卷帘的设置部位、选型、外观、安装质量和系统功能等进行检查,核实防火卷帘的设置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一)检查内容

1.防火卷帘的设置部位

防火卷帘常见的设置部位有自动扶梯周围、与中庭相连通的过厅和通道等处,防火卷帘下方不得有影响其下降的障碍物,具体位置需对照建筑平面图进行检查。目前在建筑中大量采用大面积、大跨度的防火卷帘替代防火墙进行水平防火分隔的做法,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因此,对设置在中庭以外的防火卷帘,需检查其设置宽度,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大于10m;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大于该部位宽度的1/3,且不大于20m。

2.防火卷帘的设置类型

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热性的判定条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仅符合耐火完整性的判定条件时,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防火卷帘类型选择的正确与否根据具体设置位置进行判断,不宜选用侧式防火卷帘。

3.防火卷帘的外观

防火卷帘的帘面平整、光洁,金属零部件的表面无裂纹、压坑及明显的凹痕或机械损伤。在其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耐火性能及商标、生产单位(制造商)名称和厂址、出厂日期及产品生产批号、执行标准等,内容清晰,设置牢靠。

4.组件的安装质量

防火卷帘的帘板(面)、导轨、门楣、卷门机等组件齐全完好,紧固件无松动现象。门扇个接缝处、导轨、卷筒等缝隙,有防火防烟密封措施防止烟火窜入。防火卷帘上部、周围的缝隙采用不低于防火卷帘耐火极限的不燃烧材料填充、封隔。防火卷帘的控制器和手动按钮盒分别安装在防火卷帘内外两侧的墙壁便于识别的位置,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m~1.5m并标出上升、下降、停止等功能。防火卷帘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时,还需检查防火卷帘的两侧是否安装手动控制按钮、火灾探测器组及其警报装置,并注意:设置在通道位置的防火卷帘由感烟、感温两种不同类型的火灾探测器组联动;设置在其他位置的防火卷帘由同一防火分区两只不同的火灾探测器组联动。

5.防火卷帘的系统功能

主要包括防火卷帘控制器的火灾报警功能、自动控制功能、手动控制功能、故障报警功能、控制速放功能、备用电源功能;防火卷帘用卷门机的手动操作功能、电动启闭功能、自重下降功能、自动限位功能;防火卷帘的运行平稳性、电动启闭运行速度、运行噪音等功能的检查。

(二)检查方法

查阅消防设计文件、建筑平面图、门窗大样、《防火卷帘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资料,了解建筑内防火卷帘的安装位置、数量等数据。对照防火卷帘产品出厂合格证和有效证明文件,核实防火卷帘的型号规格及耐火性能与消防设计的一致性后开展现场检查,主要进行以下操作:

1.查看防火卷帘外观,检查周围是否存放商品或杂物。手动启动防火卷帘,观察防火卷帘运行平稳性能以及与地面的接触情况;使用秒表、卷尺测量卷帘的启、闭运行速度;使用声级计在距卷帘表面的垂直距离1m、距地面的垂直距离1.5m处水平测量卷帘启、闭运行的噪音。需满足以下要求:

(1)防火卷帘的导轨运行平稳,不允许有脱轨和明显的倾斜现象。

(2)双帘面卷帘的两个帘面同时升降,两个帘面之间的高度差不大于50mm。

(3)垂直卷帘的电动启闭运行速度为2m/min~7.5m/min;其自重下降速度不大于9.5m/min。

(4)卷帘启、闭运行的平均噪音不大于85dB。

(5)与地面接触时,座板与地面平行,接触均匀不得倾斜。

2.拉动手动速放装置,观察防火卷帘是否具有自重恒速下降功能。防火卷帘卷门机具有依靠防火卷帘自重恒速下降的功能,操作臂力不得大于70N。切断防火卷帘电源,加热温控释放装置,使其热敏感元件动作,观察防火卷帘动作情况,防火卷帘在温控释放装置动作后能自动下降至全闭。

3.采用加烟、加温的方法使防火卷帘控制器负载的感烟、感温探测器分别发出模拟烟、温火灾报警信号,观察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报警功能。防火卷帘控制器能直接或间接地接受来自火灾报警探测器或消防控制设备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4.操作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手动控制按钮,观察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手动控制功能,其手动操作卷帘下降、停止、上升等功能正常,消防控制设备上防火卷帘信号显示正常。

5.手动启动防火卷帘内、外侧手动控制按钮,观察防火卷帘现场启动。卷帘下降、停止、上升等功能正常,并向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动作信号。

6.在控制室手动启动消防控制设备上的防火卷帘控制装置,观察防火卷帘远程启动。卷帘下降、停止等功能正常,并向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动作信号。

7.采用加烟、加温的方法使火灾探测器组的感烟、感温探测器分别发出模拟烟、温火灾报警信号,观察防火卷帘自动启动。需满足以下要求:

(1)用于分隔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当其火灾探测器组的感烟、感温探测器分别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防火卷帘由上限位一次降至下限位全毕,并向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动作信号。

(2)用于疏散通道、出口处的防火卷帘,当感烟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防火卷帘由上限位降至1.8m处定位,并向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反馈中位信号,当感温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防火卷帘由中位降至下限位全闭,并向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全闭信号;或防火卷帘控制器接到火灾报警信号后,控制防火卷帘自动下降至距地面1.8m处停止,延时5s~60s后,继续下降至全闭,并向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各部位动作信号。

五、防火阀

防火阀是指安装在通风、空调系统的送、回风管路上,平时呈开启状态,火灾时当管道内气体温度达到70℃时关闭,在一定时间内满足耐火稳定性和耐火完整性要求,起隔烟阻火作用的阀门。火灾资料统计表明,在有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建筑内发生火灾时,穿越楼板、墙体的垂直于水平风道是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设置防火阀,可以有效防止火灾通过通风、空调系统管道蔓延扩大。防火检查中,通过对防火阀的外观、安装位置、公称动作温度、基本功能测试等方面的检查,核实防火阀的设置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一)检查内容

1.防火阀的外观

防火卷阀的外观完好无损、机械部分外表无锈蚀、变形或机械损伤。在其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标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耐火性能及商标、生产单位(制造商)名称和厂址、出厂日期及产品生产批号、执行标准等,内容清晰,设置牢靠。

2.安装位置

防火阀主要安装在风管靠近防火分隔处,具体检查要求为:

(1)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穿越防火分区处、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穿越重要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穿越防火分隔处的变形缝两侧、竖向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都要设置防火阀。当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独立设置时,水平风管与竖向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置防火阀。

(2)公共建筑的浴室、卫生间和厨房的竖向排风管,如未采取防止回流措施,在支管上设置防火阀。

(3)公共建筑内厨房的排油烟管道,在与竖向排风管连接的支管处设置防火阀。

(4)设置防火阀处的风管要设置单独的支吊架,在防火阀两侧各2.0m范围内的风管及其绝热材料采用不燃材料。防火阀暗装时,安装部位设置方便维护的检修口。

3.公称动作温度

公共建筑内厨房的排油烟管道与竖向排风管连接的支管处设置的防火阀,公称动作温度为150℃。其它风管上安装的防火阀公称动作温度均为70℃。

4.防火阀的控制功能

主要检查防火阀的手动、联动控制和复位功能。防火阀平时处于开启状态,可手动关闭,也可与火灾报警系统联动自动关闭,均能在消防控制室接到防火阀动作的信号。

(二)检查方法

查阅消防设计文件、通风空调平面图、通风空调设备材料表等资料,了解建筑内防火阀的安装位置、数量等数据。对照防火阀产品出厂合格证和有效证明文件,核实防火阀的型号规格及公称动作温度与消防设计的一致性后开展现场检查,主要进行以下操作:

1.查看防火阀外观,检查是否完好无损、安装牢固,阀体内不得有杂物。

2.在防火阀现场手动操作防火阀的关、复位控制装置,观察防火阀的现场关闭功能。防火阀的关闭、复位正常,并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3.在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上和手动直接控制装置上分别手动关闭防烟分区的防火阀,观察防火阀的远程关闭功能。防火阀的关闭、复位能正常,并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4.采用加烟的方法使被试防烟分区的火灾探测器发出模拟火灾报警信号,观察防火阀的自动关闭功能。该防烟分区的防火阀能自动关闭,并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5.现场手动操作防火阀的手动复位装置,观察防火阀的手动复位功能。防火阀能复位,并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6.接通电源操作试验1~2次,以确认系统工作性能可靠,输出讯号正常,否则需要及时排除故障。

五、排烟防火阀

排烟防火阀是安装在排烟系统管道上,平时呈开启状态,火灾时当管道内气体温度达到280℃时自动关闭,在一定时间内能满足耐火稳定性和耐火完整要求,起阻火隔烟作用的阀门。排烟防火阀的组成、形状和工作原理与防火阀相似。其不同之处主要是安装管道和动作温度不同,防火阀安装在通风、空调系统的管道上时,动作温度为70℃,而排烟防火阀安装在排烟系统的管道上,动作温度为280℃。防火检查中,可参照防火阀的检查内容和方法对排烟防火阀开展检查。

六、防火隔间

防火隔间主要用于将大型地下商店分隔为多个相互相对独立的区域,一旦某个区域着火且不能有效控制时,该空间要能防止火灾蔓延至其他区域。防火检查中,通过对防火隔间的建筑面积、与其他区域防火分隔、内部装修材料等设置的检查,核实防火隔间的设置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一)检查内容

1.建筑面积

防火隔间的建筑面积不小于6.0m2。

2.防火分隔

防火隔间墙为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门为甲级防火门;不同防火分区通向防火隔间的门最小间距不小于4m。

3.内部装修材料

防火隔间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均采用A级材料。

4.使用用途

防火隔间不得用于除人员通行外的其他用途。

(二)检查方法

通过查阅消防设计文件、建筑平面图,了解地下商店的面积、防火隔间的设置位置后开展现场检查。防火隔间面积测量值的允许负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值的5%,核查防火门产品与市场准入文件、消防设计文件的一致性。

篇2:易燃易爆场所防火检查要点

爆炸是指由于物质急剧氧化或分解反应产生温度、压力增加或两者同时增加的现象,可分为物理爆炸或化学爆炸,具有突发性、连续性和系统性等特点。在消防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是可燃性气体、蒸汽、粉尘、液滴与空气或其他氧化介质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发生的爆炸,多以大火场形式出现,初期难以控制,火势发展迅猛,损失惨重,也给消防扑救增加了许多难度。易燃易爆场所的使用管理单位在建筑防火检查中,通过对建筑和设施配置等方面采取防火防爆措施的检查,可以将燃爆需要的三个条件同时出现的可能性降低至最小程度,从而达到控制燃烧和爆炸的目的。

第一节?工业建筑防爆

工业建筑防爆是指对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和仓库,合理地考虑建筑的布局及平面布置,采取防爆泄压措施消除或减少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蒸汽或可燃粉尘的产生或积聚。防火检查中,通过对爆炸危险区域的确定、有爆炸危险厂房的总体布局、平面布置、防爆泄压措施的设置、与爆炸危险场所毗连变、配电所布置等进行检查,核实易燃易爆工业建筑防爆是否满足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一、检查内容

1.爆炸危险区域的确定

爆炸危险区域按场所内存在物质的物态不同,主要分为爆炸性气体环境和爆炸性粉尘环境。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范围主要根据释放源的级别和位置、易燃易爆物质的性质、通风条件、障碍物及生产条件、运行经验等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综合确定。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范围主要根据粉尘量、释放率、浓度和物理特性,以及同类企业相似厂房的运行经验确定。检查中主要判定爆炸危险环境类别及区域等级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具体要求见《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第二篇第八章相关内容。

2.有爆炸危险厂房的总体布局

主要检查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总(分)控制室和相关设备用房的布置位置。检查要求为:

(1)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独立设置。

(2)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总控制室需独立设置;分控制室宜独立设置,当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时,可贴邻外墙设置。

(3)净化有爆炸危险粉尘的干式除尘器和过滤器宜布置在厂房外的独立建筑内,且建筑外墙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10m。对符合一定条件可以布置在厂房内的单独房间内时,需检查是否采用耐火极限分别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3.有爆炸危险厂房的平面布置

主要检查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部位和设备、疏散楼梯、办公室和休息室、排风设备在厂房内的布置。检查要求为:

(1)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部位,布置在单层厂房靠外墙的泄压设施或多层厂房顶层靠外墙的泄压设施附近。

(2)有爆炸危险的设备避开厂房的梁、柱等主要承重构件布置。

(3)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楼梯间、室外楼梯或与相邻区域连通处,设置门斗等防护措施。门斗的隔墙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门采用甲级防火门并与楼梯间的门错位设置。

(4)办公室、休息室不得布置在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内。如必须贴邻本厂房设置时,建筑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并采用耐火极限不低3.00h的非燃烧体防护墙隔开和设置直通室外或疏散楼梯的安全出口。

(5)排除有燃烧或爆炸危险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排风系统的排风设备不得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

4.采取的防爆措施

主要检查有爆炸危险的厂房、仓库是否采取有效的防爆措施。检查要求为:

(1)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和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其地面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当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采取防静电措施。地面下不宜设置地沟,必须设置时,其盖板严密,并采用不燃烧材料紧密填实;地沟采取防止可燃气体、可燃蒸气和粉尘、纤维在地沟积聚的有效措施,且在与相邻厂房连通处采用不燃烧防火材料密封。

(2)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内表面平整、光滑,并易于清扫。

(3)使用和生产甲、乙、丙类液体厂房,其管、沟不得与相邻厂房的管、沟相通,下水道设置隔油设施,避免流淌或滴漏至地下管沟的液体遇火源后引起燃烧爆炸事故并殃及相邻厂房。

(4)甲、乙、丙类液体仓库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如在桶装仓库门洞处修筑高为150mm~300mm漫坡;或是在仓库门口砌筑高度为150mm~300mm的门坎,再在门坎两边填沙土形成漫坡,便于装卸。

(5)遇湿会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仓库采取防止水浸渍的措施。如使室内地面高出室外地面、仓库屋面严密遮盖,防止渗漏雨水,装卸这类物品的仓库栈台设防雨水的遮挡等。

5.泄压设施的设置

主要对有爆炸危险的厂房或仓库、厂房或仓库内有爆炸危险的部位,检查其泄压设施设置的有效性。检查要求为:

(1)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承重结构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框架、排架结构。

(2)泄压设施的材质宜采用轻质屋面板、轻质墙体和易于泄压的门、窗等,并采用安全玻璃等在爆炸时不产生尖锐碎片的材料。作为泄压设施的轻质屋面板和墙体的质量不宜大于60kg/m2。

(3)泄压设施的设置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和主要交通道路,并宜靠近有爆炸危险的部位。有粉尘爆炸危险的筒仓,泄压设施设置在顶部盖板。屋顶上的泄压设施采取防冰雪积聚措施。

(4)散发较空气轻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宜采用轻质屋面板作为泄压面积。顶棚尽量平整、无死角,厂房上部空间保证通风良好。

(5)有爆炸危险的厂房、粮食筒仓工作塔和上通廊设置的泄压面积严格按计算确定,具体计算方法见《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第二篇第八章相关内容。

6.与爆炸危险场所毗连的变、配电所的布置

变、配电所一般布置在爆炸危险场所区域范围以外,当确需与爆炸危险场所毗连时,要考虑到产生火花、电弧和危险温度的电气设备与爆炸危险场所的互相影响。检查要求为:

(1)爆炸危险场所的正上方或正下方,不得设置变、配电所。必须毗连时,变、配电所尽量靠近楼梯间和外墙布置。

(2)根据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等级,确定变、配电所与之共用墙面的数量,共用隔墙和楼板为抹灰的实体和非燃烧体。

(3)当变、配电所为正压室且布置在1区、2区内时,室内地面宜高出室外地面0.6m左右。

二、检查方法

通过查阅消防设计文件、总平面图、建筑平面图、建筑剖面图施工记录、有关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了解工业建筑火灾危险性、建筑层数、存在爆炸危险的物质、爆炸危险环境类别及区域等级等,根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第二篇第八章的相关内容确定需要设置的泄压面积后,对照上述检查内容逐项开展现场检查。

第二节?爆炸危险场所设施检查

爆炸危险场所内设施的检查,是指对具有爆炸危险性的场所,检查其电气设备、供暖和通风空调系统等设施在布置或选材上是否采取防爆措施,限制易燃易爆物质在空气中的含量、消除或控制电气设备产生火花、电弧或高温的可能性,降低爆炸发生的概率和危害。

一、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

在爆炸危险场所内,通常对电气设备采取隔离法、限制正常的工作温度、采用隔爆外壳、本质安全电路和超前切断电源等措施,消除或控制电气设备产生火花、电弧或高温的可能性,使其与易燃易爆隔离并在低于引燃温度下运行。防火检查中,通过对导线材料和允许载流量、线路的敷设和联接、电气设备的选型和带电部件的接地等进行检查,核实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防爆是否满足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一)检查内容

1.导线材质

爆炸危险环境的配线工程,因为铝线机械强度差、容易折断,需要进行过渡联接而加大接线盒,同时在联接技术上难于控制并保证质量,所以不得选用铝质的,而选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铜芯导线或电缆的截面在1区为2.5mm2以上,2区为1.5mm2以上。

2.导线允许载流量

为避免过载、防止短路把电线烧坏或过热形成火源,绝缘电线和电缆的允许载流量不得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的1.25倍和自动开关长延时过流脱口器整定电流的1.25倍。

3.线路的敷设方式

主要检查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是否与爆炸环境中气体、蒸汽的密度相适应。检查要求为:

(1)当爆炸环境中气体、蒸汽的密度比空气重时,电气线路敷设在高处或埋入地下。架空敷设时选用电缆桥架;电缆沟敷设时沟内填充沙并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

(2)当爆炸环境中气体、蒸汽的密度比空气轻时,电气线路敷设在较低处或用电缆沟敷设。敷设电气线路的沟道、钢管或电缆,在穿过不同区域之间墙或楼板处的孔洞时,采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防止爆炸性混合物或蒸汽沿沟道、电缆管道流动。

4.线路的联接

电气线路之间原则上不能直接联接。如必须实行联接或封端时,检查是否采用压接、熔焊或钎焊,并保证接触良好防止局部过热。线路与电气设备的联接,特别是铜铝线相接时,采用适当的过渡接头。

5.电气设备的选型和安装

防爆电气设备类别中,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分为I类和Ⅱ类两种类别;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分为A型尘密设备、B型尘密设备、A型防尘设备、B型防尘设备等四种类别。具体分类及选型原则见《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第二篇第九章的相关内容。主要检查电气设备的防爆型式是否与爆炸危险区域适应;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是否与爆炸危险环境物质的危险性适应;电气设备的选型是否与环境条件适应、是否符合整体防爆的原则。同时,还需结合消防设计文件现场查验各类型电气设备的类型、级别、组别标志的铭牌和防爆标识;测量防爆电气设备、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外壳表面的最高温度。

6.带电部件的接地

许多电气设备在一般情况下可以不接地,但为了防止带电部件发生接地产生火花或危险温度而形成引爆源,所以在爆炸危险场所内仍需要接地。主要包括以下设备:

(1)在导线不良的地面处,交流额定电压380V以下和直流额定电压440V以下的电气设备正常时不带电的金属外壳。

(2)在干燥环境,交流额定电压为127V以下,直流电压为110V以下的电气设备正常时不带电的金属外壳。

(3)安装在已接地的金属结构上的电气设备;敷设铠装电缆的金属构架。

检查时还需注意,接地干线宜设置在爆炸危险区域的不同方向,且不少于两处与接地体相连。

(二)检查方法

通过查阅消防设计文件、电气设备材料清单、隐蔽工程施工记录、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提交的有关设备的调整、试验记录及相关资料,了解环境可能出现爆炸的危险介质、爆炸危险区域范围,电气装置的组成等基本数据后,对照检查内容逐项开展现场检查,并核实向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与消防设计文件的一致性。

二、爆炸危险场所的供暖系统

防火检查中,通过查阅消防设计文件、供暖系统设备清单、供暖系统隔热、绝热材料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了解建筑使用性质、是否有易燃易爆场所或部位后,对供暖方式、管道敷设、管道和设备绝热材料的燃烧性能开展现场检查,并实地测量散热器表面温度,核实易燃易爆场所供暖系统的设置是否满足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主要检查内容为:

1.供暖方式的选择

对一些容易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厂房,需检查其供暖系统是否采用不循环使用的热风采暖。常见容易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厂房主要有:

(1)生产过程中散发的可燃气体、蒸气、粉尘、纤维与采暖管道、散热器表面接触,虽然采暖温度不高,也可能引起燃烧的厂房,例如二硫化碳气体、黄磷蒸气及其粉尘等。

(2)生产过程中散发的粉尘受到水、水蒸汽的作用,能引起自燃和爆炸的厂房,例如生产和加工钾、钠、钙等物质的厂房。

(3)生产过程中散发的粉尘受到水、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爆炸性气体的厂房,例如电石、碳化铝、氢化钾、氢化钠、硼氢化钠等放出的可燃气体等。

2.供暖管道的敷设

供暖管道不得穿过存在与供暖管道接触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房间,必须穿过时,检查是否采用不燃材料隔热。同时,供暖管道与可燃物之间保持的距离满足以下要求:当温度大于100℃时,不小于100m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当温度不大于100℃时,不小于50m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

3.供暖管道和设备绝热材料的燃烧性能

对于甲、乙类厂房(仓库),建筑内供暖管道和设备的绝热材料采用不燃材料。

4.散热器表面的温度

在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内,散热器表面平均温度不得超过82.5℃。输煤廊的散热器表面平均温度不得超过130℃。

三、爆炸危险场所的通风空调系统

爆炸危险场所的通风空调系统,因排出有火灾爆炸危险物质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或由于排风机与电机不配套等引起火灾爆炸事故时有发生。防火检查中,通过对通风空调系统的管道敷设、通风设备选型、除尘器和过滤器的设置、接地装置的设置等进行检查,核实易燃易爆场所的通风空调系统设置是否满足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一)检查内容

1.空气调节系统的形式

对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粉尘、纤维的空气的甲、乙类厂房及丙类厂房,检查空气调节系统是否采取不循环使用的方式;对民用建筑内空气中含有容易起火或爆炸危险物质的房间,检查是否设置自然通风或独立的机械通风设施且其空气不循环使用。

2.管道的敷设

厂房内用于有爆炸危险场所的排风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和有爆炸危险的房间隔墙。甲、乙、丙类厂房内的送、排风管道宜分层设置。对排除有燃烧或爆炸危险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排风系统,检查排风管是否为明装,并采用金属管道直接通向室外安全地点。

3.通风设备的选型

对空气中含有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的房间,检查其送、排风系统是否选用防爆型的通风

设备。当送风机布置在单独分隔的通风机房内且送风干管上设置防止回流设施时,可采用普通型的通风设备。对燃气锅炉房,检查是否选用防爆型的事故排风机,且排风量满足换气次数不少于12次/h。

4.除尘器、过滤器的设置

对排除含有燃烧和爆炸危险粉尘的空气的排风机,检查在进入排风机前的除尘器是否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除尘器;对于遇水可能形成爆炸的粉尘,严禁采用湿式除尘器。

5.接地装置的设置

对排除有燃烧或爆炸危险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排风系统和燃油或燃气锅炉房的机械通风设施,检查其是否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二)检查方法

通过查阅消防设计文件、通风空调平面图和设备材料表、隐蔽工程施工记录、通风空调设备有关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了解建筑的用途、规模,是否有爆炸危险场所或部位后对照检查内容逐项开展现场检查,核实风机选型、接地装置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与消防设计文件的一致性。

篇3:X学校安全防火自查报告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为切实学校安全工作,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我校召开专门的会议,对安全防火工作做了认真、细致的部署,明确分工,落实了责任。同时结合学校安全防火工作的具体情况,对学校全面进行安全工作检查,现将检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全面开展工作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学校首先研究治安安全校园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学校治安安全工作领导,成立了学校安全防火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世慧

副组长:王正文

成员:陈绪炳郭耀荣惠建明

全体班主任

2、明确要害,确定目标,责任到人

学校安全自查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各器材室、专用教室负责人及各班主任,通过认真分析研究,确定学校大门、宿舍楼、低年级教室、为学校安全检查的重点目标;确定宿舍楼的楼道及钢门窗、低年级平房教室、校大门前道路为治安保卫要害部位。对重点目标,要害部位,全面进行安全检查,以消除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确保安全自查工作具体落实,将学校安全自查工作落实到人。王正文负责教室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各班主任及各器材室、专用教室负责人进行检查,杨来玉负责检查校大门口及门口道路安全,陈绪炳负责宿舍开水房,早餐室安全排查,李长玺负责灶房安全检查。

3、广泛开展冬季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学校十分重视对师生进行冬季安全宣传,组织教师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学生观看“防火、交通安全教育光碟”。还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如在板报中出示防火安全儿歌,在各班班会对学生进行冬季安全知识宣传,并做好甲流的防控工作,营造冬季安全防范氛围。由于宣传教育开展地深入、到位,全校师生的冬季安全防范意识明显得到加强。

二、检查结果汇报:

1、扎实有效地开展学校安全自查工作:

检查消防器材。学校对校内消防器材进行全面检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组织人员检修了宿舍楼及教师办公室的照明灯,发现无损坏情况。检查了学校宿舍楼的楼道、钢门窗。冬季来临,用电量增加,容易引起火灾,学校对线路、插座、开关及各种用电器材进行了检修,以免线路及用电器由于老化引起火灾。同时对低年级教室进行检查、评测。并对校大门及门口道路进行了检查。学校还组织专人对仓库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后勤部要求门卫对平时来客来访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经检查统计发现,学校无一例治安、刑事案件发生,无一起火灾、爆炸等灾害性事故发生。

2、通过自查发现的问题:

⑴学校部分路灯不着,建议立即修理。

⑵校门口无交通警示牌,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放学时加强管理。

⑶学校宿舍楼的楼道狭窄,容易造成拥挤。学校加强学生行为规范教育,上下楼轻声慢行,进出教室要有序,以免发生拥挤。

(4)需要为微机室、电教室、灶房配置灭火器4只。

档案管理制度

篇4:冬季防火安全自查报告范本

我单位接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通知后,立即组织专人对照自查项目,开展了自查工作,自查情况如下:

1、建立了安全防火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

2、召开专题会议,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防火安全培训。

3、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单位内消防通道畅通,;

5、所有科室没有使用违禁电器,不存在私拉电线电源

现象。

6、单位设有固定吸烟区,杜绝流动吸烟。

我单位没有锅炉设备,易发火灾隐患主要是电脑、空调和电热水器,单位严格指定规章制度,专人负责电路安全,科长是各科室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下班后人走灯灭,电器全部关掉电源。夜间安排专人值班。单位安全状况24小时在可视范围内。坚决杜绝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单位主要负责人:

2013年11月27日

篇5:防火专项检查内容监理措施

【监理措施】

一、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二、易燃、易爆物品

1、易燃、易爆物品应按其种类、性质分别设专用存放库房,库房应设置在远离火源、固定动火作业场、疏散通道及人员和建筑物相对集中的避风处。

2、施工现场应制定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管理制度,购领、运输、保管、发放、使用等环节应设专人负责,并建立台帐。

三、临建设施

1、一般规定

1.1、新建临建设施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装配式彩钢活动房屋,活动房屋不得超过两层,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温暖季节应安装纱门、纱窗。

1.2、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批准后实施。

1.3、临建设施内用电应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未使用安全电压的灯具距地高度应不低于2.4m。

1.4、临建房屋每排连续设置不得超过十间,敞开式外走廊房间门至楼梯口最大距离应不超过35m。不得采用封闭式外走廊,临建房屋区域应保持防火通道畅通。

1.5、施工现场临建房屋用电,必须指定具备电工岗位资格的专人进行管理,每天巡回检查不少于两次,并做好用电管理巡回检查记录。

1.6、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临建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巡查制度和验收、巡查档案。恶劣天气条件下必须进行重点检查,确保临建设施稳固。

2、职工宿舍

2.1、宿舍应实行单人单床,每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2人,严禁睡通铺。

2.2、宿舍等临建房屋房间门必须外开,并能达到向外开启180度,门框强度应满足门开启时的受力要求。

2.3、宿舍房间窗口不得设置栅栏、斜十字圆钢加固件等影响逃生的障碍物,原有的应立即拆除。拆除后,斜十字圆钢加固件应分别设置在窗口的上、下墙板部位。

3、伙房

3.1、新建伙房应采用砖混结构房屋,必须是单层,并独立设置。

3.2、伙房内15kg以上容量燃气瓶罐应单独隔离设置在伙房外临建房内,伙房应根据实际用电负荷需求计算选配用线及电气安全控制装置。

3.3、伙房应使用防水型电器开关、插座与灯具,并应选用防溅型且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漏电保护器。

4、其他设施

4.1、施工现场应设置淋浴室,墙面应使用面砖等材料饰面;淋浴喷头数量应满足使用要求,保证冷、热水供应,排水、通风良好;淋浴间与更衣间应隔离,并使用防水电器。

4.2、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室、饮水室,严禁在施工区域内吸烟。

【检查内容二】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持证上岗情况及防火措施;

【监理措施】

1、施工现场应制定消防管理制度;

2、电工、电焊工、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

3、严格履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4、动火时,监控人员必须全部到位,并不得兼职或离岗;

5、生活区、仓库、配电室(箱)、木制作区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6、严禁在施工现场内燃用明火取暖;

【检查内容三】在建建筑物挂设的密目安全网以及住人的彩钢板房屋板内填充材料的阻燃性能;

【监理措施】

1、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保温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2、使用前施工单位消防保卫部门必须严格审核,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3、自2009年2月13日起,建筑施工现场储存易燃物品的仓库、宿舍、值班室等生活区新购置搭设的临建活动房屋,必须安装使用绝燃型玻璃丝棉复合板材的临建活动房屋,玻璃丝棉复合板材的体积密度不得小于60㎏/m3。

【检查内容四】高层建筑施工消防设施、水源水压、器具实用效果;施工现场在建工程、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或料场、职工宿舍、办公室、食堂等各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器材的配置、管理与使用;

【监理措施】

1、施工现场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源。应当在建设工程平地阶段按照总平面设计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并保持充足的管网压力和流量。根据在建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配备水枪水带,消防干管设置水泵接合器,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

2、高层建筑应设置临时消防水源管道,立管直径不小于2寸。每层应留有消防水源接口,配备消防管具。

3、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和在建高层建筑的各个楼层,应在明显和方便取用的地方配置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等消防器材。

4、宿舍消防管理

4.1、连片生活区应设置消防设施集中配备点,设施应满足消防要求。

4.2、灭火器应使用A.B.C4型,数量、位置、配型配置合理,每房间不少于一个,放置通道明显处,悬挂式应距地1.2m。

4.3、灭火器材应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有效状态。

4.4、室内严禁燃烧木柴、炭火、型煤、液化气等明火取暖,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检查内容五】现场和生活区临时用电线路、控制电器的完好性;职工宿舍内电线敷设和用电电器使用状况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员工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监理措施】

一、制度管理

1、建立宿舍电气防火教育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定期进行电气防火知识教育,职工应学会和掌握预防火灾、扑灭火灾的方法以及火灾逃生、救护等知识。

2、线路及电器的设置、维护必须由电工专业人员完成,设置安装完成后应经总包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按规定进行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线路设置

1、照明与插座应分开单独回路供电。

2、宿舍用电线路截面积最低不得小于2.5mm2的符合国标的铜芯线,室内允许每人用电负荷不超过100W,房间照明不大于200W,每房间总用电负荷不得大于2kw。

3、宿舍灯口、插座、开关等必须使用符合国标的合格产品,每人设一个五孔电器插座,固定在床头墙板上,插座高度应距地1.2m,线路必须使用阻燃PVC管、槽专用材料固定保护。

4、每间宿舍必须单设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等安全装置,在每排宿舍房门侧中部设总控制开关箱,箱内应设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限时断路器,开关控制箱距地高度1.8m。

5、过墙线必须加设绝缘套管,进线处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并做防水处理。

6、用电线路与电器布置应符合要求。

三、电加热设备

1、冬季宿舍内每人允许使用一床电热毯,每房间电视机不超过1台,夏季每房间使用电风扇户不超过2台。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热棒、电炉子、太阳灯、电壶、电饭锅、电热汀、碘钨灯、电烤炉、微波炉、电磁炉、饮水机、电冰箱、冰柜等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煤气灶、酒精炉、型煤炉等器具烧水、做饭。

2、电热毯应由企业统一购买,具有“3C”标志、说明书、合格证的"双螺旋发热线"式产品,施工企业应在集中供热期间将电热毯发给职工,使用前应先通电检查是否安全。施工企业应制定电热毯的具体使用时间,不用时应断开电源,确保工人取暖安全。

3、施工现场加热开水器的设置和容量应满足职工饮用开水需要,早上、中午、晚上等用餐时间,应多开几台开水加热器,确保职工能及时足量饮用到开水,避免个人使用其它加热器具二次加热。

【检查内容六】建筑施工外墙保温使用材料是否符合《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的要求。

【监理措施】

一、建筑外保温系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材料进场后,应远离火源。露天存放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完全覆盖。

2、需要采取防火构造措施的外保温材料,其防火隔离带的施工应与保温材料的施工同步进行。

3、可燃、难燃保温材料的施工应分区段进行,各区段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并宜做到边固定保温材料边涂抹防护层。未涂抹防护层的外保温材料高度不应超过3层。

4、幕墙的支撑构件和空调机等设施的支撑构件,其电焊等工序应在保温材料铺设前进行。确需在保温材料铺设后进行的,应在电焊部位的周围及底部铺设防火毯等防火保护措施。

5、不得直接在可燃保温材料上进行防水材料的热熔、热粘结法施工。

6、施工用照明等高温设备靠近可燃保温材料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保护措施。

7、聚氨酯等保温材料进行现场发泡作业时,应避开高温环境。施工工艺、工具及服装等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8、施工现场应设置室内外临时消火栓系统,并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

9、外保温工程施工作业工位应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

二、建筑外保温系统的日常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与外墙和屋顶相贴邻的竖井、凹槽、平台等,不应堆放可燃物。

2、火源、热源等火灾危险源与外墙、屋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应加强对火源、热源的管理。

3、不宜在采用外保温材料的墙面和屋顶上进行焊接、钻孔等施工作业。确需施工作业的,应采取可靠的防火保护措施,并应在施工完成后,及时将裸露的外保温材料进行防护处理。

4、电气线路不应穿过可燃外保温材料。确需穿过时,应采取穿管等防火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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