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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安全检查开展规范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4

一、火灾隐患的定义:

凡存在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行为或状况,均是火灾隐患。消防法律法规包括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消防技术规范,其中认定火灾隐患,以引用消防技术规范条款居多。

二、检查的要求

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着制式警服,出示执法证件。检查完毕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由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阅后签名。

发现火灾隐患且当场不能改正的,应制作《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自检查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送达。

整改期限届满次日起4个工作日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自复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复查意见书》。经复查确认未整改的,应当立案查处。

三、73号令规定的检查内容

73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条规定,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监督抽查时,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1、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

2、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是否符合规定;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

4、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

5、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6、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以上方面经检查存在问题的即为火灾隐患。

四、单项内容检查

1、建筑与场所的手续检查。到一个单位检查,首先可查看该单位房屋建设是否有消防审核和验收手续(建议对新建的建筑查看,老建筑不必查看),如果是酒店、旅馆、商场(店)、市场、舞厅、酒吧、网吧等公共场所,可查看其是否在开业前办理了《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如没有,则违反《消防法》。

2、建筑物使用性质检查。《消防法》规定,未经消防审核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如将原设计为住宅楼改为酒店(农家乐)的,原设计为办公楼改为旅馆的,原设计为菜市场改为商品市场的。文化路永兴综合楼原设计为办公楼,后来上两层擅自改为冉锋武术幼儿园,被责令搬迁。

3、安全出口检查。

一是安全出口数量检查。一般公共场所都要求有2个以上安全出口,但面积小于60平方米的场所(如小型网吧)可以设一个安全出口。

二是安全出口宽度检查。安全出口宽度一般不小于1.4米,尤其是主要安全出口。

三是安全出口门的开启方向检查,要求一律向外开。

四是畅通情况检查。要求一律畅通,不得上锁、堵塞、有障碍物,或设置门槛。

五是安全出口之间距离检查。原则要求两个安全出口设置在相反方向,有困难时,两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否则视为一个安全出口。

六是安全出口标志检查。公共场所安全出口要求有能发光的出口标志,一般安装于门头上,或其他便于人流看到的地方。

4、疏散通道检查。疏散通道指走道、走廊、楼梯间。

一是检查畅通情况,要求不得上锁,不得堆物,或设置其他影响疏散的设施(如凉衣服的)。

二是通道宽度检查,一般要求能保证两股人流行走(1.4米),困难时最小宽度不得小于1.1米。

三是出口方向标志检查。疏散走道达到20米或有拐弯时,应在其适中位置安装带有箭头的指示出口方向的标志,一般安装于1米以下的墙面、地面,有困难时可安装于走道上空便于看到的位置。

四是应急照明灯检查。一般公共建筑楼梯间或走道均要求安装火灾应急照明,安装密度要求能照亮地面,保障人流疏散。

5、消防车道检查。

一是畅通情况检查。要求消防车至少能到达目标建筑物的一面,不得有急拐弯,其间不得有摆摊设点的,乱搭乱建的,4米以下净空内不得设置突出的雨棚、管道、电线等。

二是宽度检查。要求最小宽度不得小于3.5米。

6、灭火器、疏散标志与应急灯检查完好状况检查。

一是灭火器。灭火器配置要求按国家规范进行计算,但是检查中计算不便时,可估算:每50--60平方米放置一组,或15--20米远放置一组。每组不得少于2个,不必多于5个。灭火器要求放置于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铭牌朝外,不得爆晒,不得过于潮湿。一般要求带有压力表,其他老式灭火器要求淘汰。灭火器一般2年检修、更换药剂一次。检查发现压力表指针指向红区域时,即已失效。灭火器选型,一般场所要求配ABC型,油类场所、可燃气体场所要求ABC型或BC型。

二是疏散标志与应急灯检查完好情况检查。平时要求插好电源,可以不亮,但拔下插头时,要求能亮。舞厅、酒吧、网吧等夜间营业场所,应急灯安装密度,要求停电时,能照亮该场所,保障人员疏散。另外,不得用纸质箭头疏散标志代替正规的标志。

7、消火栓和自动消防设施检查。

一是外观检查,要求明显,不得遮挡,圈占,不得挪作他用,门一般应采用木门或玻璃门,不得用铁门锁死。颜色一般为红色,不得刷成与墙面装修同一色。

二是完好情况检查,要求手轮、接口、水带、水枪完备,连接完好,无破损、霉烂。

三是水源检查。要求水源充足,一般要求至少能射水6-10米远。不得无水,阀门不得锈死无法打开。

自动消防设施主要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和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物。主要检查是否有故障,是否违法停用,是否无人值班,是否有破坏和影响其使用的行为,是否无电源无水源等。

8、易燃易爆物品检查。

商场、市场、歌舞厅、酒店等公共场所以及地下室不得存放、销售汽油、苯、乙炔、液化气等高危险易燃易爆物品特殊情况是酒店自用钢瓶装液化气和灶用柴油。液化气一般2-5瓶,不得大量存放(超过1立方米,另有要求)。一般应检查燃气软管是否老化,阀门是否完好。煤炉不宜与液化气瓶放置一处。柴油灶应采用钢管输油,不得使用胶管,宜设两个阀门。露天设置的油箱及输油管应作防雷防静电接地。酒店厨房还应检查油污情况,如油污较重,应责令及时清洗。加油站检查。主要是检查灭火器,管沟填埋,设施电气接地,电气防爆,架空电线,装卸管理,以及明火管理。液化气站检查。主要是检查消防水源,灭火器,消防车道,防火间距,电气接地,电气防爆,架空电线,可燃气体泄露自动报警,进站车辆管理,装卸管理,明火管理。

9、电气线路、设施检查。

一是查线路是否老化。查看外观,要求无裸露(金属),无破损,无油污。

二是查安装,要求固定牢固,插头、接头紧固无松动,导线分组穿管保护,无乱拉乱接现象,无不明线头现象,无铜丝代替保险丝现象,无导线及其他电气设施直截安装于可燃装修材料上现象。

三是查工作负荷。应有专门仪器检查,无仪器的可查看导线有无明显发热现象。

10、建筑内装修检查。

装修材料检查,餐饮、娱乐场所、幼儿园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轻钢、石膏板等),墙面(包括窗帘等织物)要求采用难燃材料(可燃材料刷阻燃剂);商业厅、旅馆吊顶及墙面均要求采用难燃材料。厨房等经常使用明火场所和地下建筑,所有装修材料均应为不燃材料。装修布局检查。商业、娱乐、餐饮等营业性场所不得设置供员工住宿的阁楼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建筑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11、单位内部消防管理检查。

一是查组织机构,是否按61号令规定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明确职责;二是查规章制度,看是否按规定制定了消防安全制度;三是(重点单位)查职责落实,看是否按61号令要求进行了每日巡查和每月防火检查(查台帐),是否对员工进行培训;四是查(重点单位)是否按《消防法》规定建立防火档案;五是查环境管理,看是否有明火管理、电源管理、吸烟管理松懈等情况。

篇2:锅炉作业现场安全检查提示

锅炉作业现场安全检查提示

序号

检查项目检查标准(内容)提示1证件锅炉合格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锅炉使用许可证。司炉工和水质分析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且持证上岗。2安全阀1、灵敏可靠,铅封完好,在有效校验期内。2、安全阀排气管畅通,且引至安全地点。3压力表1、压力表盘刻度清晰,极限值应为工作压力的1.5~3倍,刻度盘应有用红色线标示的最高工作压力。表盘直径应大于100MM以上。2、压力表检验和维护符合规定,计量部门的检验合格,印封完好。3、锅炉最高工作压力<2.5MPa,精度不低于2.5级,>2.5MPa的,不低于1.5级。4水位计1、安装于便于观察的部位且有照明。2、有指示最高、最低安全水位的明显标志。3、水管式应有防护罩,但不妨碍观察、5定期检验在用锅炉每年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一次内部检验,每6年一次水压试验。定期水质分析。以上检验分析均应有记录。6报警联锁1、2t/h以上锅炉有高、低水位报警器。2、6t/h以上锅炉有超压报警器及其联锁。3、工业锅炉有电气联锁、仪表联锁、热工保护等装置。

篇3:中低压容器全面检查规范

(1)中、低压容器的全面检查必须结合装置大修时进行,每六年至少一次。

(2)全面检查的内容如下:

①进行外部、内部宏观检查和重点抽查的全部项目。

②进行水压试验

③对于不便采用水压试验的,有特殊要求或大型压力容器,可用气压试验代替水压试验。

④按图纸规定需做的气密性试验应的水压试验合格后进行。其试验压力等于操作压力。试验时升压和降压都应缓慢,当压力达到试验压力时,用肥皂水检查焊缝及连接处,以不漏气为合格。入设计图纸对气密性试验有特殊规定的应以图纸为准。

(3)水压试验

①中、低压容器水压试验压力PS按下列选用一般常温使用时:

最高工作压力PMpap<0.6P=0.6~1.2p>1.2水压试验压力PSMpa1.5p?P+31.25

若设计图纸对水压试验有特殊规定应以图纸为准。

②水压试验前,必须彻底清除那些水接触后引起器壁腐蚀的物质,并进行内、外部检查。用水温和环境温度均不低于5℃。若设计图纸有特殊规定应以图纸为准。

③水压试验时应缓慢升压、降压。升到试验压力时其保压时间低压容器不少于5分钟,中压容器不少于20分钟,以不降压、无泄漏和肉眼可视不变形为合格。当发现问题后,应将压力降为零,然后进行处理。处理后,仍缓慢升压。直至试验合格为止。

④壁厚因腐蚀等原因而减薄的容器,在水压试验前应进行强度验算。水压试验时筒体应力不应超过筒体试验温度下材料屈服极限的90%。

⑤中压容器和较重要的低压容器,水压试验后应再进行一次内部宏观检查。筒体和主要承压部件不得有裂纹、肉眼可视不变形和影响强度的缺陷。

(4)气压试验

①气压试验前必须认真检查容器的质量,其焊缝需经100%的射线或超声波探伤,在确保质量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批准,可适当减少需探伤的长度。气压试验应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

②非低温刚制压力容器其气压试验温度不低于15℃。

③气压试验压力应缓慢上升,达到0.5P/S后,应以每级0.1P/S逐级升压,每级保压2分钟,直至气压压力P/S。容器在试验压力下保压5分钟,然后降至最高工作压力并检查容器,以不降压,无泄漏和肉眼可视不变形为合格。试压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将压力缓慢降至为零,然后进行处理,处理后仍缓慢重复上述升压过程,直至试验合格为止。

④壁厚因腐蚀等原因而减薄的容器,在气压试验前,需经测厚并进行强度验算,气压试验时筒体应力不应超过筒体试验温度下材料屈服极限的80%。

(5)经全面检查后应做出容器可否继续运行的结论和要求,确定下次检查的日期,并将上述检验内容记在容器检查鉴定记录内。

篇4:起重机通用部件安全检查规范

(1)吊钩。

检查吊钩的标记和防脱装置是否符合要求,吊钩有无裂纹、剥裂等缺陷;吊钩断面磨损、开口度的增加量、扭转变形,是否超标;吊钩颈部及表面有无疲劳变形、裂纹及相关销轴、套磨损情况。

(2)钢丝绳。

检查钢丝绳规格、型号与滑轮卷筒匹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钢丝绳固定端的压板、绳卡、契块等钢丝绳固定装置是否符合要求。钢丝绳的磨损、断丝、扭结、压扁、弯折、断股、腐蚀等是否超标。

(3)制动装置。

制动器的设置,制动器的型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制动器的拉杆、弹簧有无疲劳变形、裂纹等缺陷;销轴、心轴、制动轮、制动摩擦片是否磨损超标,液压制动是否漏油;制动间隙调整、制动能力能否符合要求。

(4)卷筒。

卷筒体、筒缘有无疲劳裂纹、破损等情况;绳槽与筒壁磨损是否超标;卷筒轮缘高度与钢丝绳缠绕层数能否相匹配;导绳器、排绳器工作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5)滑轮。

滑轮是否设有防脱绳槽装置;滑轮绳槽、轮缘是否有裂纹、破边、磨损超标等状况,滑轮转动是否灵活。

(6)减速机。

减速机运行时有无剧烈金属摩擦声、振动、壳体辐射等异常声音;轴端是否密封完好,固定螺栓是否松动有缺损等状况;减速机润滑油选择、油面高低、立式减速机润滑油泵运行,开式齿轮传动润滑等是否符合要求。

(7)车轮。

车轮的踏面、轮轴是否有疲劳裂纹现象,车轮踏面轮轴磨损是否超标。运行中是否出现啃轨现象。造成啃轨的原因是什么。

(8)联轴器。

联轴器零件有无缺损,连接松动,运行冲击现象。联轴器、销轴、轴销孔、缓冲橡胶圈磨损是否超标。联轴器与被连接的两个部件是否同心。

篇5:中低压容器外部宏观检查规范

中低压容器外部宏观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保温层是否完好,有无漏液或漏气现象;对无保温层的容器应检查防腐层及锈蚀情况,检查筒体、密封处、焊缝、开孔接管、连接过度部位和信号孔有无泄漏、裂缝或变形等

(2)检查筒体有无超温或局部过热。对容器壁温有疑问,应用相应的温度计复查

(3)检查设备基础有无下沉、倾斜或裂纹,基础螺栓和螺母有无松动、袭纹、腐蚀等

(4)检查容器有无异常震动或声响,容器与管道或相邻构件之间有无摩擦

(5)检查容器安全附件与接地线是否齐全、完好

(6)了解容器运动过程中的有关情况,特别是发生过哪些异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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