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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4

动火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动火作业单位(人员)应釆取以下安全措施,保证动火作业期间的安全:

动火前“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没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杂物和易燃品、危险品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可燃液体的容器、管道用后未清洗干净不动火。

5.在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未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品和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不动火。

6.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车间和场所未采取安全措施,危险性未拔除不动火。

7.未有配备灭火器材或器材不足不动火。

8.现场安全负责人不在场不动火。

动火中“四要”:

1.现场安全负责人要坚守岗位。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作业人员要加强观察、精心操作,发现不安全苗头时,立即停止动火。

3.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时要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

4.动火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后“一清”

完成动火作业后,动火人员和现场责任人要彻底清理动火作业现场,并确认无误后才能离开。

交底人:

被交底人:

动火监护人:

年月日

篇2:动火作业: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交底名称动火作业交底时间交底单位/人交底地点受交底单位项目名称及施工地点参加人数交底内容:1.动火作业包含:电、气焊作业、锤击作业、电气切割作业、使用喷枪、烤把进行的矫正、调直作业、使用喷灯进行的防水喷涂作业等。2.现场所有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业主、总包、监理以及燕华公司有关施工动火的相关规定。3.动火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动火安全教育,掌握动火作业的安全基础知识,会使用消防器材,熟悉周围环境和撤离路线,并办理符合规定的动火作业许可证。4.进行动火作业前要先办理动火作业票,作业时要做到“三不动火”,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并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保持消防道路畅通。与外部相连的管道与设备,在未查清有无险情之前,不得动火。5.在有可燃、易爆气体的区域进行动火、爆破和锤击作业时,应先对现场的可燃、易爆气体含量进行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6.高处动火必须设置防止火花飞溅坠落的设施,并对其下方的可燃物、易燃物、机械设备、电缆、气瓶等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否则不准动火。7.高处动火不得与防腐、防水、喷涂施工同时进行垂直交叉作业,电焊、氩弧焊作业人员在未到达作业位置之前,不得开启电源。风力大于等于5级时禁止高处作业用火。8.使用液化气加温时要防止烧伤,操作人员要站立在上风处。预热把柄与气瓶及气带作标识编号,动火区域要配备灭火器,明确监护人。动火前清除动火区域内易燃物、可燃物,动火结束后检查无余火时方可离开现场。9.现场使用的氧气、乙炔气瓶必须按防火规定保障5米安全有效的防护距离,距离明火要保障1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氧气、乙炔气瓶要有防砸、防晒、防倾倒的安全防护措施。乙炔气瓶要加装回火器。10.现场发生气瓶着火,尽可能在第一时间关闭气瓶,如无法关闭要尽快找到水源对瓶体进行浇水降温,同时将旁边未着火气瓶转移到安全区域,避免发生气瓶爆炸造成严重损失,然后等待救援。11.受限空间内动火作业,必须配备充足的灭火器,严禁动火与防腐、防水作业同时进行。12.避免动火作业与防火喷涂作业的上下交叉作业,不可避免时要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13.使用切割机作业必须保障前方有遮挡措施,并清理周围可燃物、易燃物,施工完毕后要对现场进行清理检查,消除火灾隐患。14.使用喷灯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配备充足的灭火器,并有专人监护,作业前要清理周边可燃物、易燃物后方可作业。15.各项动火工作完毕,要对现场环境进行检查确认,关闭所有电源后,方可离开。16.由于动火作业发生火灾时,首先要正确使用手边的灭火器好、砂土、水等可用资源进行自救,若无法控制时要及时清理周边危险源(氧、乙炔、液化气气瓶等易燃易爆品),并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并及时报告本单位现场负责人,特别危险时直接拨打现场救援电话0595-,报告时要交代清楚着火地点、人员情况、现场环境等重要因素,以便消防部门救援。参加安全技术交底人员本人确认签名姓名性别年龄岗位/工种所属单位姓名性别年龄岗位/工种所属单位备注:

篇3:动火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动火作业前要进行动火作业申报,经安全部负责人审批后才可实施动火;

2、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作业前应清理掉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

3、动火作业现场,严禁吸烟;

4、动火作业之前一定要对动火区域进行检查,经确认后才可实施动火作业;

5、狭小空间进行动火时,一定要通风良好,现场没有易燃易爆物品,现场有专人看火,并配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和消防水;

6、高处作业动火时,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洞口等时,应停止动火作业,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事故、坠落事故;

7、动火作业之前,必须先清理掉现场油抹布、锈渣等易燃物品;

8、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应设置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每个动火作业点均应设置1个监护人。监护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离开作业区应向值班管理人员汇报,由值班管理人员临时代为监护。

9、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动火作业地点均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暴晒;

9、五级(含五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动火作业;确需动火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挡风措施。

10、进行烧焊、气割时,工具不能对准人;

11、动火作业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应在确认无火灾危险后,动火操作人员再离开。

12、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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