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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防火:安全技术交底表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4

安全技术交底表编号:工程名称:乔克国贸中心精品商务楼、花园写字楼二次装修工程施工单位:华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底部位:现场防火交底时间:2011年8月31日交底提要:一般现场安全要点、灭火器材配备措施、施工现场防火措施、木作区防火须知、仓库治安和防火安全措施、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安全用电管理、临时设施防火措施安全交底内容: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对职工进行定期防火教育,组织防火检查。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3.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5.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6.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咽室。7.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8.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明火作业不小于10米,禁止在楼体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工作。9.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10.冬施保温材料的堆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11.现场应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如果条件所限,防火间距达不到标准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措施,适当减小防火距离,这种做法要征求当地消防部门的意见。在防火间距中不准堆放易燃物。12.严禁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14.现场临建设施、仓库、易燃料场和用火处要有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对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15.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线路接头要接实接牢,防止设备、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发现问题要及时修理。16.现场生产用火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用明火。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物,并备用消防器材。技术交底内容:1、灭火器材配备措施1.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只10L灭火机;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1.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仓库等,每25M2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2、施工现场防火措施2.1、施工作业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等区域。2.2、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符合上述第一点得要求,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2.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2.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2.5、施工现场用电,,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3、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3.3、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3.3.1、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3.3.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3.3.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3.3.4、防火区域动火等级的划分:a、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1)禁火区域内;(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3)各种受压设备;(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b、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2)小型油箱等容器;(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c、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3、木作区防火须知3.1、木作区内严禁吸烟。3.2、木作区严禁动用明火。3.3、木作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3.4、夜间作业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3.5、下班前必须将木屑、刨花、零星木块清除干净。3.6、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3.7、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4、仓库治安、防火安全措施4.1、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4.2、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4.3、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4.4、管理员应认真执行各类物资器具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4.5、提货单、凭证、印章有专人保管,已发货的单据应当场盖注销章。4.6、仓库内严禁用碘钨灯取暖,不准私烧火炉、电炉。严禁火种进入。4.7、仓库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道路畅通。4.8、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4.9、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4.10、下班前应作巡视检查、关窗、断电、锁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5、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5.1、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通和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5.2、各种警告牌、操作规程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5.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5.4、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要有交底签字手续。5.5、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6、喷漆、涂漆的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止形成爆炸极限浓度,引起火灾或爆炸。6、安全用电管理6.1、施工现场一切电气安装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执行。6.2、照明必须做到一灯、一制、一保险。6.3、加强对碘钨灯、卤化物灯的使用管理。6.4、不准使用铜丝和其他不合规范的金属丝作照明电路保险丝。6.5、电线残旧要及时跟换,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6.6、室内外电线架设与其他物体隔离,电线不得直接敷设在可燃物、金属物上,要套防火绝缘线管。6.7、施工现场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由有上岗操作证的电工进行安装管理,认真做好班前班后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并做好每日检查登记。7、临时设施防火措施7.1、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设施要独立搭建板房,并远离其他临时建筑。7.2、临时建筑不要修建在高压架空电线下面,并距离高压架电线的水平距离不少于6m。7.3、临时建筑的围蔽和骨架必须使用不然材料搭建,厨房、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必须单独设置。7.4、搭建两栋或两栋以上临时宿舍共用同一疏散通道,临时建筑与厨房、变电房防火距离不少于3m。7.5、临时建筑必须整齐、划一、牢固,远离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室内地面平整,室外四周应当修建排水道。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人:注:1、项目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填写此表;2、签名处不够时,应将签到表附后。

篇2:现场防火:安全技术交底

一、项目现场临时设施的防火规定:

1、厨房、锅炉房及经常使用明火的建筑必须单独设置在临时设施区域的长年下风向并与临时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15m。

2、存放汽油等易燃物品的库房单独建筑,与工程用为作业区及易燃材料堆放的距离≥30m。

3、临时设施区域内,应按规定设有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并保持畅通。

4、高压架空电线下禁止搭建临时设施或堆放易燃材料。

5、变电间,乙炔库等房屋,应单独设置在地势较高,不易积水的地带,使用非燃材料建设,室内高度不得低于4m,应有良好的通风。

二、现场消防设施:

1、临时设施区域内,应按施工总平面图及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器材,一般为每100m2临时设施放置两只10公升灭火机.

2、大型项目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时,应备有提供消防用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这些部位四周不得堆放物件,阴塞通道。

3、临时木工间(棚)、油漆间、木库应配足消防器材,一般为每30m2放置两只10公升灭火机,油库、危险品库应备足够的泡沫,干粉等灭火机。

4、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酸碱泡沫灭火机的药剂一般一年半更换一次,并挂有换药时间牌子。

三、防火制度及标志:

1、木工间(棚)、油漆间、木库(木制品库)、油库、危险品库按规定建立防火制度要将防火制度和规定的防火标志挂在明显适当的位置。

2、宿舍、更衣室应挂在明显部位设置防火宣传标志,楼层应设置灭火器材。

四、项目集体宿舍安全防火规定:

1、集体宿舍必须设置消防器材和工具,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随便挪作他用,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物资,以保持畅通易取。

2、宿舍内不得储存汽油、鞭炮、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在床上吸烟,火柴梗、烟蒂不得乱丢,不得在宿舍内焚烧文件和燃火取暖。

4、油漆工、柏油工的工具和工作服经汽油等可燃液体清洗不得存放室内或在室内凉干,严禁在未完全干燥情况下穿衣上岗接触火源。

5、不得在宿舍内加工各种木器和油漆个人用具。

6、把每月一次的卫生大扫除和防火安全结合起来,检查安全防火执行情况。

7、宿舍的室长和轮流值日人员,应在熄灯睡觉前,上班离开宿舍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最后一个离开宿舍的人员也应做好防火检查工作。

篇3:施工现场消防:防火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现场消防防火安全技术交底编号-06工程名称苏州登月五金大厦工程交底日期2010年11月25日施工单位名称舜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交底名称消防防火苏州登月五金大厦工程位于苏州市平江区,位于人民路西侧、砂皮巷北、桑叶巷东。整个工程地下二层,其中地下二层为人防(平时为停车场),地下一层为商店,地上主体部份六层,局部七层,建筑总高度为23.45米,整个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7302.8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三)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内容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2.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3.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4.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5.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6.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7.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8.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9.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10.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11.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1)采用电热法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2)采用锯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合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3)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12、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只10mL泡沫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应备有专攻消防用的太平筒、积水筒(池),黄砂池等器材设备;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保持通道畅通。1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等、每25m2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14、集体宿舍安全防火规定:1、集体宿舍必须设置消防器材和工具,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随便挪作他用,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物资,以保持畅通易取。2、宿舍内不得储存汽油、鞭炮、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3、严禁在床上吸烟,火柴梗、烟蒂不得乱丢,不得在宿舍内焚烧文件和燃火取暖。4、油漆工、柏油工的工具和工作服经汽油等可燃液体清洗不得存放室内或在室内凉干,严禁在未完全干燥情况下穿衣上岗接触火源。5、不得在宿舍内加工各种木器和油漆个人用具。6、把每月一次的卫生大扫除和防火安全结合起来,检查安全防火执行情况。7、宿舍的室长和轮流值日人员,应在熄灯睡觉前,上班离开宿舍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最后一个离开宿舍的人员也应做好防火检查工作。交底人签名:被交底人签名: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电班组长:泥工班组长:木工班组长:钢筋班组长:架子班组长:水电班组长: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10.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11.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1)采用电热法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2)采用锯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合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3)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12、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只10mL泡沫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应备有专攻消防用的太平筒、积水筒(池),黄砂池等器材设备;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保持通道畅通。1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等、每25m2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14、集体宿舍安全防火规定:1、集体宿舍必须设置消防器材和工具,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随便挪作他用,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物资,以保持畅通易取。2、宿舍内不得储存汽油、鞭炮、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3、严禁在床上吸烟,火柴梗、烟蒂不得乱丢,不得在宿舍内焚烧文件和燃火取暖。4、油漆工、柏油工的工具和工作服经汽油等可燃液体清洗不得存放室内或在室内凉干,严禁在未完全干燥情况下穿衣上岗接触火源。5、不得在宿舍内加工各种木器和油漆个人用具。6、把每月一次的卫生大扫除和防火安全结合起来,检查安全防火执行情况。7、宿舍的室长和轮流值日人员,应在熄灯睡觉前,上班离开宿舍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最后一个离开宿舍的人员也应做好防火检查工作。交底人签名:被交底人签名:桩基单位:

篇4:现场防触电防火工程:安全环保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交底人职务交底内容交底范围及部位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签名:交底内容:1、在高压电点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2、接地线应用截面积不小于25m㎡的多骨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统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3、施工现场假设的低压线路不得用裸导线,所假设的高压线路应距建筑物水平距离10米以外,垂直距离离地面7米以上,跨越交通要道时,需要安全保护装置。现场夜间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不应低于2.5米,凡工程工期超过3个月者,电器设备及线路,均应按正式工程的要求设置。4、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5、使用高温灯具,如碘钨灯、高压水银灯,200W以上的白炽灯等,要远离易燃物品,最低不得小于100cm,距离易爆物在3米以上。一般电灯泡距易燃物不小于30cm,室外照明应装防雨罩。6、现场机械设备及电动工具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每台机应单独设置,不得共用,以保证用电安全。

篇5:公路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技术交底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11.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市建委《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2.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法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合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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