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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防火:技术交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4

一、模板堆场防火须知

1、木料堆场严禁吸烟。

2、木料堆场严禁动用明火。

3、木料堆场、制作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

4、夜间作业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

5、下班前必须将木屑、零星木块等清除干净。

6、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7、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二、仓库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房包括门窗设置必须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须按规定设置报警器和避雷针。

2、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

4、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

5、管理员应认真执行各类物资器具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账、卡、物相符。

6、提货单、凭证、印章有专人保管,已发货的单据应当场盖注销章。

7、仓库内严禁用碘钨灯取暖,不准私烧火炉、电炉。严禁火种进入。

8、仓库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9、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

11、下班前应作巡视检查、关窗、断电、锁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

三、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9、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0、严禁在屋顶用明火熔化柏油。

四、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五、灭火器材配备措施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只10L灭火机;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M2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六、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

?江苏创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盐城中南世纪城2B地块监理组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篇2:氧气乙炔液化气使用存放:安全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表表AQ-C11-1编号工程名称晓月苑六组团定向安置房施工单位张志永施工队交底部位氧气乙炔已液化气存放及使用现场工种库管员、焊工交底内容:1.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2.操作时应穿戴防护手套、防护鞋、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3..压缩气体气瓶所充装的气体在60℃时的压力不应高于气瓶的设计压力。4.气瓶由于充装不当常发生爆炸事故。或在烈日下曝晒,瓶内液体温度升高,体积膨胀,产生很大压力,常造成气瓶破裂爆炸。5.气瓶操作不当也常会发生着火或烧坏气瓶附件等事故。6.盛装可燃气体气瓶阀的泄漏,氧气瓶瓶阀或其它附件沾污油脂等也常常会引起着火燃烧事故。7.防止气瓶受热升温。主要是不要把气瓶放在烈日下曝晒;不要将气瓶靠近火炉或其它热源的地方,距明火10m以外;更不得用高压蒸汽直接喷射气瓶。瓶阀冻结时应把气瓶移到较暖的地方,有秒超过40℃的温水解冻,严禁明火烘烤;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炉弧、敲击、碰撞;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倾倒措施。8.开阀时应缓慢开启。以防加压过速产生高温,对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要防止产生静电。开阀时不能用钢搬手敲击瓶阀,以防产生火花。9.气瓶外表面的油漆作为气七的标志和保护层要保持完好,防止气瓶外部遭遇腐蚀10.气瓶在运输装卸过程防止震动或撞击。带好瓶帽和防震胶圈,固定好位置。防止运输中夸大动滚动滚落。要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式起重机和链绳。易燃易爆、腐蚀性物质化应的物质,不得同车运输;运输人员不得在车上吸烟。11.防止受压和着火。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防止曝晒,气瓶码垛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且不超过五层,立放时,车箱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12.气瓶在运输装卸过程防止震动或撞击。带好瓶帽和防震胶圈,固定好位置。防止运输中夸大动滚动滚落。要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式起重机和链绳。易燃易爆、腐蚀性物质化应的物质,不得同车运输;运输人员不得在车上吸烟。13.防止受压和着火。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防止曝晒,气瓶码垛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且不超过五层,立放时,车箱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14.气瓶在运输装卸过程防止震动或撞击。带好瓶帽和防震胶圈,固定好位置。防止运输中夸大动滚动滚落。要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式起重机和链绳。易燃易爆、腐蚀性物质化应的物质,不得同车运输;运输人员不得在车上吸烟。15.防止受压和着火。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防止曝晒,气瓶码垛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且不超过五层,立放时,车箱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16.现场乙炔瓶存放不得超过5瓶,5瓶以上时应放在储存间。储存间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并应通风良好,设有降温设施,避免阳光直射。17.储存间应有专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设安全标识。18.氧气、乙炔、液化气必须直立存放针对性交底:1.气瓶由于充装不当常发生爆炸事故。或在烈日下曝晒,瓶内液体温度升高,体积膨胀,产生很大压力,常造成气瓶破裂爆炸。2..防止气瓶受热升温。主要是不要把气瓶放在烈日下曝晒;不要将气瓶靠近火炉或其它热源的地方,距明火10m以外;更不得用高压蒸汽直接喷射气瓶。瓶阀冻结时应把气瓶移到较暖的地方,有秒超过40℃的温水解冻,严禁明火烘烤;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炉弧、敲击、碰撞;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倾倒措施。3.气瓶在运输装卸过程防止震动或撞击。带好瓶帽和防震胶圈,固定好位置。防止运输中夸大动滚动滚落。要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式起重机和链绳。易燃易爆、腐蚀性物质化应的物质,不得同车运输;运输人员不得在车上吸烟。4.开阀时应缓慢开启。以防加压过速产生高温,对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要防止产生静电。开阀时不能用钢搬手敲击瓶阀,以防产生火花。5.现场乙炔瓶存放不得超过5瓶,5瓶以上时应放在储存间。储存间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并应通风良好,设有降温设施,避免阳光直射。6.储存间应有专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设安全标识。7.氧气、乙炔、液化气必须直立存放交底人签名职务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签字注:1、项目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填写此表;2、签名处不够时,应将签到表附后。

篇3:炊事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表C2—1编号工程名称乔治花园小区2#5#楼交底日期2010年6月1日施工单位廊坊市城建二公司分项工程名称炊事作业交底提要交底内容:1.炊事人员必须持有身体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2.炊事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3.炊事人员上岗时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服、戴工作帽,禁止蓄长发,禁止酒后作业,禁止工作中吸烟、禁止赤脚、穿拖鞋、赤背上岗,禁止追逐打闹,禁止窜岗,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4.作业时发现作业环境及作业条件有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待不安全因素、隐患排出境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作业;5.所购进的食品、食物必须新鲜,禁止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物,肉类必须是经过检疫的,严禁购买无证、无照商贩的商品;6.对扁豆、鲜黄花菜必须先用开水焯好后,再进行炒(煮),并必须炒(煮)透、炒(煮)熟。对发芽发绿的土豆,不能确认无毒的蘑菇等严禁食用;7.必须食用正规渠道购进的含碘食盐,严禁采购其它盐;8.食堂内禁止采用药物灭蚁、灭蝇、灭鼠,应采用电蚊香、灭硬器、捕鼠器等安全有效的措施;9.盛装食物的器具必须符合卫生标准,食物应存放在安全的地方;10.使用炊事机械必须遵守操作规程,禁止将手伸进运转中的炊事机械内,严禁机械运转时掏抠机械内的物品。使用刀具时,注意精神集中,防止切伤手或刀具掉下伤人;11.食堂使用的液化气炉灶应定期检查,防止泄露、防止火灾及中毒;12.食堂内地面必须保持干燥,人员在行走时注意不要滑倒摔伤;13.烹饪、蒸、煮食品时,要采取防烫伤措施;14.严禁用湿手操作、用湿布擦拭电气设备、开关、插头、插座等,更不能将插头放在潮湿的地上。所有电气设备、设施必须保持干燥。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1、本表头由交底人填写,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各保存一份,安全员一份;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3、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

篇4:液化气喷火枪:安全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表表AQ-C11-1编号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施工队交底部位工种交底内容:1、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2、作业时必须根据作业要求,佩戴防护用品,施工现场不得穿拖鞋,不得赤脚、露体,配合其他专业工种人员作业时,必须服从该专业工种人员的指挥。3.生产班组在接受生产任务时,应同时组织班组全体人员听取安全技术措施较低讲解,凡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讲解,班组有权拒绝接受任务。4.防水作业人员通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5.使用前必须检查连接喷枪各部件,旋紧燃气管卡头,(或用铁线扭紧)接好液化气接头,关闭喷枪开关,松开液化气瓶阀门,检查各部件是否漏气。6.点火:稍稍松开喷枪开关,在喷咀处直接点火即可,调节喷枪开关使其达到所需温度。7.关闭:首先关好液化气瓶阀门,待熄火后,在关闭开关,不得留有残余气体在管内,将喷枪与燃气管挂起,放在干燥处。8.喷枪严禁沾油。9.发现燃气管油烫伤,老化,磨损,应及时更换。10.使用时动火点与液化气瓶保持3米以上。11.经常检查各部件,保持封闭。12.不得使用劣质气体,若发现气孔堵塞,可松开开关前螺母,或喷咀与导气管间螺母。13.作业前应去上级单位开动火证明,在动火前应检查周围环境,不允许有易燃易爆物品,配备灭火器。针对性交底:1.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2.作业时必须根据作业要求,佩戴防护用品,施工现场不得穿拖鞋,不得赤脚、露体,配合其他专业工种人员作业时,必须服从该专业工种人员的指挥。3.发现燃气管油烫伤,老化,磨损,应及时更换。4..使用时动火点与液化气瓶保持3米以上。交底人签名职务交底时间接受交底人签字注:1、项目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填写此表;2、签名处不够时,应将签到表附后。

篇5:炸药库: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中建四局铁路公司遵义市新蒲新区道路工程交底项目炸药库施工单位中建四局铁路公司遵义市新蒲新区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二分部交底日期2011年7月4日一、安全防范措施:1、建库选址时,应由建库单位会同批准的公安机关共同进行实地勘察。要本着既便于施工生产,又能确保安全的原则,在远离城镇人口稠密区、风景名胜区、水利设施、交通要道、高压电线、通信线路、地下输油管道等区域、设施的地方,亦应避开不良地质、地貌环境,防止洪水、泥石流、危岩、落石等意外自然灾害的破坏,选择适当的地点建库。2、储存爆炸物品的库房应符合有关建筑规范的要求,采用双门双锁,里层为格栅门、外层为防火门,具备较好的防盗、防火、防爆性能。3、库房墙体应为24厘米以上的砖混水泥结构;库顶应采用混凝土浇注或抹厚10厘米以上的混凝土加固层;房掾距地面不小于2米;库内应为水泥或木质地面;库房门的宽度不小于1米;窗内应安装防盗铁栏杆或金属防护网;实行双门、双锁(即里层为外包铁皮的木门,外层为防盗门);门锁应为防橇暗锁;库房应设置通风口、防护网。4、库区周边应设置铁刺网或围墙,高度不应低于2米;库房墙外应设防洪排水沟,不许堆放易燃、易爆物品。6、库区应安装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其接地电阻应不小于10欧姆;应安装足够的照明设备(库内须装防爆灯)及必要的通讯联络设备;库房周围应设置警戒隔离区和明显的警戒标志。7、库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杂草、无易燃物。8、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及将火种和汽油、煤油等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9、库区内应配备足够的适于扑灭爆破器材火灾的消防灭火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日期进行检查。二、操作规程库管员职责按照国家法规和上级关于爆炸物品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领发制度,保管好库内爆炸物品。主要职责是:1.负责爆破器材的入库检验、保管、发放和统计工作。2.负责按照程序审批的品名、数量发放爆炸物品。3.负责建立和填写收发爆炸物品的工作台帐,并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4.负责库区的安全防范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爆等措施。5.负责库房内发生的紧急事件的前期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告领导。6.接受上级和公安机关的检查、指导,整改不安全隐患。警卫值班制度仓库看守员必须忠于职守。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法规和上级关于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做好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被盗、火灾、爆炸等危及仓库安全的问题发生。具体任务是:1.对进入库区的人员、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防止闲杂人员进入库区,防止将火具、火种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入库区内;2.定时对库房和周边的防护网、围墙、报警设备进行巡视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3.对发生的火灾、雷击、漏雨等灾害事故积极抢救,减少损失;对发现的盗窃、破坏案件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4.接受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的检查、指导,改进工作。保证24小时有人在岗值班巡守。5、做好值班记录和按规定时间交接班。爆破器材使用制度为了切实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防止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和预防爆破事故的发生,确保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保障施工生产、职工群众的生活和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二、爆炸物品的使用单位必须向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申请领取“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三、施工单位应根据爆破施工的需要配备爆破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爆破人员安全作业证”后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爆破作业。四、施工单位应定期对爆破作业人员进行考核,发现不合格人员,应立即停止其作业,收回爆破作业证。当爆破人员工作变动和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将“爆破人员安全作业证”收回。五、使用爆炸物品时,应由施工作业班组提出当班使用爆破物品使用计划,经现场负责人员签字批准后,由指定的领料人员领取,并填写“爆破物品每班消耗登记表”。六、爆破工领取爆破器材,应根据当班作业量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2人以上共同领取,性能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不得同时领取。七、爆破作业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划定安全区,布设警戒哨岗,设置警标,爆破前应发出预警信号,待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后再发爆破信号。爆破作业中出现哑炮时,应当按照既定方案进行处置,不准擅自草率处理。爆破作业结束后,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八、进行大型爆破作业或在城镇、居民区、风景区、建筑设施附近进行控制爆破作业时,施工单位应将爆破作业方案及安全措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九、对当班未使用完的剩余爆破物品,应清点后由爆破工及时退回原库并登记造册。严禁私存、截留、藏匿、出售、转让、私用、倒卖和以物易物。爆破器材出入库制度1、爆破器材入库要严格检查验收,履行出入库手续的清点核对交接制度。在贮存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库房进行检查,将杂物清扫干净,并整理好贮存垛位。爆破器材运送入库时,保管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存入库前的检查验收工作,并认真填写“爆破器材入库验收报告”。如确认质量合格,品种、规格无误,数量准确,应在验收报告中的“检验结果”栏里写明“可以入库”字样。如果发现问题,应在“检验结果”栏目写清,并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对于不合格的爆破器材,要拒绝入库贮存。检验工作完毕,应与押运人或提运人做好工作交接,并在“爆破破作业器材入库验收报告”上签字。2、提动爆破器材时,提货人先登记(包括车辆牌照)并交验提货,严禁凭电话,白条发货。有关人员必须遵守仓库管制度,服从仓库管理人员与警卫人员的工作安排,不得到无关的地方随意走动。发货后,必须认真核对提货单,应与实物完全相符,然后才能放行。3、对同品种同规格的爆破器材要遵循发零存整,发旧存新,即先进先出的原则。4、实行双人双锁收发制度。领料员职责1、爆破器材领料员必须是经过当地公安机关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爆破人员安全作业证”的爆破人员。爆破施工作业队伍必须根据施工需要出具领料人员(爆破员)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到炸药库备份,以便库管员查验身份,如有不符,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2、作业队伍的领料员(爆破员)根据每茬炮的火工品使用数量,填写爆破物品审批单,由领料员(爆破员)计划数量并签字,作业队伍队长签字,并由安全员审核,工区负责人审批才能到库房领取。签字不全或代签,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料。4、领取雷管和炸药,必须在白天进行(在中心炸药库),并由领料员(爆破员)负责,分别装运运入爆破器材车内,严禁将火雷管装入衣袋,保管和领用人员必须当面点数签字。领用人员并亲自送到现场,不得转手他人。5、炸药、雷管、导爆索不准混装装运,应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严禁铁斗自卸车、自行车或摩托车运输,应按规定的线路运输。6、在完成爆破作业后,领料员(爆破员)将剩余炸药、雷管,及时退库,严禁私自收存或带入宿舍。值班安全员监督执行,由库管员和退库爆破员双方签字确认。7、若炸药、雷管等危险品退库数不符,将追究爆破员责任。进库须知规定1、严禁在库房内进行有碍安全的活动;2、严禁把其它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4、在值班室门口安排有火种、手机存放处,进入库区的人员应关闭手机、呼机,并禁止携带枪支、打火机等危险物品;5、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三、注意事项1、爆炸物品临时存放点内应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专用防爆(盗)保险拒、铁柜,并安排专人保管、看守。临时存放点内爆炸物品的数量要严格控制,一般不应超过当日的使用量。2、、火工品器材装卸、倒运时,应在白天进行。执行装卸任务的人员,应熟知爆破器材的性能及安全常识,并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扔、摔、砸、拖、拉、倒放。3、、火工品器材应按照车辆核定荷载装运,严禁与其他货物混装。装运时,性能相抵触的不得同车装运,且高度不得超出车帮。装载雷管时,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两层箱。4、、火工品器材运至施工现场仓库或临时存放点后,负责运输的人员须与仓库保管员办理交接、清点、入库手续,禁止无关人员围观、参与。5、使用爆炸物品时,应由施工作业班组提出当日使用的申请计划,物资部门审核后,开具发料单,经现场安全负责人签字后,由指定的领料员到库房领取。库房发料后,要填写“爆炸物品每日消耗登记表”,并由领取人员签字。6、爆破工领取爆破器材,应根据当班作业量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2人以上共同领取。性能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不得同时领取。7、爆破作业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划定安全区,布设警戒岗哨,设置警标。爆破前应发预警信号,待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后再发爆破信号。爆破作业中出现哑炮时,应当按照既定方案进行处置,不准擅自草率处理。爆破作业结束后,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8、对当日未使用完的剩余爆炸物品,应清点后由爆破工及时退库并登记造册。严禁私存、截留、藏匿、出售、转让、私用、倒卖和以物易物。9、应选派3名以上的看守员担负守库任务,保证24小时有人在岗值班、巡守。看守员应配备必要的自卫防护器械。在看守房内安装报警器或采取养犬等方式,实行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并配备通讯联络工具。确保炸药库的安全。10、严禁随意存放爆破器材;严禁非法设立爆破器材临时存放点。确因工作需要设立的,应由使用单位将存放地点、存放时间、存放数量、安全措施、主管负责人等书面报公安机关审批,并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存放数量不得超过当日使用量。严禁将爆破器材分发给承包户或个人保存。11、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审批、检查、登记等工作制度。收存、发放应按制度进行登记、签字。库房管理要做到帐目清楚,手续齐备,帐物相符。12、爆炸物品要按其性质分类专库存放,严禁混存和超量储存。炸药库的库存量必须与公安机关批准的容量相符。13、储存爆炸物品的库房要保持通风良好,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70%范围内,温度控制在15---300C范围内,库内禁止存放其他物品。14、爆炸物品在库房内堆放时,堆垛高度要防止倒塌;堆垛之间留有通道;堆垛距离库墙不小于0.2米;底部应垫高0.2——0.3米。15、库内储存的爆炸物品应当设置明显的标牌。堆放时,硝铵炸药垛高不应超过1.8米;胶质炸药不应超过1.5米;置放雷管时必须铺设胶质皮垫,码放整齐,不准超量。16、施工现场的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经属地公安机关等部门批准并验收合格的专门(正式或临建)仓库,由取得合格证的保管、看守员昼夜保管、守护。17、对于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火工品,施工单位不准随意丢弃或掩埋,应在认真清点登记后,由单位物资部门提出报废申请,连同报废清单、实施方案等资料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并向所在铁路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实施。销毁时,应在批准地点进行,并有施工单位和公安等有关部门人员在场监督,作好现场销毁记录。18、严禁擅自向外单位提供或代为保管火工品;严禁将火工品承包给施工单位使用的民工队保管、使用。19、工程项目在爆破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做好清库和撤库工作。撤库后,保管员须将原始台帐资料移交所在地公安机关存档。交底:复核:审批:日期:接收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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