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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1

1、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上岗后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填写记录。

3、设备检修前,应制定合理的操作程序和检修方案,检修过程中应先断开电源、气源,验明无电无气后,挂上警示牌,方能进行修理

4、设备的拆除、安装、修理、调试或搬运需要多人操作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互相联系,密切配合。

5、机器设备上的安全装置未修理安装前,严禁试车运行。

6、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穿防滑鞋,登高工具要牢靠,不得上下投掷工具零件,下面要有人监护。

7、按照设备维护、检修规程要求,定期对所辖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8、对设备临时发生故障,本着事不过夜的原则立即检修,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9、在设备维护检修中,与尾矿库其它工种岗位人员要密切配合,做到文明施工。

篇2:X矿煤炭加工部安全群监员岗位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群监员的岗位责任意识,规范其日常工作行为,切实加强作业现场群众安全监督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督作业现场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情况,为班组当好安全参谋,认真做好当班安全情况记录。

二、及时制止作业现场各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不安全行为,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反映;特殊情况可随时、直接向地面调度指挥系统或值班矿领导报告。

三、发现作业场所内有毒有害气体、温度、粉尘等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主要生产安全设施及环境异常,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时,有权命令所有人员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并应协助做好疏导工作。

四、对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阻挠或打击报复群监员履行安全职责的行为,有权向上级工会或有关行政部门举报和投诉。

五、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学习,不断提高安全监督能力。在履行职责中要以身作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六、督促和协助班组长对本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帮助工人了解作业场所、活动区域内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提高工人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七、参加群监组织活动,接受群监组织安排的各项业务培训,努力创建安全合格班组。

八、本班组发生伤亡事故后,迅速参加抢险、急救工作,协助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有权参与本班组事故调查,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九、监督公司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按规定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反映职工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合理建议,向企业提出不断改善劳动作业环境的建议。

篇3:X矿电钳工管理制度

1、了解《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中的有关规定,熟知本工程操作规程。

2、了解井下机电设备的名称,技术特征,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并掌握其搬运和安装方法。不合格的机电设备不允许下井。

3、了解常用电缆及导线的种类、名称及额定电流,掌握接线工艺。

4、接线时要按有关规定要求连接,要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5、搬迁和检修电器设备时,要先切断电源,检查无电后,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开始工作。在断电处应挂有“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摘牌送电。

6、井下停风地点,必须停止送电,恢复通风时,必须先检查瓦斯,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能送电。

7、对电器设备、电缆、接线盒等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运行。

篇4:井下电钳工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一,跟班电工上下班制度

跟班电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必须参加班前会;必须遵守我矿出入井相关安全制度;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及工用具。

二,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必须把当班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包括工具、材料、配件、安全设施等的情况)向接班人详细交待清楚,交班人方可离开现场。2严禁当班应该处理的事故或能够完成的工作,或由于时间所限能够部分完成的工作遗留到下一班。3当班时间快结束时,有一些事故的处理或设备的检修宜连续延时完成的,应延时完成或和下一班电工合作完成,时间长的可作加班处理。4双方接班后,岗位上发生的一切事情均由接班人负责(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处理。),包括上一班的遗留问题--不论何种性质的遗留问题。

三,跟班电工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要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熟知本工种的操作规程。2,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3,必须熟悉井下供电系统,井下各种机电设备,监测监控设备等设施的原理、性能及具备检测、检修、使用、维护等技能。4,随时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5,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对井下各设备设施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6,对设备的隐患或故障应做到及时发现,早期处理或预防。

7,设备有问题或发生事故时必须及时处理或及时向相关人反映,以确保安全生产。8,在领导的统一安排下,进行设备的安装、搬迁、定期检修维护等工作。9,要不断加强自己的素质并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工作时必须精神集中,并做到自保、互保。10,搞好设备的工作卫生,保证其正常运行。11,必须严格遵守矿井安全生产的其他相关规程、规定、制度等。12,机电班职工要团结友爱;技术上要积极交流、相互学习;发生矛盾时,要互谅互让,并以矿井安全生产为第一原则。

四,我矿安全生产与电钳工相关的罚款制度。

班前会迟到5分钟以上,罚款:20-50元。

下班时间提前10分钟以上,罚款:20-50元(特殊情况除外)。

跟班电工如有事需请假不来上班者,应事先告知机电班长,并宜以书面申请为准。每月请假时间如无特殊情况,不能超过3班。跟班电工不得无故旷工。无故旷工一班,罚款100元以上;一班以上罚款翻倍。

当班应做的工作遗留到下一班,罚款:50元-200元。

不服从领导安排,罚款:50元以上。

安排的工作能完成而不完成的,罚款50元以上。

违章作业者,罚款50元以上。

作业造成设备设施不合规程要求,造成安全隐患者,罚款50元以上。其中有失爆现象的,罚款500元以上!

设备有安全隐患而未排除者,视情况可罚款50-200元

工作失职造成设备损坏者,罚款50元以上。

设备发生故障或事故或井下生产其他需要,找不到当班电工,罚当班电工50元以上。

跟班电工要监督当班煤电钻及其电缆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如发现当班人员违规使用,可对其罚款30元以上。

因某电钳工责任造成安全事故的,罚款500元以上,并交矿领导最终处理。

古蔺县田湾煤矿

2009年2月20日

篇5:井下电钳工停电送电管理规定及处罚

一、规定

1、井下电钳工必须持证上岗,配带甲烷监测仪、验电笔,发现缺一项者对其罚款20元。

2、井下严禁带电检修或移动电气设备以及高低压电缆,发现一次对责任人按严重“三违”处罚,追究分管机电的领导责任,罚款100元。

3、井下停送电工作,必须有矿领导签署的停电工作票,并且按照检查瓦斯、停电、机械闭锁、上锁、验电、放电、挂专用接地线、、挂停电牌、派专人看管顺序进行,没有停电工作票擅自停电的(临时处理跳闸故障除外),对停电责任人按一般“三违”处理,不按照停电步骤进行停电操作的,对停电责任人按一般“三违”处理,并追究分管机电的领导责任,罚款100元。

4、工作现场必须在专用工具箱内配有摇表、万用表、停电标识牌、放电接地线,发现缺一项者对分管机电的领导罚款20元。

5、严禁在停电设备上书写停电示意的字迹,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和分管机电的领导各罚款50元。

6、擅自停电影响其它单位生产的,对跟班队长和责任人各罚款100元。

7、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及跟班队长各罚款250元。

8、检修6kv(包括3.3kv)高压时,必须提前一天办好停电申请票,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现场发现缺一样的,对单位分管领导和操作人各罚款50元。

9、变电所、工作面电站必须配备停电标识牌、放电接地线、绝缘手套、绝缘靴、高压验电笔、绝缘台,并检验合格,不超期,发现配备不齐全或未检验、超期,对责任人罚款100元,追究分管机电领导责任,罚款100元。

二、操作规程

1、高压验电器必须定期试验,使用以前必须带到有电的设备上先试验一下,是否验电良好,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的电缆、设备两侧各相分别验电,高压验电时,必须带绝缘手套,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的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凡使用的绝缘手套和绝缘靴,必须定期进行耐压试验,耐压不合格的禁止使用。违反规定者,按严重“三违”处理。

2、凡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必须加锁,开关上悬挂“小心反送电”警示牌。如需反送电时,应采取可靠得安全措施,防止触电事故和损坏设备。未悬挂“小心反送电”警示牌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3、检修1140V~127V低压电气设备时,工作前在电源开关上必须挂好“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标识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标识牌送电),并使用相应的验电笔验电、放电(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时才能放电),派专人站岗,停电设备上电气闭锁,并使用矿统一自制的锁具,施工人员随身携带钥匙,施工完毕后由施工人员自己打开锁具,准许送电。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施工完毕,由别人擅自打开锁具送电,对施工人员按一般“三违”处理。

4、如果在设备较多、供电线路较长的供电线路中出现接地掉闸故障的情况下,现场单位的跟班队长安排把因故障而掉闸的设备及时上好电气闭锁并派专人看管,在没有查清掉闸原因的情况下不准再送电。及时组织维修人员从负荷至电源逐级用摇表对设备和电缆进行遥测直至找到问题处理完毕后再送电,严禁使用一路一路送电掉闸的方法进行查问题,如发现一次对责任人按一般“三违”处理,追究跟班队长责任,罚款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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