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工具管理制度
总则
1、工具是手的延伸,确保工具的完好和正常使用是尊重劳动和热爱工作的具体体现。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工具领用、使用与维护保养、周期检定、工具消耗报废等内容。适用于本公司在用工具的管理。
3、设备保全处是机电维修工具的归口管理。具体负责领用工具的领用审批、周期检定检查及工具的报废管理等。
4、各使用单位负责工具使用过程中的保管与维护保养,参与工具周期检定。
工具的领用、发放
5、各工段工具实行个人实名登记保管制度,新领时须填写工具领料单,经设备保全处签字后到物资供应仓库办理领用手续。同时由设备保全处负责建立个人领用工具档案。
6、工具管理过程中执行以旧换新制度,损坏的工具须经设备保全处鉴定,确定报废后,方可领用新工具。
7、仓库管理部门对执行依旧换新的工具,在退旧工具同时提供设备保全处签字的领用单后发放。
9、如发现工具有未过最低使用期的损坏、遗失等影响操作的情况,由工具管理部门责其在15天内补齐工具。方式有自已补购或赔偿后重新领用。
工具使用与维护保养
10、操作者使用工具前,应检查所有工具与其对应产品是否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反映。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具有质量问题,及时向工具管理部门反馈。
11、各操作工建立在用工具帐目,每季度与工具管理部门核对一次。工具管理部门对工具台帐、实物相符合情况进行检查。
12、工具使用部门根据工具性能维护保养,以防锈蚀、潮湿、变形。所有的工具应保证正确的使用用途,避免不正常的损耗。
13、工具管理部门负责对在用工具进行检查管理,对其使用、维护保养、帐物管理、现场工具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检,并予记录。
14、部门间相互借用工具,由借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工具管理部门协调批准后实施。公司外单位借用工具,由工具管理部门审批决定。
工具周期检查
15、工具主管部门会同工具使用部门对工具每季度检查一次(包括各种扳手、起重工具、检测测量工具等),对帐、物相符情况进行检查。其他用于工序质量控制点的V型铁、测量模板、大型工具半年检查一次;
16、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工具丢失,应予以记录,按工具消耗规定办法处理。
工具消耗管理
17、各岗位应确保工具的正常使用,确保不丢失,不发生机械性损坏,应努力控制在正常的工具消耗指标范围内。
18、机电维修工人每月消耗定额为8元,可以累加。每季度对工具进行一次消耗定额内的补充。工具消耗年终核算超过定额的,按超过价值除以20元折合成考核分数在百分制工资中扣减。
19、损坏工具必须及时申请报废,及时以旧换新。如因工具损坏、丢失影响工作的,工资百分制考核中扣0,5分,并通报批评。
20、通用的起重工具、拆装工具、机加工工具、电磨工具、非常用的工具分别存放在两个电仪维修工段,由工段长开领料单出库并负责保管。设备保全处人员根据需要领用工具自行保管。
附则
21、使用期限规定:卡簧钳、内六角扳手3年;锉刀、钢丝钳、铁锤、呆扳手、梅花扳手、钢角尺、钢板尺2年;工具包、活动扳手、电工用表1年;木柄螺丝刀、卷尺6个月,其他详见工具清单。
22、本制度从2012年12月1日起执行。
篇2:某学校园区维修工具管理制度
1.根据工种的不同,维修人员常用的工具可由个人保管使用。
2.机房值班工具应放在固定的工具柜内,并排列整齐,工具箱作为交接班内容之一。
3.各种电动工具原则上由专人保管。
4.电焊机等配套工具由使用者负责保管。
5.凡属人为的损坏工具,均应酌情予以经济赔偿。
篇3:(学校学院)维修材料工具管理制度
学校(院)维修材料、工具管理制度
一、本着节约的原则,维修人员使用维修材料前要做出详细的使用计划,上报主任审阅签字后方可领用。
二、维修材料由仓库统一保管,专职采购,统一购进,不允许维修人员自主采购材料。
三、各部门领用维修材料应在出库单上注明名称、数量、用途等事项,以备复查所用。所拆换下来的材料必须及时收回。
四、仓库保管专职负责仓库材料的入库存放,出库领用及安全防盗工作,其他人员不得参与仓库保管业务。
五、每月的月底,仓库保管员要认真盘点核对一遍物资储备情况,并对领用情况做出科学分析,上报主任并制定下月计划。
六、维修工具所属权归水电暖维修管理中心,中心与使用人签定工具配备使用协议。
七、维修人员有妥善管理工具的义务,在使用工具过程中,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工具损坏,应交付维修费,如果工具丢失,应按原价赔偿。
八、工具劳损,需正常维修更换的,应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维修人员不得在不提供旧工具的同时,领取新工具。
九、如因工作调动,维修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应把所配发工具全部交回水电暖管理办公室。
十、公用维修工具应随用随借,办理借用手续,用完后及时交还。
篇4:酒店设备维修工具管理制度
酒店设备维修工具管理制度
1.工程部设备维修工具分为三类:个人保管类、班组使用类和部门使用类;个人保管类工具较小、价值低、使用频繁,一般由个人直接保管;班组使用类工具较大,价值较高,适合班组专业化使用的要求,一般由班组保管;部门类工具价值高,不经常使用,一般由工程总监/经理管理。
2.个人保管类工具管理
(1)领取:由班组领班提出申请,经工程总监/经理签批后,到工程仓库领取;
(2)登记:工程仓库发放后,以领用申请为凭证,以班组为单位,编制明细个人保管类工具登记单;
(3)使用:个人保管类工具为员工自用,不得借与他人;
(4)报损:损坏或丢失,立即上报领班,领班根据情况,区分责任,编制报损单送交工程总监/经理,工程总监/经理签批后到工程仓库重新领取,库管员即时修正记录;
(5)交回:员工离职或调离岗位不再需要该工具,需将工具交回,如不交回,相应进行扣款。
3.班组使用类工具管理
(1)领用:班组领班提出申请,工程总监/经理同意签批后,或由工程仓库发放,或直接采购;
(2)登记:工程仓库发放后,以领用申请为凭证,以班组为单位,并以申请人为负责人进行登记;
(3)使用:工具使用,由班组领班负责管理,工程部内部借用,需经领班批准,外部门借用,需经工程总监/经理批准;
(4)损坏:发生损坏,立即报告工程总监/经理,并查明原因,追查责任,由工程总监/经理做出报损单,或修理,或重新领用,或再次申购。
4.部门使用类工具管理
(1)存放:存放于工程仓库或指定地点,由专人保管;
(2)使用:使用由工程总监/经理批准;
(3)损坏:由工程总监/经理写出书面报告,追查责任人责任。
5.所有工具皆为酒店财物,一律不得带出酒店或私用。
6.各班组建立自己的工具明细账册,定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篇5:手持电动工具使用检查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设置目的
手持电动工具是手直接接触带电设备进行操作生产的小型设备,极易发生漏电、短路等问题。为防止手持电动工具造成伤亡事故,保护操作者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凡属下列小型设备均为手持电动工具:
?电钻(含冲击电钻);
?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
?电动砂轮机(含角向磨光机、直向砂轮机、模具电磨、湿式磨光机、电磨、抛光机和盘式砂光机);
?砂光机(含平板砂光机、圆板砂光机、带式砂光机);
?圆锯;
?电锤(含电镐);
?不易燃液体电喷枪、
?电剪刀(含双刃电剪刀、电冲剪);
?攻丝机、往复锯(含曲线锯、刀锯);
?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
?电链锯;
?电刨;
?电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
?电木铣和修边机;
⒂电动石材切割机(含大理石切割机)。
3.规范性引用文件
GB378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4.职责
4.1本制度由设备动力或工具装备部门负责管理
4.2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5.内容与要求
5.1工具的日常检查内容:
5.1.1外壳、手柄有否裂缝和破损;
5.1.2保护接地连接是否正确、牢固可靠;
5.1.3电源线是否完好无损;
5.1.4电源插头是否完整无损;
5.1.5电源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陷、破裂;
5.1.6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5.1.7工具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轻快、无阻滞现象;
5.1.8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5.2管理
5.2.1工具应有专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5.2.2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5.2.3在湿热和温度常有变化的区域应缩短检查周期;
5.2.4在梅雨季节前应及时检查;
5.2.5绝缘电阻应不小于Ⅰ类2;Ⅱ类7;Ⅲ类1
5.3保管
5.3.1各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由单位工具室统一保管,个人不得长期保存各类电动工具。
5.3.2单位工具室必须严格执行借用制度,严格借用手续,借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天。
5.3.3电动工具借出和收回时,工具室应严格检查插头、导线等有无破损、变形、失灵和松动,不得带病借出。
5.3.4各类手持电动工具除日常检查外,每季5日前由工具室进行定期检查,每年初5日前由本单位电工进行检测绝缘电阻,按检查表填好记录,由工具室保存,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5.3.5.各单位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设立台帐,以便安全人员随时检查或抽查。
5.3.6各单位经常使用的电烙铁,可不保存工具室,但必须专人负责。小组统一按此制度进行定期检查。
6.考核
6.1.按照《安全奖惩》制度规定处罚。
6.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将追究其责任。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
本制度由设备动力归口管理;
本制度由设备动力部负责起草;
本制度由设备动力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