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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家长学校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4

学员学籍管理制度

1、为方便管理,方便与各位家长取得联系,每学期对家长学校的学员登记造册,进行学籍管理。

2、学员名册中主要写清学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3、如个别学员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有变动,应立即给予更正。

4、在家长学校开学时,按名册点名,严格学校纪律。

教学管理制度

1、加强理论学习教学工作。注意发现教育改革及社会发展动态,及时将信息传输给每位家长。

2、教职工要按时到班,保证上课时间,授课质量,为学员建立考核档案。

3、认真备课,认真上好每次课。

4、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浅出,把握教学方法。

5、坚持家访制度,及时吸收家长意见,不断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6、经常总结教学的成败得失,不断上新的层次。

7、每课时要有规范系统的教案:授科内容一定要慎重选择,符合授课对象的要求。

8、带头学习家教知识,提高家长素质和家教水平。

9、了解家长对教学方面的要求,及时与家长沟通孩子的成长情况。

学员考勤制度

1、学员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按时到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上课时间不得擅自离开课堂,外出必须请假。

2、学员上课时必须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讲究学习方法,注重学习实效

3、学员因故不能参加学习,应事先向社区教务主任请假。

4、家长参加社区家长学校学习、活动作为评选“五好文明家庭”的参考条件。

5、学校要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制度,学习考勤工作由社区教育中心主任负责。

评比表彰制度

一、定期对学员开展评比表彰活动,总结经验,推广先进,调动家长参与学习的积极性。

二、认真参加社区辅助性、公益性活动。

三、学到的家教知识有机地应用于教育孩子中,有良好的收效。

四、优秀学员占学员总数的20%。

五、坚持出全勤。

六、评选优秀学员标准:

1、重视家庭教育,积极宣传科学育人家庭教育新理念。

2、树立正确的家教观,掌握科学的教子方法,对子女教育做到身体力行、言传身教。

3、积极参加社区家长学校举办的讲座、活动,到课率高。

4、关心社区家长学校工作,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学校有专人负责管理各类档案。

2、凡家长学校所开展的所有活动,都必须有资料积累,并及时把资料归并成册,分类装订。

3、家长学校活动中的教案、表册、通知、资料等都分门别类装订成册,交送资料统一保管。

4、家长学校学员名册、考勤册、成绩册等按学期分类装订,送资料定保管。

5、资料工作负责人员应尽心尽职,做到资料装订分门别类,存放整齐有序,不漏收、漏装资料。

6、有领导负责资料室的管理,不间断地进行检查,及时提出完善意见。

监督、检查、反馈制度

1、学校指导委员会经常在工作会议上与家长代表研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现状和问题,听取各种反馈意见,及时改进指导工作。

2、主任、副主任经常检查、督促各家长委员做好指导家庭教育的工作,密切与校外有关方面的关系,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检查好家长、优秀家长学员的名单,报委员会审批,并向有关人员反馈。

3、主任做好每次讲座的考勤工作,及时做好缺勤家长的思想工作,保证人人来校听课,使每次听课率达到95%以上。主任向家长单位及时联系,反馈家长在校学习的情况。

篇2:社区管理制度

一、生产例会制度

(一)社居委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指示和会议精神,通报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排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重大问题。

(三)根据上级要求和社区安全生产形势,不定期召开社区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相关重要事项。

(五)安全生产各项会议要设立专门记录簿,由专人做好完整记录,参会人员要进行签到,并留档备查。

(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作出的决议、工作部署或工作安排,安排专人负责督办、检查,定期进行汇总。

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社居委至少应在每季度以及“春节”、“十一”等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前,组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开展安全巡查。

(二)社居委应当加强对辖区内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设施、场所的防范,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并进行严格检查。

(三)安全生产检查时,要有方案、有记录。检查结束时要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并由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发现隐患时,可以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并实行跟踪督办,期满复查验收。

(四)对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反馈给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督促隐患所在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进行监控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六)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控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定期开展安全自查自纠。

三、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一)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的资金投入。

(二)对重大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向社居委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举报。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标准和规定,对本单位有关生产装

篇3:社区保洁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徐堰花园小区干净整洁,各个场所角落不堆放垃圾杂物。

1、准时上下班,有事请假经批准后方能离岗。

2、保洁人员必须在中午前将地面清扫完和清理水沟,下午主要清理水沟,障碍柱和草坪,灌木丛的白色垃圾。

3、按时完成季节性突击性卫生,清洁任务。

4、倾倒垃圾全部进入口,严禁筒外飘落,对垃圾筒要经常清洗。

5、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完成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

徐堰花园临时物业办

20**年2月20日

篇4:社区老年协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组织定名为木兰县松江村老年人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是社区(村)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保护、自我教育的老年群众自愿组合的组织,协会在社区(村)党政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工作接受上级老龄工作部门的指导。

第三条:协会在宪法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四条:协会的宗旨是: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有利于“三个文明”建设、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活动。发挥老年人的作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反映老年人的呼声,团结本社区(村)老年人,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民乐”的奋斗目标,使老年人与全社会成员共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成果。

第二章任务

第五条:协会的主要任务是:

1、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一法一例”,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及时向社区(村)和上级老龄工作部门反映老年人的意见和要求,协助社区(村)解决老年人的实际困难,开展为老年人服务活动。

3、组织老年人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引导老年人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4、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老年人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助社区(村)做好老年群体的各项工作,发挥老龄主管部门的助手、桥梁和纽带作用。

5、完成社区(村)和上级老龄主管部门交办的老龄工作。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凡居住在本社区(村),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承认本章程,均可自愿申请入会。

第七条:会员权利:

1、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协会工作及活动有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监督,要求答复和解决所提出的问题;

4、提出退会

第八条:会员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自觉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协会章程和有关制度,执行协会决议,完成协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宣传协会章程及宗旨,发展会员;

5、向协会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协会最高领导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届三年,遇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其职责是报告工作,修改章程,选举协会委员会。

第十条:协会委员会设委员五――七人,其中会长一人,副会长两人。会长、副会长、委员构成要有广泛代表性,特别是妇女代表。协会可根据居住条件再划分出若干小组,组长由委员会任命。

第十一条:协会委员因变故需增补时,由全体委员讨论决定,并提请下届会员代表大会追认。

第五章经费

第十二条:经费来源

1、可从社区经费(村公益金)中按比例划拨一部分。

2、会员会费。

3、社会各方面的资助和捐赠。

4、通过合法途径的创收收入。

5、老年人自愿捐献。

第十三条:经费必须用于协会开展各项事业活动的支出。

第十四条:经费要有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定期公布收支情况,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第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本协会。

篇5:社区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读者入室须知:

1、读者须持本分馆借书证进入借阅室。

2、进入本馆应注意仪表、穿戴整洁。

3、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并将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设置为静音状态。

4、保持室内整洁,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瓜皮、果壳等。

5、爱护室内公共设施和财务,若有污损、损坏应按规定标准赔偿。

6、请勿在室内从事与阅读无关的活动。

7、请自觉遵守本馆各项规定,配合工作人员管理。

二、图书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1、认真学习业务只是,严格遵守《图书室管理制度》。

3、应做到图书分类清楚,书刊排架迅速,提高叔叔列用章,努力为读者提供快捷高效,热情周到的服务。

4、科学管理本馆图书,保持图书完好,随时清理图书,发现破损应及时修补。

5、每天下班前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核查借还图书是否上架,同时做好登记工作。

6、做好本馆环境卫生,随时保持室内清洁。

三、污损、遗失书刊赔偿制度

1、对污损书刊处理办法

若归还书刊又划线、描影、批点、污损、剪裁、撕页等现象,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过错方应赔偿原书刊,无法赔偿原书刊的,按遗失论处。

2、对私自携带书刊出馆的处理办法

未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的、私自将书刊带出本馆外的,除追回书刊、取消借阅资格、给予通报外,应同时按书刊价的10倍缴纳罚金。

3、对遗失书刊的处理办法

(一)若有书刊遗失,应及时到本馆办理挂失,按照相关规定赔偿损失,借阅期满后仍未办理挂失、除按规定赔偿外、还应缴纳逾期滞纳金。

(二)出现书刊遗失后,读者可选择以下两种赔偿方式:

1、以书赔书、自行购买相同版本的书刊予以赔偿(相同版本是指同一出版社出版的相同版次的同一书刊)

2、以款赔书,一般中外文图书按不同的出版年份,赔款倍不同。分以下几类:

(1)1985年以前出版的书刊,按原价的10倍赔款;

(2)1986―19*出版的书刊,按原价的8倍赔款;

(3)1990―1992年出版的书刊,按原价的5倍赔款;

(4)1992年以后出版的书刊,按原书价的3倍赔款。

(5)1998年以后出版的书刊,按原书价的3倍赔款。

(三)书刊价格计算方法:

(1)单册图书,按原定价计算;

(2)多卷书、丛书、按全卷(套)定价计算;

(3)期刊等连续出版物按全年定价计算。

四、报刊阅览室阅览须知

1、报刊阅览室实行报刊开架阅览、读者可凭阅览证或借书证入室阅览。

2、随身携带的包和其他物品,应按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贵重物品自行保管,若有遗失后果自负。

3、读者每次期架上只能选择一种期刊阅览。阅览后放回原处。

4、室内所有刊物为国家财产,应主动爱惜,若又撕页、污损刊物等情况,应按本室规定交纳赔偿金。未经许可,本室刊物不得私自带出室内。

5、进入本室应保持室内安静、整洁,自觉爱护室内卫生,严禁吸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等。

五、图书外借规则

1、办理图书外借书手续时将选好的图书、杂志拿到本馆服务台按规定程序办理;

2、借书证仅限本人使用,每次可借书2册(包括图书和期刊)。本馆借期为30天,杂志借期为15天,期满后可续借一次(续借方法:直接将书带到本馆服务台办理续借手续,也可提前2天拨打电话办理续借手续),如越期后未及时归还或办理续借手续,每天应交0.10元/册滞纳金。

3、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之前应检查图书有无缺页、污损、若发现有类似情况,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加盖核验章后方可办理外借手续。否则,应承担过错责任。

4、馆内图书为国有公共财产,读者应主动爱惜,若有撕页、污损、遗失等情况,按国家、省、市《图书馆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缴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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