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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课程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全面深入贯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以《山东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为依据,,以转变教师角色为突破口,以改变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为重点,以建立新的评价机制为导向,大力推进教育创新,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二、课程设置

1、学校严格课程管理,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国家课程。要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执行地方课程,合理开发和选用校本课程。学校有责任建立校本课程的内部评价机制,对于教学活动、教学评价,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等方面要进行自我监控,确保学校办学质量的稳定和提高,以保证校本课程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在总体目标上的一致性和互补性。

2、根据教育部和课程计划的有关规定,从学校的实际出发,制定学校学年课程实施方案。

三、具体要求

1、改革课程功能。树立全课程教育理念,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2、改革课程结构。强化课程意识,提高学校课程建设与管理的功能,构建重基础、多样化、有层次、综合性的课程结构。

3、改革课程内容。强化“课标”意识,落实各学科课程标准,提高学校与教师把握“课标”与执行“课标”的能力。

4、改革课程实施。树立新的教学观、学习观、教师观、课程观,合理有序地安排课程,紧紧围绕“让课堂充满生命活力,让学生成为学习主人”的主题策略,进行全课程下学科课程的课堂教学改革,重建课堂文化,转变教师角色,改变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提高课程实效,实现单位时空内效益的最大化。

5、改革课程评价。树立新的发展性评价理念,建立学生、教师、学校三位一体的发展性评价体系。

6、改革教师培训方式。提高教师实施各级课程的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建立一支符合全课程要求的专家型、课程型的教师队伍。

7、建立和健全课程的管理制度,构建全课程管理运行机制。

8、认真履行学校全课程管理职责。对学校实施的所有课程进行管理,特别是对教学、评价与考试、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等进行自我监控,确保学校全课程质量的稳定和提高。

9、继续加强全课程理论的学习,特别是对非学科课程、校本课程的解读和学习,提高对全课程的理解和认识。

10、加强课程的过程性管理和监控,不断反思、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篇2:初中课程管理制度

为深化“课改”实验,规范实施国家、地方、学校课程计划,有效管理和评价课程,体现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积极促进符合素质教育的教师教学行为与学生学习方式的形成,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大力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制定课程管理制度。

一、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

国家制定中小学课程发展总体规划,确定国家课程门类和课时,制定国家课程标准,宏观指导课程实施。在保证实施国家课程的基础上,鼓励地方开发适应本地区的地方课程,学校可开发或选用适合本校特点的课程。

(一)国家课程

开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政治、历史等课程。

(二)地方课程

占用地方课程课时,经省教育厅中小学教材编审委员会审定的课程。

(三)校本课程

就是学校的活动类课程、选修课、兴趣活动的继承、规范和发展,纳入课表,依据学生需要开发,根据学校资源开发,依据办学目标开发,认真编写教材。

(四)综合实践活动课

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课并作为必修课程,其主要内容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区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占总课时的8%。以活动为主要形式,强调学生的亲身经历,强调学生的做,在一系列活动中进行实验、考察、设计、制作、想象、反思、体验等,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二、课程实施条件

(五)制定课程表时,实验年级要严格执行《普通全日制初中课程安排表(以分科课程为主)》;课程门类、课时不得随意增减。依法执行课程计划。

(六)必须按照国家教育部印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课标,使用经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征订的教科书,进行有效的教学活动。非经审核的教科书不得随意使用。

(七)必须按照市教育局下发的教师工作量标准,结合教师所学专业、学校《课程表》规定的课程门类、课时,科学、规范的配置任课教师,确保素质教育的有效实施。

(八)按有关要求,配置并更新课程实施所需的教具、设施、设备,仪器室要录制、购买学生关心、感兴趣的教育资料,满足教学需求。

(九)标准班学额均为45人,最多不超过50人。

三、课程实施

(十)学校要在开学前制定出全校总课程表、活动课安排表;教师任课表、班级分课程表、活动课安排表、作息时间表在开学前下发,各教学班严格按课表上课,保证课程开齐、开全、开足、开好,教师能按县统一的教学进度进行教学。保证按规定时间开学、放假。

(十一)抓好课程实施的常规管理工作,教师应承担研究教材(课标)、备课、编写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学习辅导、批改作业、教学检测、评价等教学任务。

(十二)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标、德育大纲的要求组织课堂教学,课前要精心备课,认真编写教学设计,做好充分准备。课堂教学要紧扣“三维目标”,改进教学方法,把握重点,突破难点,有效落实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十三)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管理制度,教师不得迟到和提前下课。(十四)上课要讲普通话,注意仪容整洁,仪表大方,语言文明优美。(十五)教师不得私自停课和调课,因故需要停课、调课者,至少提前一天亲自到教导处填写停课、调课通知单,经教导主任签字后,交校长或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审批。凡停课的,须在规定教学时间内予以补课,并报教导处备案。擅自停、调课者,或事先未及时通知学生停课、补课者,视同教学责任事故,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不得评优选模。

(十六)要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各任课教师,假期及双休日不搞全年级、全班性集体补课,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到校外举办补课班、提高班。

(十七)在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中,要有效执行上级部门颁发的“课改”文件精神,确保课程计划与课程标准的严肃性。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学生多样化发展的需要,开发或选用适合本校特点的、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要合理安排课程,优化教学过程,提高课程的适应性。要满足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提供必要的培训,给教师创造开发课程的机会。并建立教师、学生及其家长、社会人士参与校本课程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课程实施的检测与评价

(十八)课程检测工作应在教导处的统一安排下进行。试卷必须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透露有关信息,否则,视为重大教学责任事故,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学生平时成绩和教学检测成绩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填报;每次课程检测后,教导处要组织有关教师进行试卷分析,并写出书面分析报告,各科成绩及分析报告由教导处统一进行管理。

(十九)学校要从有利于教师、学生发展与提高的角度做好对教师、学生的各种内部评价工作。对教师的内部评价制度,要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对学生实行全面素质评价,不以学科成绩作为唯一或主要依据评价教师、学生,不以学科成绩公开排列教师、学生名次。

五、课程实施的总结与深化

(二十)根据“课改”实验要求,在课程实施的过程中,提炼总结,认真解决“课改”实验中存在的问题。并要强化实验工作的过程管理,及时掌握“课改”动态,随时发现实验中教师的不足,要边实验,边培训,边总结,共同促进“课改”实验的顺利进行,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篇3:中学课程管理制度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提出:“学校在执行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同时,应视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结合本校的传统和优势、学生兴趣和需要,开发或选用适合本校的课程”。进行校本课程开发已经成为我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规范管理和便于操作,特制订以下细则。

一、确定校本课程方案的依据

1、国家或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性文件

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福建省教育厅颁布的《福建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计划(试行)》是我校目前开设校本课程的主要依据。

2、学校的教育哲学或办学宗旨

校本课程开发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需要一种明确的学校教育哲学,通常用培养目标或办学宗旨等来表示。我校的办学宗旨是:把学生培养成社会英才,具体化为培养学生下列品质:自信心、民族性、创新、现代化、健康、坚毅。

3、学生需求的评估

校本课程的设置必须考虑学生的需求、兴趣,这是校本课程开发的起点。为此,我校通过问卷调查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到目前在校学生需求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①学习方法的指导;

②与人交往和相处的能力;

③承受挫折的心理素质;

④安全防患意识与临危应变能力等等。

4、学校课程资源的评估

校本课程的设置还必须基于学校的现有课程资源,这是校本课程开发的可能性的保障。根据我校目前课程资源:如图书馆、语音室、多媒体教室等状况,将充分开发和利用,让每一位教师都能人尽其才,开发第二门课程。

二、校本课程的总体目标

综上所述,以及学校的传统与优势,经学校课程开发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议,初步确定我校现阶段校本课程的总体目标为:

1、学会交往,在合作中学习;2、学会自信,养成自我认同感知和坚毅的品质;3、学会探究,至少学会一门探索性课程;4、掌握一项体育技能和一项闲暇技能;5、学会自我保护,具有安全防患意识;6、具有现代中国人的意识。

三、校本课程的组织管理

1、学校建立“福州第十六中学校本课程开发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课程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课程实施方案,决定实施计划和相应步骤,协调各方面工作,为学校开设课程提供各种保证。

2、教务处、教科室:学校实施课程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课程实施进度和组织课程的日常运作,检查各年级课程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长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聘请校本课程的任职教师,把具体的工作要求布置给各年段和各学科教研组。

3、年段、教研组:课程组织管理的重要环节,上承校长和学校课程管理职能部门,下接年段内各班主任和校本课程的任职教师,在校本课程开发过程中起着组织、协调和监控作用。

4、班主任和任职教师:具体负责对学生的组织实施和授课指导工作,要求随时了解学生学习进展情况,关注学生的态度和表现,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四、校本课程的总体结构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计划(试行)》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学校课程开发领导小组拟定了学校校本课程计划(如下所示),并从七年级开始实施。

五、课程材料的撰写

学校课程开发领导小组对任课教师进行适当的培训,指导他们撰写课程材料,课程材料撰写完成后,交学校课程开发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才予以使用。

六、教学方式、方法

我校校本课程的教学方式、方法主要是探究式和对话式教学法。在学生亲自体验和查阅有关资料、调查访谈等基础上,结合问题,以举例与对话进行师生间、生生间的互动。对话、讨论或由学生主持,或由教师主持,或师生共同主持,注重学生的参与性,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

七、考核评价

我校校本课程对学生评价考核,由期末考查(开卷)、学生参与度与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等部分组成。其中包括学生学习的主动积极性,调查、查阅资料,讨论中发现、提出问题,发表意见等的参与度为评价考核的重要标准。学生学习评价由教师与学生共同认定,由学生自评、互评与教师点评等相结合,评价结果记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相关项目中。

篇4:课程安排调课工作制度

教师课程安排由学校校长领导,教导主任负责,教研组长参与具体实施。

课程安排要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条例和本校实际,尽可能科学、合理。

教师因特殊困难对课程安排有特别要求的,必须在学期结束前半月内书面报教研组长,并由教研组长签署意见后交教导处。

课程分担表一经排定,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技术性错误除外),经解释后仍不按课表上课,一律按旷课处理。

教师若对课程安排有意见,应书面报教研组长,由教研组长上报教导处。

教师因病、因事请假,外出开会等,所带课程由教导主任负责安排,调课时要将调课通知单送到其他兼课老师手中,及时通知有关班级并做好调课记录。

教师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私自调课、补课、加课。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出,视情节轻重分别按事假或旷课处理,并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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