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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师协会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4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讨论决定本会工作的方针和任务。

(三)选举和罢免理事。

(四)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通过理事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报告。

(六)决定终止事宜。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向会员大会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情况。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七)决定设立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八)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九)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季度或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以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构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三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会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议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

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篇2:园林绿化部食堂厨师岗位职责

园林绿化部食堂厨师的岗位职责

【管理层级关系】

直接上级:园林行政主管

【技能要求】

1.基本素质:熟练掌握烹饪技术。

2.自然条件:身体健康。

3.文化程度: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工作经验:有烹饪工作经验。

【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及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园林工人食堂工作,确保卫生,不卖腐烂变质的饭菜,杜*物中毒现象发生,保证饭菜质量。

3.负责食品采购工作。各种采购手续齐全,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成本,保证支出与实物相符,作好收支记录。

4.不断提高烹饪技术,改进工作态度;讲究职业道德,不搞特殊化,平等待人,热情服务。

5.爱护食堂设备,保持食堂清洁卫生,器皿干净整洁。

6.工作积极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尽快解决。

7.服从工作安排,完成领导交派的其他工作。

篇3:X武术协会部门例会制度

第一条:例会时间:

1、部门例会时间原则上由每个部门自己确定,但必须遵循协会规定的两周一次的原则,第一次部门例会必须在新一届干部选拔后一周内进行

第二条:例会内容:

1、中心内容是协会近期的工作重点以及与协会发展有关的事宜,同时也是对该部门的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部门可根据自己部门的不同职能作不同的扩展。

2、部门例会场地自定,但该部门人员需按时全部到场,有事必须向部长请假,且部门会议时部长应提前通知该部门的分管副会长参加本次例会

3、例会中原则上由部长主持,且形式自定,但必须让每一位干部都参与到其中,积极发言,发表自己的看法与见解

第三条:会议总结:

例会需要对部门前期工作做一个总结,形式与格式由办公室规定的为准,部门要按时将总结的书面材料上交办公室。

篇4:大学管理协会部门会议制度(范本)

为规范各部门日常工作流程,提高部门工作效率,根据协会章程的指导精神,特制定各部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协会各部门可在遵守协会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制定部门例会制度,也可根据工作需

要适时组织召开,至少每三周要有一次部门全体会议。每次活动举办后必须召开总

结会,出席者为各部室主要成员,结合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人员参加部门扩大会

议。

第二条会议主要内容:部室主要人员对所做工作的汇报与总结;拟定下一阶段工作计划;重大问题的议定;困难问题的解决。与会人员须在会议前就上述内容做好充分准备,会议过程中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第三条部门召开会议之前由各部部长负责通知需到会的人员。

第四条会议参与者在会上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应认真贯彻执行。

第五条严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决议未公布之前,不得私自泄漏会议内容、影响决议实施。

第六条参加会议要提前到场签到,部长负责组织签到及会场布置工作。

第七条会议由各部门专门人员负责会议的记录,整理后存档。

第八条会议期间要保持会场的安静,通讯工具要关闭或调成振动。

第九条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无故缺席连续达3次者视作自动退会处理。迟到、早退者各部门内部提出警告,连续达3次者,协会通报批评并记入档案。

第十条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者,需至少提前一小时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有会议记录人员记录。每学期会议请假累计达6次者,协会内部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会议的考勤情况各部门要准确记录,定期汇总,作为协会考核的重要项目。

第十二条会议时间、地点由各部门负责人决定。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修改权及解释权属河南大学管理协会会长团。

篇5:某中学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

(修改版)

第一条:协会成员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二条:协会成员应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中学生守则及校内各种规章制度。承认志愿者章程,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

第三条:例会制度

1.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志愿者全体成员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2.大会由会长或副会长主持,传达学校指示、决议,讨论决定协会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布署和总结协会的工作。

3.开会时,成员应提前10分钟到场,实行签到制度,没有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应提前请假,并在开会后及时了解会议内容,学习会议精神。

4.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5.协会全体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表决时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

6.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对有关会议内容必须保密。

7.协会会议由秘书处做好记录,做好存档材料,以便总结经验,指导日后工作。

8.各部门负责人做好所在部门相应的记录,以备部门指导开展内部工作。

9.志愿者的主要干部负责人每月定期召开内部会议,总结开展活动的经验成绩及不足,讨论研究下一步工作计划,合理分工任务,责任到人,形成共同决议后,在协会全体会议上宣布。

10.各部门由负责人负责召开内部成员的交流会,回顾前段工作中的得失,并讨论决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形成一定的书面记录,并做好队员心理思想方面的工作。

11.发现问题后,能解决的应予以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主席团主要领导或团委老师。

12.协会全体成员会议定为月初第一个星期,时间自定;主要干部会议定为每月一次,具体时间自定,必要时临时增加。部门内部会议由部长视本部门情况自定,但必须要有会议记录,部门单独会议要保证一月一次。

第四条:学习制度

1.全体成员每月学习一次,必要时可临时举行。

2.学习由各部门负责人主持,传达国家、学校的指示会议精神,学习志愿者的相关知识,了解我国青年志愿者的活动情况,学习其他学校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开展经验学习活动,以及提高协会成员综合素质的相关知识。

3.严格遵守学习纪律,维持会场学习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做好记录,会后及时传达学习内容及有关精神。

4.学习内容由秘书处负责整理各部门负责人协助收集相关材料,各部门由部长可根据本部门情况增加培训内容,各部门培训情况与会后两天内写好工作总结交于秘书处。

5.在学习中,协会成员之间要加强工作中,生活中,学习上的交流以达到共同进步,共同提高。

6.学习内容由秘书处做好存档,以便总结经验,指导今后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考勤制度

1.协会成员,在参加由规定是全体成员必须参加的例会、学习、活动中,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果必须请假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则必须告知部长并请示会长,并及时补写请假条。如没有请假条,而会长及部长不知其详细去向者,按旷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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