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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心理咨询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4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任务

1、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2、定期对在校学生,特别是“留守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检测,建立集体心理健康档案。

3、及时提供学生心理健康信息,供学校相关决策、改革时参考。

4、帮助学生解决发展特长、改善交往等现实指向问题。

5、对轻度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个别或团体咨询,提高其适应能力和心理素质,矫正心理偏差,培养健全个性。

6、初步鉴别中、重度心理障碍学生,及时转介到高一级咨询、治疗机构去。

二、心理咨询员工作职责

1、学校心理咨询员应具备规定的资质,并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基本的心理咨询技能。

2、热爱心理咨询、辅导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3、咨询人员应接受其专业范围内的个案,并在辅导时严守自己资格的限制。

4、咨询人员在充分尊重来访者的前提下,全面收集有关当事人心理问题的资料,作为咨询、辅导工作的依据。

5、咨询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经常接受上级咨询师的指导和咨询,不断提高自身的咨询水平,并保持良好的身心健康状态。

6、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露有关当事人秘密的信息。

三、心理咨询的基本原则

1、发展性原则

学校心理咨询中的发展性原则是指心理咨询的目标不应只局限于消除来访学生的心理失调和障碍,更应为促进全体学生发展服务,帮助其提高适应能力,建立起内外协调的良性发展机制。

2、教育性原则

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必须符合学校教育的目的和要求,以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为根本目标。

3、启发性原则

咨询工作中必须充分调动来访者的主观能动性,启发主动思考,促进自我成长,达到“助人自助”的目的。

4、整体性原则

心理咨询工作必须充分考虑心理活动的有机联系,把具体问题同整个心理活动整体联系起来,抓住主要矛盾,全面分析问题。

5、协调性原则

心理咨询工作必须与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协调配合,共同开展心理指导矫正工作。

6、巩固性原则

心理咨询工作必须及时巩固咨询成效,避免出现反复。

7、保密性原则

要求咨询人员必须保守来访者的秘密,尊重来访者的合理要求。

四、心理咨询保密制度

1、心理咨询员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2、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纪录、测验资料、信件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作为档案,妥善保管。

3、除了心理咨询员和档案管理员以外,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都无权查看心理档案室档案材料。

4、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篇2:Y学校心理咨询室隐私保密制度

【学校心理咨询室隐私保密制度】

1、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保护学生的隐私,为学生保守秘密。

2、妥善处理学生的咨询来信,特别是学生的隐私信件。

3、保管好咨询记录,不得借人翻阅。

3、不得向外人透露学生的智力、情感纠纷等隐私情况。

4、不得将学生的隐私作为教育案例,在教育学生的场合公开传播。

5、不得将学生心理的某些缺陷作为笑话或起外号。

6、不得将学生的家庭经济、父母婚姻感情等隐私情况透露给任何人。

8、不能随意在文章中引用学生的隐私,确需要时必须隐去真实姓名。

篇3: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守则(范本)

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守则【1】

一、心理咨询人员应热爱咨询辅导工作,不断努力于专业实务、教学、服务与研究,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并推动这一事业的发展。

二、咨询人员应接受其专业范围内的个案,并在辅导时严守自己资格的限制。

三、咨询人员须有效收集资料,作为咨询辅导工作的依据。

四、咨询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研讨,提高咨询辅导水平,保持身心健康。

五、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露会暴露当事人秘密的信息。在团体咨询中,关于团体成员的自我揭露,咨询人员必须事先设定守密原则。

六、所有咨询人员必须遵守本工作守则,若有违反,将受到严肃处理。

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守则【2】

高级技工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制度

1.热爱心理咨询工作,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及专业技能水平。

2.咨询人员在岗期间应言行文明,真诚热情、衣着整洁,仪表端正,举止稳重,文明礼貌。

3.咨询人员应服从学校的安排,遵守学校的纪律。如因事拖延或不能上岗,必须尽早通知中心或服务对象,以给予学校有充分时间安排。与学校机构工作人员和其他成员应充分合作、互相鼓励,共同进步。

4.尊重来访者的个人习惯、传统和信仰,尊重来访者的个人隐私,对来访者的私人资料严格保密管理,不准随便公开。

5.咨询人员不以任何理由收受来访者的钱物。

6.规范咨询,严格程序。对来访者进行心理咨询必须告知咨询时间和次数。一般情况的咨询原则上是40分钟/次。有关咨询次数应在首次咨询时与来访者商定。

7.严格遵守心理咨询师职业道德准则。

8.严格遵守心理咨询师保密原则。

9.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咨询室翻阅档案、随便外借量表。

10.咨询员应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自觉维护和保持咨询室安全卫生工作。

篇4:学校心理咨询守则(范本)

心理咨询室工作守则【1】

1、心理咨询员应以满腔的热情、真诚的态度接待每一位来访者。工作中须以心理学、医学、哲学、社会学等理论为指导,尊重科学,实事求是,摒弃个人好恶,禁止宣扬和采用迷信、虚幻、神灵等一切非科学的理论和方法。

2、心理咨询员应与来访者建立良好的咨询合作关系,尊重当事人的人格、权利与意见,有责任对当事人的姓名及有关咨询内容、测量结果、治疗方案等予以保密,确保当事人的隐私等民事权不受侵犯。

3、在实施有关人格测量、情绪评定等心理测量的时候,应向测试者说明测试的目的及注意事项,测试后应结合测量工具的信度、效度向受试者解释测试结果,不得夸张心理测试工具的效用。

4、心理咨询工作者应积极与同行和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当感到无法帮助来访者时,应终止咨询关系,并建议其去其他机构或同行处咨询。

5、当来访者的行为可能对其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时,咨询员有责任进行干预,并及时告知学校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帮助当事人。

6、咨询员在咨询工作中必须保持角色的一致性,不代当事人作决定,防止当事人对咨询员的过分依赖。不与当事人发生一切非咨询的不正当关系

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守则【2】

1、热爱心理咨询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尊重、关心和理解来访者,与来访者相互沟通,建立平等、信赖的工作关系。

3、忠于科学,实事求是,坚持真理,以当事人为中心,提供最佳心理咨询服务。坚持整体性、发展性、坚持性、灵活性等原则,保证咨询工作准确有效。

4、明确自己工作性质,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心理咨询人员只能接受其专业能力范围内来访个案,如果发现无法帮助来访者,应做好适当的转询建议。

5、不得应用心理咨询技术进行非专业性的活动和其它不正当目的的活动。不得与当事人发生任何有经济利益的关系。充分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隐私,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未经来访者许可,不泄露来访者秘密的信息。

6、做到按时上岗,使心理咨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7、在咨询(辅导)活动中,应注意咨询关系有助于来访者心理成长,应尽量避免来访者对咨询(辅导)员的过分依赖。

8、在进行正规心理测试前,必须向来访者说明测试的内容和目的,并在测试结束后作出慎重的专业解释。

9、每次咨询(辅导)结束后,必须认真填写《心理咨询记录》,未经许可,不得将记录带出咨询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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