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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4

一、一般规定:

1、用电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开关控制,线路布置严格按照三相五线制排布整齐,严禁乱拉乱接。

2、严禁用铜丝、铁丝、铝丝作保险丝;开关必须齐全完好无破损。

3、所有用电设备必须装漏电保护器(RCD)。

4、所有配电箱必须是金属箱,一律悬挂,严禁放在地上。配电箱加盖上锁;作到防雨、防水、防潮、防雪侵入箱内;进出线必须从箱底出入;箱上必须标有“有电危险的白底红字标牌。

5、配电箱出线一律采用电缆馈出,施工现场用电线、电缆严禁乱接乱挂,杂乱无章;严禁利用金属等导电物直接支撑电线;裸露带电的电器安装高度不得小于2.5米(典钨灯等电器)。

6、专人(从事电工作业人员)管理持证上岗,非电工等人员一律不得安排或擅自进入配电室操作停、送电作业。

7、所有各施工点380V动力线都必须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保护零线PE线必须与设备外壳可靠相连接、单相220V采用单相三线制,各接地极电阻每年雨季前检查一次、电阻不得大于4Ω。

8、自备发电机供电的施工队,必须装双向隔离开关、防止反送电造成事故。配电室负荷开关根据其所控负荷大小由电工安排逐一进行调整。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整,统一由电工管理。

9、禁止将施工用电引出施工用电范围(含转供电、引入当地老乡家里),必要时必须将安全用电方案报供电部门审批,否则对单位和肇事者从重处分,(发现一次,剪掉电源,单位肇事按窃电处理(当月10倍收取电费、个人肇事罚款1000元当月工奖金扣除)造成严重后果的肇事人,根据情节追究刑事责任

10、修建变台高度不得低于2米,四周设围栏,高度不低于2米,并在醒目处悬挂“高压危险禁止攀登”白底红字警告牌。配电室备齐消防、绝缘操作设施,规章制度上墙。

11、必须向供电单位办理用电手续后,方可安排送电。

二、用电组织管理

1、用电管理规定

(1)施工临时用电组织管理只负责从“T”接点开始以后高、低压用电系统,T接点前高压部分由供电方负责,配电屏(有偿使用按照加速折旧法陆续收回成本),出线端起线路设施由电工负责(标准架设三相五线制、面向负荷A、B、N、C、PE)。

(2)电工只负责配电室出线后的正常运转的使用权,无权动用和维修第一级、第二级配电(配电室设备)供电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供电单位组织抢修,工不得擅自调用一切电气设施、工具和电气高压维修设备。

(3)本用电管理不包括正式工程的试验设备用电。

?(4)建立安全检测制度、从临时用电、送电开始,每月一次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用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5)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的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清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6)建立电气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拆除工作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

(7)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各部位的操作责任、维修分片、分块、开关箱分人、设备分机落实责任到人头,并辅助必要的奖惩。

(8)配电房配备高低压维修工具一套,以务临时使用。

2、电箱管理规定

(1)非电工人员,严禁乱用电气设备。

(2)操作人员使用各种电器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3)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操作证人员进行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更不准强令电工违章作业。

(4)专业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用电行为,有权向安全部门报告。

(5)电箱安装就位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6)以上规定必须遵照执行,违者每条罚款500元。

3、配电设备维修管理规定

(1)进行维修前必须将前一级电源开断路器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然后用验电笔检查确认被维修装置断电后,方可进行维修。

(2)维修时必须二人在场,一人维修,一人监护,不得随意改变原配电设备接线,不得随意拆除原电气元件。

(3)电工必须熟悉配电设备的接线原理,使用绝缘工具,佩戴劳保用品。

(4)更换电气必须与原规格一致,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代用品,如因条件限制,电气元件的更换必须报经机电领导的同意。

(5)维修结束清理卫生,检查确认,拆离现场,然后由电源侧开始逐级合闸通电,用验电器确认电源接通后,再给下一级通电试验,然后摘除上一级电源开关上悬挂的停电标志牌。

三、电气安全生产管理

1、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用电方案,并向电工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2、应有专人管理临时电气工程,线路、设备安装后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

3、安装、维护暂设的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市政施工暂设电气用电管理规定》。

4、对施工用电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各种检查应记录健全。

5、现场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及移动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RCT)。

6、施工现场和车间的电闸,必须有箱、有门、有锁,一闸一机,通过道路的电源线,必须穿管套,埋入土内,设置标志,铁电闸箱必须接零。

7、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经有关部门发给合格证才能上岗作业,非电工严禁拆改电气设备。

8、任何人不得强行指令电工违章作业。

9、施工用电实行五线制,保证首尾端有漏电保护器。

10、分包使用电气设施必须编写用电计划和制定用电管理责任,同时签订总分包用电责任合同,划分用电责任,遵守用电规定。

四、电工操作注意事项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特殊情况必须报供电部门部审批,作好一切带电作业设施和办好带电操作工作票后,方可作业,一般情况下禁止带电操作。

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6、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7、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若来不及断电应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剂剂碳、1211、干粉和四氯化碳灭火剂等)或干砂灭火。

五、预防电气火灾

1、正确选择导线截面。

2、配电线路采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一定要严格按照电缆所供负荷大小按照供多台电动机Ie=(Iqe/2)+∑Ie、单台电动机Ie=Iqe/2进行选配,并经常教育用电人员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作业不当造成火灾。

3、配电室的耐火等级要大于三级,室内配置砂箱、绝缘台、灭火器,严格执行变压器的运行检修制度,电动机严禁超载使用,电机周围无易燃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要大于30c

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100W的灯泡。

5、使用电焊机时要执行用火证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周围不能存在易燃物体,并备齐防火设备,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6、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和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电器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以免雷电及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7、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的仓库的照明一定要采用防爆型灯具,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应满足防爆要求。

8、配电箱、开关箱或流动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

9、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强化电气防火领导体制,建立电气防火队伍。

10、扑灭电气火灾注意事项:

(1)迅速切断火灾线路的前级开关电源,以免事态扩大。

(2)当火灾线路的电源开关不能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切断该开关的前级开关或供电端拉闸;另一方面组织人员用二氧化碳、1211、干粉和四氯化碳灭火剂等或干砂灭火器灭火,禁止用水、导电灭火剂进行扑救。人体各部位与带电体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六、安全技术

(一)安全用电自我防护和操作人员应进行如下交底:

1、开机前认真检查开关箱内的控制开关设备是否齐全有效,漏电保护器是否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向工长汇报,工长派电工解决处理。

2、开机前仔细检查电气设备的保护接零线(PE线)接线端头有否松动,严禁赤手触摸一切带电绝缘导线。

3、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范,凡一切属于电气维修安装的工作,必须由电工来操作,严禁非电工进行电工作业。

(二)电工安全

1、电气操作员严格招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对电气设备工具要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凡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工具要停止使用。

2、电工人员严禁带电操作,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线,要正确使用电工工具。

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线,在总箱、开关箱内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实行两级漏电保护。

4、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并且需与设备容量相匹配。

5、施工现场所用绝缘导线型号及截面必须符合设计。

6、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各种绝缘防护用品,不得违章操作。

7、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砂灭火,或用干粉灭火,严禁使用导电的灭火剂灭火。

8、凡移动式、洞内照明必须采用36伏安全电压。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必须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电焊机安全用电管理

1、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通风良好的地方,严禁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施焊。

2、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一二次防护齐全。

3、焊机机械二次线应选用YA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

4、手柄和电缆线的绝缘良好。

5、电焊变压器的空载电压控制在24伏以内。

6、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焊人要有用火证和看护人,必须穿戴绝缘鞋和手套,使用护目镜。

(四)手持电动工具用电安全管理

1、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

(1)Ⅰ类零线,同时还必须接漏电保护器以保安全。

(2)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额定电压超过50伏,但它采用了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措施。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可以不必做接地或保护接零线,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铭牌上有一个“回”字。

(3)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是采用安全电压的工具,它有一个隔离良好的双绕组变压器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50伏,所以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是不需要保护接地、接零线,但一定要安装漏电保护器。

2、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

(1)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必须安装隔离开关,具备过流、短路功能的漏电保护器。(2)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选择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应符合GB1169-74《通用橡套软电缆》的要求,其中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线。

(3)施工现场优先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并应安装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4)在狭窄场所施工,优先使用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如果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型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在狭窄场所外边并应设专人看护。

(5)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6)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要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以上规定每月26日安全大检查时进行逐项检查,违返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进行复查时没整改的将根据情况给予处罚。

篇2:现实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一、交底部位:

大叶岭隧道现场临时用电作业

二、交底安全措施:

1.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并持证上岗。(在有效期内);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3.必须一人作业,一人监护,作业人员穿绝缘鞋,停电验电后再作业;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锁好带扣,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

5.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追逐打闹,禁止窜岗,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6.进入作业地点时,先检查、熟悉作业环境。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立即处理,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

7.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知识,敬岗爱业,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树立坚持为生产一线服务的思想,确保安全用电;

8.严格执行安全用电有关规定和规范标准,服从安全管理,做到自己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和及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9.禁止带电操作,需要倒闸操作和维修时,须经项目部有关部门审批,作业时执行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不得自行拆改用电设备设施和线路,严格按规范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要求执行;

10.每天对现场用电设备、设施、线路进行两次例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停电并监护,同时报有关领导组织处理,所有设备、设施、线路要防护到位。设备设施要保持整洁。

篇3:临时用电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反之,则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2.严格按照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采用“TN-S”供电系统,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确保临时用电的安全。

3.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4.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值应大于10Ω。

5.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认真收集有关资料。

6.配电箱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门应配锁;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

7.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

8.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收货部制度

篇4:施工用电消防安全交底

1、用电管理: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2、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配电箱内多路配电应有标记,必须坚持一机一闸用电,并采用两级漏电保护装臵;配电箱、开关箱必须安装牢固电具齐全完好,注意防潮。

3、电动工具使用前要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不应有损、老化等现象,其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电源插头、插座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4、电动工具所带的软电缆或软线不允许随意拆除或接长;插头不允许任意拆除更换。当不能满足作业距离时,应采用移动式电箱解决,避免接长电缆带来的事帮隐患。

5、现场照明:照明电线绝缘良好,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零,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低于3米。夜间施工灯光要充足,不准把灯具挂在竖起的钢筋上或其他金属构件上,确保符合安全用电。

6、易燃场所应设警示牌,严禁将火种带入易燃区。凡从事油库、仓库等易燃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防火意识。

7、钢筋场、生活区必须特设灭火器、灭火桶、专用铁锹,同时堆放灭火砂。连续梁施工区应配备灭火器和高压水泵等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设臵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臵,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8、乙炔气2瓶、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上均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用铜质材料制作。乙炔瓶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品不得少于10m;乙炔瓶不得放在电线的正下方;焊接场地距离明火不得少于10m。乙炔气瓶的压力要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47KPa时应停用。氧气瓶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也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乙炔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倒臵,不得在强光烈日下暴晒。(不能使用液化气代替乙炔)。9、对冬季施工采取的暖棚养护等易发生火灾的场所,应设有专人进行看护,火炉烟筒与易燃物保证一定的安全距离。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1211’规定。(1支焊枪、2名施工人员(1人施焊、1人防护)、1个灭火器、1个水盆(接焊渣用))。

篇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交底

一、用电管理:

⒈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⒉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⒊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二、电工:

⒈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上岗操作。

⒉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⒊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⒋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⒌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⒍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⒎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⒏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三、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⒈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⒉安全距离:

⑴?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⑵?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⑶?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

⒊外电防护:

⑴?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⑵?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cm,35kv应大于115cm.

⑶?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35kv应大于50cm。

⑷?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⑸?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四、供电路线:

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上或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

室内配线: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少于2.5m,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外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五、电缆线路:

⒈施工现场临时动力,照明线路应按永久正规线路的要求敷设。

⒉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⒊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⒋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⒌在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电梯孔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楼不得小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1.8m。

?六、配电柜(盘)、配电箱及开关箱:

⒈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柜(盘)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室内总配电柜(盘)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配电柜(盘)正面的通道宽度,单划不小于1.5m,双划不少于2m,后面的维护通道为0.8m(个别部位不许少于0.6m),侧面通道不少于1m。

⑵?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⑶?在配电室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距配电柜(盘)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⑷?配电室门应向外开。

⑸?配电箱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少于2.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少于1.9m。配电装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少于0.5m。

⑹?裸母线应涂刷有色油漆,

⑺?配电柜(盘)应按规定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及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

⑻?配电柜(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开关。

⑼?配电柜(盘)上的配电线路开关应标明控制回路。

⑽?配电柜(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⒉配电箱:动力配电箱与照明开关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用一个配电箱,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⒊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⒋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⒌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安装应端正牢固,箱下底与地面的距离在1.3~1.5m之间。

移动式开关箱应装高在坚固的支架上,下底离地面0.6~1.5m。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⒍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并便于操作(间隙5cm)不得歪斜和松动。电线应用绝缘导线,剥头不得外露,接头不得松动。

⒎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分设。

⒏箱体的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按零(或接地),保护零线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⒐配电箱、开关必须防雨、防尘。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并要求上部为电源端,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⒑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七、电器装置的选择:

⒈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设备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熔断器的熔体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

⒉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均应装设总闸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

⒊每台设备应有独立的开关箱、应采用三级控制、二级保护,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⒋现场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都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⒌购置漏电保护器必须是国家定点生产厂或经过有关部门正式认可的产品。

⒍对新购置或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个月以上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验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⒎使用于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⒏手动闸刀开关只允许用于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作直接启动。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八、使用与维护:

⒈所有开关箱门应配锁,专人负责,开关箱应标明用途所控设备。

⒉配箱、开关箱每月检查维修一次,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电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绝缘工具。

⒊送电操作过程: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过程: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特殊情况除外)。

⒋施工现场停电一小时以上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⒌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⒍熔断器的熔体(保险丝)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规格的熔体或其他金属裸线代替。

?九、照明:

⒈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⒉在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一般灯具)。

⒊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⒋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安装与危险场所等级相适应的照明器。

⒌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⒍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合格,不得使用绝缘老化工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⒎在特殊场所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压不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和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器内工作照明灯电压不得大于12V。

⒏在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在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照明灯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为相线二分之一,当照明灯具为气体放电灯或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⒐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零。单相照明回路的开关箱(板)内必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左零右火制。

⒑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不低于2.5m。

⒒罗口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火线(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零线接在罗口相连的一端。

⒓暂设工程的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2~3m,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0m。

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⒔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⒕不得把照明线路挂设在脚手架以及无绝缘措施的金属构件上,移动照明导线应采用电缆线,不宜采用其他软线。手持照明灯具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零线严禁通过熔断器。

15.临时建筑物照明应使用36V安全电压。住人工棚不得使用电炉子、电热毯。

?十、接地与防雷:

接地接零:

⒈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心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取接零保护系统。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配电室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⒉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好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⒊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⒋保护零线使用铜线不少于10mm2,铝线不少于16mm2,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可用不少于mm2绝缘多股铜线。

⒌保护零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以前为黑色),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⒍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

⒎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

⒏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不宜采用罗纹钢。

⒐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铁、镀锌铁管、或圆钢、长度1.5~2.5m,露出地面10~15cm,接地线与垂直接地体连接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禁止采用绑扎的方法。

⒑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防?雷:

⒈施工现场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屏蔽范围以外,应安避雷装置。避雷针长度为1-2m,可用Φ16圆钢端部磨尖。

⒉避雷针保护范围按60°遮护角防护。

⒊井字架等机械高度超过20m附近无防护的均应按装避雷针(接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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