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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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4

工程名称工程部位接受部门钢结构安装班组交底部门项目部交底内容及要求:1、施工现场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施工现场应按工程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情况配备电工。2、使用机械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3、在建工程在外高、低压线路下方进行施工。在外高、低压线路下方也不得搭设施工作业棚、建造临时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及其他杂物等。4、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其安全操作距离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如增高绝缘材料搭设的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5、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6、施工现场用电实行“三相五线制”。电线必须符合有关规定,配线(包括架空线)应分色(包括配电箱内连接),相线L1为黄色,相线L2为绿色,相线L3为红色,工作零线N为黑色,保护零线PE为绿/黄色。严禁采用四芯或三芯电缆外加一根电线代替五芯或四芯电缆。禁止使用老化电线,破皮的电线应进行包扎或更换。7、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开关箱内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2台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8、所有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在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施工现场停止作业2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9、熔丝应与设备容量相匹配,不得用多根熔丝绞接代替一根熔线,每根熔线的规格应一致,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10、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其电源线应采用三芯橡皮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电源线应不得随地拖拉或缠绑在脚手架等设施构架上。11、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安装高度,室外应大于3米,室内应大于24米,大功率的金属卤化灯和钠灯应大于5米。12、室内线路和灯具安装低于2.4米的,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伏;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工作场所,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伏;使用手持照明灯具的,电源电压不越过36伏。13、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在树木、脚手架上。电杆应采用混凝土或木杆,不得采用竹杆。木杆梢径应不小于130毫米。14、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设备。交底人:日期:接受人:日期:注:本表一式二份,交底人及接受人各执一份。

篇2:路基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单位:中铁十四局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编号:工程名称成兰铁路11标第四架子队负责部门工程部作业项目路基工程施工期限交底人签字接受交底人签字见签到表交底内容:一、一般安全用电规定1、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非专业人员不得从事电工作业。禁止在施工现场私拉乱接生产生活用电。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电气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架设。场内架设电线应绝缘良好,临时用电的线路必须用绝缘物进行支撑,严禁将电线缠绕在钢筋、树木、脚手架、机械、栏杆上。3、电工在接近高压线作业时,必须保证有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并采取必要的隔离、屏蔽措施。否则必须停电方可进行作业。4、施工现场用电,各种电气设备必须配有专用开关,并且必须是一箱一机一闸一漏,不得一闸一漏多机。室外的使用开关、插座应加防水箱并加锁,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施工现场的各种机具设备线路,必须按规定要求安装有效的漏电保护器。5、在三相五线制中性接点接地供电系中,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接零保护;在非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外壳应接地保护,其接地电阻应大于4欧,并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6、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若必须带电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7、使用高温灯具要防止失火,其与易燃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米,一般电灯距离易燃品不得小于50厘米。8、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应有橡胶电缆线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应埋放地下或做穿管保护。9、电气设备检修应切断电源,设好防护后进行,并在开关处设置警示牌(如严禁合闸),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做送电试验,必须认真检查,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后方可进行。10、对电气设备、绝缘用具必须定期检查、测试,并做好检查记录。防雷设施在雷雨季节之前应检测、并做好检查记录。手持电动工具应由专人管理,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绝缘用具每三个月测试一次。高压绝缘用具,每半年测试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凡不合要求的机具,严禁使用。二、电工安全作业规定1、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上岗。2、从事电气作业的难易程度,须符合电工等级要求。对难度较大、较复杂的电气工程,不得由低等级电工完成。3、电工必须熟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4、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要定期检查、校验。5、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6、带危险性作业,必须有人在安全距离外监护。7、电力传动装置的调试和维修时,除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外,在开关箱处应悬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标志牌,并有专人监护。三、手持电动工具安全作业规定1、电动工具按其触电保护分为Ⅰ、Ⅱ、Ⅲ类。(1)Ⅰ类工具在防止触电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包含一个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联接起来。因此这类工具使用时一定要进行接地或接零,最好装设漏电保护器。(2)Ⅱ类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即使用时不必接地或接零。(3)Ⅲ类工具在防止触电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其额定电压不超过50V,一般为36V,故工作更加安全可靠。2、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中,除了根据各种不同工具的特点,作业对象和使用要求进行操作外,还应共同注意以下事项:(1)为了保证安全,应尽量使用Ⅱ类(或Ⅲ类)电动工具,当使用Ⅰ类工具时,必须采用其它安全保护措施,如加装漏电保护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条件未具备时,应有牢固可靠的保护接地装置,同时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2)使用前应先检查电源电压是否和电动工具铭牌上所规定的额定电压相符。长期搁置未用的电动工具,使用前还必须用500V兆欧表测定绕组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得小于7MΩ,否则必须进行干燥处理。(3)操作人员应了解所用电动工具的性能和主要结构,操作时要思想集中,站稳,使身体保持平衡,并不得穿宽大的衣服,不戴纱手套,以免卷入工具的旋转部分。(4)使用电动工具时,操作者所使用的压力不能超过电动工具所允许的限度,切忌单纯求快而用力过大,致使电机因超负荷运转而损坏。另外,电动工具连续使用的时间也不宜过长,否则微型电机容易过热损坏,甚至烧毁。一般电动工具在使用2h左右即需停止操作,待其自然冷却后再行使用。(5)电动工具在使用中不得任意调换插头,而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当电动工具不用或需调换工作头时,应及时拔下插头,但不能拉着电源线拔下插头。插插头时,开关应在断开位置,以防突然起动。(6)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如发现绝缘损坏,电源线或电缆护套破裂,接地线脱落,插头插座开裂,接触不良以及断续运转等故障时,应即修理,否则不得使用。移动电动工具时,必须握持工具的手柄,不能用拖拉橡皮软线来搬动工具,并随时注意防止橡皮软线擦破、割断和轧坏现象,以免造成人身伤害事故。(7)电动工具不适宜在含有易燃、易爆或腐蚀性气体及潮湿等特殊环境中使用,并应存放于干燥、清洁和没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对于非金属壳体的电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应避免与汽油等溶剂接触。编制:审核:签收:日期:年月日本安全交底书一式两份,安全长及施工队各一份。

篇3: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记录

项目部工作项目时间地点交底人、告知人(职务)被交底人、告知人(职务)交底内容:本次交底主要内容为施工用电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1工程用电特点本标的施工工作场面较多,施工供电钱为分散,每个工区有自己独立供电系统。各个场面的用电安全尤为重要。2供电安全的技术措施供电安全的技术措施一般可分为保护系绞、配电箱开关箱系统、配电线路系统和用电设备系统等几个方面,落实这些方面的供电安全措施,是保证供电安全的关键。2.1保护系统保护系统的建立及完善是建筑施工供电安全性的基本保证措施,某主要分为接地保护系统、漏电保护系统、过载及短路保护系统。2.1.1接地保护系统建筑施工供电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的TN-S接地保护系统。其关键技术点在于PE保护线的设置。PE线应由施工供电电源进线的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出引出。1、PE线路应随供电线路单独敷设,与施工现场电气设备、设施、装置等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位作可靠电气连接,不得与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N线连接,不得与相线混接;其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或漏电保护器,严要在断线。2、PE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编做重复接地(不小于三处)。3、接地系统须定期测试,保证接地电阻达到要求,如接地电阻过高时,须在接地极周围浇灌氧化纳电解质溶液,以保证接地电阻达到要求­。2.1.2温电保护系统建筑施工供电要设置二级漏电保护,在施工现场总配电箱和开关箱首、末二级配电装置中,设置漏电保护器。1、漏电保护器的极数和线数必须与负荷的相数和线数保持一致;其线路不允许交叉混接,严禁将PE线按入漏电保护器。2、漏电保护器宜选用无辅助电源型〈电磁式〉产品,或选用辅助电源故降时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产品。3、二级漏电保护系统必须与接地保护系统配合使用,形成完备的防触电保护系统。2.1.3过载及短路保护系统在总配电箱和分配箱中应装设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烙断器、分路熔断器。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断路器和熔断器。2.2配电箱与开关箱系统配电箱与开关箱系统式建筑施工供电操作的中间环节,也是有有效控制安全供电的关键点,落实其安全措施,提高其安全性,可有效避免事故发生。2.2.1箱体及结构配电箱、开关箱应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不得使用木箱。箱内的电器先安装在金属板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困在箱内。必须分别设置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并且严辈辈混用。2.2.2电器配置与接线电器配置与接线应与用电设备负荷类别相适应,须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原则。1、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板的隔离电器。2、漏电保护器应设置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3、配电装置的箱(柜)门处应有相应的名称、用途、标记及内部电气系统接线图,配电装置均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上锁。4、配电装置及核线必须牢固、端正、稳定。2.3配电线路系统2.3.1配电线的选择建筑施工供电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主要是选择线路导线的种类和导线的截面及芯线配置,其选择依据是线路敷设的要求和线路负荷计算的电流。2.3.2配电线路的敷设由于建筑施工供电电路均为临时性线路,易被各种外力和机械操作损坏从而引起事故,所以一般要求采用具有保护佳能的带套电缆。电缆敷设应用埋地或架空两种方式,严禁地面明设。直理电线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及从地面号2m高到地下0.2m必须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把噎咆爱与邻近固定物的防护距离须满足相关规定要求。2.4用电设备系统对于建筑施工过忍,电器设备的使用提高了生产效率,同时用电设备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最多、最易发生事故的区城范围,应引起足够的重视。2.4.1电动机械电动机械主要有焊接机械、木工和钢筋t阳工机械、混泥土浇筑机械等。1、对于焊接机械,交流弧焊机变压嚣的一侧电源长度不应大于5m,电源进线处必须设宽防护罩,进线端不得裸露。交流得机除应设寰一般漏电保护器外,还应配装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2、对于木工和钢筋加工机械、混凝土淡筑机械金属基座必须与PE线作可靠电器连接,须配备齐全漏电保护设施。2.4.2电动工具l一般场所(空气湿度小于75%)可选用l笑或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或Ⅲ类手持电动工具。在潮湿的隧洞内应选用Ⅲ类手持电动工具。1、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应少于两处。2、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橡皮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3、在潮湿场所、金属构架和隧洞内使用Ⅱ类、Ⅲ类手持电动工具时,其开关箱和控制箱应设在作业场以外,并由专入监护。2.4.3照明电器使用在施工场地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在一个工作场内,不得只设局部照明。一般场所,照明供电电压直为220VAC,特别潮湿、导电性好的地面等触电高度危险的场所,照明用电不得大于12v。一般220V灯具在室外布置高度不低于3m,室内不低于2.4m;碘钨灯及其他金属卤化灯安装高度宜在3m以上。2.5其他安全防护措施2.5.1外电防护及现场施工供电变压器保护1、保证安全操作距离,各类安全操作距离必须满足技术规范要求。2、加设安全防护措施。2.5.2机械损伤防护对于电器设备,其设置位置应能避免物体打击或机械伤害,若无法避免,应加设防护措施。供电电线电缆敷设之前应作合理规划,严禁随意乱拉、绑扎;穿孔、过道时应有妥当的保护措施。2.5.3防雷措施对于建筑施工现场,可采用临时防雷措施,利用邻近的建筑物或其他设施的防雷击装置,如果无法利用时,必须架设避雷系统,敷设防震地下引线,埋设接地极。总之,工地的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国标有关规定,采取周密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来保证工地施工用电的安全。其他参加人

篇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交底

施工单位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名称广州名航职业技术学校A-1实习培训楼分部工程电气安装交底部位电气工程日期2008年9月10日交底内容交底内容1.生产工人必须遵守下列安全要求:(l)人工挖孔桩工程,施工中的井口的配电箱必须有专人看管,看管人员有事离开时,必须拉开刀闸开关切断电源,并锁好箱门。{2)水泵(含潜水泵、一般水泵)接通电源前,水中的一切工作人员必须返回地面,接通电源后严禁一切工作人员下水作业,在确实已经断开电源后方可下水作业。严禁边抽水边作业,若地下水过大时,不能达到上述要求者,必须另行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才能作业。(3)使用移动式用电设备(如振动器、水磨石米机、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操作者,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4)电源电缆长的移动式用电设备,必须设专人执行,调整电缆(操作者必须穿绝缘鞋绝缘手套)严禁电缆浸水。(5)每天下午下班时,必须用绳子把潜水泵从水中(井下)运回地面,不准利用电缆当作绳子提升潜水泵。2.现场电气人配备及其职责的基本内容:(1)施工现场必须视工作量大小配备足够的持证电工(不少于两名),电工应持市、地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电工证。(2)在驻场电工中,应由项目负责人指定一名责任心强、技术较高的电工为现场电气负责人,电气负责人的职责是负责该现场日常安全用电管理和保管安全用电技术档案。(3)施工现场的一切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零(由专用变压器供电)或接地(由公用变压器供电)保护,现场电工必须熟悉现场的用地施工组织设计,正确安装、维护现场的电气设备。(4)现场电工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安装规程、安全规程、维修电气设备时应尽量断开电源,验明单相无电,并在开关的手柄上挂上“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方能进行工作,未经验电,则应按带电作业的规定进行工作。(5)现场电工不得随意调整自动开关脱扣器的整定电流或开关、熔断器内的熔体规格,对总配电柜、干线、重要的分干线及大型施工机械的配电装置作上述调整时,必须得到电气质安员同意方能进行。(6)现场的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由持证电工安装、维护,非电工不得私自安装、维修、移动一切电气设备。(7)运行中的漏电开关发生跳闸必须查明原因才能重新合闸送电,发现漏电开关损坏或失灵必须立即更换。漏电开关应送生产厂有维修资质的单位修理,严禁现场电工自行维修漏电开关,严禁漏电开关撤出或在失灵状态下运行。(8)一切用电设备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控制保护的原则安装施工机具,严禁一闸或一漏电开关控制或保护多台用电设备(包括连接电气器具的插座)。(9)严禁线路两端用插头连接电源与用电设备或电源与下一级供电线路。(l0)潮湿场所的灯具安装高度小于2.5m必须使用36V照明电压,人工挖孔桩孔内照明必须使用12V照明电压。(11)现场电工除做好规定的定期检查外,平时必须对电气设备勤巡、勤查,发现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上级发出的安全用电整改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彻底整改,严禁电气设备带病运行。3.补充交底内容:专业技术负责人:交底人:接受人:

篇5:现场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表C2-1编号工程名称交底日期年月日施工单位分项工程名称现场施工用电交底提要交底内容:一、用电管理:

⒈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⒉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⒊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⑴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⑵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⑶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⑷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⑵技术交底资料。

⑶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⑷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⑸定期检(复)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进行一次)。

⑹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⒌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二、电工:

⒈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⒉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⒊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⒋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⒌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⒍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⒎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⒏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三、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⒈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⒉安全距离:

⑴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⑵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⑶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

⒊外电防护:

⑴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⑵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cm,35kv应大于115cm.

⑶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35kv应大于50cm。

⑷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⑸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四、供电路线:

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上或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

⒈架空线路最少截面: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铝线≥16mm2,铜线≥10mm2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绝缘铝线不少于35mm2,铜线不少于16mm2。

⒉电线接头:在一个档距内,每层架空线接头不得超过该层导线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一个接头,跨越道路、河流档距内不得有接头。⒊电杆档距:最大不超过35m,线间距不得少于0.3m,上下横担间高压与低压1.2m,低压与低压0.6m,(横担选用附表于后)。

⒋电杆及埋设:电杆应选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其稍径不得小于13cm,埋设深度为杆长的十分之一加0.6m。

⒌拉线:拉线宜用截面不少于Φ4×3的镀锌铁丝、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庆在45~30度之间,埋地深度不少于1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装设拉紧绝缘子。

⒍室内配线: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少于2.5m,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外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五、电缆线路:

⒈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⒉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⒊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⒋在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电梯孔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楼不得小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1.8m。

六、配电柜(盘)、配电箱及开关箱:

⒈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柜(盘)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室内总配电柜(盘)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配电柜(盘)正面的通道宽度,单划不小于1.5m,双划不少于2m,后面的维护通道为0.8m(个别部位不许少于0.6m),侧面通道不少于1m。

⑵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⑶在配电室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距配电柜(盘)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⑷配电室门应向外开。

⑸配电箱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少于2.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少于1.9m。配电装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少于0.5m。

⑹裸母线应涂刷有色油漆,并应符合下表规定:

母线涂色表

相别颜色垂直排列水平排列引下排列

A黄上后左

B绿中中中

C红下前右

D黑

⑺配电柜(盘)应按规定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及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

⑻配电柜(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开关。

⑼配电柜(盘)上的配电线路开关应标明控制回路。

⑽配电柜(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⒉配电箱:动力配电箱与照明开关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用一个配电箱,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⒊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⒋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⒌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安装应端正牢固,箱下底与地面的距离在1.3~1.5m之间。

移动式开关箱应装高在坚固的支架上,下底离地面0.6~1.5m。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⒍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并便于操作(间隙5cm)不得歪斜和松动。电线应用绝缘导线,剥头不得外露,接头不得松动。

⒎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分设。

⒏箱体的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按零(或接地),保护零线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⒐配电箱、开关必须防雨、防尘。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并要求上部为电源端,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⒑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七、电器装置的选择:

⒈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设备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熔断器的熔体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

⒉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均应装设总闸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

⒊每台设备应有独立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⒋现场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都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⒌购置漏电保护器必须是国家定点生产厂或经过有关部门正式认可的产品。

⒍对新购置或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个月以上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验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⒎使用于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⒏手动闸刀开关只允许用于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作直接启动。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八、使用与维护:

⒈所有开关箱门应配锁,专人负责,开关箱应标明用途所控设备。

⒉配箱、开关箱每月检查维修一次,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电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绝缘工具。

⒊送电操作过程: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过程: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特殊情况除外)。

⒋施工现场停电一小时以上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⒌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⒍熔断器的熔体(保险丝)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规格的熔体或其他金属裸线代替。

九、照明:

⒈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⒉在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一般灯具)。

⒊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⒋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安装与危险场所等级相适应的照明器。

⒌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⒍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合格,不得使用绝缘老化工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⒎在特殊场所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压不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和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器内工作照明灯电压不得大于12V。

⒏在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在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照明灯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为相线二分之一,当照明灯具为气体放电灯或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⒐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零。单相照明回路的开关箱(板)内必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左零右火制。

⒑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不低于2.5m。

⒒罗口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火线(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零线接在罗口相连的端。

⒓暂设工程的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2~3m,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0m。

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⒔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⒕不得把照明线路挂设在脚手架以及无绝缘措施的金属构件上,移动照明导线应采用电缆线,不宜采用其他软线。手持照明灯具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零线严禁通过熔断器。

十、接地与防雷:

接地接零:

⒈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心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取接零保护系统。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配电室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⒉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好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⒊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⒋保护零线使用铜线不少于10mm2,铝线不少于16mm2,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可用不少于mm2绝缘多股铜线。

⒌保护零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以前为黑色),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⒍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

⒎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

⒏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不宜采用罗纹钢。

⒐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铁、镀锌铁管、或圆钢、长度1.5~2.5m,露出地面10~15cm,接地线与垂直接地体连接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禁止采用绑扎的方法。

⒑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防雷:

⒈施工现场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屏蔽范围以外,应安避雷装置。避雷针长度为1-2m,可用Φ16圆钢端部磨尖。

⒉避雷针保护范围按60°遮护角防护。

⒊本省范围井字架等机械高度超过20m附近无防护的均应按装避雷针(接闪器)。审核人交底人被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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