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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电线路电气设备防护安全技术交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3

工程名称施工部位(层次)交底提要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安全技术交底交底日期交底内容:1.电工及用电人员(1)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2)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3)安装、巡查、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难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4)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5)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使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①保管和维修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②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③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锁上。④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保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2.外电线路防护(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外电线路电压(KV)1以下1~1035~110154~220330~500最小安全距离(m)4681015(2)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这个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对方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1~1035最小垂直距离6.07.07.0(4)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5)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小标规定。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电压(KV)<安全距离(m)沿垂直方向1.53.04.05.06.07.08.5沿水平方向1.52.03.54.06.07.08.5(6)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下表所列数值。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最小安全距离(m)1.72.02.54.05.06.0(7)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级。(8)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式,必须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电杆倾斜、悬倒。(9)当施工现场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直接最小安全距离无法实现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未采取上述措施的严禁施工。3.电气设备防护电气设备设置场所应能避免物体打击和机械损伤,否则应做防护处置;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污源和腐蚀介质,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理,其防护等级必须与环境条件相适应。接受交底人签名: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负责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2:现场临时用电低压电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

1、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上岗,从事作业的难易程序,须符合电工等级要求。对难度较大、较复杂的电气工程不得由低等级电工完成。

2、电工必须熟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要定期检查、校检。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带危险作业,必须有人在安全距离外监护。

4、电力传动装置的调试和维修时,除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外,在开关箱外应悬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标志牌,并有专人监护。

5、配电系统必须采取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标照用途,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6、独立配电系统应按有关标准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同时,应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篇3:维护电工:安全技术交底

1一般规定

1.1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1.2电工接受施工现场暂设电气安装任务后,必须认真领会落实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内容,施工用电线路架设必须按施工图规定进行,凡临时用电使用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的,应按正式线路架设。改变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必须经原审批单位领导同意签字,未经同意不得改变。

1.3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

1.4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保证正确可靠接地或接零。所有接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

1.5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

1.6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

1.7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

1.8定期和不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检测维修记录。

1.9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应按顺序先断电源,后拆除。不得留有隐患。

2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2.1三级配电,配电箱根据其用途和功能的不同,一般可分为三级:

1.总配电箱(又称固定式配电箱)。总配电箱用符号"A"表示。总配电箱是控制施工现场全部供电的集中点,应设置在靠近电源地区。电源由施工现场用电变压器低压侧引出的电缆线接入,并装设电流互感器、有功电度表、无功电度表、电流表、电压表及总开关、分开关。总配电箱内的开关均应采用自动空气开关(或漏电保护开关)。引入、引出线应穿管并有防水弯。

2.分配电箱(又称移动式配电箱)。分配电箱用符号"B",表示。其中1、2、3表示序号。分配电箱是总配电箱的一个分支,控制施工现场某个范围的用电集中点,应设在用电设备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箱内应设总开关和分开关。总开关应采用自动空气开关,分开关可采用漏电开关或刀闸开关并配备熔断器。

3.开关箱。直接控制用电设备。开关箱与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与分配电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m。开关箱内安装漏电开关、熔断器及插座。电源线采用橡套软电缆线,从分配电箱引出,接入开关箱上闸口。

4.配电箱及其内部开关、器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5.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6.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面,并加护套保护。进、出线应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线口直接接触。

7.配电箱内的开关及仪表等电器排列整齐,配线绝缘良好,绑扎成束。熔丝及保护装置按设备容量合理选择,三相设备的熔丝大小应一致。三个及其以上回路的配电箱应设总开关,分开关应标有回路名称。三相胶盖闸开关只能作为断路开关使用,不得装设熔丝,应另加熔断器。各开关、触点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配电箱的操作盘面不得有带电体明露。箱内应整洁,不得放置工具等杂物,箱门应有锁,并用红色油漆喷上警示标语和危险标志,喷写配电箱分类编号。箱内应设有线路图。下班后必须拉间断电,锁好箱门。

8.配电箱周围2m内不得堆放杂物。电工应经常巡视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各接点是否牢固,配线绝缘有无破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隐患立即排除。配电箱应经常清扫除尘。

9.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2.2两级漏电保护。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施工现场的漏电保护开关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上安装的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50-100mA,保护该线路;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30mA以下。漏电保护开关不得随意拆卸和调换零部件,以免改变原有技术参数。并应经常检查试验,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查明原因,严禁带病使用。

3施工照明

3.1施工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工作场所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对于需要大面积的照明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碘钨灯,灯头与易燃物的净距离不小于0.3m。流动性碘钨灯采用金属支架安装时,支架应稳固,灯具与金属支架之间必须用不小于0.2m的绝缘材料隔离。

3.2施工照明灯具露天装设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工作棚、场地的照明灯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线上连接灯数不得超过10盏,若超过10盏时,每个灯具上应装设熔断器。

3.3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m。每路照明支线上灯具和插座数不宜超过25个,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5A,并用熔断器或自动开关保护。

3.4一般施工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灯具,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应选用螺口灯头。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项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开关。

3.5现场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灯,室内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湿的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灯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3.636V的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二次线圈、铁芯、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保护接零。一、二次侧应分别装设熔断器,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3m。照明变压器必须有防雨、防砸措施。

3.7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

3.8施工现场的照明灯具应采用分组控制或单灯控制。

4施工用电线路

施工用电线路从结构形式上可分为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两大类型。

4.1架空线路:

1.施工现场运电杆时,应由专人指挥。小车搬运,必须绑扎牢固,防止滚动。人抬时,前后要响应,协调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防止一侧受力扭伤。

2.人工立电杆时,应有专人指挥。立杆前检查工具是否牢固可靠(如叉木无伤痕,链子合适,溜绳、横绳、逮子绳、钢丝绳无伤痕)。地锚钎子要牢固可靠,溜绳各方向吃力应均匀。操作时,互相配合,听从指挥,用力均衡;机械立杆,吊车臂下不准站人,上空(吊车起重臂杆回转半径内)所有带电线路必须停电。

3.电杆就位移动时,坑内不得有人。电杆立起后,必须先架好叉木,才能撤去吊钩。电杆坑填土夯实后才允许撤掉叉木、溜绳或横绳。

4.电杆的梢径不小于13cm,埋入地下深度为杆长的1/10再加上0.6m。木质杆不得劈裂、腐朽,根部应刷沥青防腐。水泥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扭曲等现象。

(1)登杆组装横担时,活板子开口要合适,不得用力过猛。

(2)登杆脚扣规格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使用的机具、护具应完好无损。操作时系好安全带,并栓在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严禁将安全带拴在瓷瓶或横担上。

(3)杆上作业时,禁止上下投掷料具。料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上下传递料具的小绳应牢固可靠。递完料具后,要离开电杆3m以外。

5.架空线路的干线架设(380/220V)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平架设,档距不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小于0.3m。

(1)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架空绝缘铜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0mm2,架空绝缘铝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6mm2,在跨越铁路、管道的档距内,铜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6mm2,铝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35mm2。导线不得有接头。

(2)架空线路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m,过路线的最下一层不低于6m。多层排列时,上、下层的间距不小于0.6m。高压线在上方,低压线在中间,广播线、电话线在下方。

(3)干线的架空零线应不小于相线截面的1/2。导线截面积在10mm2以下时,零线和相线截面积相同。支线零线是指干线到闸箱的零线,应采用与相线大小相同的截面。

(4)架空线路最大弧垂点至地面的最小距离(见表4.4.1.5)

(5)架空线路摆动最大时与各种设施的最小距离(m):外侧边线与建筑物凸出部分的最小距离1kV以下时为1m,1-10kV时,为1.5m。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距离:1kV以下时为4m;1-10kV时为6m。

6.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时,操作人员应在外侧作业。紧线时装设的临时脚踏支架应牢固。如用大竹梯,必须用绳将梯子与电杆绑扎牢固。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7.紧绳用的铅(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电线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终端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8.大雨、大雪及六级以上强风天,停止登杆作业。

4.2电缆线路:

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1.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时,必须按电缆埋设图敷设,并应砌砖槽防护,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6m。

2.电缆的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cm厚的细砂,上盖电缆盖板或红机砖作为电缆的保护层。

3.地面上应有埋设电缆的标志,并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将物料堆放在电缆埋设的上方。

4.有接头的电缆不准埋在地下,接头处应露出地面,并配有电缆接线盒(箱)。电缆接线盒(箱)应防雨、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5.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6.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7.橡套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着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电缆间距大于10m时,必须采用铅丝或钢丝绳吊绑,以减轻电缆自重,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小于2.5m。电缆接头处应牢固可靠,做好绝缘包扎,保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外力。

8.在施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时,位置应充分利用竖井、垂直孔洞。其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

水平敷设应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离地面不得小于1.8m。

篇4:低压带电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一般要求

1)安装工作宜从上至下进行,避免立体交叉作业,防止伤人和损坏设备;

2)凡两人以上安装或操作同一设备时,应建立呼唤应答制;

3)设置或就位设置时,不应将脚放在设备的下方,防止压伤;

4)使用扳手时,不准套上管子。

2.在电压低于250V的电力设备上工作一般亦须停电,如必须在低压带电设备上工作应设监护人,并按下列规定进行:

1)使用带绝缘柄的工具,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垫上;

2)不得同时接触导电部分和接地部分,也不得同时接触两相导线;

3)未脱离设备的导电部分时,不得与站在地面上的人员接触或相互传递料具和其他物品;

4)穿干燥紧袖工作服,载工作帽,禁止赤臂或卷起袖口工作。

篇5:电气设备金属构架接地:安全技术交底

1、Ⅰ类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与该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架,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保护。

注:Ⅰ类电气设备的确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2、接零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架空线路终端、总配电盘及区域配电箱与电源变压器的距离超过50m以上时,其保护零线(PE线)应作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⑵接引至电气设备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分开。保护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⑶保护零线和相线的材质应相同,保护零线的最小截面应符合表1的规定。

⑷接引至移动式电动工具或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保护零线必须采用铜芯软线,其截面不宜小于相线的1/3,且不得小于1.5mm2。

3、用电设备的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

4、当施工现场不单独装设低压侧为380/220V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而利用原有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在系统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5、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或钩挂。

6、低压用电设备的保护地线可利用金属构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钢筋等自然接地体,但严禁利用输送可燃液体、可燃气体或爆炸性气体的金属管道作为保护地线。

7、利和自然接地体作保护地线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保证其全长为完好的电气通路。

⑵利用串联的金属构件作保护地线时,应在金属构件之间的串接部位焊接金属连接线,其截面不得小于100m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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