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箱开关箱设置安全技术交底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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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箱开关箱设置安全技术交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3

1.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配电系统宜使三相负荷平衡。220V或380V单相用电设备宜接入220/380V三相四线系统;当单相照明线路电流大于30A时,宜采用220/380V三相四线制供电。室内配电柜的设置应符合有关规定。

2.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

3.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4.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应予清除或做特殊防护处理。

6.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7.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优质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的厚度应大于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8.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8~1.6m。

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方可整体紧固在配电箱、开关箱箱体内,金属电器安装板与金属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10.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1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必须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导线绝缘的颜色标志按有关规定要求配置并排列整齐;导线分支接头不得采用螺栓压接。应采用焊接并做绝缘包扎,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12.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

13.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定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14.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篇2:配电箱开关箱使用: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配电箱和开关箱应安装牢固,便于操作和维修。

2.落地安装的配电和开关箱,设置地点应平坦并高出地面,其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3.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宜设在箱的下面,电源的引出线应穿管并设防水弯头

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导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固定牢固,电线端头应采用螺栓连接或压接。

5.总配、分配电箱应设总刀闸及分路刀闸。每一分闸不应接2台或2台以上电气设备,不应供2个或2个以上作业组使用。

6.配电箱、开关箱内安装的接触器、刀闸、漏电开关等电气设备,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可靠,触头没有严重烧蚀形象。

篇3:配电箱开关箱使用维护安全交底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分项工程名称施工部位交底内容:1.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2.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3.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5.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1)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一分配电箱一开关箱;2)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一分配电箱一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6.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7.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符合专业用电人员“五做到”要求,并熟悉开关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8.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经常保持整洁。9.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10.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11.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补充内容:交底部门交底人接受交底人交底日期

篇4: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设置技术规范交底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安装设置技术规范交底

交底时间:年月日

交底人签名:

被交底人签名:

交底内容:

1、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即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

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3、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移动式用电设备不得超过5M。

4、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气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5、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6、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宜小于0.6M,大于1.5M。

7、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8、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损坏、不合格的电器。

10、每台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及插座。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11、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潮湿、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动作电流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12、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13、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出口应设在箱底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14、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杆销连接。

15、所有配电箱,及箱内电器开关,插座插头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张贴日常检查、维修记录表。

16、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经常保持清洁,也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17、溶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本表一式二联,一联归档,另一联交班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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