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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矿提升系统检查维护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1

1、井筒施工提升系统包括:提升绞车、凿井绞车、钢丝绳、天轮、提升钩头、吊桶等等,应由专职安全检查员负责。

2、安全检查员要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项目部有关规章制度。

3、每天必须对提升系统各部分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都要进行纪录。

4、每月由机电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详细检查一次,检查和处理结果都要做好记录。

5、认真填写设备检查记录和检修纪录。

6、根据检修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例行保养、。

7、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处理,不能拖延,涉及到安全运转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8、对违章作业人员安全员有权制止。

篇2:S矿局部扇风机操作管理制度

1、局扇的操作由主提信号工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开停风机。

2、因检修、处理风筒需要停风时,主提信号工必须向当班调度汇报,由调度派瓦斯检查员下井检查瓦斯变化情况,同时主提信号工注意观察瓦斯检测系统的变化,必要时撤出井下人员,切断工作面电气设备的电源。

3、扇风机维修工要定期作好对局扇的维修工作,特别是揭煤前要对局扇做一次彻底检修,保证揭煤期间运转良好。

4、通风工要注意经常检查风机配电仪表的变化、风机运转状况及进风口是否存在异物,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处理。

5、各班在接班下井时要检查一遍风筒,保证完好;处理风筒时工具必须栓绳生根,严防坠物事故发生。

6、揭煤施工期间严禁停局扇。

篇3:综采工作面安全质量综合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

1、旬检查、月验收制度

⑴验收人员管理制度

采煤工作面必须坚持旬检查、月验收制度,每月三旬不定期对工作面进行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验收,要求验收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在验收过程中必须实事求是,严格执行煤矿制定的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发现弄虚作假,与现场不符现象,对责任人员罚款100~200元,并追究责任,情节较重者责令退出验收小组。

⑵责任队整改制度

对检查出来的工程质量、设备和文明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场通知跟班队长进行整改。升井后,验收小组人员对存在问题汇总填表并签名后及时下发队要求限期整改,验收小组人员和安监员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和复查,对于查出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的,进行200~500元/条的罚款。队整改完成后在信息办销号,不销号的按完不成处理。特殊情况下须进行延期申请,否则按未整改进行处理。

2、工程质量动态管理制度

业务科室要坚持对各采煤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实行动态检查,队跟班人员是现场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跟班安监员作为施工现场兼职质检员,必须认真检查自己分管范围地点的工程质量,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并现场监督落实整改情况,对不按时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有权进行处罚;若跟班者和安监员不负责任,对现场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视而不见,或不盯在现场监督整改落实的,一经矿领导或机关人员发现,罚款100元/次。

3、零星工程管理制度

所有零星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开工申请单,生产科、工资科签字后方可进行施工,特殊情况来不及签证的,开工后必须申请补办;工程完工后,必须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月底结算,并在月底之前将零工明细表报生产科,以便组织人员进行核实。无开工申请、未经验收和不按时上报零工明细表的一律不予办理结算。?

4、动态达标抽查制度

验收小组每月在生产班不定期地对采煤工作面进行两次动态达标检查,若工作面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则本旬工程质量降一个等级。

5、工作面移交验收制度

新工作面在安装完成之后或回采工作面在撤面造条件结束后,矿将组织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安监处、地测科、通防科、工资科、材料小组以及接收单位和移交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就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填写检查表,按规定逐条进行罚款,限期整改,过期仍整改不完的将进行加倍处罚;对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问题,由施工单位继续整改,对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问题,将罚款数额移交到接收单位,存在问题由接收单位整改。

6、技术档案移交管理制度

⑴采煤队必须建立技术档案,由技术负责人对技术资料认真分类整理。

⑵生产科不定期对各队技术档案进行抽查,达不到要求的队对队队长及技术负责人各罚款100元/次。

⑶上交资料包括每月工作面矿压原始资料(工作面支架压力观测记录、两顺槽超前支护压力观测记录、工作面两顺槽顶板离层仪观测及分析记录、顶板动态分析等)、每月乳化液浓度记录、月度质量标准化总结、工作面作业规程、工作面各补充措施、工作面采后总结、工作面作业规程、各补充措施学习人员成绩、签名、考试试卷及各补充材料等新的质量标准化要求资料。

⑷工作面矿压原始资料、乳化液浓度记录、月度质量标准化总结和自检记录等原始记录必须在每月3号前报生产科;工作面作业规程、工作面各补充措施及学习人员成绩、签名必须在措施审批后3天内报生产科;工作面采后总结必须在工作面结束后一周内报生产科,否则,严格对照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扣分,并对技术负责人罚款100元/次。

7、作业规程、措施管理制度

⑴一工程一措施,严禁无措施施工,如出现无措施施工现象,对队队长、技术负责人各罚款500元。

⑵作业规程的编制要正规、内容齐全,在规程编制过程中,要提高编写质量,杜绝错别字的出现;所附图、表按顺序放置,图表齐全;规程页号与目录对应,否则对技术负责人罚款50元/处。规程或措施编制完成后,队队长必须组织队管理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完成修订后,将规程(或措施)连同参加的审核人员名单一并送至相关科室,参加审核的人员不得少于四人。否则,对队队长、技术负责人各罚款200元。

⑶新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必须在工作面生产前10天编制完成并报送生产科,以便于组织审批。队技术员必须参加规程的会审,否则,一次罚队技术负责人200

元。审批后必须坚持先贯彻学习后执行的原则。

⑷作业规程审批完成后队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学习,并在工程开工前将作业规程、施工人员学习签字及考试试卷及时报送有关单位,否则对技术负责人罚款100元。

8、责任追究制度

⑴对旬检查、月验收查出的问题队未按时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对队罚款200~500元/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条。⑵工作面出现漏顶事故(有三架及以上漏顶),质量严重下滑等现象时,由生产科、安监处组织按事故进行分析,并对队现场跟班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二、工程质量及文明生产检查验收办法

每月对各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进行三次(即每旬一次)检查验收,评定等级。评定等级时,要把验收结果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各队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组织生产,争创优良工程,杜绝不合格工程。

1、评级办法

⑴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合格及以上等级必备条件:

①工作面两安全出口的高度和宽度必须符合规定。

②工作面支架、两端头及超前支护支柱初撑力合格率必须大于80%以上(验收人员现场抽查,计算合格率)。

③工作面无连续5架以上冒顶,未造成工作面堵塞,采高(按支架计)80%以上达到要求。

④整个工作面1/2以上支架无严重歪斜,方向端正。

以上必备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有一项达不到要求则视为本旬工程质量不合格。

⑵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分为优良品、合格品和不合格品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

优良品: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良品;

合格品: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得分85分~90分(不含90分)为合格品;

不合格品: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得分在85分以下(不含85分)为不合格品。

⑶采煤工作面文明生产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

文明生产达标:采煤工作面文明生产得分92分以上(含92分);

文明生产不达标:采煤工作面文明生产得分92分以下。

2、奖惩办法

根据采煤工作面检查验收评定结果,对各采煤队进行考核,其考核标准如下:

⑴工程质量

①每月三次检查验收中全部被评为优良品时,奖励队管理人员600元/人,队工资总额上调5%。

②每月三次检查验收中出现两次优良品,一次合格品时,奖励队管理人员200元/人。

③每月三次检查验收中出现一次优良品,两次合格品时,对队管理人员不奖不罚,队工资总额下调5%。

④每月三次检查验收中全部为合格品时,罚队管理人员400元/人,队工资总额下调10%。

⑤每月三次检查验收中只要出现一次不合格品,罚队管理人员600元/人,工资总额下调20%;出现两次及以上不合格品时,扣队工资总额的30%,扣除队管理人员当月工资,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⑵文明生产

①每月三次检查验收中全部被评为达标时,奖励队管理人员200元/人,奖励队3000元,用于奖励先进班组和个人。

②每月三次检查验收中出现一次不达标时,对队管理人员罚款200元,出现两次不达标时,对队管理人员罚款400元。出现不达标时,每少一分扣队工资总额的1%(三旬按最低分考核)。

⑶创建闪光点工程

闪光点工程标准:采煤工作面每月动态达标检查必须符合要求,三次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检查验收必须全部达到优良达标,完成当月生产计划,安全无轻伤及以上事故,达到闪光点工程标准,奖励10000元,用于奖励队管理、先进班组和业务骨干。

⑷安监员考核

每月工程质量出现三次优良品时,对跟班安监员奖励300元;若低于两次,对跟班安监员罚款100元/人/次;若出现不合格品,对跟班安监员罚款300元/人/次。

3、处罚标准

Ⅰ、工作面工程质量

在旬检查、月验收(包括日常检查)中出现下列情况除按规定扣分外,还将对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处罚标准如下:

⑴工作面支架初撑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罚款100元/架。

⑵工作面支架必须成一条直线,刮板输送机必须保持平直,(50m内其偏差不得超过±50mm),否则罚款500元/处。

⑶支架高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否则罚款100元/架。

⑷及时移架、伸前探梁,端面距不得大于340mm(过断层期间,架前漏顶时,以临时支护到煤壁的距离为准),前探梁接顶严密,否则罚款100元/架。

⑸综采支架要垂直顶底板,支架歪斜<5°,否则罚款100元/架。

⑹相邻支架间平整,不能有明显错茬(不超过侧护板高的2/3),支架不挤、不咬、不爬,架间空隙不超过规定(<200mm),否则罚款100元/架。

⑺端头支护和超前支护必须齐全有效,并符合本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支柱初撑力必须符合规程规定,并有防倒措施,否则罚款100元/处;单体支柱迎山角必须符合要求,顶板不平时必须用木料垫平,否则罚款100元/处,超前支护必须打直(20m内其偏差不得超过±50mm),否则罚款100元/处,出口抬棚和端头支护支柱必须纵横成排(顶底部柱距和排距必须相同),其标准同超前支护标准一致,否则罚款100元/处。

⑻工作面两安全出口的高度和宽度必须符合规定,畅通无阻,若因自然条件造成高度和宽度达不到要求,必须超前劈帮起底,否则罚款500元。

⑼上、下端头顶板破碎时,三角队必须挂金属网,防止漏顶,金属网与原顺槽金属网搭接量不得少于300mm,网扣间排距不得大于250mm,否则罚款200元/处;关门柱支设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严禁超前或滞后回撤关门柱,否则罚款200元/次。

⑽回采过程中必须坚持正规循环作业(特殊情况下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煤壁顶底板垂直,伞檐长度超过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不得超过250mm,否则罚款200元/处。

⑾未经业务部门同意,现场无措施施工或随意变更施工工艺,对跟班队长和技术负责人各罚款200元。工作面遇地质构造时在推进过程中未按要求进行上漂和下卧,造成工作面推进困难施工被动的,对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罚款300元/人,并不予考虑计划调整。

Ⅱ、工作面文明生产

⑴每班割煤后及时用水冲洗工作面支架和支柱,必须冲刷彻底,保持支架支柱整洁,否则罚款300元/次。

⑵工作面上无倒地支柱,备用支柱码放整齐,严禁放在水或淤泥中,否则罚款100元/棵。

⑶液压枪不准落地,用完后必须挂在支柱把手上,超前支护段电缆、管线吊挂整齐,支柱的三用阀注液口必须统一朝向老空,支柱手把、铁鞋同一方向,否则罚款100元/处。

⑷工作面上严禁放置闲散材料,当班备用物料在工作面上要集中放好,否则罚款100元/处。

⑸工作面上浮煤在移架前必须清理干净,否则罚款100元/架。

⑹施工牌板、岗位责任制牌板、支架编号牌、推进度编号牌内容齐全、整洁,字迹清晰,且与生产现场相符,所有牌板必须统一悬挂或排放整齐,否则罚款100元/处。

⑺两顺槽卫生整洁,无浮煤杂物,否则罚款100元/处。

⑻乳化液浓度必须按规定的比例配比,泵站压力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否则罚泵站司机100元/次,并罚责任队1000元/次。

⑼液压管路必须加强保护,固定点必须加垫皮、木块等物料包扎,发现磨损(或磨坏电缆等)罚款100元/处,并由队承担磨损电缆、管线的材料费用。

⑽严禁用乳化液冲洗支架、炮眼、洒尘等,否则罚当事人100元/次。

⑾液压系统必须保持完好,严禁支架出现串液、漏液现象,否则罚款100元/处。

⑿大块煤及矸石应及时破碎,否则罚款100元/块。严禁矸石进入煤流,根据煤质影响情况进行处理通报。

⒀各工作面必须保证正常排水,严禁水煤进入刮板输送机、皮带,否则每次影响皮带运行的(除停面排水外),承担其他队产量损失。

⒁工作面支架操纵把手要及时复位,液压管路连接必须规范使用“U”型卡,严禁用“U”型卡卡单边或用铁丝代替,否则罚款100元/处。

⒂两顺槽电缆、管线吊挂整齐,高度一致,闲余电缆、管线盘放整齐,不打结,不落地,过躲避硐、绞车房、水窝等岔门管线吊挂要圆滑过渡,吊挂钩不少于3个,否则罚款50元/处。电缆梁吊挂必须成一条直线,50m内其偏差不得超过±50mm,否则罚款100元/处,电缆梁电缆面貌必须整洁,否则罚款50元/处。

⒃顺槽皮带运输机必须保持撑架、托辊齐全完好,皮带不跑偏,皮带底无积煤(积煤距底层皮带距离不得超过20cm),否则罚款100元/处。

⒄冲刷支架上煤尘必须用专用管路进行,可每隔8~10架设一处,不得利用架间喷雾管路,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⒅严格按规程要求定期冲刷两顺槽煤尘,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⒆回采工作面必须设置专门材料库,材料分类码放整齐,外沿呈一直线,长短不一的材料要一头齐,并挂牌管理,材料牌板内容要与实际相符,填写要清楚,悬挂高度一致,否则罚款100元/处。

⒇两顺槽风管、水管、电缆必须吊挂平直,不得交叉,风水管路不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各种洒尘管盘放整齐,串车后电缆车及电缆平直,过路电缆排列整齐,否则罚款100元/处。

三、工作面撤面造条件工程质量管理

工作面必须在会采结束前距停采线50m时,编制造条件措施报批。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措施施工,施工结束后,由工程质量验收小组对该工程进行质量等级验收。工程质量分为优良品、合格品和不合格品三个等级。

1、评级办法

⑴合格及以上等级必备条件:

①工作面两安全出口的高度和宽度必须符合本工作面规程规定。

②工作面顶、帮锚杆合格率必须大于70%以上。

③整个工作面90%以上支架的高度达到要求。

⑵采煤工作面撤面造条件工程质量分为优良品、合格品和不合格品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

优良品:采煤工作面撤面造条件工程质量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良品;

合格品:采煤工作面撤面造条件工程质量得分80分~90分(不含90分)为合格品;

不合格品:采煤工作面撤面造条件工程质量得分在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合格品。

2、造条件工资计算标准

按造条件期间的产量乘以2.5倍的系数来计算,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

3、奖惩

⑴优良品:造条件工程工资总额上调10%。

⑵合格品:不奖不罚。

⑶不合格品:造条件工程工资总额下调30%。

四、其它日常管理

1、控制大块矸石的管理措施

⑴严禁大于300×300mm的矸石上皮带。回采面在转载机头,煤仓口,掘进在皮带尾配好大锤,由岗位工负责,发现大块矸石要及时停机处理。否则,根据影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⑵使用破碎机的回采面,破碎机过煤高度进行统一调整,经常对破碎机三角带进行检查,发现三角带松弛要及时进行调整。

⑶业务科室管理人员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一次超规定,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元,队跟班人员、队长、班组长、跟班安监员负连带责任,各罚款50元。

2、工作面防尘设施的管理措施

工作面装备的防尘装备必须维护好,确保灵敏可靠。生产、机电、安全、通防等科室部门不定期对工作面防尘装备进行检查,发现关闭供水总阀门或不正常使用防尘设施的,每处罚款50元。

3、加大日常检查处罚力度,彻底消除质量隐患,提高职工质量意识;各级管理人员要狠抓质量方面的“三违”,严格按照本实施办法进行处罚。

4、本办法所有处罚款项中,除有关个人按“三违”处罚外,均从各队工资结算款中扣留,由生产科出具罚款通知单,财务扣款。当月验收出出现工程质量两次及以上优良和文明施工两次及以上达标,并实现安全生产(无轻伤以上事故)时,按罚款金额的50%返还队上。对处罚所得款项由财务科设立专门帐户,专款专用,用于购置工作面监测检查仪器仪表,完善监测检查手段。

篇4:煤车翻卸管理制度范本

1?目的和范围

1.1本制度明确了江西丰城二期发电有限公司煤车翻卸管理要求及运行操作巡回检查事项。以确保煤车翻卸的及时性和安全性。

1.2本制度适用于江西丰城二期发电有限公司煤车翻卸过程的管理。

2?引用标准/文件

Q/FD2-RL0101-2007燃料运行规程

发电部管理制度

3术语

3.1翻车机

3.1.1翻车机系指电厂、港口、冶金、煤炭、焦化等企业的大型自动卸车系统,主要设备有翻车机、拨车机、迁车台、推车机、夹轮器等。

3.2翻车机运行

3.2.1翻车机运行主要包括启动前的检查准备工作,操作程序,操作方式,运行中的注意事项,翻车机常见故障及处理。

4?管理职责?

为确保公司生产的安全、经济、可靠性,各级领导及责任部门(单位)必须重视煤车翻卸的管理工作,各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煤车翻卸管理工作,确保煤车翻卸及时、安全。

4.1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4.1.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煤车翻卸的管理工作,对公司煤车翻卸工作负领导责任。

4.1.2对煤车翻卸管理制度及特殊作业方式进行审批。

4.2发电部

4.2.1发电部是本公司煤车翻卸管理的职能部门,应设置燃运专业管理员负责煤车翻卸的日常管理工作。

4.2.2发电部当值燃运班长负责煤车翻卸运行调度及巡回检查管理.

4.2.3翻车机值班员负责岗位值班、设备操作、监护、巡回检查等具体工作。

4.2.3翻车机值班员及时掌握设备运行状况,负责所辖设备缺陷登录和消缺许可、验收工作,发现影响正常生产的情况,及时汇报并安排处理。

4.2.4当值燃运班组一旦发现危及人身安全及严重制约煤车翻卸的其它因素(如设备安全隐患、煤质异常),应迅速汇报值长、专业管理员、部门经理。

4.2.5负责对煤车翻卸区域积煤清理的承包单位进行运行调度管理。

4.3设备管理部

4.3.1负责煤车翻卸所辖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

4.3.2定期巡视所辖设备,发现缺陷及时登录缺陷,并安排处理。

4.3.3负责煤车翻卸所辖设备的检修技改,下达运行方式调整通知单。

4.3.4负责对煤车翻卸区域积煤清理的承包单位进行合同管理。

4.4安全保卫部

4.4.1负责煤车翻卸管理过程安全和质量的监督评审。

4.4.2?严格安全不合格项的处置,负责安全措施实施的有效性验证,监督安全培训;

4.4.6组织设备检修或更新后的质量验收和确认。

4.5燃料铁路管理部

4.5.1燃料铁路管理部提供火车进煤的相关信息(如矿名、顺序、数量),并负责煤炭供应单位的监督和合同管理。

4.5.2煤质异常(如较湿较粘)影响煤车正常翻卸时,负责与燃料供应单位的协调管理。

4.5.3确保采样机不影响煤车正常对位,及时进行取样。

4.5.4负责煤车进厂的预报及对位、排空作业。

4.5.5出现影响煤车正常对位、排空情况时,负责与梅林、拖船埠火车站、铁路车、机、工、电、辆各单位的沟通协调.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燃运班组接到铁路联办值班员进厂预报后,根据设备状况告知其煤车对位股道。

5.2煤车对位前,翻车机值班员应仔细核实翻车机区域内有无影响煤车正常对位的障碍物,拨车机大臂抬起至90度,翻车机本体保持起始位置,迁车台行驶到重车线,使铁路轨道、翻车机本体轨道、迁车台轨道连成一线。

5.2?煤车对位机车脱离重车后,翻车机值班员及时组织对重车解风管放气作业。

5.3煤车对位机车脱离重车后,采样值班员及时组织取样。

5.4?重车解风管放气完毕,采样班通知煤车可卸后,燃运班组严格按照运行规程进行翻车机卸车作业。

5.5?外围承包单位应根据发电部要求,进行煤车翻卸区域积煤清理工作,不得出现因积煤清理不及时造成延误煤车翻卸的情况。

5.5重车线重车皮未卸空,若铁路联办要求重车对位,应将本体重车卸空后将所有滞留车皮排至空车线,停止翻车机系统卸车作业。

5.6推车机应将最后一节空车推到极限位置,并拧好尾部车辆手刹。采样机小车退到安全位置(楼梯口处)。

5.7?接到铁路联办值班员要求排空时,翻车机值班员将本体及迁车台滞留车皮排至空车线后,停止卸车作业,确保铁路车辆安全排空。

5.8?采样机设备出现故障侵入铁路界限,采样班应出示安全防护牌,并通知铁路联办有关防护事宜。

5.9?翻车机设备出现故障影响正常对位和排空时,燃运班组应出示安全防护牌,并通知铁路联办有关防护事宜。

5.10?煤车翻卸完毕,燃运班组及时通知铁路联办值班员。

5.11煤车翻卸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检修人员处理,设备短时间内无法恢复,由燃运班组告知铁路联办,以便合理调整进车计划。

6?考核制度

6.1入厂煤车对位后承包单位及时组织人员摘风管放气,否则考核当事人50元/次;检查放气不干净考核承包单位100元/次。翻车机操作人员必须对重车摘风管情况进行跟踪,并提前做好现场准备工作,否则考核责任单位50元/次。

6.2采样班人员在煤车对位后,立刻打印报表、划矿编号,正常情况限定时间到达现场采样(原则上15分钟以内),采样完毕立即通知燃运程控(5275),否则考核采样班50元/次。

6.3当值班组全力以赴组织卸车,争取时间不允许无故拖延。对于同一煤种,无特殊情况当班值一个班次卸车低于其它班次最多卸车量的50%将认定为消极卸车,考核责任班组200元/次。

6.4因翻车机故障检修应提前通知铁路联办(5311)改变对位车道,运行期间出现影响卸车的设备缺陷也必须及时向联办说明,否则考核责任班组50元/次。

6.5对于较粘较湿难卸的煤种,应通知承包单位,增加人员到现场清理煤篦,清理人员未及时到位考核承包单位100元/次。当值班组未通知承包单位影响卸车考核当值班组50元/次。

6.6翻车机二、六道空车线空车皮不允许随意解开,保证铁路安全运行,否则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次。

6.7入厂煤车对位时间,通知可卸时间,排空时间必须准确记录于燃运值班记录中,未作记录每项考核20元。

6.8煤车翻卸设备出现故障后,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安排处理,因故意拖延造成车皮积压不能正常翻卸,考核责任单位200/次。

6.9承包单位对煤车翻卸过程中的积煤(含杂物)清理不及时,影响卸车效率,考核承包单位200/次。

6?记录的管理

6.1网上记录:在公司SMS系统的发电运行管理菜单中,燃运班长记录中要有;

7?其它

根据公司翻车机管理模式变化,将及时进行修改。

本规定由发电部负责解释。

起草:杨火生

审核:陈?萍

审定:吴纪

批准:邓勇超

篇5:人工卸煤管理制度范本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煤场质检员、卸煤队人员、推煤机司机。

(二)制度要求

1、煤场平板车卸车由煤管班长负责组织指挥,质检人员现场指挥,接受煤管班长监督检查,卸煤队人员、推煤机司机、煤车司机必须听从班长、质检人员的指挥。

2、煤场接卸时,平板车与自卸车必须分区域接卸,煤管班安排专人负责指挥,班长监督检查,严禁平板车与自卸车混合接卸。

3、推煤机司机对卸车区域做好场地平整,防止煤车轮胎陷落,引起翻车事件的发生。

4、所有来煤车辆进入煤场时严禁携带小孩、要求车速小于5公里/小时,卸车时必须在车停稳之后,做好制动措施,车辆熄火,质检人员方可允许卸煤人员上车卸煤,否则不能进行卸煤。

5、卸煤队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需头戴安全帽、身着统一工作服。

6、在卸煤过程中,需要移动车位时,司机必须向卸煤人员交待清楚,待卸煤人员下车远离后,间隔鸣笛方可启动车辆,否则不能开动车辆。

7、平板车在卸煤时,推煤机应与煤车保持3米及以上安全距离,防止撞车事件的发生。电厂煤场推煤机、卸煤车辆应与斗轮机保持5米及以上安全距离。

8、煤车司机在倒车及转弯时,应注意汽车周围是否有工作人员及卸煤人员,如汽车周围有人须告知注意安全,远离汽车作业范围。

9、推煤机司机驾驶时要注意力集中,控制车速平稳前进、慢速作业,严禁超速,超负荷运行。

10、卸煤队人员在没有卸车时,应在指定位置休息,不可私自随意进入皮带、下煤地沟、风机房等场所,以防人身伤害。

11、卸煤队人员严禁在卸煤、推煤过程中捡拾煤中铁件。

12、卸煤人员(推煤机司机)自行车、摩托车进入煤场应在指定地点存放。(白龙山煤场存放在煤场值班室西侧空地上,整齐摆放;电厂煤场存放与南侧沉淀池处,整齐摆放)除工作人员车辆外其他车辆严禁进入煤场。

(三)检查与考核

以上制度严格执行,对于违反上述制度者将按照燃料部经济考核责任制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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