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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绿化服务管理规范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3

商铺绿化服务管理

绿化环境是保持生态平衡,营造舒适、美观、清新、幽雅的购物环境的基础。商铺内外的绿化搞得好,能使周围得环境得到改善,又提升了商铺得品位。绿化管理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依据季节、气候,地域条件的不同和树木花草的生长习性及要求,制定详细的管理细则,指导养护人员实行。

1商铺绿地管理

商铺外围的绿地,在基建时就已定型,商铺得整体绿化风格和局部独立的构图要统一协调,水平绿化和垂直绿化要相得益彰。

为保证草坪生长良好,劝阻顾客、游客进入草坪;

保持绿地环境整洁;及时清除死株、病株,缺株要补檀:定期对花木修剪整形;

发现病虫害要进行捕捉或喷药,药物防治要注意安全,并挂警示标识;

草坪要经常除杂草:定期轧剪,每季度施肥一次,施后浇水或雨后施撒;

台风前对花木做好立支柱、疏剪枝叶的防风工作,风后清除花木折断的枝干,扶正培植倒斜的花木。

2商铺室内绿化管理

花卉摆放前要有设计图,造型变更要有小样图,与商铺总体设计风格相协调;

花卉上挂?名称牌”,简介花卉学名、俗称、习性,宣传养花的常识,争取业户和顾客的配合,共同创造幽雅清新的购物环境,同时又陶冶情操,增加商铺的文化氛围;

花卉搬运时,注意保护花卉株形不受损伤,不散落盆泥,注意场地整洁;

商铺人流量较大,因此商铺内摆放的花卉要经常检查,及时修剪,清除黄叶,枯萎的花卉立即更换:由于各点摆放位置的光照度不一,花卉就要定期相互调剂、更换位置;等等

3检查督导

部门主管对保沽、绿化,服务各组工作时时进行巡视,发现问题记录在案,并追究各组长责任:管理处经理、业户部督导不定期对各组工作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主管部门整改,每月累积数次,对主管进行处罚。

篇2:S校园绿化管理办法

校园绿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内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学院生态环境,美化校园,为教学、科研、教职工、学生的身心健康提供保证,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院的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园林绿化地包括:花坛、草坪、树木、人行道、道路。

第四条、本校内园林绿化实行统一领导,由学院绿化委员会负责管理。院绿化委员会负责校园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学院绿化工作。并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第五条、院绿化委员会应当鼓励、支持园内单位和个人投资、捐资建设校园项目,并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六条、凡在校园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学院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七条、校园绿化建设规划,由院绿化委员会会同院规划部门编制,并纳入学院的总体规划。

第八条、院绿化委员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院实际,制订学院绿化规划建设指标,报请主管院长批准,院后勤办核准,并据此审核,审批各类建设项目的绿化规划和绿化建设计划,并依法监督学院绿化各项规划指标的实施。

第九条、学院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按学院绿化规定进行设计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须经原核准单位审批。

第十条、学院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教学楼、住宅楼、学生宿舍等)竣工验收、必须有院绿化委员会参加,有关绿化工程的基础施工不合格的,由建设单位重新施工或由绿化专业单位代为施工,代施工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敷设通讯,电力,给排水管线和架设标牌等公用设施,需占用学院绿地的,应事先到院绿化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避让办法妥善解决,无法避让的,有关单位应当按照院绿化委员会的要求采取措施。

第三章保护与管理

第十二条、本院内所属单位、驻院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保护校园绿地、树木花草和园林设施,参加学院绿化美化活动,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侵占、危害、破坏学院绿地、树木花草和园林设施、人行道和道路的行为。

第十三条、下列校园绿地、树木、人行道、道路和园林设施的管理责任分别是:

(一)、院属各单位内的绿地、花坛和设施,由所在单位保护、管理。

(二)、院内各主要绿地、树木、道路、广场由绿化委员会负责保护、管理。

第十四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内所种树木、绿地、花坛、道路不得擅自砍伐、移植、破坏、侵占。确需砍伐、移植、临时占用、改建的必须向院绿化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院绿化委员会审查批准后,方可砍伐、移植、占用、改建,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花草,恢复场地,或按树木、花草的价值和生态效益等综合价值进行补偿。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学院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校园绿化用地、改变用地性质,或者破坏地形、地貌、水体、植被,擅自占用的,应当限期归还,并补交占用绿地费,改变用地性质或破坏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的,责令其恢复原状;确实无法恢复原状的,按所占面积绿化建设实际造价和生态效益等综合价值进行补偿。

第十六条、院绿化委员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持树木花草繁茂及绿化设施完好。

绿化施工单位在需要修剪树木时,必须经绿化管理部门的批准,

第十七条、禁止将学院绿地出租或用于抵押;禁止侵占绿地搞其他建设项目。

第十八条、因建设需要和特殊原因占用校园绿地,应向院绿化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并落实补偿措施后,依法向有关单位办理手续。

需临时占用学院绿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院绿化委员会的管理,与院绿化委员会签订《恢复绿地保证书》,缴纳临时占用绿地费。缴费标准按占用绿地面积1:1执行。

第十九条、院绿化委员会要及时进行树木花草、校园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对遭受意外伤害的校园绿地、花坛、树木及时采取救护措施,并查明原因和责任,要加强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

第二十条、严禁在学院绿地内存放自行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焚烧杂物。

第二十一条、在学院绿地及其保护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攀树折枝,采摘花朵,伤害树木、绿篱,践踏草坪绿地;

(二)依树搭棚盖房,或在行道树树冠范围内和距离绿地、绿篱、花坛1.5m范围内设置煎、烤、蒸、煮等摊点;

(三)在树上钉钉、拴绳挂物、倚靠车辆;

(四)焚烧枯枝落叶,生火取暖或野炊;

(五)倾倒垃圾、污水;

(六)设置影响园林景观的标牌等:

(七)堆放物料,硬化树坑;

(八)驾驶车辆等作业撞伤、撞倒树木,损毁园林设施;

(九)其他损坏校园园林设施、校园绿地、树木花草的为。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院绿化委员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擅自改变学院绿化建设设计方案或未按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责令其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擅自占用或临时占用学院绿地逾期不归还的,责令其限期归还,恢复原状,并对责任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四、十五、十九条规定,擅自砍伐、移植、修剪树木的,责令其停止侵害,补栽或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以实际损失三至五倍的罚款;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死亡的,从重处罚;

(四)、违反本办法第八十一条第(一)、(三)、(四)、(五)项规定的,责令其停止侵害,情节较重的,可处以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八)、(九)项规定的,除责令其采取救护措施外,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六)、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七)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可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

(七)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的,责令其限期迁出或者拆除,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上述行为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赔偿标准由院绿化委员会规定;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对妨碍学院绿化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绿化管护任务的,应当给予治安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学院绿化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及时受理师生员工的举报,制止和查处有损学院绿地和园林设施的违法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邯郸学院绿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3:S学院绿化养护要求标准

学院绿化养护及管理标准

按照邯郸学院绿化总体规划构思,提出邯郸学院校园绿文化的构筑从实际出发,认真按照邯郸学院的自然环境(包括地理环境、植被面貌、气候因子和建筑布局特点等)、学校性质、校园文化背景、师生心理特点、功能要求等因素,因地制宜,用科学和发展的观点,营造一个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独特艺术风格的供师生学习、交往、游憩、赏景和陶冶情趣的多层次绿化空间。把邯郸学院校园绿化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促进校园文化建设,达到环境育人之目的。制定以下邯郸学院绿化养护及管理标准:

所谓绿化养护是指,绿地、植被等植物的管理与养护,养护包括三个等级:重点养护(古树名木)、集中养护(树木栽种)、一般养护(绿地繁茂)

绿化总体要求:

1、根据我院植物生态习性,修剪基本合理,剪口基本平滑,树形基本整齐,长势较好、无严重枯枝、焦叶。

2、绿篱生长较好,修剪基本整齐、合理,基本无死株、无严重缺档。

3、草坪生长较好,基本平整,高度控制在10厘米左右,无较大杂草,无严重裸露地面,无较大成片枯黄,另枯黄面不得超过总面积的5%。

4、花坛(台)、草坪等绿地内保持无杂草生长,基本无杂藤攀援树木,无明显污物、垃圾等。

5、树木花草无严重病虫危害症状,病虫害危害率控制在15%以下,基本无药害。

6、无严重人为损害花草树木。

7、基本无死树,无明显枯枝。

8、古树名木挂牌、建档管理,有保护复壮措施。

9、花坛图案、造型新颖,花大叶肥,有一定观赏效果,保持三季有花。

10、当年植树成活率达85%以上,保存率达80%以上,老树保存率达98%以上。

11、主要地段绿地整洁卫生,基本无坑洼、无积水、无焚烧垃圾树叶现象,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

12、园林设施无严重损坏。

绿化具体要求:

落实管理责任:绿化由专人负责,及时栽花种草,经常修剪树枝、草坪,喷洒农药、施肥和铲除杂草,使校园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青。

1、修剪:观花乔木、花灌木修剪每年各一次以上,其他乔木、灌木两年一次,绿篱半年一次以上,草坪季度一次以上。

2、浇水:乔木一次以上,灌木一次以上,草坪二次以上,适时排水防涝。

3、施肥:观花乔木两年一次,其它树木四年一次,灌木、草花、草坪各一次。

4、绿地中耕、除草二次以上。

5、病虫害防治:药物防治三次以上,主要树木人工防治一次。

6、定期清理死树、枯枝。

7、古树名木:及时填补古树的空洞,每年记录树木生长情况及养护措施。

8、适时更换草花。

9、人为损害花草树木定期修复,根据植物生态习性,有一定的防寒措施。

10、主要绿化地每天打扫一次,乱贴乱画及时清除,破损的绿地定期按时修复。

11、花草树木、绿化设施每一年全面检修一次以上。

12、文丰物业在常规性养护及保证树木、绿地质量的同时,按照学院绿化总体要求实施,并担负绿化委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13、由绿化委开具工作量详单后文丰物业具体实施绿化方案。

14、学院绿化各类管理资料及时归档留存。

篇4:大厦绿化管理制度6

大厦绿化管理制度(六)

1场内外绿化管理规定

A.人人都有义务维护场外植物/绿地及场内盆栽植物。

B.不准攀折植物及在树上扎拉。

C.不准损坏花坛、绿地及花木保护设施。

D.不准人为践踏绿地和车辆跨越。

E.不准在绿化地带堆放杂物。

F.不准在绿化带内设置广告招牌。

G.当人为造成花木、绿地及保护设施损坏的,按政府有关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2场内部盆栽植物的管理

A、施肥

根据花卉植物的不同生长发育时期的特殊要求,追施化学肥料,并保证在场内无异味的散发。

B、换盆

根据花苗的大小和生长速度快慢选择相应的花盆、套缸,在本管理中心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执行(绿化公司协助)。

C、浇水

根据植物的特点,每日或隔日浇水。原则是:水温与室温要接近,浇水一定要浇透,盆土应经常保持湿润,不要过干、过湿,也不要时干、时湿。

D、采光

根据花卉耐阴喜阳程度和生长习性,经常性将一些喜阳花卉移到阳光充足的

方。

3场外部草坪植物的管理

A、浇水量

根据不同的季节、气候,以及草皮生长期、植物品种决定浇水时间(上、中、晚)和浇水量。

B、施肥

根据土质、植物生长期、植物品种和培植需要,决定施肥种类及用量大小。

C、清除杂草及松土

根据季节、草坪生长状况对所辖草坪内的杂草进行清除并对土地进行相应的松土以利草皮的生长和规范。

D、修枝整形

根据植物的形状,以利观赏为目的,依植物品种及生长情况等因素进行修剪整形,但此一项目通常在冬季进行。

E、除虫

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初实施综合治理,通常在病虫率高时,施以药剂杀死病虫,以确保植物良好生长。

F、禁止事项

禁止游客踏入草坪并在树枝上吊拉、折枝、悬挂物件,严禁铁线紧箍树干,影响树木生长,严禁任何公民在草坪内以体育锻炼为形式损伤植物。

H、防止损坏

加强宣传教育及保安巡视,树立告示牌,防止人为的毁坏,作到预防在先。

I、定期洗尘

由于草坪紧靠道路,人与车辆流动多尘土飞扬,会影响树木生长和美化效果,故养护人员应定期对草坪及树木、用水喷淋清洗。

4场内外绿化管理应达标准

A.植物盆内无烟灰、烟头、杂物、叶面、枝干;无浮灰,保持叶色翠绿。

B.各类植物无枯萎、凋谢现象。

C.盆缸清擦干净、无污、无渍。

D.草坪修剪整齐,无高低不平现象。

E.枝叶修剪齐整,无杂乱现象。

F.草坪干净无纸屑、杂物、清洗干净。

G.各类植物无病虫害。

H.严格管理草坪禁止人为踏坏,影响美观。

篇5:中海物业绿化养护考核办法

深圳中海物业绿化养护考核办法

*绿化服务供方的考核主要以周检、月检及社会评查记录的不合格项为依据。

*轻微不合格项如超过最高限度,每超过一项扣除当月服务费15元人民币。

*严重不合格项如超过最高限度,每超过一项扣除当月服务费的50元人民币。

*社会评查及公司内外审时提出绿化服务质量不合格,每出现1项,扣除当月服务费的200元人民币。

*顾客对绿化服务质量的有效投诉(经发包方和服务供方现场主管验证属实)每出现1次,扣除当月服务费的50元人民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有效处理投诉的(排除不可抗力),每次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00元人民币。

*无论任何原因,员工与顾客发生争吵每次,扣除当月服务费300元人民币;与顾客发生打架斗殴行为,当事人立即被予以除名,同时扣除当月服务费500元人民币。

*无论任何原因,未严格按照公司岗位礼仪、礼貌规定和要求配戴工牌、工服或衣冠不整洁的现象,每出现1次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0元人民币。

*服务供方员工有权利和义务维护小区园林、绿化设施的完整,节约水电资源,严禁浪费,每出现1次浪费水电(忘记关喷灌系统)现象者扣除当月服务费的20元人民币。

*无论任何原因,服务供方员工未及时清除修剪的绿化垃圾或其它杂物,每出现1次扣除当月服务费的20元人民币。

*服务供方工作人员用不正当手段收买甲方监管人员,每发现1次,扣除供方当月绿化养护费用的300元人民币,依次类推。同时将根据情节性质严肃处理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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