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矿防尘班长岗位责任制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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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矿防尘班长岗位责任制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1

一、在科长和技术员的领导下,负责安装、拆除防尘设施、治理煤尘等工作,保证矿井防尘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认真学习和执行防尘工作的质量标准化,严格按《标准》施工。

三、负责落实本班的工作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

四、参加对防尘设施的质量验收。

五、掌握班内的出勤情况,对各种施工要有计划。

六、负责处理施工地点的不安全隐患,严格掌握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上井后认真填写工作日志。

七、班前要到科领取任务,班后汇报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积极组织好本班的安全日活动,确保安全生产。

篇2:M矿通风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一、在矿长和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的通风技术业务工作。

二、负责全矿的通风管理,改善通风条件,掌握通风变化情况。

三、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安全措施,合理安排通风系统和调配风量。

四、组织召开技术会,开展技术革新,审阅合理化建议,负责通风安全技术培训,定期对瓦斯员、测风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五、及时编制年、月通风工作计划,编制局部通风工作计划和制订技术安全措施。

六、组织矿井的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及巷道阻力测定,搞好通风仪表管理工作。

七、认真观察总结和分析通风、瓦斯、煤尘等技术材料,审查各项图纸报表。

八、参加制定通风、防尘设施的质量标准的研究,认真组织落实,对施工质量有权决定处理。

九、严格通风质量,每月组织一次检查,并不断提出改进措施。

篇3:M矿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总则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全矿各级人员的“一通三防”工作职责,使煤矿“一通三防”工作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防止通风、瓦斯、煤尘、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安全规定,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二、全矿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和执行本职范围内的“一通三防”有关制度、规定和措施,各科室必须按时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规定。安全科和通风科负责监督贯彻落实执行情况,对违反行为,煤矿将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全矿各级部门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的过程中,必须把“一通三防”知识作为一个重要内容。

四、所有入井员工都有责任看管并爱护好“一通三防”设施及其设备,对破坏“一通三防”设施及其设备的行为,煤矿将认真组织追查分析,对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将从严处理。

五、每月安全科负责组织定期对“一通三防”工作进行不少于3次的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落实整改时限及整改责任人,并进行跟踪督办。总工程师负责每月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专业会,专题研究“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整改方案。

各职能部门职责

一、企业法定代表职责

企业法定代表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法律、法规、条例、文件。审定煤矿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以及设备、材料等的投入计划,定期向集团公司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审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办法,承担重大灾害性事故抢险指挥工作,负责审查矿井灾害性预防措施。

二、矿长职责

矿长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对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及“一通三防”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指令等,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2、健全“一通三防”管理机构。

3、定期听取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的情况汇报,保证“一通三防”所必须的资金、设备及材料。

4、负责组织矿井灾害预防及应急救援议案的审核及实施。

三、总工程师职责

总工程师在矿长的领导下,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

1、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计划、“一通三防”治理方案。

2、审定“一通三防”工作设计、治理方案以及安全技术措施。

3、建立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杜绝循环风、微风以及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

4、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或领导反映情况。

5、有权调动“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涉及“一通三防”的工作及其技术方案,煤矿其他行政领导未经总工程师同意,不得作任何改动。

四、生产副矿长职责

1、生产副矿长承担“一通三防”工作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职责,根据煤矿行政的安排和总工程师的要求,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完成“一通三防”工程。

2、在安排生产或下达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考虑到“一通三防”工作。

3、督促有关单位“一通三防”责任及措施的落实。

五、安全副矿长职责

安全副矿长承担“一通三防”工作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职责。

1、贯彻“一通三防”的安全法规、文件、指令,监督“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2、对有“一通三防”隐患存在的作业地点,责令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3、对“一通三防”、“三违”人员及破坏“一通三防”设施、设备的人员进行查处。

4、按照规程、法规、上级文件和指令要求,把好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关。

六、机电副矿长职责

机电副矿长承担“一通三防”工作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职责。

1、建立合理可靠的供电系统,减少或消灭无计划停风。

2、监督管理好机电设备,确保机电设备安全工作。

3、组织人力物力按时完成机电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程。

七、生产科职责

1、在编制矿井开拓延深、采区设计、工作面设计时,要同时考虑到“一通三防”的技措工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承担其相关责任。

2、在安排开采顺序、采掘接续时,要同时考虑到“一通三防”工作,做到有利于"一通三防"管理。

3、在布置、检查、落实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同时布置、检查、落实“一通三防”工作。

4、参加“一通三防”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审定。

5、及时检查并掌握巷道的完好状况,对失修巷道及时安排修复,保证矿井风流畅通、稳定。

6、了解掌握矿区井田周边的小煤窑颁布情况和开采情况,发现越界开采或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并请地方政府及时对其进行处理。

7、组织开展瓦斯地质工作,努力掌握瓦斯与开采方法、地质构造等因素的规律及其相互关系。

8、及时掌握“一通三防”工程施工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及时处理“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

9、在组织编制审定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矿井灾害预防及应急救援议案时,必须充分制定"一通三防"的具体内容。

八、安全科职责

1、参与“一通三防”措施的审查,熟悉采掘安全措施中“一通三防”工作内容。

2、负责监督“一通三防”安全技术工作现场落实,兑现。因现场作业情况发生变化而需要改变施工工序或方法时,必须监督有关部门先修改或者重新编制“一通三防”措施之后再进行施工。

3、按作业规程所规定的“一通三防”有关内容进行作业跟踪检查,凡“一通三防”工作不落实的,坚决停止作业,落实“一通三防”工作之后方可恢复作业。

4、对“一通三防”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各连队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质量达标工作进行验收评定。

5、监督检查下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入井,监督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

6、负责分析追查“一通三防”方面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破坏通风设施的行为。

九、机电科职责

(一)、机电

1、构建安全经济、合理可靠的供电系统,减少或消灭无计划停电停风。对机电运输系统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2、保证通风、排水系统安全供电,确保矿井不停风,不淹井。

3、敷设的供电线路和安装的机电设备必须符合“一通三防”安全标准要求,保证供电系统安全可靠,减少或消灭无计划停风。

4、负责维护好职责范围内的机电设备,防止电器设备失爆。

5、熟悉供电系统,按要求准确指挥停送电工作。

6、机电硐室的防灭火器材必须齐全、可靠。

7、负责管好用好职责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设施。

8、督促专业所属口按时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程,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按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并做好工程移交工作。

9、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完好状况,消灭井下电气设备失爆。

10、实现采掘供电分开,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和专用供电线路。

11、在考虑供电线路的敷设和机电设备的安装时,必须符合“一通三防”安全标准要求。

12、监督入井设备的完好性,杜绝不完好的设备入井。

(二)、运输

1、对职责范围内的机电安装工程质量、维护质量、防爆性能负责。

2、监督检查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吸烟,严禁用明火取暖。

3、负责按质按量及时完成矿临时安排的“一通三防”工程。

4、严禁用车撞风门,电机车在大巷行走时,要注意保护好瓦斯抽放管路。

5、按规定安装除掘进以外的所有防尘管路。

十、“一通三防”管理机构职责

1、组织编制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规划和年、月计划,对年度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等级进行鉴定。

2、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瓦斯监测等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3、在总工程师的批准之下,组织进行局部通风系统的调整。

4、按时组织完成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措工程。

5、按质量标准构筑安全可靠的通风设施,确保通风系统稳定。

6、对矿井各连队“一通三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其情况定期向总工程师汇报。

7、负责地质钻孔、注浆钻孔等各类钻孔的施工。

8、依据龙永煤田地质情况,结合我矿矿井实际,积极开展治理瓦斯的技术攻关。

9、加强通风调度工作,随时掌握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情况,并每天负责向煤矿分管领导、调度室汇报,特殊情况随时汇报。

十一、采掘队职责

1、对职责范围内的机电设备质量及防爆性能负责。

2、负责管理好施连队域内“一通三防”设施。

3、严格按照规程和措施要求进行施工,在无作业规程或无安全技术措施、无风电闭锁、无水、无喷雾设施等情况下,不能安排掘进或回采作业,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4、负责清扫本职范围内的煤尘,防止煤尘堆积和飞扬。

5、对自身的火工品管理负责。

6、协助通风瓦斯队治理本职区域内的瓦斯。

十二、辅助救护队职责

1、加强体能训练和业务学习,提高救护队的抢险作战素质。

2、维护好救护装备,确保装备质量随时都处于完好状态。

3、按批准的措施规定组织排放瓦斯和启封密闭。

4、参与抢救“一通三防”事故,负责火区封闭工作。

十三、工会职责

负责编制员工培训计划,承担对井下员工特别是特殊工种的“一通三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企业员工综合素质。

十四、财务部职责

负责供给“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其专用资金配置。

十五、后勤组职责

承担对井下、地面炸药库的管理。认真做好火工品的发放和登记工作。负责木厂的防火管理工作。保障“一通三防”物资的供应。

十六、瓦检员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煤矿“三大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指挥。

2、持证上岗,熟悉掌握通风、瓦斯、煤尘及煤炭自燃的一般知识。

3、掌握所用瓦检器的结构、性能、原理和操作方法,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检查和管理工作。

4、熟悉所辖范围的通风系统、防尘洒水系统、防灭火注浆系统、防治瓦斯措施及避灾路线,监督各系统的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通风值班室或调度室。

5、按时参加班前会,了解当班的安全工作重点和要采取的措施,服从值班领导的指挥和班长的工作分配。

6、严格认真的按规定检查所辖范围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和温度,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制度”、“三人连锁换牌放炮”制度,禁止瓦斯超限作业。

7、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严禁脱岗、漏检、假检、误检。

8、负责所辖范围内的通风系统、防尘洒水系统、防灭火注浆系统、通风设施、局扇、风筒、棚栏、密闭、监测设施的检查和巡视,监督施工单位按措施要求搞好现场通风管理工作。

9、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认真填写班报记录,做到记录“三对口”。

10、参加队的安全学习和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思想意识和政治思想素质。

篇4:M矿斜井人车跟车工岗位责任制度

一、负责本岗设备的运行和保养,参加本岗的日常检修和验收工作,负责本岗范围内的安全设施、照明、工具、信号、材料等物品的使用和保管。

二、坚守岗位,认真负责,经常保持人车运行线路的清洁卫生。

三、熟悉人车的工作原理、构造、性能及技术特征,对信号的接收、发送应用自如,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并按人车操作规程的具体要求进行严格操作,确保人车正常运转,坚决杜绝重大机电事故和人身事故的发生。

四、熟练掌握斜井人车操作规程,并能够排除一般性故障。

五、斜井人车在运行过程中,发现轨道内有障碍物,掉道、车轮颤动或震动较大。钢丝绳抖动、接收到不明信号、人车前方有人等异常情况时,跟车工要立即采取紧急停车措施,发送紧急停车信号,以防事故发生。

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确保乘员上、下井坐车安全。检查时若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刻修理清除,若不能单独完成,要汇报人车分管领导或调度室,采取停车措施,制定检修方案及安全措施后,及时处理。

七、遵章守纪,服从指挥,杜绝违章作业,并能够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行为作斗争,因违章作业而造成的重大事故,本人应承担直接责任。

八、树立敬业爱岗精神,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参加技术革新活动。

九、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保险链和防坠器,并必须先放1次空车。

十、在下人地点的前方,必须设有能自动停车的安全装置。

十一、每日必须对整个装置检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二、因跟车工操作失误,造成事故及损失,应负直接责任。

篇5:M矿主提升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提升机的正常操作,确保其正常运转。

二、认真贯彻党的安全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确保安全提升。

三、提升机司机要和信号工、挂钩工密切配合,确认打点正确后方可开车。

四、严禁酒后上岗。

五、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作业。

六、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执行“三不开”(信号不明不开、没看清上下钩不开、启动状态不正常不开),“五注意”(注意电压、电流表是否正常;注意制动闸是否可靠;注意深度指示器是否准确;注意钢丝绳排列是否整齐;注意润滑系统是否正常)。

七、爱护设备,及时进行巡回检查和设备保养。

八、每班应对各种保护装置试验一次,确无问题方可开车。

九、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开车时不得与人谈笑,不得读书看报,精力要集中。

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十一、提升机运行过程中发现异常要立即停车并向矿调度室进行汇报。

十二、做好车房环境卫生,确保机房、硐室清洁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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