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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生奖惩条例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2

为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强化法制、纪律观念,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对少数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给予必要的教育或处分,以促使其接受教训,改正错误,特制定本条例。

学生违反纪律,依据情节、性质及影响不同,分别按以下两类十级处理或处分:①口头检讨;②书面检查;③班级检查;④大会通报批评;⑤大会口头警告;⑥警告处分;⑦严重警告处分;⑧记过处分;⑨留校察看处分;⑩开除学籍。其中⑥至⑩类处分,如没有被撤销将被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学生违反纪律,情节特别严重而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本条例所列各条都以学生虽犯有错误,但尚未触犯刑律而论。

第一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一般违纪,一经查出,由班主任视其违纪情况,责令其口头检查、书面检查或班级检查。情节严重的,由学校进行大会通报批评或大会口头警告。

1、无故迟到或早退的;

2、上课间操拖拉,做操不认真的;

3、做眼保健操操不认真的;

4、不按规定午休、晚休的;

5、未经允许,无故不上交作业或抄袭他人作业的;

6、不按规定佩戴校徽的;

7、在餐厅就餐时有下列情形的一-不主动佩戴校徽、插队或乱站窗口、大声喧哗或顶撞管理人员、浪费粮食、不爱护公物、擅自触摸调节装设在餐厅的电器设备、私自将食物带出餐厅等;

8、在校门口搭乘三轮车,影响校园秩序或环境的;

9、在校园周围50米内买零食,影响校园秩序或环境的;

10、不遵守自习课纪律的;

11、不按规定停放自行车的;

12、不按要求做好值日工作的;

13、不遵守*(活动)纪律的;

14、不遵守交通规则的;

第二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学校处以大会通报批评、大会口头警告处理或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

1、违反第一条中有关规定,屡教不改,情节较严重的;

2、未经学校批准,住宿生私自出校门或在校外住宿或私自留他人在宿舍住宿的;

3、在教学区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乱吃零食的;

4、为他人起绰号,污辱、诽谤他人,语言不文明的;

5、践踏草坪、乱抛纸屑、随地吐痰的;

6、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或不上课间操及不做眼保健操的;

7、损坏公物,浪费水电,除按规定赔偿外,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从严处理;

8、考试舞弊的;

9、借用他人校徽在餐厅混吃的;

10、进校门不下车或在校园内乱骑车的;

11、一学期旷课(迟到或早退三次视为旷课一节)累计达10节以上的;

12、未经学校批准擅自进入电子游戏厅、录像厅、营业性网吧等娱乐场所的;

13、攀爬墙头私自出校门的;

14、擅自擦除、涂改学校黑板、橱窗及戗牌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三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其情况,学校对其处以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1、违反第二条相关规定,屡教不改情节较严重的;

2、一学期旷课(迟到或早退三次视为旷课一节)累计达20节以上者给予记过处分;一学期旷课(迟到或早退三次视为旷课一节)累计达30节以上者,以自动退学论。(注销学籍);

3、吸烟、打牌、看不健康书籍,造成不良影响的;

4、乱用电器、私拉乱接电线,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早恋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有盗窃、赌博、酗酒行为的;

7、打架、斗殴者,视情节,学校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对携带凶器斗殴或组织、勾引社会人员到学校寻衅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学生不服学校工作人员管理或对学校的处分及对老师的批评教育不满,对相关领导、教职员工或同学有报复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查或开除处分。

第四条:处分违纪学生,由班主任提出相关书面材料,经年级组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德育处审核,最后由校长室批准确定,并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第五条:如果受处分的学生,对自己的错误有深刻认识,并确有悔改表现,自被处分之日起十个月后,由本人申请,经班主任、年级组审查并提出意见,报德育处审核同意,校长室批准,可以给予撤销处分,否则处分决定将被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篇2:保洁员奖惩制度办法

为进一步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强化社区创建长效机制,充分调动保洁员的积极性。从**年元月开始开阳村村委会对辖区内的保洁员实行考核奖惩制度,具体做法是:

1、要求保洁人员统一着装上岗,便于村委会工作人员监督和管理。

2、由村委会爱卫办会同各居民组组长组成考核小组,全面考核保洁工人各自包干区内地面、绿化带、环卫设施等的保洁。

3、考核每月4次,考核时间由考核组决定。

4、月底公布结果,按分数高低取前三名予以奖励。每月兑现奖金:第一名150元,第二名100元,第三名50元。历次考核均前三名的,年终再给予一次性奖励300元。

考核小组办对辖区进行定期、不定期巡回检查,按照以下规定处罚,所罚款项从其月工资中予以扣除。

1、责任区侧石角积尘多,每发现一处罚款10元;

2、责任区内有丢堆、漏扫,花带里面有塑料袋,发现一处罚款5元;

3、责任区有污水、砖块、石头,未及时清理,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4、保洁期间,发现有塑料袋、纸片、烟头、果皮等未及时清理,每块罚款0.5元;

5、发现有故意往下水道内清扫垃圾的每次罚款10元。

篇3:装修公司项目经理工作制度奖惩办法

装修公司项目经理工作制度及奖惩办法

为规范公司装潢现场工地秩序,确保在工期内按质按量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作为公司项目经理工作准则,必须严格遵守,违者按照本制度严惩。

1、公司招录的项目经理,必须经过工程部经理严格的面试和考核,面试合格后工程部经理将项目经理带到办公室,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项目经理聘用协议》,协议签订后正式上岗。

2、公司项目经理必须缴纳工程风险金6000元。工程风险金以现金形式直接缴纳到公司财务部。如无法缴纳的公司于项目经理结算所接前三个工程时分次数扣足6000元。第一、二个工程分别扣除2500元,第三个工程扣除1000元。

3、项目经理直接上级为公司工程部经理,坚决服从工程部经理领导,听从其指挥。

4、在职期间严禁项目经理对外施工。项目经理有3个工地同时施工为公司正常业务量,若公司业务量无法保证项目经理正常施工要求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作协议。如公司业务量能保证项目经理正常施工要求,而项目经理私自对外施工,一经查实,给予罚款10000元,同时公司拒付所有工程款,不予退还工程风险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

5、项目经理接到工程部经理下达的工程及图纸和相关资料时,要迅速审阅图纸及预算,并准备开工。不能有任何理由来推辞,必须服从公司领导安排。工程开工时,客户、设计师、项目经理、工程部经理四方人员必须同时到施工现场,由项目经理负责跟客户做好相关的现场交接并办理有关手续。

6、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工作程序:

(1)负责办理与房屋装潢施工及相关的外部手续;

(2)跟客户交接相关物品及双方详细填写相关文书,要求填写齐全,每缺漏一项罚款100元。

7、项目经理在工程用料上必须严格按公司规定用料,禁止调换材料,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8、项目经理必须按图纸及隐蔽、变更、追加通知单施工。禁止私自变更图纸,发现一次处罚2000元。

9、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部经理到施工现场检查工程质量时,所下达的工程质量限期整改通知单,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代班班长)必须签收此单并按照要求、期限整改,如拒签一次罚款200元。请务必保留整改通知单,以备工程结算用。

10、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工地必须至少保证有三名工作人员,且至少3名工人统一着公司工作装,不按规定执行罚款100元/次。11、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工地严禁随便锁门无人,工作时间上午8:00点到中午12:00点,下午13:00点至18:00点,不按规定作息发现1次/天罚款200元。如遇到特殊情况可提前1天向工程部经理提出书面停工申请,获准后方可停工。

12、隐蔽、变更、追加工程、工期验收,提前2天由项目经理负责通知设计师、工程部经理、客户,四方同时到达现场,验收后由项目经理负责跟客户签署相关文书。

13、不按公司规定的技术工艺标准、设计要求施工的,查出一项罚款500元并限期整改,整改所有产生的费用一律自行承担。

14、不按正常施工流程施工的罚款300元/项。

15、项目经理负责工地企业展板上各种表格、标准或防护物粘贴及填写工期计划表,未进行的违者罚款50元/次。工程经理对施工现场检查时必须填写巡查记录表工程质量、现场卫生、秩序、进度等情况。

16、公司采购的相关材料、物品等,未经办公室登记而私自取走的,一律按取走物品价值给予翻倍处罚。

17、施工现场卫生脏、乱、差,物品堆放不整齐,罚款200元/次。

18、成品保护不利,成品柜内堆放杂物者罚款100元/次。

19、现场发现有吸烟现象罚款50元/次。

20、与客户发生口角,不服从管理,罚款2000元/次。

21、客户投诉,根据具体情况罚款100―2000元/次。

22、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根据具体情况罚款100―2000元。并自行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23、因施工队无故造成工期拖延,每拖延一天,按300元给予处罚,以此类推。

24、在工程竣工的前三天,由项目经理负责通知设计师、工程部经理三方到达施工现场进行初步验收。

25、关于公司给予项目经理分期付款的有关事项及流程规定。公司对于工程付款分为三次:

第一期工程款拨付:水电完工并验收合格,甲方拨付预算表直接费的10%;

第二期工程款拨付:客户交纳中期款后,甲方拨付预算表直接费的10%;

第三期工程款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客户交纳尾款后,甲方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结算清工程款。

注:工程进度款必须在业主交清进度款或尾款的前提下支付,原则上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可调整付款方式和比例,项目经理在领取各阶段工程进度款时必须扣除在公司领取材料、工具、扣款等款项。

26、追加项目中期不做结算,并入终期一并结算;减项工程项目根据业主提出的时间段来决定,及时调整付款比例。

27、施工现场整改通知单每丢失一份,罚款100元。

28、关于公司例会制度及不定时协商、议事的规定:

(1)每周二上午8:30必须准时参加公司周早会。地点于公司办公室。会议时间临时调整的由工程部经理另行通知。周早会迟到、请假、早退一次罚款50元,无故不参加者一次罚款100元。

(2)不定时协商议事有关规定:公司工程部经理如果同项目经理议事,需提前2小时通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接到通知,必须按时到达目的地,迟到或无故不参加者,分别罚款50元/次、200元/次。

29、关于质保、维修有关流程及规定: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时,项目经理预留一定质保金,质保时间为两年,两年后退还。其间,有保养或维修施工,但项目经理未处理的,由公司请人施工,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2)当装饰工程处于质保期间需要做保养及维修时,由工程部经理及时给项目经理下达维修或保养通知单,项目经理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必须到公司工程部经理处领取通知单,在4小时内,必须到所需要保养及维修现场根据业主的需求制定方案,在12小时内,所需工作人员必须到现场进行处理完,让业主验收后在派单上做出评价和签字并于第二天回执工程部经理,其过程拖延者罚款300元/次。

30、工人工资一次性结算。公司收到客户支付的工程尾款后,项目经理提供该项工程施工人员清单,并在结算工程款时通知工人到现场签字方可领取工程尾款。

31、为提高工

作效能,对施工队在优良工程工期方面实行奖励,工程竣工每提前十天奖励人民币500元。

32、因项目经理施工质量得到客户的认可,客户经由项目经理带到公司且合作成功的,公司给予项目经理直接费部分2%的奖励,同时该项工程交由负责引荐的项目经理负责施工。

33、每月月底做一次优秀工组及优秀工人评比。优秀工组第一名奖金:500元,获荣誉证书,全公司通告表扬7天。

34、每季度月底做一次优秀工组。优秀工组第一名奖金:800元,获荣誉证书,全公司通告表扬7天。

35、连续三次月评比,荣获第一名的工组。奖金:1000元,获荣誉证书,全公司通告表扬7天。

36、三次月评比中,累计两次倒数第一名的工组,取消项目经理资格。

篇4:派出所等级化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为了加强队伍建设,抓好等级化管理,促进公安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人民警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全国公安系统优秀单位和优秀人民警察评选表彰活动规划》以及市局、分局《关于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建立长效机制,实行等级化管理,要以“三个代表”很需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公安部建立长效机制的基本原则,在遵循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以更好地完成各项公安工作为目标,以激发队伍内部活力、预防民警违法违纪为重点,本着“真抓、早抓、主动抓”的原则,坚持“制度建警、规范管理、素质强警、再上台阶”的工作思路,建立完善公安机关的工作规范和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通过量化考核,严格奖惩制度,形成长效的竞争激励机制,促进队伍管理和业务工作的完成。

二、考评奖惩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严格标准、奖惩分明的原则。

(三)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在所党支部的领导下,由考评小组组织实施。考评小组由所党支部成员和行政、资料、治安、户口、*及租暂人口内勤组成。

四、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所各警种的在编民警。所领导由分局考评。

五、考核标准

(一)本着“实事求是、简便易利、操作性强”的原则,按照所党支部统一制定的考核内容及办法进行考核。

(二)对民警的考核分值为100分,其*同职责30分,岗位职责70分。

六、考核的方式及时间

考核采取自查、抽查和普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月考核一次,每季为一考核时段,分值为月考平均分值。每季按分值排序公布考核结果并进入民警等级化管理档案。全年考核结果作为民警评先评优、奖励的依据。

七、考核等级界定及评定

民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等级的界定:

90分―100分为优秀

75分―89分为合格

60分―74分为基本合格

60分以下为不合格。

民警年终等级评定实行“升降级机制”。即:以民警全年考核分值确定基本等级,结合立功受奖和违法违纪情况,对民警进行升降级后,最终评定等级。

凡民警年内受到上级记功以上表彰的,该民警在基本等级基础上,上升一个等级。

凡民警年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受到分局以上单位通报批评或警诫的,该民警在基础等级上,下降一个等级。

凡民警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年终确定为不合格民警。

八、奖惩办法

全年等级化管理考核评比工作结束后,由所考评小组提出先进个人、优秀民警名单和排位靠后、不合格民警名单并提出奖惩意见,报经所党支部审定后进行奖惩。

(一)奖励

1、对评为优秀民警的奖励:奖励现金200元。在本单位办公经费中列支。

2、全国优秀民警、市“十佳”民警、市优秀民警、分局“十佳”民警、优秀公务员等年度评先候选人员从等级达标管理的优秀民警中产生。

(二)惩罚

1、不合格民警在年度公务员考核中确定为不称职。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在全所大会上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2、连续两个季度考评为基本合格的民警纳入重点管理,限期整改。再次考核后仍未进入合格等级的,取消考评资格并报请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对其进行离岗培训或作出其他处理。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方案未尽事宜或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由考评小组研究决定并由考评小组成员负责解释。最终解释权为所党支部。

篇5:某企业廉洁履职奖惩办法

**公司运输部工段职以上

干部廉洁履职奖惩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运输部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勤政廉政的制约机制,将自律机制、监督机制、惩戒机制与奖励机制有机结合,促进干部队伍廉洁高效,干部廉洁从政,根据公司有关部精神,依据《企业员工奖惩条例》,结合我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履职奖惩办法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结合,责任与风险相结合,监督与惩处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部工段职以上干部。

第二章设定方式

第四条廉洁履职奖金额:正科职***元;副科职(含工段职)****元。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违规接受礼品馈赠、宴请、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以及挥霍浪费公共财务等。

第六条贪污受贿的行为。非法占有公私财务,贪污、受

贿、违规收受回扣及手续费等。

第七条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违规借用公款或以个人

名义存储公款,违规担保以及违归操作资金的二次分配权等。

第八条本人自动离职。

第九条参加*活动。

第四章处罚标准

第十条履职考核对象在廉洁方面被司法机关或纪检、

监察部门立案查处:

(一)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撤职(含撤销党内职务、撤销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全额扣除本人履职奖。

(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降级处分的,扣除本人履职奖的80%。

(三)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的,扣除本人履职奖的70%。

(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的,扣除本人履职奖的60%。

第十一条履职考核对象责任范围内出现违反廉洁规定的问题,实行责任立案追究:

(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的,扣除本人履职奖的30%。

(二)受党内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处分的,扣除本人履职奖的20%。

第五章考核兑现

第十二条考核期为一年。考核结束后,对未受到处罚的考核对象返还50%的履职奖;受到处罚的考核对象按处罚后的50%返还。剩余的50%履职奖转入下一个考核期。

第十三条因工作需要正常离任且未受到处罚的考核对象给予全额返还履职奖。自动离职的考核对象不得履职奖。

第十四条廉洁履职奖的考核由部纪委负责。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运输部纪委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05年元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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