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保安工作职责(范本)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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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保安工作职责(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2

1、认真学习。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加强校园综合治理方面的政策;努力掌握治安保卫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升职业素养、保安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文明值勤。上岗时必须穿着保安制服,按规定佩戴保安标志和随带保安警具,仪容端庄、精神饱满、文明礼貌、着装整洁、依法执勤、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

3、坚守岗位。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做到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在学生上、下学时段,保安要在校门口站立值勤,严密监控校门口周边动向,及时有效疏导校门口交通,确保校门口畅通无阻。

4、严把校门。按时开、闭大门,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准入制度,防止来历不明人员进入校内,防止将非教学用的易燃易爆、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严禁小商小贩、推销人员和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及时驱散校门口的社会闲杂人员,发现有寻衅滋事迹象的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及公安机关并进行有效处置。非学校师生原则上不得进入学校。外来人员来访确需进入者,应按要求填写好登记表经有关部门、领导、教师同意通知乙方后,方可进入校内;上课时间学生一律不会客(学生家长有特殊、紧急情况来访可由内保人员邀其子女或由班主任通知学生本人到会客室与家长见面);上课或课间休息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让学生随便进出校门。若学生请假提前离校的,必须持有学校专用的有德育处、班主任教师签字的请假单,否则一律不得放行。发现学生通过非正常途径离开学校应及时劝阻、教育,并向校长室或德育处报告。除师生员工的车辆外,禁止任何外来车辆进入校内;确实因工作或其它需要进入的,需经学校领导同意,验证许可做好车牌登记后,方可进校。

5、巡逻检查。在校园内和校门附近开展治安巡逻、安全检查和静校巡查,尤其是学校的重点部位(校门口、宿舍楼、电脑房、财务室、配电房等)。发现可疑情况、安全隐患等情况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必要时应及时报警。每次巡逻后及时、准确填写巡逻信息记录。

6、应急处置。对在值班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如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聚众闹事等紧急情况),要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并及时报警和报告学校领导。如发现偷盗、抢劫、行凶等要立即报警并设法制止和实施抓捕,同时做好保护现场工作。

篇2:保安人员奖惩制度规范

一、为鼓励保安人员立功受奖,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奖励:

1、因工作表现突出,收到客人锦旗,表扬信、为酒店赢得荣誉者;

2、在执勤中堵截被盗物资,使酒店及客人避免经济损失达千元以上者;

3、在执勤中抓获违法犯罪分子被公安机关收审,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者;

4、防止事故发生和忠于职守,制止治安案件发生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奖励;

5、维护公司声誉、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

6、对保安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富有成效者;

7、有其它功绩者。

二、按照行为规范的要求,对违反规定的保安人员,为达到以惩为戒的目的,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20元。并对违反以下规定两次的,除罚款以外,给予警告一次。

1、迟到早退在半个小时以内的。

2、对保安人员仪表形象的要求(如发蓄、蓄须,染发等)执勤时佩戴饰品(如戒指、项链等);

3、执勤时不着保安服装或着装不整(包括服装不清洁);

4、执勤时看书报等刊物,收听录音机及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5、私自拨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或将电话借与他人使用;

6、执勤时私自待客或容留非执勤人员;

7、不服从领导安排,不按时换岗,违反工作规定;

8、工作态度不认真、散慢,执勤中相互打闹;

9、违反行内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轻的。

三、对违反行为规范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30—50元,并给予警告一次。

1、擅自脱岗、串岗、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上岗前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

3、因工作失职,客人提出意见或不满的;

4、未经允许,私自与他人串班或离开岗位者;

5、不按时参加集体会议或集体活动者;

6、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较重的。

四、对严重违反行为规范的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规定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受到两次警告处罚者;

2、执勤时睡觉及擅自脱岗造成严重后果者;

3、工作时间饮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类饮品者;

4、私自动用客户物品或车辆的,对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

5、执勤时谈情说爱者;

6、不服从管理,自行其事,顶撞辱骂领导者;

7、利用职权私自收受客人钱、物者;

8、以酒店名义从事职责以外的活动,给企业经济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

9、执勤时与宾客发生严重冲突、斗殴,给酒店造成不良影响者;

10、执勤时聚众饮酒、斗殴,给酒店造成严重影响者;

11、私自旷工两天以上者;

12、违反行为规范的其它情形,且情节严重的。

篇3:学校专职保安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做到人不离岗,岗不离人,准时上班,做好交接班手续。

2、要保管好长短棍、强光手电等防御设备,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3、身穿制服,仪表端庄,礼貌待人,禁止穿拖鞋。严禁酒后上班、疲劳上班或上班时打瞌睡。

4、学生上、下学期间,维持好校门口交通秩序,做好学生疏导工作。

5、明确校园突发事件处理程序,沉着应对、果敢处置突发事件,灵活处理应急情况。

6、严格履行来访人员准入、登记手续,认真盘查校门口闲杂人员,了解来校意图,细心观察其行为去向。

7、每天上下学,要开好、关好防盗门、各馆室门锁,并检查门窗防盗设施是否牢靠。

8、严格执行校园24小时执勤巡查制度,严密监视报警系统及其他监控设备。

9、定期组织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上报安全隐患,建议整改措施,在雷电、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来临之前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10、对进出校园的车辆和物品要核对检查,凭证放行,严禁将非教学用或生活用的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带进校园。

11、要了解校园周边治安情况,做好各种安全隐患的排查,维持好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护好学校财产安全。

12、加强学习,提高职业技能。

篇4:T商场保安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使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保障公司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保安制度。

第二条保安人员的服勤,代表本公司执行职务,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第三条公司保安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服勤时间,由保安课订定呈准公布实施。

第四条保安人员的职责规定如下:

1.工厂及办公处所各种事故之预防,警戒及厂区(房)巡逻事项。

2.工厂及办公处所突发事故之应急措施。

3.进出工厂及办公处所的外宾及员工之管制,联络登记事项。

4.进出工厂车辆的管制事项。

5.进出工厂物品的查验及放行。

6.防止窃盗,协助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7.其他交办事项的处理。

第五条保安人员除前条各项职责外应恪守本公司一切规定,尤应严遵下列守则:

1.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

2.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3.服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4.服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5.服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情事。

6.应熟记厂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篱墙等有缺损时,应即建议厂务单位处理。

7.应管制入厂人、物、车辆,对未挂识别证或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厂,除工厂需料外对危险或易燃品应严拒携入。

8.应遵照巡逻路线按时或不定时巡逻工厂各处。

9.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服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列)入"保安日志簿",检附有关资料逐日分呈厂单位及保安课核阅。

(二)人员管制

第六条辅导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第七条确实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考勤卡纪录。

第八条员工在勤务中因公或事(病)假离厂时,应切实查验公出申请书或请假记录卡,始允其外出,并在公出单或到工卡上记录离厂,回厂时间以备查考。

各级人员公出或事(病)假之核准权责由各厂订定列表送保安室执行。

经副理以上人员由保安登记进出。

第九条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第十条外界来宾到厂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至保安室办理入厂手续,发给来宾证,并联络有关单位接待。非经厂单位人员接待,不得任其进入厂区。

第十一条协力厂商长期派驻工厂人员,得凭厂务单位发给之识别证进出工厂。

第十二条假日加班人员或因事需进厂者,应凭厂务单位所送之名单核对相符后,准予进厂。但本厂课长(含副课长)以上人员得于登记后进厂。

第十三条公司或其他各厂同仁得凭识别证办理登记后进厂。

第十四条厂内住宿人员,在勤务时间外,凭住宿证进出工厂,但夜间不按规定时间出入厂者,应即通知舍监室处理。

(三)物品管制

第十五条物品放行应凭核准的放行单核对无误始得放行。

经保安签认后之放行单由保安室按顺序装订保管。

放行物品的分类(如材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品、资产、废料、机械设备等)及授权核准人员由各厂订定列表送保安室执行。

第十六条各协力厂商交货时所随带他家厂商物品的运出,在进厂时先由保安人员查验登记于离厂时再经保安人员依原登记查对符合后始予放行。

第十七条离厂人员经保安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

1.记录携带人所属单位、姓名、时间、地点。

2.由携带者亲书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3.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厂,应速呈报处理。

第十八条厂内住宿人员携带人个物品出厂时,按下列所定处理:

1.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舍监室开立之放行单放行。

2.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第十九条本公司员工及一般外宾不准携带照相机进厂,遇有特殊情况,如参观、访问或外籍人员携带照相机者,应按厂单位主管所示处理。

第二十条同仁进入工厂上班不准携带与本公司产品相似的产品,厂内住宿人员如因需要,经厂务单位开立证明单者(注明品种、型号)准予携带进厂。但携带出厂者,应凭厂务单位开立的物品放行单,经查验无误后放行。

(四)车辆管制

第二十一条本厂各型车辆(汽车、机车)出厂凭厂单位的核派单放行。

第二十二条外宾车辆进入工厂,除随车人员按本准则第十条及第十一条办理外,依下列所定处理:

1.持有证明来厂交货或提货之车辆,准予驶入厂区内有关处所。

2.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之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照规定者,保安应即时纠正。

第二十三条公司或其他各厂车辆进厂,除随车人员按本准则第十三条处理外,应依第二十二条规定所处理。

第二十四条进出工厂车辆应一律检查,进厂车辆当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出厂车辆载有货物时,应凭放行单查验无误后放行。

(五)紧急事件之处理

第二十五条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

第二十六条保安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1.判断情况若尚可镇-压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及通知厂务单位。

2.判断事故无法镇-压,应急速通报有关单位。

3.日间灾害急报有关主管,夜间灾害急报派出所,消防单位或救难单位。

第二十七条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厂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主管。

六)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以命令补充或修正。

第二十九条本准则经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保安队长每天的工作详细职责

1.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管理全队的各项工作。

2.做好队员的思想工作。要关心爱护队员,了解队员的思想、工作、家庭等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做到政治上关心,思想上信任,工作上教导,生活上体贴。

3.不断提高队员的业务素质。要有计划的组织队员学习业务,检查督促队员管好、用好装备和消防器材,使其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4.加强与客户保卫部门的联系。要与客户保卫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换工作情况,熟悉客户单位周围的社会治安情况,从进驻单位的实际出发,及时提出保安工作的建议和要求,以保障客户安全,维护客户利益。

5.认真做好考勤工作。要贯彻公司提出的"从严治队"的要求,及时、准确填报公司印发的考勤报表,并于当月25日前开展分队会议,及时总结当月工作情况和计划下月的工作目标。

6.组织责任区内的工作。要根据公司宗旨和保安服务的合同事项,组织好责任内的守护,巡逻等工作,维护责任区安全,妥善处理各种纠纷和案件。

7.做好领班思想工作。根据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理保安领班的失职行为,造成后果的报公司保安部门处理。

篇5:保安宿舍管理规定办法

保安员宿舍管理规定【1】

1、凡入住本公司宿舍员工,须服从人事部和宿舍保安员的安排,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换床位,请以书面形式向人事部提出申请;经人事部批准后方为有效。

2、各房间务必有《卫生值日表》,长期保持室内清洁,物品摆放整齐,门窗、风扇保持干净。

3、严禁在窗口及走廊乱扔垃圾、倒水、刷牙,垃圾可用胶袋装好放在楼层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随地吐痰,保持良好的居住环境,以免传染病的发生。

4、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私自接驳电线,不得使用电炉、电饭锅及大功率电器,如有发现,公司有权没收其私装电器,并追究其责任。

5、严禁在宿舍内打麻将、赌博、诈骗、酗酒、打架争吵或搞色情活动等行为。

6、室内不许随意张贴书报,乱挂物品及乱拉绳子,不得在宿舍走廊楼道晾晒衣服或挂任何有影响外观的物件。

7、禁止乱扔烟头及躺在床上吸烟,禁止使用纸皮等易燃物品封床,以免发生火灾。

8、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宿舍,及一切高空抛物行为。

9、禁止一切盗窃违法行为;损坏公司财产必须照价赔偿,并视具体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10、不得擅自带外人留宿,如有需要,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人事部申请,经人事部批准后,并在保安处登记留宿者详细资料,方可留宿,时间不超过一天,申请人必须担保其在宿舍的行为责任。

11、私人贵重物品请自行放好,公司概不负责保管。

12、晚上十一点钟后,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或播放音响、广播等,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3、节约用电,人走灯熄,禁止用热水洗衣服或将热水提供外单位人使用。

14、不可在宿舍内煮食或将饭菜带回宿舍进食(除因病不能起床)。

15、老员工不得排挤新员工,寝室门上的编号不得撕毁、更改。

16、严禁站、坐于宿舍的阳台水泥栏杆上或翻墙穿门。如有违反,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7、不得有光背,穿着内裤在公共区域行走的不文明行为。

18、公司员工物品或离职人员行李带出宿舍时,需出具有行政主管签发的放行条,经宿舍主管检查后方可带离。

19以上规定由行政部和保安共同监督执行;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保安员宿舍管理规定【2】

一.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二.住宿条件

1.在市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的员工可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携带家属住宿。

4.保证遵守本制度。

三.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退休、深造等),应于离职日起3天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

四.宿舍设立管理员,其工作任务如下:

1.监督管理一切内务。

2.监督值班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关闭门窗。

3.保管住宿者如血型、紧急联络人等方面的资料,以备急需。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总务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严重;

(2)留宿亲友;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火灾;

(4)员工身体不适以至病重,应及时送医院并通知其亲友。

五.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

六.员工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七.公司主管和总务部门主管应经常视察宿舍,住宿员工不得拒绝。

八.宿舍所有器具设备(如电视、玻璃镜、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九.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管理员管理、派遣与监督;

2.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室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暂不用的衣、鞋必须放入柜内;

7.洗完衣物在指定位置晾晒;

8.使用电视、收音机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9.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10.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与员工关系及进出时间;

11.夜间最迟应于23:00前返回宿舍,否则应向管理员报告;夜班人员白天外出严禁穿制服。

12.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违反规定放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13.不得在墙壁、橱柜、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4.废物、垃圾等应集中倾倒在指定场所;

15.房间清洁由住宿人轮流负责;

16.节约用水,节约用电,人去灯灭;

17.不得在床上抽烟;

18.不得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十.住宿人员轮流值班,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公共设施的修缮,水、电、门窗等的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十一.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者,即应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其所属部门和总务部门处理:

1.不服从管理员监督、指挥;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酗酒;

3.蓄意毁坏公司物品或设施;

4.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型或留宿外人;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6.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

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

8.有偷窃行为。

十二.住宿者迁出应将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带出物品应先交管理员或主管人员检查。

十三.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为住宿者办理临时户口登记。

十四.本制度报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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