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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勤工作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2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重新修订本制度。一、考勤内容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学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2、教学人员必须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旷课。3、实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情况,没课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长请假,批准后方要离开,校长必须让办公室作好记录二、考核办法学校实行领导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办公主任,按月汇总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三、(一)作息时间要求:1、上午:教师于8点到9点必须签到。有第一节课的于8:30分签到。晨读由语数教师自行安排,早操由班主任教师带班(周一升旗时全体教师必须到场参加);签退时间需在11:30分后。下午全体教师于1:30到2:30之间签到,签退时间需在3:30分以后。2、卫生值日教师必须于上课前做好相应的卫生。3、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第二课后进行,临时会议另行通知。(二)请假1、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安排。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病假的工作由教导主任工排。2、教师病假3天以上者,必须持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电话请假等。4、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5、凡经学校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教研等业务进修,离岗时必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回校后交相应笔记或材料,方可报账。6、婚、丧、产等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都按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7、有到校未签到或未签退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四、奖惩规定1、每月无事假、病假、无旷工、迟到、早退等,给满勤者奖10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工每节扣1分,事假病假每天(次)扣0。1分,特殊事病假由校务会处理。2、由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3、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旷课或擅离岗位、空班者自负,并追究相应责任。4、值日教师不负责责任,欺上瞒下的,今年不能参加评优评先。五、本制度从**年三月一日起执行。六、关于加班由学校安排,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七、值日领导:星期值日领导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

篇2:教师考勤制度范本

1.目的

本制度对教师考勤工作进行有效控制,规范请假程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学部科任教师、行政人员。

3.职责分配

3.1学部校长室负责《教师考勤制度》的制定;学部行政会议负责《教师考勤制度》的修订与审定。

3.2教务处负责《教师考勤制度》的实施,审核请假,对考勤信息进行汇总、公示。

3.3教务处负责教师考勤工作的违纪行为进行问责与处理。

3.4安保处负责教师到校印纹考勤、离校放行的督查工作。

4.程序

4.1请假类别界定

4.1.1公假:学校、学部派遣参加上级党政部门组织的会议、学习与培训,因工作需要到外地进行考察、洽谈、联系工作等公务活动的请假。

4.1.2事假:参加函授、电大等学历教育上课、考试;身体疾病;处理家庭事宜及其他事务的请假。

4.1.3婚假:教职工双方结婚属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以上)的,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半个月婚假;未达晚婚年龄结婚的,可批准婚假2—3天。

4.1.4产假:属于晚婚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享受三个月的产假。

4.1.5探亲假:探亲一律安排在寒暑假及公众假期,若在工作期间探亲,按事假处理。

4.1.6丧假:准假3天,范围限于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直系亲属。超假或非直系亲属按事假处理。

4.2考勤管理

4.2.1学校实行行政人员、科任教师全员坐班制。

4.2.2实行分级考勤管理:处室主任、副主任、团委书记由学校领导考勤;级长、科组长、部门干事由教务处和德育处考勤;科任教师由级长考勤。

4.2.3教职工大会、学部例会、年级会议、教研组会议,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会议、专家讲座的考勤由会议组织(召集)部门负责,做好考勤记录,每学期中段、期末报教务处处理。

4.2.4请假应按请假程序至少提前1天办理书面手续;如突发事故、突击任务、急病应在上班前30分钟(早上7:00分、下午14:00分)电话或口头请假,事后2天内补办书面手续;婚假、产假至少提前15天办理。

4.2.5事假期限:每位教师每月事假仅限1天,超限请假须学部校长同意;每学期仅限5天,一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0天,视为不能胜任现有工作,学期末学部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4.2.6为给教师应急,在不影响教学秩序及完成自己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在一个月内,允许教师短时间(1—2节课)外出办事三次,作满勤处理。

4.2.7旷工认定: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上班;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他人请假、续假,但未得到批准,擅自不到校;电话或口头请假,事后2天内不补办书面请假手续;请假期满,不按时销假、到校。

4.2.8旷课认定:上课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未报告教务处同意,私下调课;不服从工作安排致使课堂空堂。

4.2.9上课迟到认定:上课正式铃响后或正式上课时间开始后1分钟(无铃声时),未进教室者;

4.2.10上课早退认定:下课铃未响或正式下课时间未到(无铃声时),就提前下课者。

4.3请假流程

4.3.1教师请假应提前1天办理书面手续,在教务处填写《教师请假单》(附表1),逐级经教务处主任、德育主任(1天以内),学部校长(2天以内),学校校长(2天以上)审批同意。

4.3.2教务处验审并保存《教师请假单》,在《教师请假登记簿》中记录。同时开出《教师代课通知单》(附表2)下发年级长,年级长督查教师代课落实情况(或请假教师自行调课);开出《员工离校请假(放行)条》(附表3),请假教师离校时,必须向保卫室同志提交《员工离校请假(放行)条》,方可离校。

4.3.3请假教师应按时返校、销假,请假1天以内向年级组长销假,请假1天以上向教务处主任销假。

4.4考勤奖惩

4.4.1每月满勤的教师及中层干部,给予奖励30元,教务处汇总报告学部校长室,奖金月底或月初发放。

4.4.2事假经领导同意。教师自行安排并执行调课及相关工作,教师每天扣40元,中层干部每天扣60元。

4.4.3事假经领导同意。教师请假期间所担任的工作由学部安排他人代理完成,教师除每天扣40元,中层干部除每天扣60元外,请假期间课时费、班主任津贴(10元/天)不给予发放,学部将补贴给指定的工作代理人员。晚自习请假按半天计算,课时费不给予发放,扣发半天事假金额20元,当月无满勤奖。

4.4.4旷课、旷工给予学部通报批评;旷课扣发工资40元/节;旷工扣发工资100元/天,旷工期间课时费、班主任津贴(10元/天)不给予发放。连续旷工超过3天以上,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学校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篇3:幼儿园教师考勤制度范文

幼儿园的教师岗位,根据行业的相关规定,教师有哪些假期,平时有请假的需求时,幼儿园应有怎样的考勤管理制度呢可参考以下简单的幼儿园教师考勤制度的范本:

1、为使幼儿园工作能正常有序、保质保量的完成。根据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并参照了市区幼儿园的做法,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幼儿园教师考勤工作作如下规定:

2、全勤(无事假、病假、婚假、产假)发放全勤奖。

3、病假、事假半天以上出具申请书或病假条,经学校审核、同意,由当事人安排好代课教师和班务工作。当月病、事假第四天不再享受考勤奖,病、事假满七天,扣除当月考核奖50%,满十天扣除考核奖100%。

4、教职工须考虑学校工作的特殊性,婚假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或长假中进行。在本幼儿园工作满二年,享受婚假;满三年,享受产假;假期中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

5、该请长假的(病、事、婚假),必须提前递交书面申请,并征得园长的同意,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篇4:教师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有对员工的考勤,同样学校也要对于教师进行考勤,学校的考勤要制定怎样规范的考勤管理制度呢以下整理了教师考勤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为加强学校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考勤对象:学校全体教师。

第二条:总体要求:服从管理,坚持坐班,积极出勤。

第三条:考勤内容:

1、全体教师每天要按学校作息时间要求上下班,同时,升旗、*、教研活动、家长会、年级以上的大型活动及其他紧急情况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的出勤情况纳入学校考勤范围,班主任还要按规定的时间到班到岗(含用餐、就寝、出操、读报、班谈、*、组织学生离校等)。

2、全体教师必须坚持按课表上课,全体教师必须按要求参加各种会议、*、教研、公益劳动等学校或部门统一组织的活动。

3、所有后勤岗位和特定岗位(例如:公寓管理、生活老师、保卫、食堂、驾驶、水电、清洁、医务、保管、电话吧、小买部、书店、阅览室、打印、保管等)必须按部门规定的要求到岗(另行制定)。

4、值日领导和教师应按工作要求到岗(详见行政值日职责、教师值日职责)。

5、特聘教师及兼职而不能坐班的须经校长同意并报教务处和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考勤管理:

1、各处室管理人员、任课教师每天上下班时,自觉在签到机签到和签退。

2、教务处设专职查岗员,定时和不定时对教师到岗和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做记录。

3、学校行政领导不定时对教学和非教学岗位情况进行抽查,并将结果记入日志。

4、分管教学领导、教务处、各学部、各年级组要定时做好教学岗位人员的巡课检查,并将缺勤情况(含早晚自习、监考等)交教务处登记。坐班情况的检查由年级主任负责并在年级日志上做好记载,每月30日上报办公室做当月出勤统计。

5、办公室按月汇总、通报全校出勤情况,处罚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第五条:请假程序:

1、各类假期在3天以上的,须校长审批;假期在1天以上3天以内的,分管校长审批(吴民佑:行政后勤人员贺廷江:各班主任李方胜:教学人员(含假期内有课的班主任),教职工病假3天以上需附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急诊除外)的诊断证明,否则,不予批假。;假期在1天以内,可由分管主任(含年级主任)审批,持有效假条到教务处备案。

2、班主任请假后还应将请假时间及代理班主任等情况一并报学工处登记(一般假期均由请假人协调,特殊情况由学工处安排代理班主任,事假应由请假人支付顶工费)。

3、各类假期都应填写办公室统一印制的请假条,经相关领导签字后留存相关处室备查。

4、教师因公出差或参加学习培训等,一般应提前3天带通知原件到办公室填写公差派遣单后交由校长签批,公差派遣单在领导签字后个人留存,报帐后交办公室登记。

5、一般情况下,公差和事假均应由教师个人协调换课,返校后回换,凡教师离校,均应向教务处提供顶课单,否则,作旷课处理,病假或特殊情况下的课务安排实行个人换课和教务处安排顶课相结合,请假人必须与顶课教师搞好业务交接。教研组开展活动,全体成员必须参加,由组长负责考勤并将情况报教务处统计,未经请假视同旷工半天处理。

6、必须先履行手续然后离校,若属特殊情况(如:直系亲属病危需紧急抢救,家有突发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要电话告知有关领导同意,并在事后及时补齐请假手续,手续不齐备的病事假等视为旷工。

7、教职工假满或提前返校均应及时到有关处室销假,续假须重新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

8、校级和中层领导请假,由校长批准并告知办公室。

第六条:假期待遇:

(一)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事假全年累计一周以内假期内个人日工资减半(非特殊情况不得在全校统一考试阅卷期间请事假),全年累计在一个周以上、两个星期(按7天计,不含公休假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下同)以内的,其请假天数的工资按日工资的30%计发。半个月以上,一个月以内扣发全部工资,一个月以上不批事假,特殊情况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二)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病假在1个月以内的,工资全额发给。

2、病假超过1个月不满3个月的,从第2个月起按个人日工资的80%计发。

3、病假超过3个月的和因公负伤治疗及身患绝症者,其待遇按省、地区有关规定签定的劳动合同执行。

(三)产假、婚假、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产假,应提前一个月向学校申请,产假期间发放全额工资。(产假90天,难产增加15天,晚育的妇女增加30天,不累计)。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工产假期满后,经批准获哺乳假的,在规定的哺乳假期间,工资停发,学校每月付生活费600元,哺乳假不超过两个月。

3、在规定的结婚假期间(婚假时间为3天,晚婚者即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加至7天),工资全额发放。

4、直系亲属死亡后,最高可批准5天丧假(不含路途时间),丧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5、婚假、丧假期间的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不作为计算假期的天数。

第七条:处罚细则:

1、迟到:教师要提前2分钟到所授课教室候课(听到预备铃声进教室),上课铃声响后未到教室者记为迟到,迟到一次(五分钟以内)扣二十元。超过五分钟,但在十分钟以内扣五十元,超过十分钟,但在十五分钟以内,扣一百元,十五分钟以后记为旷课,旷课一节第一次扣贰佰元,以后每旷课一次,翻番处罚。

2、早退:下课铃未响或下班时间未到,无特殊事由离岗者为早退。早退一次扣二十元。

3、坐班:未到一次扣三十元(以抽查记载为准)。

4、换课:教师相互换课,未到教务处履行手续的均作旷课处理。

5、签到:全体教师实行指纹签到(退),凡未签到(退)的每人每次扣3元,迟到早退每人每次扣2元,以月为单位在工资中扣除。

6、值日:未按要求到岗每次扣三十元,当班教师有事不能到岗检查,需征得当班值日领导的同意并应找人顶替,否则作旷工一天处理。

7、旷工一整天(有课按课节计)处以贰佰元罚款。

8、一学期累计旷工不超过2天,能主动返校并承认错误的,学校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只要有一次旷课就取消年终考评评为优秀的资格)和经济处罚。累计旷工2天及以上,或累计旷课5节次及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补充说明:

1、教师坐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可适时调整)。

2、全体教师周六和周日实行弹性坐班,即有课上课,无课可不坐班。

3、全体教师每周可拥有1个轮休日,但须固定报分管处室同意后到办公室备案。

4、升旗、*、学习、集体活动、公益劳动及学校要求的其他统一活动,教职工无论是否轮休,是否都要按时参加,出现问题参照以上情况处理(一般每次活动作半天计算,由查岗员和有关处室清点记载)。

5、非教学岗位缺岗、失职的处罚情况由相关领导参照本制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6、本制度从2009年2月24日开始执行,员工出勤情况将作为年度评优表模的重要参考依据。

篇5:南丰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1、考勤实行签到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学校规章制度认真考勤,认真记录。

2、由值周领导考勤,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办公室当面签到。

3、探亲、节育、产假、婚丧假等,按上级规定条文执行。

4、病假需持医院证明,按病假给予考勤。

5、原则上不准事假,情况特殊者,三天以内由校长批准,三至七天的假由学区批准,七天以上由教育局批准。

6、寒、暑假未按规定时间返校的,按旷工处理。

7、凡学区、学校请的病、事假必须持假条填在签到册上。

8、事假、病假、旷工、迟到、早退者均按有关规定给予扣发出勤奖或工资。

9、教导处将出勤情况,按月进行统计,月底兑现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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