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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土方:安全技术交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2

一、施工现场安全常识

1、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集中精力,坚守岗位,未经专业培训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悬(临)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处向下投扔物料。

3、严禁酒后登高作业,禁止穿高跟鞋、拖鞋、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4、禁止随意拆除、挪动、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消防器材及电器设备等。

二、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结合本工程的施工特点,严格按基坑开挖方案开挖;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施工方案必须经公司审批合格后方可施工,开工前必须向班组进行开挖土质及地下水、护壁支撑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场地内原有的建筑物、构筑、道路、地下管线、树木、开工前或施工过程一经发现必须与有关部门联系。妥善处理后才准施工,严禁擅自决定、野蛮施工;

对周边的建筑物、构筑、道路等须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必要时对周边建筑物制定沉降、位移观察记录;

土方开挖或基坑周边有陡坡的要防止危岩、滑坡及防止坡水流入沟内。要做好施工面的截流措施:

使用反铲挖掘机、推土机、铲运机等机械开挖土方必须离地下水位0.5米以上进行;

基础施工开挖宽度除基础底部宽度外要根据土质及施工要求增加开挖面,留够护壁支撑结构宽度。坡边采用台阶形分层进行,确保坡体稳定。一般土质均匀,地下水位低,5米以内基坑可不设护壁措施。否则基坑每挖深1m,基坑面开挖宽度要增加深0.45m。而且基坑每挖深1米,护壁支撑工作必须同步设置后才准继续往下开挖;

土方开挖及基坑施工过程,发现坡边岩土有倾滑和有软弱夹层或裂隙面必须暂停施工,并通知设计院、地质单位采取措施,防止岩土下滑,人员机具设备也必须暂撤离安全距离外;

机械施工、边坡修整、场地边角、集水坑等可用人工或小型机械施工,但要防止人员高处坍塌,人员离施工机械活动最近点必须在3米以外;

挖土上侧弃土堆放脚至挖方上边缘距离应视土质及挖土深度决定,一般不得小于2米,弃土应边缘堆置,堆土顶由向外倾防止岩、土及坡水倒流入施工现场;

弃土场地周边有围墙的堆土高度宜﹤0.5米,严禁紧靠围墙、建筑物堆土,只允许离开墙根金字塔堆放,防止土堆对建筑物产生侧压力,造成建筑物等倒塌危及围墙外过路行人。(12)土方开挖时要爱护开挖面上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树木、输电、通讯线路,发现地面下有输电、通讯、供热、供气、给水、排污管线、古墓等立刻暂停挖掘,并立刻通知施工管理人员处理,严禁野蛮开挖,更不充许窃取私藏;

基糟开挖必须确保计划工期进度,防止开挖地下水渗入和坑壁倒塌;

基础开挖深超过2米,基坑临边必须设置护栏及张挂明显警示经灯。工程的基坑开挖施工范围周边必须设置围墙,全封闭防防,并设置明显施工标志及夜间照明;

土方与基坑开挖夜间必须要有足够亮度,确保施工安全;

施工机械,车辆行驶的道路,基坑坡边都必须坚实,防塌防滑;

自动卸车辆、装载机、挖掘机必须将斗车、料斗挖掘壁归位后才允许在施工场地内转场行走,防止挂断电力、通讯等线路;

基糟及土方挖掘施工场地原有的设施如须要有一定的操作距离,确保施工安全;

用降水井方案降水,基糟开挖时,对50米以内的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进行沉降观测和观察,并做好观测、观察记录;

20.基糟开挖面施工车辆道路宽度要比车辆边缘宽度2.5倍以上,路肩要坚实,路面坡度

篇2:机械土方开挖: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3、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3,堆土要在1m以外,并且不得超过1.5m。

5、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它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混凝土支撑梁底板上沾粘物必须及时清除。

6、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7、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8、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9、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10、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1、配合挖土机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2、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13、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2m高护拦并进行围档,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14、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措施,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5、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辅设厚钢板,或浇筑混凝土加固。

16、在开挖杯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结构。

17、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勘察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

18、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篇3:翻车机室土方开挖:安全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书单位工程名称翻车机室交底日期2009年7月30日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土方开挖生产班组名称汪传明队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2、土方工程开挖前确定开挖方案,并按认可后的方案进行开挖。3、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4、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5、人工挖土时应由上至下,逐层挖掘,前后操作人员间距不应小于2~3m,堆土要在1m以外,且高度不得超过1.5m,严禁偷岩或在孤石下挖土,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6、在基坑或深井下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严防上面土块及其物体下落砸伤头部,遇有地下水渗出时,应把水引到集水井加以排除。7、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8、在潮湿作业,必须严格检查电器的接地或接零和漏电保护开关,电缆应完好,并穿戴防护用品。9、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10、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11、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12、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13、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m高护拦,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14、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15、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筑混凝土加固。16、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17、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质量。接受交底人签名:交底人签名安全员签名施工队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4:土方机械安全操作一般规定:技术交底

1、机械进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上部净空和下部承载能力,保证机械安全通过。

2、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用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线1M距离以内作业。

3、作业中应随时监视机械各部位的运转及仪表指示值,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修。

4、机械运行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修。在修理(焊)工作装置时,应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应在悬空部位垫上垫木。

5、在电杆附近取土时,对不能取消的接线、地垄和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半径:电杆应为1.0~1.5m,拉线应为1.5~2.0m。并应根据土质情况确定坡度。

6、机械不得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并应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规定留出安全距离。

7、机械通过桥梁时,应采用低速档慢行,在桥面上不得转向或制动。承载力不够的桥梁,事先应采取加固措施。

8、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即停工,待符合作业安全条件时,方可继续施工:

1)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2)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或山洪暴发时;

3)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

4)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

5)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

6)施工标志、防护设施施损毁失效时。

9、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关制动好后,方可作业。

10、雨期施工,机械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

11、挖掘基坑时,当坑底无地下水,坑深在5M以内,且边坡坡度符合《建筑机械使安全技术规程》规定时,可不加支撑。

12、当挖土深度超过5M或发现有地下水以及土质生发特殊变化等情况时,应根据土的实际性能计算其稳定性,再确定边坡坡度。

13、当对石方或冻土进行爆破作业时,所有人员、机具应撤至安全地带或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篇5:竖井(工作坑)土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编号:市政施管—10工程名称分部名称分项名称交底日期年月日交底人交底人职务交底内容:1.土方开挖前,应再次核实地下管线、建(构)筑物情况,确认安全。2.并开挖过程中,井壁遇突出的石头、混凝土块和碎砖瓦块等,应及时清除。3.土壤中有水时,必须先对水采取控制措施,待符合施工设计要求后,方可开挖。4.在距各类管道1m范围内,应人工开挖,不得机械开挖,并宣请管理单位派人现场监护。5.在距直埋缆线2m范围内,必须人工开挖,严禁机械开挖,并应请管理单位派人现场监护。6.竖井采取先支护后开挖时,应待支护结构完成,并达设计或施工设计规定的强度后,方可开挖竖井土方。7.挖土过程中,遇有工程地质与设计文件不符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修改施工设计;未经批准的变更设计严禁施工。8.竖井内人工开挖土方吊装出土时,必须统一指挥;上方容器升降前,井下人员必须撤至安全位置;当土方容器下降落稳后,方可靠近作业。9.竖井采用先开挖后支护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由上至下分层进行,随开挖随支护。支护结构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开挖下一层土方。10.竖井邻近各类管线、建(构)筑物时,土方开挖前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对管线、建(构)筑物采取加固措施,并经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形成文件,方可开挖。11.竖井开挖过程中,施工人员应随时观察井壁和支护结构的稳定状况;发现井壁土体出现裂缝、位移或支护结构出现变形等坍塌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带,经处理确认安全,方可继续作业。12.堆上应距三井边2m以外,其高度不得超过1.5m,并采取防扬尘措施;堆土不得占压检查井、消火栓等设施,并应保持其维修道路畅通;推土机向竖井内推土时,机身、铲刀应与竖井边缘保持安全距离;自卸汽车、机动翻斗车、轮胎式装载机、手推车卸土时竖井边必须设牢固的车轮挡掩;向竖井内卸土时,应设专人指挥,井内人员必须撤至安全位置;用手推车向井内卸土时,应稳倾、稳倒,严禁撒把倒土。13.施工前应根据旧路结构和现场环境状况,选择适宜的机具;作业人员应避离运转中的机具;现场应划定作业区,设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使用液压振动锤作业时应避离人、设备和设施;挖除的渣块应及时清运出场。会签栏参加单位(部门,班组)参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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