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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爆设施设置规定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1

隔爆设施主要采用隔爆水棚,隔爆水棚分为主要隔爆棚和辅助隔爆棚两种。

1、主要隔爆棚的位置:

①矿井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

②采区回风巷道。

2、辅助隔爆棚的位置:

①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道。

②采区内的掘进巷道。

③采区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

3、主要隔爆棚和辅助隔爆棚采取集中式布置方式。

①水棚应设在巷道的直线段内,水棚与巷道交叉口,转弯距离保持50-70m,与风门距离大于25m。

②水棚的水量不小于40ml,主要棚区长度不小于30m,辅助水棚长度不小于20m,水棚相距1.2-3.0m,水槽边与支架、巷壁、顶板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1m,水槽距离巷道轨道不小于1.8m,水槽保持同一高度。

③水棚要挂牌管理,明确专人管理和维护。

④每周至少检查1次隔绝煤尘爆炸设置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篇2:X矿矿井机电管理机构设置及责任

矿井必须建立矿、区(科)、班、机电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范围和管理责任。

一、机电矿长主管机电运输工作,负责矿井机电运输管理及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

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矿井机电运输的全面管理工作。针对本矿情况制定出各种管理制度和执行细则,督促贯彻执行。每年组织修订完善一次各种管理制度及细则。

2、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抓好全矿机电运输系统和设备的安全、高效和经济运行工作,认真抓好机电运输系统的预防性定期检查、检测和检修工作,确保机电运输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3、定期主持召开矿井机电运输专业会议,研究解决机电运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制订全矿的年度机电运输工作计划及设备检修计划;组织制定好月度实施计划,对实施情况负责。

4、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机电科编制全矿机电设备的购置,大修计划;组织设备的平衡,调拨、报废及设备安装竣工验收工作。

5、对矿上报的有关机电运输材料要核实、签字并负责。

二、机电副总工程师协助机电矿长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

1、重点抓好机电运输技术管理和质量达标工作。机电矿长不在时,履行其职责。

2、全面掌握机电运输设备的技术状态,处理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对大型固定设备及主要供电系统的技术性能、图纸资料的准确性负责,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审核。

3、负责组织召开机电运输专业会议,研究解决机电运输技术工作出现的问题,总结布置技术创新工作,研究提高职工技术素质和设备技术装备水平。

4、组织编制矿井年度及月度机电运输工作计划、技术措施、统计报表和有关技术资料。

5、负责职工队伍技术培训。协助机电矿长进行技术创新,小改小革,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

三、机电科长主要职责是:

1、认真抓好全矿机电运输系统的安全运行工作,制订和落实机电运输系统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机电工作计划。

2、认真抓好设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设备管理制度。

?3、组织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及设备检修计划、设备购置租赁计划,待批准后组织实施。

4、全面掌握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定期组织检查,认真抓好预防性定期检修工作,确保机电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四、机电科应设专业管理组

1、井下电气管理组

①电管组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合格证。否则不准上岗工作。

②负责绘制井下供电系统图和三大保护的计算、整定、测试,检查,负荷审批等工作。

③井下地区增减负荷、系统改变,必须有电管组批准的“用电申请书”。按批准的容量、接线方式和地点接用。

④负责入井设备防爆性能的检查验收,发放防爆合格证,对井下电气设备失爆检查。

2、电缆管理组

①电缆管理组对矿用电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负责收、发、修补、试验等工作。

②电缆实行建档管理,做到电缆有编号、型号、长度、使用地点,做到帐、卡、物一致。

③按照电缆使用发放、回收等管理办法,认真做好现场使用管理工作。

3、设备管理组

①负责矿机电设备补充、购置等计划的编制与分配。

②设备实行档案管理,大型设备做到一机一档,做到物、帐、卡、板一致。

③负责矿井所有机电设备的调配、验收、报废与租赁管理。

④掌握设备的状态和使用地点,负责统计设备完好率。

⑤负责机电设备的大修理管理,提交设备修理计划,及时上报各项报表。

⑥对修好和库存的机电设备必须确保完好和防爆性能,并填写检修合格证和入井许可证。

4、小型电器管理组

①负责井下小型电器设备及特殊机电器材管理。

②负责小型电器的统一领取、发放、回收、修理、安全检查和信息资料等管理。

③小型电器设备实行编号管理,必须做到账、卡、物、板一致。出库、修理、发放手续齐全。对修好的小型电器必须确保完好和防爆性能,严格验收,并填写检修合格证和入井许可证。

④随时掌握设备状态和使用地点,作到日清月结。每季度进行一次帐、卡、物、板校对,每年组织一次设备大清查。

5、防爆检查组,其主要职责是:

①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负责对井下电气防爆工作进行强化管理,杜绝电气失爆现象,保障井下电器安全运行。

②防爆检查员必须由责任心强,技术业务熟悉,坚持原则,从事煤矿电气工作时间不少于二年,并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③防爆检查员享受矿检查科安全监察员同等待遇。防爆组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必须经机电矿长批准。

④防爆组对井下检查,发现失爆问题必须责令有关单位及时处理,并进行处罚。

⑤对井下新安装的机电设备必须进行防爆性能现场验收。

⑥防爆组对井下机电设备的检查:一般地区每周不得少于一次,高瓦斯地区每周不得少于二次。

⑦对井下新安装的机电设备必须进行防爆性能现场验收。

⑧负责对下井机电设备合格证和入井许可证的核查,确保入井机电设备的完好和防爆性能。

五、矿井生产区队设机电副区长和机电班长,负责抓好本单位机电管理工作。

篇3:学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设置制度

学校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设置制度

1、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徐有珍老师为学校会计,程青老师为学校出纳)。

2、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有关财务法规的规定要求。

3、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坚持原则,廉洁奉公,熟悉财务法律法规,掌握本行业的业务管理知识和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4、会计机构、会计部门应当设立内部稽核制度。

5、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6、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加强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

7、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8、更换出纳人员,应监督办理交接手续,按照现金日记账记录进行点交,保证现金的安全完整。

篇4:加油加气站消防标识设置标准

第一条为规范加油加气站消防标识设置,培育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能力,提高单位的消防管理水平,根据《全省推行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辖区内所有加油加气站。

第三条加油加气站消防标识的材质、色彩、尺寸应结合企业整体形象,由各石油、燃气经营企业确定,统一标识规格、大小、内容和位置。

第四条加油加气站的车辆、人员进出口处应设置醒目的“进站消防安全须知”,明确进入加油加气站的要求和注意事项;设置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单位安全经营理念的标语口号、消防安全常识等内容的标识。

第五条加油区的加油岛柱子上应设置“严禁烟火”、“禁打手机”、“停车熄火”标识。

第六条加油机侧面应设置标识,标明加油员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第七条灭火器放置点、灭火器箱的箱盖上方应设置标识,标明名称、操作使用方法、维护保养责任人及维修时间。。

第八条油罐通气管上或装卸区醒目位置应设置“严禁烟火”标识。

第九条装卸区的消防沙池和灭火工具附近应设置标识,标明卸油作业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

第十条配电间和发电机房门口应分别设置“消防重点部位闲人免进”标识,墙上应设置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标识。

第十一条站长室应张贴本站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二条加油加气站内设有便利店的,应在便利店内的醒目位置设置“禁止吸烟”、“严禁使用电热器具”等标识。

第十三条站内卫生间应在墙面上设置“严禁烟火”、“禁止吸烟”标识。

第十四条站内消防通道的地面醒目位置应标注“消防通道请勿占用”标识。

第十五条消防安全宣传标识内容应根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更新。

第十六条单位应加强对消防标识的维护、管理,如有破损、缺失的,应及时更换。

第十七条消防设施器材标识需要标明维护责任人、检查维护时间的,维护责任人变更及每次检查维护后,应及时注明。

第十八条国家标准及本标准对消防标识有规格、尺寸规定的,应按规定制作;没有规定的,可由省、市公安消防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予以明确。

篇5: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置规定

一、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管理工作,政策、法制性强,涉及面广。公司所属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健康安全环境管理。

二、?机构设置

2.1?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安委会是公司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管理监督工作最高行政机构。

2.2?安委会由公司领导、机关各办主任组成。厂长和党委书记任委员会主任,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任委员会副主任。

2.3安委会办公室是安委会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厂安全主管部门,由安全主管部门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2.4?安委会是在公司领导下的安全生产领导决策机构,通过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对单位的安全健康环境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监督管理。

2.5?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根据本规定的原则,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同时包括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

2.6?建立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职责网络图和安全健康环境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图

三、?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3.1在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监督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通过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3.2研究、决策工厂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3.3听取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执行安全健康环保职能情况的汇报,审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

3.4按照《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审定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的投保和使用计划;

3.5审定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奖励方案,审定对重大事故责任者和事故单位领导的处理意见;

3.6组织部署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安全健康环保工作,实施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安全监督管理,实现企业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领导承诺、方针和战略目标。

四、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4.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公司安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

4.2及时接收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文件,及时向安委会汇报,根据安委会决定,起草公司安委会的文件,并及时传达和落实;

4.3掌握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等工作的动态,及时向安委会汇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4汇总分析各部门有关安全健康环保的安全隐患和建议,及时向安委会汇报;

4.5认真做好安委会会议记录,完成和传达会议纪要。根据会议决定起草有关文件,进行传达和落实。

?五、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主要职责:

5.1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监督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5.2研究、决策本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5.3听取各级人员实施安全健康环保情况的汇报;

5.4研究、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责任人、整改时间;

5.5组织部署本单位的安全健康环保工作,实施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安全监督管理,实现本单位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目标。

?六、附?则

6.1本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6.2本规定由公司生产部负责解释。

6.3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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