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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定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2

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1】

1、供应商的选择

1.1根据企业的生产要求,确定需要采购的原辅料、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等是否符合危险品目录中的危险品,对这些危险品进行学习,了解产品的特性。

1.2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考核,要求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资料,如:危险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技术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标签等证明材料。

1.3营销科汇总后,报总经理审批,对该供应商所供产品进行试用(不需试用的由化验室化验,直接由车间使用),根据该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情况,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价格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确认,选定合格供应商。

1.4把确定好的各供应商分门别类的归档管理,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纳入《供应商管理台帐》。

2、采购程序

2.1采购各产品时,按照采购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危险品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技术指导说明书、危险品标签等资料以及合格证,以确保产品符合安全要求。

2.2进行初步检验以后,不符合条件的可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料或选择退货;符合条件的才可以进公司、入库,办理相关的手续。

2.3采购负责人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把信息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风险,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3、供应商的安全管理

3.1供销科负责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确定资格预审程序和要求、

选用和需用的标准,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定期对合格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设备等的质量、售后服务进行审查,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3.2各有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时,公司营销部门编制、

发送招标书(招标书中应有安全的要求)

3.3有关部门选用供应商时,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从质量、

性能、使用说明、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等方面

进行确认,来选择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合同中应有安全管理要求

的条款。

3.4有关部门续用供应商时,应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交货业绩考核,

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好的,对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供应商给予续用。

3.5公司供应部门,应经常识别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风险,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便降低采购风险,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氯化亚铜

合格供应商管理办法【2】

一、目的

对供应商合理评定和选择,确保供应商具备提供本公司规定要求的产品的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提供本公司产品生产用原、辅物料及测试、设计、生产工具、设备仪器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增加、删除、更改、提供其它与品质无直接关系的供应商不受本办法的控制。

三、职责

四、程序细则

(一)供应商来源的控制

1.《合格供应商名单》原则上是针对生产厂商而非销售商,如果工程部经理认为需要时,可以同时列明厂商的原料编号,如果只列明生产厂商,则任何能供应该生产厂商产品的销售商,均视为合格供应商。

2.如某销售商为生产厂商指定代理商,则该销售商代表生产厂商。

3.每种物料可以有一个以上合格供应商,工程部产品开始人员认为需要时,可以在产品BOM表上列明某项物料的特定合格供应商,该供应商必须是《合格供应商名单》中的。采购、检验或生产部门作业时都应考虑供应商是否为BOM表中列明的合格供应商。

4.《合格供应商名单》记载于电脑系统中,由工程部经理负责名单的增加、删除、更改。

(二)供应商的评估/选择标准

1.新供应商由采购发出《供应商信函调查表》,供应商填妥回传,正本采购部保存,副本分发品管部及工程部。

2.品管部经理在可能的情况下,派员到供应商生产现场考察其品质运作,对其品质体系进行评价并记录于《供应商品质体系调查表》中。

3.如该供应商以前曾供应过其它物料,可以依其以前表现评估。

4.对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的新供应商,除非产品开发人员有充分的理由证明该供应商提供的物料符合品质要求,否则工程部经理应要求采购人员进行小量采购作试产之用。对此物料的采购申请,申请人应在单上注明。

5.当物料试产后《无件试验报告》反映结果合格,由工程部经理决定是否增加该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增加程序见本程序(四)之4点。

(三)供应商表现的评估

1.由品管IQC填写《供应商品质表现评估表》,依“进料检验程序”对供应商来料进行品质评估。

2.进料检验时,若IQC发现并非来自合格供应商的来料,或合格之销售商提供并非合格生产厂商的物料,亦判定来料不合格。

3.由采购部及计划部每月填写《供应商价格、交货表现评估表》,提交经理审核,并决定是否要求工程部经理更改供应商。

(四)供应商的更改

1.工程部经理决定更改合格供应商时,由产品开发人员发出《物料更改通知单》,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更改电脑系统内之相关资料。

2.《合格供应商名单》以电脑中存储本为准,由工程部依《物料更改通知单》进行控制,任何电脑打印表单只限打印当天参考。

3.如属删除某供应商,则心须于《物料更改通知单》上列明删除该供应商后本公司物料处理方法。

4.如增加产品用料中的合格供应商,而该供应商不属《合格供应商名单》内,则填写《物料更改通知单》时,同时更改产品BOM表中相关物料及将该供应商列于《合格供应商名单》内。

5.如为一供应商代替另一供应商,则视为增加一供应商,另一被删除,程序同上述之3、4点。

6.由品保部经理复核本程序之3中物料处理方法的效果,并填于《物料更改通知单》正本上。

7.工程部经理每三个月派员核查电脑系统中存储之《合格供应商名单》,确保正确无误,核查结果工程部保存至少两年。

六、附件

(一)《合格供应商名单》

(二)《供应商信函调查表》

(三)《供应商品质体系调查表》

(四)《供应商品质表现评估表》

(五)《供应商价格、交货表现评估表》

(六)《供应商总体表现评估表》

(七)《物料更改通知单》

篇2:外协供应商管理规定办法

外协件供应商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外协件采购管理;满足整车适应用户个性化需要的快速应变能力,保证外协件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能够系统化、模块化、高质量、低成本、准时快捷地提供公司生产所需的零部件和总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电动汽车及其它延伸产品的协作配套件供应商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外协件为非本公司生产的,从相关生产企业采购的总成及零部件。

第二章

零部件采购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纳入到新型的协作配套体系的供应商,应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具有适应整车满足用户个性化需要的快速应变能力,所提供零部件在国内具有领先水平,有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产品质量高,能够做到系统化、模块化供货,企业的部分或者全部已经融入国际零部件供应体系。

零部件采购应遵循下列原则:1、竞标、发挥存量、相对集中、服务质量优先的原则;2、从企业的财务状况、产品研发能力、工艺制造水平、质量管理水平、供货服务能力五个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并择优选择供应商;3、逐步实施全球采购,采购管理与国际接轨;4、从开发周期缩短化、生产准时化、成本最低化、采购全球化、零部件通用化、底盘平台化、产品开发及装配模块化的思路构建新的采购模式;5、与供应商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6、实行A、B点动态管理制,采用供应商A、B、C、D四级评价考核体系,对合格的供应商实行周期评价,动态管理,优胜劣汰;7、在条件成熟时推行供应商产品准时制供货(JIT);8、实施供应商产品质量赔偿和激励管理;

第三章

工作流程及控制要点

第六条制造部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负责将通过各种方法和手段收集到的与公司产品开发和生产有关的生产企业的相关信息录入公司潜在供应商信息库。

潜在供应商资源库里的供应商分成三个层次:潜在供应商;合格潜在供应商;合格供应商;第七条制造部负责组织研发、财务等部门对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进行认可。

通过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认可的供应商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成为合格潜在供应商。

对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认可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评价:质量体系管理能力(500分);

中国3000万经理人首选培训网站实物质量(200分);财务状况(100分);产品研发能力(200分);工艺保证能力(200分);交付服务能力(100分);特殊优势(不评分,作为参考)潜在供应商资格认可的详细标准见附录1《潜在供应商资格认可标准》。

潜在供应商资格认可合格标准:1.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凡两个以上方面的得分为零分的;凡评价中出现“该企业<800分的(允许无产品研发能力的为600分)。

2.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经过改进并进一步评价后才能确定为DFEV的合格潜在供应商:凡评价得分<1000分的(允许无产品研发能力的为800分);除“产品研发能力外”,其它项有得零分的。

没有以上情况且得分值≥1000分的,则潜在供应商资格认可合格,成为合格潜在供应商。

对供应商按所供产品的重要度、产品质量对整车(主机)质量的影响程度、产品的技术含量和质量风险、辆份资金占用量等因素对供应商按A、B、C分成三类,对A、B、C三类供应商分别提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

1.供应商分类的基本原则:A类:影响安全环保项和关键项质量的零部件;辆份资金占用大的零部件;B类:对整车(主机)质量影响比较大;有一定技术难度和风险;辆份资金占用比较大;C类:对整车(主机)质量影响比较小、技术难度及风险小、辆份资金占用小。

供应商以其所供应协配件中类别最高的零部件为准进行分类。

2.对A、B、C三类供应商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对于A类供应商:建立QS9000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第三方认证;对于B类供应商:贯彻QS9000标准,通过ISO9000第三方认证;对于C类供应商:贯彻ISO9000标准,鼓励通过ISO9000第三方认证;DFEV对供应商质量体系的具体要求见附录2。

第八条制造部根据产品开发的总体进度安排组织公司研发、财务等部门就相关产品的开发和试制工作与潜在供应商进行技术交底和价格、进度咨询。

第九条制造部对合格潜在供应商反馈的有关信息结合公司的总体开发进度安排进行综合分析评价,选定1-2名合格潜在供应商,并签定有关产品开发试制协议。

第十条选定的合格潜在供应商与公司研发部门一起按照同步工程的要求参与产品研发工作。

公司研发部门先向零部件供应商的设计部门提出与整车性能装配相关的要求。

合格潜在供应商负责零部件内部结构的设计,考虑产品的经济性、通用性,缩短开发周期,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并按产品开发试制协议的要求提供装车样件。

中国3000万经理人首选培训网站第十一条制造部在有关部门配合下组织样件试装车。

样件试装合格的合格潜在供应商成为合格

供应商。

第十二条根据样件试装车情况,并结合对供应商价格、质量、供货的准时程度、售后服务水平、

等因素的综合评定结果,与供应商签定最终的批量供货协议及产品质量赔偿协议。

第十三条合格供应商进入批量供货阶段后,制造部负责对供应商的批量供货水平和业绩进行日

常评价,评价结果与产品价格和装车份额挂钩。

供应商日常业绩由制造部从质量、交付、服务、价格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评价采用定量打分的方式进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评价采用日常评价与第二方认证及年度评价相结合的办法由分公司根据评价结果对供应商按优秀(A级)、合格(B级)、基本合格(C级)、不合格(D级)进行分级排序,实行等级管理。

对优秀供应商予以表彰和奖励并从供货比例、新产品配套、财务结算等方面予以优先;对基本合格的供应商向其提出改进建议;对不合格的供应商要求其限期整改,对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由制造部提出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的申请,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该供应商的相应产品纳入DFEV潜在供应商资源库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制造部定期组织公司有关单位对供应商进行第二方质量体系评价和认证工作。

第四章

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本办法由制造部负责解释。

附则

供应商选择及管理工作流程图为本办法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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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供应商选择及管理工作流程图:

潜在供应商信息收集并录入供应商资源库;潜在供应商信息收集并录入供应商资源库;

潜在供应商资质认可;潜在供应商资质认可;

产品技术交底、进度及价格咨询;产品技术交底进度及价格咨询;

供应商综合分析评价;供应商综合分析评价;

确定供应商并签定产品开发、试制协议;确定供应商并签定产品开发、试制协议;

供应商参与产品开发并完成样件试制;供应商参与产品开发并完成样件试制;

制造部组织样件试装;制造部组织样件试装;

装车结果评定;装车结果评定;

签定产品供货协议和质量赔偿协议,确定装车份额;签定产品供货协议和质量赔偿协议,确定装车份额;

正式供货;正式供货;

供应商日常业绩评价;供应商日常业绩评价;

对供应商定期进行第二方认证;对供应商定期进行第二方认证;

好好学习社区

中国3000万经理人首选培训网站附件2

潜在供潜在供应商资格认可评价标准

适用范围:一、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对潜在供应商进行资格认可的评价。

评价标准:二、评价标准:标准评价方面项目总得分评价内容公司可以进行质量体系评价的基础:(1)通过公司认可的第三方机构ISO9001:2000标准或QS9000标准认证。

(2)通过公司认可的主机厂的第二方审核,其得分标准同上。

(一)质500量体系管理能力

四、审核组现场体系审核内容:(1)质量目标(6)测量和监控装置的控制(2)与顾客有关的过程(7)顾客满意(3)设计和开发(8)内部审核(4)采购(9)不合格控制(5)生产过程控制(10)改进(二)实物质量(三)财务状况2001001、项目检测率≥85%,其中保安项、关键项、重要项检测率100%。

2、项次合格率≥92%,其中保安项、关键项、重要项合格率100%。

1、营运能力:流动资产周转率(次)2、效益及获利能力:资产利润率1、偿债能力分析:速动资产比率、偿债能力分析:

(四)产200品研发能力(五)工200艺保证能力(六)交100付服务能力特殊优势

1、产品设计、试验的人员、手段和能力。

2、产品试制手段和能力。

3、产品开发负责的范围能力。

1、工艺保证硬件设施;2、主要生产及检测设备的保证能力:Cpk≥1.33(PPM≤60)的主要工序比例数≥80%,Cpk≥1(PPM≤3000)的主要工序比例数≥90%。

1、交付能力2、服务能力1、供应商通过特殊优势资料,审核员现场验证;2、审核员审核中发现特殊优势,予以书面记录;

评价原则:三、评价原则:(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公司的供应商:凡评价中出现“该企业不能作为公司的供应商”的。

凡两个以上的方面得分为0的。

凡评价得分<800分的(无产品开发能力的为600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经过改进后,进一步评价才能确定为公司的供应商:凡评价得分<1000分的(无产品开发能力的为800分)。

中国3000万经理人首选培训网站除“产品研发能力”外,其它任何项有得0分的。

(3)没有以上情况,且得分值≥1000分的企业(无产品开发能力的为800分),则供应商资格现场审核合格。

(4)有产品开发能力的为A级供应商;没有产品开发能力的为B级供应商。

供应商资格现场审核合格的A、B级供应商,由供应商资格评定小组评定,决定下发“***电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潜在供应商资格认可合格证”。

(5)“***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潜在供应商资格认可合格证”三年有效,三年后重新评定。

篇3:战略供应商管理规定办法

供应商开发与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积极开发供应商,评定合格供应商,并对合格供应商进行持续监视,以确保其能为公司提供合格的产品与服务。

第2条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给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第3条权责

1.采购开发部负责供应商的开发。

2.采购开发部、采购跟单部、品控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考核。

3.采购总监负责合格供应商的审批工作。

第2章供应商信息收集与调查

第4条供应商信息收集与调查由公司采购开发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第5条供应商调查的内容

1?产品供应状况。

2?产品品质状况。

3?专业技术能力。

4?生产设备状况。

5?管理水平。

6?财务及信用状况。

第6条凡是符合条件且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均应填写“供应商调查表”,作为公司选择和评估供应商的参考依据,并送达采购支持部进行建档。

第7条若供应商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公司应要求供应商及时对“供应商调查表”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8条采购开发部应组织相关人员随时调查供应商的动态及产品质量,“供应商调查表”须每年复查一次,以了解供应商的动态,同时依变动情况更新原有资料内容。

第9条供应商信息收集的方式可以采用电话咨询、问卷调查、实地考察、委托验证等不同的方法。

第3章合格供应商的标准

第10条评价合格供应商

公司相关人员评价合格供应商时,应按照以下标准综合考虑。

1?供应商应有合法的经营许可证,应有必要的资金能力。

2?优先选择按国家(国际)标准建立质量体系并已通过认证的供应商。

3?对于关键产品,应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与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考查,其中包括下列五个方面的要求。

(1)原材料的检验是否严格。

(2)生产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善。

(3)出厂的检验是否符合我方要求。

(4)生产的配套设施、生产环境、生产设备是否完好。

(5)考察供应商的历史业绩及主要客户,其产品质量应长期稳定、合格、信誉较高,主要客户最好是知名的企业或欧洲地区客户。

4?具有足够的生产能力,能满足本公司连续的订单需求。

5?能有效处理紧急订单。

6?有具体的售后服务措施,且令人满意。

7?同等价格择其优,同等质量择其廉,同价同质择其近。

8?样品通过检验合格。

第4章供应商的评价程序

第11条供应商初步评价

1采购开发部及其他部门视企业实际需求寻找适合的供应商,同时收集多方面的资料,如以产品种类、质量、服务、生产能力、价格作为筛选的依据,并要求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2?采购开发部对“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进行初步评审,挑选出值得进一步评审的供应商,召集采购各部门相关人员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时使用“供应商现场评审表”。

3?在对供应商进行初步评审时,采购部须确定采购的产品是否符合政府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安全要求,对于有毒、危险品,应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12条供应商的现场评审

1?根据供应商生产的产品对公司销售的影响程度,可将采购的物资分为战略产品、重要产品、普通产品三个级别,对不同级别实行不同的控制等级。

2?对于提供战略与重要产品的供应商,采购开发部组织跟单部、品控部、外贸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并由采购开发部填写“供应商现场评审表”,跟单部、品控部、外贸部签署意见,供应商现场评审的

合格分数须达到70分。

3?对于普通产品的供应商,由采购开发部决定是否进行现场评审。

第13条《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和《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的签订

1?采购开发部负责与合格供应商签订《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和《长期战略合作协议》。

2?《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和《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供应商提供合格产品的契约。

第14条样品需求和开发

1?如公司有样品需求,由采购开发部人员通知供应商提供样品,品控部相关人员需对样品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和标准,并对样品进行检验;同时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的规格、质量认证、合理价格、图片等详细资料,填写好《样品资料表》,连同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认证、图片等送达支持部建档。

2.采购开发部相关人员要随时关注和收集相关产品的市场最新发展情况,对新技术、新材料和新产品的跟踪和收集,并要求供应商配合开发新样品或者按照客户的要求和来样开发样品。

3?样品应为供应商在正常生产情况下生产出的代表性产品,数量应多于三件。

第15条样品的检验

1?样品在送达公司后,由品控部负责完成样品的材质、性能、尺寸、外观质量等方面的检验工作,在“样品检验评估报告”中记录相关实测数据并作出结论,报品控部经理批示。

2.样品检验不合格时,采购人员应将“样品检验评估报告”和不合格样品退回给供应商,请其改进后重新送样品或更换送样供应商。

3.经确认合格的样品,需在样品上贴“样品标签”,注明合格,标识检验状态;并将样品、“样品检验评估报告”和《样品资料表》送达支持部建档。

3?合格的样品至少为三件,一件送支持部用于公司展厅、网站和采购指南;一件留在品控部,作为今后检验的依据;一件交回供应商作今后生产的依据。

第16条确定合格供应商的名单

1?在“供应商基本资料表”、“供应商现场评审表”、“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和“样品检验评估报告”五份资料完成后,采购部将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交公司总经理批准。

2?原则上一种产品需暂定三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以供采购时选择。

3?对于惟一供应商或独占市场的供应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适时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删除不合格供应商。修订后的“合格供应商名单”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生效。

第5章供应商的监督与考核

第17条考核对象

供应商考核对象为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的所有供应商。

第12条考核方法

公司对供应商实行评分分级制度,供应商的考核项目包括质量、交期、服务、价格水平等方面的内容。

第18条考核频率

对战略、重要产品的供应商,应每季考核一次;对普通材料的供应商,则每年度考核一次。

第14条考核结果的处理

1?考核结果在90分以上的供应商,优先采购和合作。

2?考核结果在80~89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评价小组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

3?考核结果在70~79分的供应商,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评价小组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行确认,并决定是否继续采购和合作,或减少采购量。

4?对考核结果在69分以下的供应商,须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删除,并终止向其采购和合作关系。5?考核标准和考核结果由采购人员书面通知供应商。

第19条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交期和质量监督

1.采购人员应要求供应商准时交货,同时详略记录供应商交期情况。

2.品控部和采购部应保存合格供应商的供货质量记录,产品不合格时应对供应商提出警告并拒收,连续两批产品不合格则暂停采购,另选供应商,或待其提高产品质量后再行采购。

3.对于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取消其供货资格,将其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删除。

第20条供应商档案管理

采购部负责建立供应商档案,使用部门予以配合,对每个选定的供应商必须有详尽的供应商档案。供应商档案由采购部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供应商档案包括供应商调查表,供应商审批表,供应商质量档案,供应商所提供的合格证明、价格表及相关资料等。

第21条供应商政策的临时性变更

1?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经过公司采购总监的书面同意后,可对某些供应商的政策作临时性调整。

(1)某供应商的发展战略或地域销售政策发生对公司有利或不利的重大调整。

(2)某供应商决定把我公司作为重要客户。

(3)重要供应商出现经营危机。

(4)市场供应价格发生剧烈震荡,使供应风险骤然加大,引起供需双方相应做出重大的政策调整。

(5)其他需作临时性调整的情况。

2?一旦调整结束,应立即恢复其原有等级,如仍需继续保留临时等级,需报总经理特批,并于该季度在供应商评审会议上通过。

第6章附则

第21条本制度由采购中心制定,采购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22条本制度报总经理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篇4:供应商变更管理规定办法

供货商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制定目的:为了规范供货商的供货活动,保证供货商的供货质量,提高经营者的合理化水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合本公司所有供货商。

3权责单位:采购部负责制定,修改,废止和起草。

品管部负责执行。

总经理负责制定,修改,废止和核准。

二供货商管理制度

1凡本公司供货商都应该具备相应的资格。如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的资质证明。如果相关资质过期应立刻更新,并将新的资质材料复印件送至本公司备案。

2如果供货商有资料变更,应该立即通知本公司相关人员。

3供货商在每次备货时应按照请购单来备货并按照本公司需要的标准和规格来备货。备货时称好分量,数好个数,同时对所送货物的品质进行检查。

4每次应在午前10:00之前送到,过时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送货签单时,应该按照先来先签的原则。

6供货商应协同验收人员一起做好验收工作。

7每次签好单据后,应该按照指定的场所放置后方可以离开。

8对当天需要补货应该及时补货。

9供货商用来运输食品的交通工具应该每日进行消毒一次。

10退货场合,供货商检查所退回货物的数量,型号,规格是否与退货单据一致。

三供货商量化评定制度

我公司会每个月对供货商进行量化评定。标准如下:(满分100)

1每次抽检合格率的评定标准(10分)

2交货及时率的评定标准(10分)

3货物质量是否达标评定标准(25分)

4品质改善和及时性评定标准(25分)

5服务态度评定标准(10分)

6货品位置摆放评定标准(10分)

7文件,电话回复及时性和合理性评定标准(5分)

8交通工具消毒评定标准(5分)

说明如下:

a级(95分以上)b级(80分——-90分)c级(60分——-70分)d级(60分以下)

奖励方式

(1)a等供货商可以悠闲取得交易机会。

(2)a等供货商可以获得优先支付货款和缩短货款支付期限。

(3)a等供货商可以获得产品免检或放宽检验。

(4)a,b,c等供应商,可参加本公司举办之各项训练与研习活动。

惩罚方式

(1)凡因供应商品质不良或交期延误而造成之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2)c等,d等供应商应该接受定货量减少,增大检查力度和改善辅导措施。

(3)c等,d等供应商延期支付货款。

(4)e供货商应立即停止交易。

篇5:学校请假制度管理规定办法

学校请假制度管理规定【1】

一、请假的类别、期限、审批权限及待遇

1、各中小学(不含面上小学)、进修校校长及幼儿园园长离开湛江市(含市辖五县四区)外出,必须提前向教育局递交书面请假条,经局长批准后方可外出,严格掌握准假期限,并及时销假。

违反规定的,教育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2、学校的中层和副职领导外出必须向校长请假;面上小学校长外出一个星期内报中心小学校长审批;超一周由中心小学校长提意见报区教育局审批。

3、学校教职工外出、病、事假应向校长请假。

各校应完善学校管理工作,健全管理制度,制定本校请假制度,做好教职工的考勤管理,使教职工明确请假规定和有关待遇,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4、各校请假工作应做到有学校班子专人负责,及时登记并定期公布,并将其作为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任职考核、兑现各项福利待遇和奖励的依据。

5、学校校长病、事假或因公出差2天以内(含2天),应电话向区教育局负责该镇工作的副局长报告,批准后,要安排好学校的日常工作,明确学校临时负责人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3天以上,应以书面向区教育局主要领导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可先电话请示,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出市的,要说明事由、目的地及时间,病假的应与学校教职工同样履行手续。

6、教职工考研、脱产进修、报考公务员,必须提前一学期向学校申请,报区教育局审批。

7、教职工辞职,必须提前一学期向学校申请,报区教育局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8、学校组织教职工出市学习、培训、考察,应书面向区教育局报告,并填写区纪委统一印制的外出申请表,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同时安排好学校正常工作,经批准后方可离校;学校举办大型师生活动,应事先报教育局主管领导,经局长审批方可进行。

9、教职工擅自离开岗位15天,学校要主动将教职工离开原因、时间及学校意见以实上报区教育局人事股,否则造成后果,追究学校校长责任。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请假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1、严格请假、续假、销假制度。

我区在编在职的教职工除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外,需要请病假、事假、产假、婚假、丧假和其他公假者,必须填写《**区教职工请假审批表》,办理请假手续(急病可事后补办),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请假期间,女职工按要求定期查环查孕,不能以请假为由回避检查。

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确需延长假期的,应在假期内办理续假手续。

中学、区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心小学(含**二小)和幼儿园的教师,请假一周内由所在学校校长审批,超一周由校长提出意见报区教育局审批;面上小学教师请假3天及以下由所在学校校长审批;4至15天以内(含15天)应由所在学校校长和中心小学校长会同审批;超15天由所在学校校长提出意见报区教育局审批。

①请病假。

要提供有关证件:一是医生诊断证明并加盖医务科公章(市中心人民医院,农垦医院只盖诊断专用章),医生每次开出诊断证明,原则上诊断病休时间只能休半个月以内,特殊病例也不能超过一个月病休时间,否则无效;二是看病收费单据、门诊手册;三是请假条(学校提出意见加盖公章)。

②请产假。

要提供有关证件:一是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二是若属剖腹产的,要交剖腹产住院证明;三是请假条。

2、建立请假月报制度。

每月底前,各学校要将上个月教职工事、病假等各种请假情况汇总向全体教师公示,教职工请假按规定工资需要折扣或停发的,要在每月底前,以学校为单位(面上小学报管理组汇总)上报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后统一报区人事局工资股扣发。

3、严明请假纪律。

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都作旷工论处,旷工期间停发全部工资和福利待遇。

对于以下几种违反请假制度的也均以旷工论处:

①虽有正当的请假理由,但无办理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没经领导批准的。

②伪造假证,骗取病假,小病大养,无病借病,该请事假而请病假,经发现查实的;

③未办理调动手续,私自到外单位工作的;

④未办理任何手续私自长期在外进修学习的;⑤请假批准期限已满,未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

4、严肃处理制度。

学校出现教职工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应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将具体情况上报区教育局人事股,并通知教职工立即回学校工作,还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本校制度给予严肃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处理意见书面上报区教育局人事股。

对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的教职工,经教育不改,情节严重者,除经济上按规定办理外,还要在行政上给予政纪处分,并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相挂钩。

教职工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含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区教育局在核实学校上报的有关情况后,对经教育无效擅自离岗教职工视其情节轻重作辞退或自动离职处理。

①教职工旷工超过可辞退的天数(连续旷工达1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30天)时,学校对其旷工教职员工作出处理,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及时以书面向区教育局报告,应先停发工资,再要求其本人补办辞退手续(无法通知其本人的应通知其父母或配偶,要有书面依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②教职工全年累计病假超过30天、事假超过15天或有擅离职守行为的,在当年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全年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事假超过3个月、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或旷工在15天以内,均不得参加本年度考核。

晋升工资、职务按有关规定处理。

③教育局将不定时到各校检查教职工考勤、请假管理情况。

严禁请假中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教育局将予以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本人责任,同时对所在学校校长和负责该项工作的行政领导,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5、强化责任意识。

各校(园)长要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增强规范管理观念,切实做好教职员工的请假登记工作,做到专人负责,在规定的权限内规范审批,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和有关待遇的规定。

对以下几种情况,在严肃处理教职工的同时还要追究校(园)长及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①对于因把关、执行不严或疏于管理而出现教职工擅自离岗的;

②未经区教育局同意,不按规定操作,随意准假,越权审批的;

③虚报、缓报、瞒报、不报等违规行为的。

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本意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本校教职工请假制度,要特别严明考勤纪律,严格按制度执行。

对教职工请假,要按照本规定从严审批,正确处理好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和维护教职工正当权益的关系。

学校负责人若请假,要在办理完请假手续后,委托一位领导干部主持学校全面工作,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三、本制度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意见未详事宜或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学校请假制度管理规定【2】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常规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教职工因病、事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应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由本人填写请假单,请假单由办公室主任签字后交校长室批准并备案。

2、请病假一般在前一天或当天上班前向校长室请假,病假连续三天以上(含三天),须持医生证明和开出的病假单。

如遇急病,可先打电话告知学校相关负责人,但事后须补办书面请假手续,不补手续的每次扣5元。

3、请事假要事先写好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如遇特殊情况要电话告知学校相关负责人,事后补办书面请假手续,不补手续的每次扣5元。

4、未经请假,或请假后没有批准未到校上班的,视作旷工处理。

5、教职员工结婚、生育、丧事假均按规定给假并办好请假手续;若超假,应续办请假手续,按相应的病事假处理。

6、请病假者,须把课务工作向教导处交待清楚,便于学校安排工作;请事假者,要事先与教导处协调安排好课务。

7、教师外出参加经学校同意的学历进修,计算机、英语培训等,也要填写请假单,并须与教导处协调安排好课务,未协调好课务的按事假处理。

教师因公外出一般提前报教导处,安排调课,若情况特殊再由教导处安排代课。

8、教职工上班时段内临时外出(半天以内)不影响课务的,须口头向各办公室主任请假,办公室主任、中层以上干部须向校长室口头请假,凡临时外出均须于门卫处做好进出登记。

9、请假期满后因特殊原因要继续请假的要按上述程序再次履行请假手续。

10、教师请假连续半个月以上,学校应安排代课老师。

(由教导处提出初步意见,校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教职工连续病假较长时间要求恢复上班,须凭医院证明,经校领导批准后正常上班。

11、教职工病事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发放,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12、办公室主任和门卫值岗人员要认真如实地填写好教职工出勤情况统计表、进出校门登记表。

本制度经四届十一次教代会表决通过,于20**年4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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