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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变更管理规定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2

供货商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制定目的:为了规范供货商的供货活动,保证供货商的供货质量,提高经营者的合理化水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合本公司所有供货商。

3权责单位:采购部负责制定,修改,废止和起草。

品管部负责执行。

总经理负责制定,修改,废止和核准。

二供货商管理制度

1凡本公司供货商都应该具备相应的资格。如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的资质证明。如果相关资质过期应立刻更新,并将新的资质材料复印件送至本公司备案。

2如果供货商有资料变更,应该立即通知本公司相关人员。

3供货商在每次备货时应按照请购单来备货并按照本公司需要的标准和规格来备货。备货时称好分量,数好个数,同时对所送货物的品质进行检查。

4每次应在午前10:00之前送到,过时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送货签单时,应该按照先来先签的原则。

6供货商应协同验收人员一起做好验收工作。

7每次签好单据后,应该按照指定的场所放置后方可以离开。

8对当天需要补货应该及时补货。

9供货商用来运输食品的交通工具应该每日进行消毒一次。

10退货场合,供货商检查所退回货物的数量,型号,规格是否与退货单据一致。

三供货商量化评定制度

我公司会每个月对供货商进行量化评定。标准如下:(满分100)

1每次抽检合格率的评定标准(10分)

2交货及时率的评定标准(10分)

3货物质量是否达标评定标准(25分)

4品质改善和及时性评定标准(25分)

5服务态度评定标准(10分)

6货品位置摆放评定标准(10分)

7文件,电话回复及时性和合理性评定标准(5分)

8交通工具消毒评定标准(5分)

说明如下:

a级(95分以上)b级(80分——-90分)c级(60分——-70分)d级(60分以下)

奖励方式

(1)a等供货商可以悠闲取得交易机会。

(2)a等供货商可以获得优先支付货款和缩短货款支付期限。

(3)a等供货商可以获得产品免检或放宽检验。

(4)a,b,c等供应商,可参加本公司举办之各项训练与研习活动。

惩罚方式

(1)凡因供应商品质不良或交期延误而造成之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2)c等,d等供应商应该接受定货量减少,增大检查力度和改善辅导措施。

(3)c等,d等供应商延期支付货款。

(4)e供货商应立即停止交易。

篇2:供应商交期管理规定办法

供应商管理办法

1.0目的

对供应商进行开发、评估、考核,以保证供应商长期稳定地提供满足本公司规定(含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要求的各类材料,并保证本公司所用的材料品质的稳定与提升。

2.0使用范围

2.1适用于向本公司提供生产物料(原料、生产辅料)及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2.2考核奖惩的订单分配原则上不含客户指定供应商或市场垄断供应商。

2.3季度评估时要交货批次少于三次的供应商不列入评估。

3.0定义

3.1新供应商:是指从来没有与本公司开展业务往来,或半年以上未发生业务往来以及虽有往来但本次采购的物料是与以前采购的物料类别完全不同的供应商。

4.0职责

4.1供应商评估小组

4.1.1供应商评估小组由物控部(物控、采购、仓库)、工程技术部、品管部、生产部组成

4.1.2进行新供应商的调查、评估、选择。

4.1.3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评估、考核。

4.1.4确立或终止同各类供应商的业务合作关系。

4.2品质部

4.2.1提供供应商评估期内的各类物料质量统计数据及分析资料,并参与对供应商的品质管理方面的评估。

4.3工程技术部

4.3.1对供应商提供本公司的新物料样板进行确认,以及采购物料技术标准的制定,并参与对供应商的工艺技术管理方面的评估。

4.4物控部

4.4.1负责和主导对供应商的选择与评估、评审、考核,并对已确立采购合作业务的供应商的关系作进一步的维护、协调,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5.0作业程序

5.1新供应商的开发

5.1.1对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由物控部组织收集、调查对方基本情况。调查的主要内容有:营业执照、企业规模、资金状况、设备生产条件、供货能力、企业信誉、品质技术保障能力等,并将调查结果填写于《供应商调查表》上。

5.1.2物控部根据《供应商调查表》的相关资料,评审采购的可行性。经过调查有意向的主要供应商,由物控部主导并组织供应商评估小组指派的相关人员对该厂商进行实地考察、评估(零星、辅助易耗材料厂商除外)。参加评估的部门指定人必须独立如实地评估该企业的生产规模、品质、技术现状,并将评估结果客观地记录于《供应商现场评估表》中。由物控部报生产总监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审批合格的厂商可以作为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

5.1.3经总经理批准合格的厂商可以作为初步评估合格的供应商,由物控部根据已审批有效的《供应商现场评估表》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将更新后的《合格供应商名录》转行政人力资源部受控,受控后派发至物控部以作为同合格供应商开展购货合作业务,同时派发至品质部作合格供应商检验,发至财务部一份存档稽查。

5.1.4行政人力资源部须将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所有供应商必须建立《英第爱纳供应商基本资料卡》进行管理与备案。

5.1.5凡客户指定的供应商可由采购员要求供应商填写《英第爱纳供应商基本资料卡》,随同相关证明文件一并交回后,即可申请登录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无需进行现场评审:

5.1.6除5.1.5所规定之条款和总经理特定可开展业务外,凡是没有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中之供应商一律不得办理购货业务。

5.1.7成为合格供应商后,物控部可组织提供样板交由工程技术部试用。

5.1.8样品依相关规定试用合格,价格依《物料、物品报价审批作业流程》评审确认通过后,可进行小批量采购。

5.2供应商供货情况考核与定期评估

5.2.1《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供应商或正在交易的所有供应商(5.1.5情况除外)须依实际交易情形实行每季度进行一次评估。

5.2.2定期评估按以下方式进行;

5.2.2.1订单状况、交期、配合及服务情况方面由物控部评估,主要来源为《供应商交货统计分析表》。

5.2.2.2质量方面的评估:由品质部提供本评估期各来料品质的相关资料填制在《供应商品质评分表》中,经品质部经理审核后交物控部录入《英第爱纳供应商定期评估汇总表》中。

5.2.3对产品有影响的主要材料供应商的定期评估,除执行5。2。1程序外。需由物控部主导组织品质部、工程技术部指派专人进行实地评估(每年度应至少组织一次),并将现场评估的结论客观、公正地记录于《供应商定期评价表》上,并由物控部送制造中心总监,报总经理审批,以确保此部分主要供应商所供材料的品质能持续、稳定地提升且符合本公司的质量要求,审批后再录入《供应商定期评估汇总表》实地考察评估栏中。依照5。1执行。

5.2.4《供应商定期评估汇总表》按质量、交期、服务(配合度),评定等级进行评估考核。其中质量配分:占30分,交期达成率配分:占30分,服务(配合度)配分:占20分;价格水平配分:占20分。

5.2.5质量得分:由品管部统计进料批次合格率得分,制程零退率得分(取消),以进料批次合格×质量配分比,见《供应商品质评分表》。如某供应商其交货100批次,合格90批次,则为(90/100)×质量配分=27分。

5.2.6交期达成率得分:由物控部依《供应商交货统计分析表》资料,以“交货准时率”×交期配分得出。

5.2.7服务(配合度)得分:依《供应商交货统计分析表》资料,影响生产批次1次扣除2分,直至扣完为止。

5.2.8价格水平得分:在整个市场行情下降时,供应商自行降价的不扣分,通知其降价才配合进行的1次扣2分,通知其降价拒绝降价的分值为0。

5.2.9供应商评估总得分:质量得分+交期得分+服务得分+价格水平得分。并须将得分情况记录于《××供应商定期评估汇总表》中。

5.2.10《××供应商定期评估分析表》中等级的注明与界定:

一级供应商:总得分

篇3:供应商审核管理规定办法

供应商审核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原辅材料、外购(协)件的供应商进行审核,并对其进行评价,确保所采购物品满足其产品生产的质量和相关法规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供应商的管理和控制。

3职责

3.1采购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并归口管理。

3.2质检部负责采购物资的验证。

4内容4.1审核要求

4.1.1准入审核:采购部制定供应商准入要求,建立供应商档案。

根据采购信息,包括采购物品类别、验收准则、规格型号、规程、图样等内容,对供应商经营状况、生产能力、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供货期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必要时开展现场审核,以确保采购物品符合要求。

4.1.2过程审核:技术部建立采购物品在使用过程中的审核要求,对采购物品的进货查验、生产使用、检验情况、不合格品处理等方面进行审核并保持记录,保证采购物品在使用过程中持续符合要求。

4.1.3评估管理:采购部建立评估要求,对供应商定期进行综合评价,回顾分析其供应的产品质量、技术水平、交货能力、产品合格率等。

对结果为不满意的供应商,采取淘汰或改进措施。

采购物品的生产条件、规格型号、图样、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等可能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发生重大改变时,应当对供应商进行重新评估,必要时进行现场审核。

4.2审核要点4.2.1文件审核

4.2.1.1供应商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合法的生产经营证明文件等;4.2.1.2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4.2.1.3采购物品生产工艺说明;

4.2.1.4采购物品性能、规格、型号、安全性评估材料、企业自检报告或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

4.2.1.5、其他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4.2.2特殊采购物品的审核

4.2.2.1如对洁净级别有要求的,在可能的情况下对供应商的生产条件进行现场审核。

4.2.2.2根据外协加工采购物品的要求和特点,对供应商的生产过程和质量控制情况开展现场审核。

4.3新供应商的选择、评价与审核:

根据《外购(协)件清单》及质量要求,采购部调查和了解市场信息,提供有生产能力、交货及时、质量稳定、信守合同的单位,作为候选供应商。

A类物资评价方法:

4.3.1、由采购部组织质检部、生产部、技术部参加对候选供应商进行调查,内容包括:4.3.1.1生产能力:产品品种、质量等级、可供数量、包装、运输、防护、交付能力等;4.3.1.2检测能力:可检测项目、检测设备、检测人员素质、环境条件;4.3.1.3技术水平:包括技术人员素质及技术能力;4.3.1.4质管水平: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行状态;

4.3.1.5第三方评定证明:如标准化水平确认、计量水平等级考核、第三方认证等。

4.3.2、调查评价的方法:可以采用以下方法的一种或若干种4.3.2.1在可能的情况下对供应商质量体系现场调查评价;4.3.2.2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4.3.2.3与同类产品进行比较;

4.3.3、调查结果由调查人员填写《供方调查表》,并签署意见。

4.3.4、经调查评价,基本符合要求的,由采购部通知其提供少量样品试用,并抽样检验。

4.3.5、根据检验和试用结果,由质检部出具《样品试用报告》,通知采购部。

4.3.6、《样品试用报告》判定样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的候选供应商,由采购部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报最高管理者批准后,作为定点采购单位之一。

B类物资评价方法:

a.采购部向候选供应商发放《供方调查表》。

经调查评价,基本符合要求的由采购部通知其提供少量样品进行检验和试用。

b.根据检验和试用结果,由质检部出具《样品试用报告》,通知采购部。

c.《样品试用报告》判定样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的,由采购部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报最高管理者批准后,作为定点采购单位之一。

4.4老供应商的评价和选择:

根据老供应商(连续供货历史不少于3年)历年来对本公司所供应产品的质量情况,由采购部主持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共同评价分析,填写《供方评价表》,选择其中符合本公司要求的,列出单位名称及供应产品范围,交采购部纳入《合格供方名单》,报最高管理者批准后,作为定点采购依据。

对已经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的供应商,经最高管理者批准后,直接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5对合格供应商的管理:

采购部根据质检部的进货质量情况,对合格供应商实施动态分级控制,并填写《供方供货质量记录》。

4.5.1供货质量一直合格的定为A级;

4.5.2若连续2批不合格的降为B级,并警告限期整改。

只有再连续3批合格者,才能升为A级,若达不到连续3批合格者就降为C级;

4.5.3若连续3批不合格者降为C级,并责令限期整改。

只有连续3批合格者,才能升为B级,C级再不能保持连续3批合格者,从《合格供方名单》中除名并停止进货。

采购部每年按4.3要求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评。

4.6执行本制度形成的质量记录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管理。

篇4:供应商ppap管理规定办法

供应商ppap管理规定

1目的

确保供应商提交的生产件从试制到批量生产过程符合生产件批准管理办法。

主要是确定供应商是否已经了解组织工程设计和规范的所有要求,该过程是否有保证能力,以及在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节拍来满足顾客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供应商所提供生产件的批准管理。

本办法适用于供应商生产的产品、更改的零件批准,除非组织正式放弃生产件批准要求,否则必须遵循生产件批准控制。

3职责3.1质量部负责本办法的归口管理,负责组织评审供应商提交的PPAP文件。

3.2质量部负责向供应商下发新产品PPAP运行要求,确定提交PPAP文件的时间。

3.3由事业部外协员和采购部采购员负责供应商的联系,督促供应商的PPAP文件提交。

3.4生产件批准出现的偏差,必须经样件批准的负责部门批准,应有纠正时间和/或零件数量的要求偏差报告随批准报告装订,由批准部门发给供应商一份。

3.5其他部门配合质量部评审供应商提交的PPAP文件。

4定义

生产件:使用生产工装、工艺过程、材料、操作者、环境和过程参数制造出来并用来销售的零部件。

初始过程能力:初始能力研究是短期的,目的是获得与内部或顾客要求有关的新过程或修订过程性能的工序能力的早期信息。

生产件批准提交:是以一个典型生产过程中抽取少量产品为基础的,而这个生产过程是用量产工装、工艺过程和循环次数来进行的,由供应商按照所有工程要求检查生产件批准的零件。

5工作程序

5.1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生产件批准:5.1.1供应商试生产的零部件;

5.1.2供应商因设计、规范、过程参数或材料的改变而试生产的零部件;5.1.3供应商使用新的模具生产的零部件;

5.1.4供应商因质量问题停产整顿后生产的零部件。

5.1.5停止批量供货时间达到或超过12个月以后重新批量生产,组织供货前。

5.2供应商生产件批准要求

对每一种零部件,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所有适用项目和记录。

若例外,必须事先得到质量部的批准。

如顾客有特殊要求,则按顾客要求执行。

5.3PPAP提交等级

供方必须按顾客要求的等级,提交该等级规定的项目和/或记录

等级1—只向顾客提交保证书(对指定的外观项目,还应提供一份外观批准报告)

等级2—向顾客提交保证书和产品样品及有限的支持数据等级3—向顾客提交保证书和产品样品及完整的支持数据等级4—提交保证书和顾客规定的其它要求

等级5—在供方制造厂备有保证书、产品样品和完整的支持性数据以供评审

每一等级有详细的提交要求,如果顾客负责产品批准部门没有其它的规定,则供方使用等级3作为默认等级,进行全部提交,只有供应散装材料的供方使用等级1作为默认等级,提交所有散装材料的PPAP文件,除非顾客负责产品批准部门另有规定。

由顾客来确定每个供方或供方和顾客零件编号组合所采用的提交等级。

5.4样件阶段资料应包括:序号文件名称格式编号备注1技术资料(图纸、工艺标准、试验规范)2工艺流程图3分供应商清单(包括原辅料)

检具(量具)清单(须我方质量与技术进行会签)5五件全尺寸检验报告及一件材质性能报告样品编号提交

5.5PPAP阶段资料应包括序号文件名称

格式编号备注1

零件提交保证书PSW2已获组织批准的样件检验报告3技术资料(图纸、工艺标准、试验规范)4质量目标计划5试制进度计划6工艺流程图

7分供应商清单(包括原辅料)8PFMEA9控制计划

10特殊特性矩阵表(按我公司提供CC/SC清单执行)11成品检验规范(需组织产品工程师认可)12工装夹具清单

13设备(设施)清单14检具(量具)清单(须组织品质和技术部门批准)

15零件尺寸检测报告(全尺寸)

篇5:设计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1、目的:确认合理的设计变更签证程序,从而控制设计变更、签证的费用。

2、范围:适用于所有在建工程的设计变更及签证项目。

3、职责:

3.1.工程部是签证实施的见证部门。

3.1.1.项目主管确认签证及设计变更实施的情况及工程量。

3.1.2.部门经理负责签证的审批。

3.2.设计部是设计变更的见证部门。

3.2.1.项目主管对设计变更单进行确认及说明变更原因。

3.2.2.部门经理负责设计变更的审批。

3.3.预算部对设计变更及签证进行费用核算。

4、程序:

4.1.设计变更。

4.1.1.工程在施工过程,若发现施工图纸属于较大结构性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公司主管老总,并与设计单位联系研究决定,由设计单位出修改施工图或变更设计通知。

4.1.2.设计部审核设计变更,经主管人及部门经理签字盖章确认后,转发给工程部。

4.1.3.工程部主管人员每月5日前,整理汇总上月1日至30日(31日)发生的设计变更单,并在每张变更单上注明实施情况。汇总单经主办人及经理确认后,送预算部。

4.1.4.预算部确定核实设计变更费用后,作为工程结算价的一部分。

4.2.签证:

4.2.1.签证项目发生后,工程部主管人及时确认签证单。认真核实签证工程量及详细说明施工工艺及实施情况。

4.2.2.签证单需监理、工程主办人及部门经理三人共同签认,并加盖各自公章确认。

4.2.3.点工签认:

4.2.3.1.在工程签证中原则上不认点工形式出现。如有特殊原因需发生点工且数量较大时,必须由主办人员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4.2.3.2.点工原则上是以现定额站规定(每工22.80),故在税前进行结算。

4.2.3.3.若按定额站人工价规定进行施工有难度,经部门经理认可,以书面形式在签证单上写明原因、工作内容,由预算部、工程部及乙方三方人员共同谈定点工单价。

4.2.4.各种土方工程不得有土方签证单,该项目操作执行《关于建筑垃圾清运及土方工程的暂行管理方法》。

4.2.5.每月5日前,工程部主管人整理上月1日至30日(31日)发生的签证单,汇总确认后送预算部。

4.2.6.预算部确定核实签证费用后,作为工程结算价的一部分。

4.3.备注:

4.3.1.设计变更、签证项目发生后,工程部主管人员须当日发生当日确认,事后补办的设计变更、签证预算部不予计算,事后补办设计变更、签证不予计算。

4.3.2.设计变更、签证单每月分别作汇总表,见附表一、二。

4.3.3.所有设计变更、签证单上有关价格、费用的确认时,需由预算部参与确定。

4.3.4.设计变更、签证单均一式五份,送预算部的设计变更、签证单必须为原件。

4.3.5.预算部在办理结算时有权复查签证、变更的内容,若发觉与定额不符时,不予结算。

4.3.6.若发生特殊情况难以结算的项目,则注明由审价单位作最终确定。

5、本工程文件应发放到下列人员:

陈总、***、***、***;设计部、预算部、工程部、配套部全体人员。

注:1、持有本文件者应严格按此文件要求执行。

2、若认为本文件有不合理之处应及时向本文件的审批人提出修改意见。

编制:校对:审批:发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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