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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带运输区安全考核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瓦斯为天、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思想,坚持“安全高于一切、压倒一切、重于一切、事故否定一切”的安全理念,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体制和考核体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员工责任意识,杜绝重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望广大职工认真执行。

一、区安全组织机构

1、安全领导小组、

(1)、组长:屈建斌

(2)、副组长:蔡轶军张新安

(3)、组员:杨昌盛班富旺周晶武月华何延

2、工作小组

(1)、组长:蔡轶军张新安

(2)、副组长:杨昌盛班富旺周晶

(3)、组员:王庆利王世亮武贵礼崔建国崔小军

杨所根于连和韩根瑞刘延明程胜

二、安全工资的考核规定

1、按照公司规定实行安全结构工资制,安全、质量、培训工资分别占工人工资总额的15%、10%、5%,每月由安全监察部统一考核。

2、质量工资按照区安全质量标准及文明生产管理办法执行。

3、培训工资执行公司的有关安全技术培训管理暂行规定。

三、安全工资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工伤、事故考核;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活动的开展;安全制度、安全指令的落实;安全信息、“三违”管理等。

(1)、工伤、事故以《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书》、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为依据,以国家及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2)、发生工亡、重伤、轻伤事故,按公司对本区的处罚,区对所有在岗职工做相应的处罚,累计计算。

(3)、本区当月不发生工伤、事故,按公司对本区的加奖,区对所有在岗职工做相应的加奖;一个季度内连续两月或三月不发生轻伤以上事故,按照公司对本区的加奖,区对所有在岗职工做相应的加奖。

(4)、隐患排查治理按照本区制定的办法执行。

(5)、组长组织好本组成员积极参加好安全活动,对不积极参加安全活动的班组扣该班10%的当月安全工资,并对组员和组长酌情进行处罚。

(6)、各班组在规定时间内负责落实完成的安全指令和安全信息,必须按时完成,有一次不落实的,对责任班组进行扣除当月安全工资的10%和5%的处罚,对完不成任务的班长另外还要处罚。

(7)、对“三违”人员按照公司的具体规定执行。

四、奖励

员工有下列行为,经查属实的区将申请公司给予加奖

(1)、本人主动抓“三违”的。

(2)、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报告的。

(3)、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的。

(4)、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

皮带运输区

2009年4月1日

篇2:皮带运输区《职工安全奖励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考核体系,提高职工自主保安、相互

保安的积极性,促使职工规范操作、杜绝“三违”,营造人人想安全的良好氛围、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彻底改变职工被动搞安全的局面,为了创建和谐区队,特制定本办法,望广大职工认真执行。

一、区领导小组:

1、组长:屈建斌

2、副组长:蔡轶军

3、组员:张新安班富旺杨昌盛张桂英

二、奖励时间:2009年4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三、奖励人员:本区在岗位的所有职工。

四、奖励来源:从工资指标逐月提留,从安全奖励基金中列支。

五、奖励标准:

1、井下辅助人员每人每月奖励200元

2、井上辅助人员每人每月奖励100元

六、奖励减免:

1、井上、下所有班组每发生一人次轻伤事故,免发所有班组职工的当月奖励。

2、井上、下所有班组每发生一人次重伤事故,免发所有班组职工的季度奖励。

3、个人出现一次“三违”或不规范行为,免月度奖励。

4、在工作中及班中不准喝酒和玩耍,如果发现按不规范行为处理,免月度奖励的50%。

5、发生三级非伤亡事故等同于轻伤,二级非伤亡事故等同于重伤,一级非伤亡事故等同于死亡。全区本季度免季度奖励

七、其他规定:

1、每月出勤必须达到公司规定的班数。月出勤达不到公司规定班数的不予奖励。

2、其他有关事项严格按照公司《职工安全奖励考核办法》

规定去执行。

篇3:煤矿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一线班组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一线班长现场安全管理的特殊作用,取消专盯员充实一线,提高班长安全管理待遇,做到安全关口下移,有效提高班组长的安全责任意识。为彻底解决安全监管不到位的弊端,实行瓦检员“一岗三责”管理,调动现场抓安全的积极性,经矿研究决定,特制定生产一线采掘班长、瓦检员安全管理奖金考核办法。

一、安全管理奖励考核小组

组?长:姜喜武、王景权

副组长:刘?生、王?京

成?员:安监处、工资科、财务科、组织部

二、安全奖励范围

采掘跟班班长、瓦检员(含瓦检段长)

三、安全奖励标准

采煤班长在原工资基础上,上满班,每月奖励1000元。

掘进班长在原工资基础上,上满班,每月奖励500元。

瓦检员(瓦检段长)在原工资基础上,上满班,每月奖励200元。

四、安全奖励考核条件

1、每月出勤工数必须达到26天。

2、按照“三零”安全目标管理,当月无工伤,无“三违”行为。

3、严格执行“十个不准生产”,坚持兑规作业。

五、安全奖励考核细则

(一)、采掘班长具体考核细则:

1、当月出现工伤,工伤小班班长取消安全奖励,安全监察处负责追查,若采煤队出现工伤,扣罚当班班长2000元,若掘进队出现工伤,扣罚当班班长1000元(以办理工伤卡片为准)。

2、采煤班长每月出满勤得安全奖励1000元,每少出勤一天扣20元,掘进班长每月出满勤得安全奖励500元,每少出勤一天扣10元。当月出勤低于26天不得奖励。

3、矿、公司及上级监察部门在监察过程中,每查出一条重大隐患,扣罚当班采掘班长当月安全奖励标准的10%,每查出一条一般隐患,扣罚当班班长当月奖励标准的5%,公司每季度质量达标,矿每月质量达标过程中,没有达标挂牌,扣罚采掘班长当月奖励标准的15%。

4、采煤班长负责填写小班质量评估验收表和安检员汇报制,每少填写一次或假填或汇报不好,扣罚当班采煤班长20元。

5、当月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扣除全部安全奖励。

(1)、采煤工作面发生一次推倒压垮切顶线支柱连续10组的冒顶事故。

(2)、工作面明火放炮、动力线放炮、放糊炮、不使用炮泥。

(3)、探放水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

(4)、揭煤安全措施、防突钻探措施落实不到位。

(5)、工作面空顶超过规程规定。

(6)、贯通措施落实不到位。

(7)、遇地质构造措施不落实。

(8)、明火操作或电缆有明头。

(9)、绞车小绳磨损、断丝超限不及时更换,仍继续使用。

(10)、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无风、微风作业。

(11)、严重积尘厚度10mm,连续长度10m以上。不执行炮前炮后洒水消尘,造成煤尘飞扬。

(12)、破坏井下“一通三防”安全设施,支风门。

(13)、不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

(14)、采掘面班长脱岗,不在现场。

(15)、采掘面带班班长因违章指挥造成未遂事故。

(16)、作业现场隐患不处理或有其它严重违章行为。

(17)、监测探头不按规定位置悬挂,包蒙探头或人为造成探头误报警。

(18)、掘进工作面、采煤跳面上山掐风筒,风筒出口距工作面超规程规定,不使用防炮崩风筒或长度少于9m。

(二)、瓦检员具体考核细则

(1)、瓦检员在正常管理采掘工作面瓦斯、煤尘同时,兼管工作面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包括顶板、小运输、机电管理等),负责掘进工作面小班评估单填写,每少填写一次扣10元。

(2)、日常工作中瓦检员必须对本工作面安全情况详细写实,标明查出隐患时间、班次、地点、负责人、交班前整改情况,由通风区汇总报安全监察处信息站,出现重大隐患瓦检员必须责令停止作业,如采区拒不整改,电话汇报通风区、安监处及矿调度室。对认真负责、避免突发性事故发生有突出贡献的瓦检员奖励200-500元。瓦检员如对辖区内隐患瞒报、虚报、漏报、不及时汇报或有隐患没发现,被安全监察处和矿领导及部门人员查出,对当班瓦检员进行罚款100元,如其它班有连带责任则一并处罚100元。

3、瓦检员出勤低于26天不享受奖励,出满勤奖励200元,出勤每少一天扣5元。

4、采掘工作面出现工伤,当班瓦检员当月安全奖励工资取消,瓦检员加罚400元,所辖井区井下出现工伤,瓦检段长当月安全奖励取消,并加罚500元。

5、采掘班长具体考核细则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除当月全部安全奖励”规定18条中与瓦检员有连带关系的,同时取消瓦检员当月全部安全奖励。

(三)、隐患问题闭合整改考核细则

上级监察部门检查提出的隐患问题由安全监察处负责闭合。矿内检查所提出的隐患问题,在规定整改时间内,瓦检员进行验收闭合,由小班班长和行政井长签字,验收闭合情况由通风区向考核办汇报(每日上午6时前将前一天所检查出的隐患问题整改闭合单交安全监察处信息站,并将当天隐患整改闭合单取走),考核办成员对其汇报整改闭合情况存档。一日不汇报、汇报不及时、取单不及时,罚通风区区长200元。

六、考核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处

考核办主任:王天旭

考核办成员:韩宏宇、王凤阳、郎有刚、尹复友、孙殿军、何钢居

此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4:矿山矿长安全技术业务资格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保障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提高非煤矿山矿长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境内所有从事矿产资源(煤矿除外)开采活动的各种经济组织负责人、主要经营者和管理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以及主管安全生产技术工作的副职(以下简称矿长)。

第三条全省实行矿长安全技术业务资格审查制度,矿长必须经过审查、考核,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江西省非煤矿山矿长安全技术业务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有资格担任,无证不得任职。

第四条矿长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规章和有关技术标准,负责本单位或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岗位操作规程,并认真贯彻执行。

3、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合理的开采矿山资源,严禁乱掘滥采、越界开采。

4、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和年度计划,并严格执行和落实,定期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调度会,研究、部署和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确保矿山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器材和防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6、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7、配备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处理事故隐患;

8、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9、定期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报告伤亡事故和其他事故。

第五条矿长资格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掌握地方及有关部门制定的矿山安全生产规定和规程;

2、具备矿山安全管理知识,具有较高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经验;

3、熟悉采矿生产工艺和技术,熟悉矿山的采掘、地质、水文、通风、供电等基本情况;

4、掌握矿山灾害预防措施,具有组织指挥事故抢救和处理能力;

5、投资1000万元以下矿山的矿长必须具有中专(或相当于中专文化程度)、投资1000万元以上矿山的矿长必须具有大专(或相当大专)以上的文化程度,并有三年以上矿山实际工作经验;

6、身体健康,能够坚持经常到生产现场检查工作;

7、经审查、考核合格,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资格证书》。

第六条《资格证书》审批发证程序:

1、《资格证书》申报人所在矿,必须具有矿管部门发给的《采矿许可证》。

2、国有及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非煤矿山矿长应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领取《矿长安全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发证。

3、其他矿山的矿长应向矿山所在地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领取《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由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发证,并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审查发证按所属矿山类别(金属与非金属地下开采、露天开采类),依照《矿长安全资格审查培训考核大纲》,由发证部门统一组织培训、考核,考核由发证部门命题,采取理论考试与实际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5、登记表一式三份,分别由行业管理部门、发证部门和矿山矿长本人收存。

6、经审查、考核合格者,发证部门签发《资格证书》,由本人妥善保存备查。

第七条非煤矿山矿长必须从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中选配,无证者不得任职。现任矿长必须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二个月内应按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申请并取得《资格证书》。否则,不得任职。违反本办法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予以行政处罚。

第八条凡取得《资格证书》并已任职的矿长,如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可以提出批评警告,对情节严重或因失职造成事故的,发证部门有权收回其《资格证书》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对已取得《资格证书》的任职矿长,发证部门每年进行一次验证复审,重点考核其任职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业绩,也可进行理论考试,对不合格者,收回其《资格证书》。

第十条已取得《资格证书》的任职矿长,在所属考核区内同类矿山中调动任职仍然有效,否则必须重新按本办法办理资格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登记表》、《资格证书》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印制。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篇5: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保障我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逐步推进和健康发展,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激励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切实把安全生产与员工切身利益紧密联系起来,调动全体员工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实现我矿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目标,现制定“白芨沟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我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目标是:实现神华集团公司本质安全管理三级矿井;消灭轻伤以上人身事故;消灭各类重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消灭A类“三违”,B类C类“三违”逐年下降;最终实现安全管理零缺陷、工程质量零次品、安全检查零死角、设备运行零故障、员工操作零“三违”、安全生产零事故的本质安全管理目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矿属各单位、科室。

第四条?本办法施行的依据是《神华集团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分标准》(以下简称“神华标准”)和神宁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第五条?矿成立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副总,机关各科室科长,基层各生产单位、辅助生产单位、地面生产服务单位队(科、厂)长。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主?任: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工作小组

采掘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综一队、综二队、综掘队、掘一队、掘二队、准备队及全矿地测防治水专业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检查、评价、考核。

2.机电运输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机电队、运一队、运二队、运转队、选煤厂、机安队、汽车队、通讯队及全矿机电运输专业的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检查、评价、考核。

3.通防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通风一队、瓦抽队、灭火队、救护队及全矿通防专业的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检查、评价、考核。

4.卡布梁采区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生产科、机电科、通风科、安监二站、调度室相关人员。

职?责:负责采一队、采二队、掘三队、机运队、综合服务队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检查、评价、考核。

5.职业健康和环境卫生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人力资源科、企管科、工会、供应科、物业公司有关人员。

职?责:负责全矿职业健康和环境卫生系统的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检查、评价、考核。

6.安全文化建设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文化宣传科、职工培训科、武保科有关人员。

职?责:负责全矿安全文化建设系统的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检查、评价、考核。

7.综合管理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对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检查、评价、考核与管理。

第六条?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检查考评分为五级(满分100分)。

一级: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

二级: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

三级:得分70分以上(含70分);

四级: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

非本质安全矿井:60分以下。

第七条?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按“神华标准”五大部分(二级指标)28个系统(三级指标)207个元素(四级指标)962个五级指标检查评级。

第八条?神宁集团公司对矿按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结构工资两部分考核。其中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按“神华标准”5大项全面考核,满分100分,由集团公司安监局每季度检查考核一次。安全结构工资按“神华标准”第4大项“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144个元素)”考核,满分60分,由驻矿安监处每月检查考核一次。?

第九条?“神华标准”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分。

考核评价时直接对照五级指标进行检查,根据五级指标检查结果计算四级指标得分,四级指标得分之和为最终结果。具体打分方法为:

1若四级指标下包含1-2个五级指标,任何一个五级指标不满足时,该四级指标得0分;五级指标全部满足时,四级指标得设计分值。

2若四级指标包含2个以上五级指标,任何一个五级指标不满足,该四级指标得设计分的50%;两个以上(含两个)五级指标不满足时,该四级指标得0分。

第十条?矿安全结构工资检查评分。

安全结构工资按“神华标准”第四大项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144个元素),分井下现场检查和地面内业检查两部分。矿已把所有五级指标分解到各科室和基层单位,各科室及基层单位进一步落实责任,把指标分解到人。

1.安全结构工资井下现场检查评分

1.1井下现场检查分采掘(包括地测防治水)专业、机运专业、通防专业归口检查。

生产科(地测科协助)、机电科、通风科按照职能对业务范围内的所有基层单位制定有针对性地现场检查表,经专业副总审核、分管矿领导签发,统一印制执行。

1.2矿对基层井下现场本质安全管理检查每旬不少于一次。由安监科组织,矿领导、各副总、各生产科室参加。生产科室每检查组不得少于一人,按照检查表对专业范围内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评分。各科室的检查问题和评分结果于翌日10:00时前以五定表形式报安监科,安监科汇总作为矿每旬检查结果。

1.3职能科室对专业范围内基层单位井下现场本质安全管理检查每旬不少于一次。由生产科、机电科、通风科分口组织,安监科、地测科、调度室等相关科室参加。生产科、机电科、通风科分口评分,于次旬3日前将检查问题和评分结果以五定表形式报安监科,作为专业每旬检查结果。

1.4对基层单位本质安全管理体系井下现场检查考评以矿检查和专业检查结果为定级依据,满分100分,其中矿检查占60分,专业检查占40分。计算公式:现场检查得分=(矿检查得分之和/矿检查次数)×0.6+(专业检查得分之和/专业检查次数)×0.4。矿旬检出现一次非本质安全等级其考评结果定为非本质安全等级,其最高得分不得大于或等于60分。

2.安全结构工资地面内业检查

2.1矿对各基层单位安全结构工资内业检查按“神华标准”第4大项“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144个元素)”中内业资料和“神华标准”第一大项、第二大项、第三大项、第五大项相关内容同时检查。

2.2安全结构工资内业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由安监科组织生产科、地测科、机电科、通风科、调度室等职能科室参加,分专业进行。

2.3安全结构工资内业检查以受检单位被检查项目设计分值之和为满分。计算公式:内业检查得分=(实际得分/被检查项目设计分值之和)×100。

3.基层单位安全结构工资得分满分100分,以现场检查得分和地面内业得分为依据。其中现场检查得分占60%,地面内业得分占40%。计算公式:安全结构工资得分=(现场检查得分×60%)+(内业检查得分×40%)。

4.安全结构工资考核加减分规定

4.1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取消事故责任单位安全结构工资;发生轻伤事故一人次,扣事故责任单位20分;发生轻伤事故二人次及以上,取消事故责任单位安全结构工资;发生轻微伤一人次,根据事故情节和受伤程度扣事故责任单位3-8分,累计累扣。

4.2发生非人身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按事故情节、损失大小和事故追查结果确定事故等级,参照人身事故扣分。

4.3对采掘生产单位、辅助生产单位按管理难度制定难度系数。

采掘生产单位:综一队和3个圆班组掘进队1.1;其余采煤队和2个圆班组掘进队1.05;其他采掘生产单位1.0。

辅助生产单位:通风一队、机电队、运输二队、瓦抽队1.1;运输一队、通风二队、运转队、机运队、选煤厂、机安队1.05;其他辅助生产单位1.0。

第十一条?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检查评分办法

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检查评分分矿自检和上级检查两部分。神华集团公司每年对我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检查验收一次,神宁集团公司每季度检查考核一次,矿自检实行月检查、季考核。

1.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自检

1.1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自检每月检查一次,享受结构工资的单位,其结构工资月度考评结果即为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月度考评结果。

1.2不享受安全结构工资的单位,由安监科组织,相关科室参加,按“神华标准”每月检查一次,其得分即为月度考评结果。

1.3各单位每季度3个月得分的加权平均分即为该单位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季度考评结果。

2.上级对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检查

上级对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检查考核结果,作为矿考核各职能科室和各基层单位的重要依据。矿按上级检查出的问题和扣分原因,对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直接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矿设立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奖励基金,专项用于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奖励。

第十三条?奖励基金资金来源

1.矿按吨煤提留自用的安全奖;

2.矿按工资总额提留自用的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奖;

3.矿从计件工资(效益奖)支付的原安全质量抵押金;

4.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罚款。

第十四条?安全结构工资考核结算

享受安全结构工资的单位,其结构工资考核结果为结算安全结构工资的依据。

1.按我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目标,结算安全结构工资的基准分为70分。得分达到70分,按得分结果结算安全结构工资;得分在70分以上,每超1分加发安全结构工资3%,低于70分,每少1分减发安全结构工资3%;得分在60分以下,取消安全结构工资结算资格。

2.享受安全结构工资的单位从计件工资(效益奖)支付的原安全质量抵押金,作为本质安全管理抵押。

2.1本质安全管理抵押标准为:采掘生产单位100元/人、辅助生产单位60元/人。

2.2本质安全管理抵押支付的条件为:得分结果达到本安三级,全额返还抵押金;得分结果达到本安二级及以上,按抵押金额给予奖励;得分结果达到本安四级,减发抵押金额50%;得分结果为非本质安全等级,取消兑现抵押金。

第十五条?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奖励。

为鼓励全矿员工推行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积极性,矿设立每月50000元的专项奖励资金。

1.全矿生产单位、辅助生产单位按月度综合考评结果,各取前2名进行奖励。其标准为:采掘单位第一名集体奖励10000元,党政技1000元/人;第二名集体奖励8000元,党政技800元/人。辅助生产单位第一名集体奖励6000元,党政技800元/人;第二名集体奖励4000元,党政技600元/人。

2.专业科室按上级月度考核结果,对专业第一名奖励5000元,专业第二名奖励3000元。专业达到规划等级,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全月检查考核工作,从安全结构工资中给予适当考核奖励。

3.其他单位科室,由考核办公室按月考核,矿季度奖励。其标准为:第一名集体奖励3000元,党政技800元/人;第二名集体奖励2000元,党政技600元/人。

第十六条?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处罚。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对达不到规划等级,推行本质安全管理体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1.对上级检查,达不到规划等级的责任基层单位,集体罚款10000元,党政技罚款1000元/人;对责任专业科室罚款3000元,科长罚款600元。

2.对上级检查出的问题,凡是人为因素落实不力、管理不善者,由考核办公室提出处罚意见,报领导小组批准进行责任追究并通报全矿。

3.矿检查综合考评达不到规划等级的责任单位集体罚款6000元,党政技罚款500元/人;矿检查综合考评为非本质安全的单位集体罚款10000元,党政技罚款1000元/人。

4.矿查出的安全隐患和员工不安全行为执行“关于印发《白芨沟煤矿安全问题及隐患管理办法(试行)》及《白芨沟煤矿井下巷道文明生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神宁白矿〔2008〕261号)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奖罚资金的管理、使用。

1.各专业科室日常本质安全管理罚款由科室开具处罚通知单报人力资源科,由人力资源科扣款;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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