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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专项工程专业系统的设计审批备案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1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规范煤矿建设秩序,提高煤矿建设安全水平,确保煤矿建设项目顺利投产,结合我矿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煤矿建设项目都要严格按照要求经相关部门批准立项或项目核准后方可实施。必须由有资质单位编写可研报告、地质报告、初步设计以及环评设计、安全专篇等技术资料(有其他专项要求的建设项目,应按要求编制相应技术资料),并按程序经相关科室审批。凡在长治市范围内承建煤矿建设项目设计的单位必须符合我市关于设计单位的资质要求,并在市煤炭局进行备案。

煤矿建设项目应按照《招投标法》和省市有关要求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依法进行招投标。煤矿建设项目实行施工单位备案制度。未经备案的施工单位不得承建煤矿建设项目。不具备资质或挂靠资质的施工单位不得承建煤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在省、市煤炭部门备案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施工单位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施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五)施工单位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本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本项目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煤矿建设项目必须实行监理单位备案制度。未经备案的监理单位不得负责监理煤矿建设项目。煤矿建设项目开工前必须与监理单位签定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监理单位在省、市煤炭部门备案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监理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监理单位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矿建、土、安专业人员(中级职称以上)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煤矿建设项目必须办理工程质量注册手续。建设项目在省、市煤矿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办理注册手续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立项、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环评批复等文件;

(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资质证书、工程合同及参建单位备案登记手续;

(三)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机构组成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和委任书;

(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等内容;

(五)单位工程明细等资料。

煤矿建设项目取得开工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煤矿建设项目开工审批需提交资料:

(一)开办煤矿批文;

(二)采矿许可证;

(三)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规定的其他文件;

(四)批准的勘探地质报告;

(五)项目建议书批文;

(六)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

(七)初步设计批文;

(八)安全、环保等专项设计批文;

(九)验资证明;

(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十一)安全施工措施及其它有关资料;

(十二)煤炭管理部门初审意见。

煤矿建设项目应编制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煤矿建设单位负责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编制,煤矿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会审后组织实施。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审查资料报县市区煤炭部门备案。

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要科学合理安排矿井一期、二期、三期工程施工时间,满足施工安全要求。严格按照施工程序组织建设,不得擅自违反施工顺序组织施工。

煤矿建设项目单位工程必须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要符合煤炭设计规范和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能够满足矿井工程施工需要,施工图原则上由原初步设计编制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图设计严格实行审查制度。施工图设计由煤矿建设单位组织煤矿、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以及专业人员进行详细会审,对施工图进行结构安全、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提交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经煤矿建设单位批准后按图施工,施工图设计和审查资料报县市区煤炭部门备案。未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一律不准交付施工。施工图设计不得违反或更改批准的初步设计所确定的原则,工程量和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概算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与初步设计有较大变动时,必须报原初步设计批准单位批复后方可实施。

(十三)在建项目施工前,煤矿企业或建设单位应将在建项目开工申请报当地地级市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市及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接到煤矿企业或建设单位上报的开工申请后应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复核并在开工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符合开工条件的应以正式文件对开工备案申请进行批复并报我局备案。开工备案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市级以上负责能源发展有关部门核准的立项批准文件;

(二)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准的煤矿在建项目的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批复文件;

(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新建井筒的、质量认证单位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书;

(四)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和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煤矿建设项目由企业自建的应提供煤矿企业采矿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各级专职管理人员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经监理单位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等材料.)

(五)施工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六)施工单位建设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八)施工单位项目法人或者项目经理任命文件;

(九)施工单位法人委托书;

(十)施工单位参加施工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十一)经监理单位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十二)监理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十三)监理单位建设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十四)监理单位工程监理员资质证书。

(十五)质量认证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十六)质量认证单位建设工程质量认证资质证书;

(十七)煤矿监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内容。

幼儿园安全预案防台风应急预案Qiquha.coM保密工作责任书

目标管理责任书施工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责任书

篇2: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复审制度

一般规定

1、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进行安全技术申报和审批。

2、编制地质说明书、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

3、审批人员必须是从事各专业多年,具有一定专业学历的技术管理人员。

二、地质说明书审批制度

1、地质说明书由地质工程师或地质技师进行编制。

2、地质说明书编制完毕首先由地质负责人审批。

3、地质负责人签字后的地质说明书由地测科负责人审批后上报总工程师审批。

三、设计审批制度

1、矿井水平设计由公司设计院设计。

2、采区设计由生产技术科设计,并由技术科技术主管和科长进行初审。

3、初审合格后的设计,报采掘、机电、通风副总复审。

4、复审后的采区设计,上报总工程师终审。

5、终审后的采区设计上报公司审批。

四、采掘修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采掘修作业规程由采掘修技术负责人或技术员(机、运、通部分由机、运、通技术员或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

2、作业规程编制完毕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初审。

3、初审后的规程,上报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安全科进行复审。

4、复审后的规程报总工程师终审。

5、终审后的作业规程必须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贯彻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五、机电、运输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1、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由机电、运输系统工程技术人员或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编制。

2、编制后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单位负责人进行初审。

3、初审后的安全、技术措施报机电科复审。

4、复审后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安全科和机电副总工程师进行终审。

5、与井下其它系统有关的安全、技术措施,机电副总工程师终审后,还必须上报总工程师进行审批。

六、“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一通三防”专项措施必须由通风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

2、措施必须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初审。

3、初审后的措施,必须经安全科和通风副总工程师进行复审。

篇3:数据及时分析审批制度

为确保我矿各级领导能及时了解掌握矿井瓦斯数据,并依据瓦斯数据对矿井安全生产做出相应的调整、布署。合理安排指导生产,增强矿井瓦斯管理力度,杜绝瓦斯事故发生,并对我矿矿井瓦斯数据进行长期保存。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数据分析和审批制度。

1、监控值班员应在每日8点以前打印前一天瓦斯数据报表。监控值班员发现瓦斯数据异常,应及时汇报调度室、通风科,并与井下现场核查,观察与其前后相近传感器的变化,有变化时存在有异常现象,应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2、通风科科室值班人员严密监测收集瓦斯数据的变化,并及时查询曲线变化趋势及时汇报处置。

3、瓦检队队长应及时到监控中心室领取报表,并对报表数据做出相应批注。

4、由瓦检队队长将报表报送通风科、矿总工程师、矿长审核并签字。

5、监控中心站负责人负责报表及时上传公司总调度室及安全技术部。

6、各作业点瓦检员负责所辖区域内瓦斯传感器显示数据的监察对比,超过标准误差及时汇报,要求监控室在八小时内处理完毕。

7、报表由通风科负责归档保存。

篇4:煤矿机电设备设计安装管理制度

一、设计人员

1、按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条件、图纸要求,负责所承担产品图样的设计和设计文件的编写,对设计质量负责。

2、正确贯彻矿用机电设备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技术条件,遵守矿用机电设备设计的各种规章制度。

3、正确应用矿用机电设备设计的基础资料、数据、计算方法、计算公式,做各部件的计算和分折。

4、在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中,做到制图比例适当、视图投影正确、图面清晰,尺寸、数字、符号、图例准确,文字叙述切题、简明、通顺。

5、属初次设计技术难度较大的矿用机电设备,应提出包括设备的主要结构、材质选用、技术要求等设计方案,并与校审人员研究确定后进行施工图设计。

6、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全部完成后,在送校前,应全面自校,并负责对校核和审核中提出的意见进行设计文件的修改,以及打印底图和打印文件的复核。

7、按规定签署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做好整理和归档工作。

8、认真处理制造、安装和使用中的有关设计问题,对需要修改的内容,应连同归挡的设计文件及时修改。

9、负责对复用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复查和修改。

10、填写记录并按规定存档。

二、校核人员

1、会同设计人员商定矿用机电设备设计方案,帮助设计人员解决设计中的一般技术问题,并对所校核的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全面校核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校核内容包括:

(1)设计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条件图的规定,设计是否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是否符合制造、安装和使用要求:

(2)设备部分配件计算书中采用的设计参数、基础数据、计算公式、计算结果是否正确,是否与设计图样一致;

(3)技术条件是否符合现行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内容是否完整叙述是否准确;

(4)设计图样的比例、视图、图面布置是否适当,尺寸、符号、加工要求、材料选用及数量是否正确,安全附件选用是否符合规定;

(5)技术文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正确,标准图和复用图选用是否恰当。

3、填写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校审记录表,矿用机电设备设计质量评定卡,按规定签署设计文件。

4、负责所校核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归档后再修改内容的校核工作。

三、审核人员

1、参加讨论矿用机电设备设计主要技术问题,指导设计、校核人员确定设计方案,解决疑难技术问题,并对所审核的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内容和设计方案的正确性负责。

2、审核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的内容包括:

(1)设计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设计条件图、现行矿用机电设备法规范的要求,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签署:

(2)设计计算书中采用的设计软件计算方法、公式、参数、应力分析及主要受压元件和安全附件的计算结果是否正确;

(3)设计图样的技术要求、技术特性表、配件材料装配尺寸是否正确,复用图、借用图选用是否恰当;

(4)协调设计、校核人员之间在技术上的不同意见。

3、填写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校审记录表、矿用机电设备设计质量评定卡,按规定签署设计文件。

四、设计单位矿用机电设备设计技术负责人、设计批准(或审定)人员

1、参加重大设计原则和设计方案的讨论和审查,决定重大的结构设计、计算方法、材料选用和技术条件,审定设计执行的技术方针、政策、设计原则,并对设计的先进性、安全性、经济性、合理性等重大原则问题负主要责任。

2、审定设计图样和设计文件、采用的设计软件、主要计算公式、数据、主要安装尺寸和关键性技术问题,并对设计、校核、审核及与标准化审查人员之间的技术分歧意见作最后决定,必要时,可主持设计的中间审查,以保证设计质量。

3、按规定签署设计文件。

五、设计单位技术总负责人

1、负责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单位设计技术的全面工作。

2、组织各级设计人员严格执行矿用机电设备法规、标准制度,确保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安全质量和经济水平,切实贯彻各项设计管理。

3、审批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工作发展规划,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4、组织设计方案的讨论和审查,审批重要矿用机电设备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条件图。

5、审批本单位矿用机电设备设计管理制度。

6、负责裁决设计人员与审定人员之间在设计工作中的争执意见。

7、负责领导开展对各级设计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8、审核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年度工作小结并做好上报工作。

9、定期向上级领导报告设计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各级设计人员的任命提建议。

10、对矿用机电设备设计单位资格印章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11、对造成事故的产品设计,组织分析、评议,提出纠正措施和改进方案。

篇5:生产技术文件地测资料报告审批制度

1、生产技术文件和地测资料报告,由采煤和地测工程师或技术人员进行计算和论证书写。

2、计算和论证书写的地测资料报告,生产技术文件必须经生产地测科复查审核。

3、经复查审核后的资料报告和生产技术文件,在确认无误后,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和矿长的审批。

4、经审批后的资料报告和生产技术文件,才能进行设计使用和下发或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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