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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矿安全管理部副部长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1

岗位描述:依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要求,结合矿井实际,积极主动的协助安管部部长,抓好矿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落实,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目标。

岗位职责:

1.在安全管理部部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条例,以及上级安全管理文件、安全会议精神、安全管理制度等,对所分管的安全监察和业务保安工作负责。

2、监督监察基层单位职能部门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令、规章制度和各项指示精神落实情况。

3、参加审查规程设计、作业规程,并监督兑现。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采区投产、交接验收。

4、参与安全规划、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的制定。

5、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监督有关部门及单位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

6、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安全设备、设施、装置、仪器、设备保护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三大规程”落实情况等,对重点工程及顶、运输、防治水、一通三防等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

7、负责安全检查人员的思想教育与业务学习,监督检查安全检查人员岗位职责的落实情况。

8、分管范围发生重大事故必须亲临现场,积极组织抢救处理并参与制定处理方案。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作标准:

1、协助安管部部长及时了解党和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发布,并进行分析研究,汇报矿安委会,做到及时、准确、详细。

2、结合矿实际,在安管部部长不在矿上时,按时组织召开矿安全办公会和安全、通防调度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定期组织“逢五”安全检查、机关部室夜查。保证每次检查见到实效。

3、。对矿井改扩建、矿井延深、新水平、新采区设计等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审查和移交验收,做到严密、真实、公正。

4、参与矿井的安全规划、制度等政策制定,要从矿井实际的角度实事求是的提出意见。在制度制定出后要积极组织落实。

5、在矿期间,按要求定期组织及参与“逢五”安全检查、机关部室夜查。对每次检查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督促安全将检查人员及时对问题隐患进行整改,保证每次检查见到实效

6、每月入井工数及抓“三违”数,要符合矿及上级要求,入井数达到12个以上,抓“三违”达到3个以上。每月末督促参与各专业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验收,准确掌握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情况。

7、每周组织一次安管部内部安全检查人员的业务学习,学识保证在3小时以上,并保证业务学习内容符合矿井实际。

8、发生事故后要在最快的时间内到达,认真的勘察现场,及时组织事故分析,对责任处理要公正。

9、对矿交办的各项工作,要及时、准确的完成,并主动汇报工作的进展及完成情况。

篇2:副部长安全岗位职责

协助部长负责做好本部职能职责的落实,部长外出时代行主持工作。

1.负责组织制定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实施办法和本部业务范围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联系上级部门;负责矿山安全监察计划、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定期监察、集中执法和矿井质量标准化、为矿山服务的矿井施工、煤炭洗选等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联系矿山科研院所。

2.负责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对矿山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行为的调查;负责矿山隐患排查、隐患治理、瓦斯治理、监控、瓦斯等级鉴定监督检查、停产整顿矿山恢复生产验收的审核、安全监控系统监察工作,对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部罚。

3.负责参与矿山整顿整改、安全举报调查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负责矿山安全程度评估工作,对评估矿井实施分类指导和调查工作。

4.负责矿山安全监管协调和矿山安全监察、监管工作通报、信息交流、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工作和矿山工伤保险、安全风险保证金和矿山安全专项经费的监察工作;负责监察执法文书档案管理、检查地方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业务范围内矿山安全监察执法文书使用工作。

5.负责监督矿山生产能力、通风能力核定工作,对矿山超生产能力、通风能力和超定员组织生产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负责组织矿山监察统计、监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统计分析和本部大事记、信息报送工作。

6.负责超层越界开采矿山危及安全生产行为的调查工作。

7.负责参与安全设施“三同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事故调查分析和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推广使用工作。

8.完成公司领导和部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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