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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工作面验收管理制度范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1

一、工作面支护

1、采煤工作面支护严格按《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质量标准执行。如采高、柱距(60-70cm)、排距(东采区1.2米、西采区1.0米)、迎山角度、推进度(东采区1.2米、西采区1.0米),不合格一棵按10元罚款,落实到个人。

2、工作面坏支柱必须及时进行更换,如发现坏支柱,按每柱10元罚款。

3、“四对八梁”必须符合要求,否则出现一次罚款50元。

4、使用1.2米绞接梁头的工作面,梁头必须绞接。如出现不绞接的按每处5元的罚款。

5、工作面安全出口保持畅通,发现堵塞,按每个出口30元罚款。

6、工作面前后出口20米(17架箱)范围内的超前抬棚必须符合要求,对歪斜、已坏支柱必须及时整改、更换、否者按每柱10元罚款。

7、工作面前后出口20米范围内巷道高度(1.6米)、宽度(1.8米)必须符合要求,如出现不合格,按每米30元罚款。

8、工作面如遇做超前缺口时必须做超前缺口,如发现没做的按每个缺口200元罚款。

9、当班必须对工作面的维护负全部责任,如出现不维护,按每棵柱子10元罚款,落实到个人承担。

10、工作面顶板必须按要求背皮柴,不合格或不背的按每处5元罚款。

11、当班必须对工作面的浮煤进行清理,如发现留有浮煤按每吨50元罚款。

12、回出的支柱必须堆放整齐,不得乱丢乱放。如发现一棵罚款5元。

13、工作面换出的坏支柱必须及时提到地面进行检修。如发现没有提的按每棵30元罚款。

二、工作面移溜、回柱

1、工作面轮到移溜、回柱时必须进行移溜、回柱。

2、移溜子时必须达到平、稳、直且溜子高度符合要求,溜子移好以后必须试运行,如有问题及时处理,不得影响正常生产,否则一次按100元以上就行罚款。

3、工作面回柱必须按顺序进行回柱,不能把好回的回掉,不好回的留到下一班回,如出现此等情况按每柱50元罚款。

4、回柱人员必须把工作面所有支柱、梁头全部回出,不得丢失。如发现丢失的按每柱600元;每梁200元罚款。

5、回柱过程中必须进行挡矸,防止矸石窜入工作面。如发现不挡矸或矸石窜入工作面的按每柱20元罚款。

6、回柱过程中巷道内的矿工钢必须进行回撤,如发现没有回的按每根30元罚款。

7、当班回撤出来的矿工钢支架必须运送到材料车场内堆码整齐,否则按每棵5元罚款。

8、支护人员必须现场交接班,否则每次罚款50元。

三、运输设备

1、开工作面溜子人员,必须负责清顺槽溜子机尾10米范围内的浮煤,如不清理干净每次罚款30元。

2、开顺槽溜子人员,必须负责清溜子机头及皮带机尾10米范围内的浮煤,如不清理干净每次罚款30元。

3、开顺槽皮带机人员,必须负责清理皮带机下面的积煤及机头的积煤,如不清理干净的每次罚款30元。

4、当班出现的溜子烂件必须当班更换(遇特殊情况外,如无预备件),如不更换出现一次按50元罚款,影响下一班按每次200元罚款。

5、更换出坏的配件必须及时提至地面维修,如发现不提的按每件50元罚款。

6、所更换出来的配件、链条、刮板必须运送到指定地点,不得就地乱丢,否则按每件20元罚款。

四、液压泵司机

1、必须对液压泵的日常维护和清理

2、工作面枪管、注液枪,并悬挂整齐,不得有漏水现象,否者出现一次罚款20元。

3、必须按比例配制乳化液,否者出现一次罚款20元。

4、液压泵司机必须现场交接班,出现一次无人开泵罚款30元。

5、对所换下来的废管、废枪必须收出地面进行维修。否者出现一次罚款20元。

篇2: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范例

第一章总则一、为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工作,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回采操作规程》、《掘进操作规程》及上级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定。我公司井下采掘工作面和拆除、安装工作面及在用巷道都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做好顶板管理工作。二、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1、为确保本规定的严格执行,公司成立顶板管理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顶板管理的各项工作,检查、落实、考核本规定的执行情况。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分管副总工程师成员: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通风队主管以上人员,各采掘队队长2、生产技术部负责全公司巷道支护设计及顶板支护管理工作,负责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的预测预报、探放水及顶板岩性取芯鉴定工作。3、生产技术部技术组负责井下巷道支护及矿压的监督管理,同时,贯彻执行公司和上级技术主管部门有关巷道支护设计、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指导施工巷道各类作业规程、补充措施的编制工作,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执行中的支护问题。4、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检查顶板管理措施的贯彻执行,并组织各业务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对顶板事故进行分析和责任认定。第二章、顶板检测分析制度为掌握矿压的基本规律,加强采煤工作面支护质量管理,强化质量标准化意识,突出支护质量是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的保证,杜绝支护事故的发生,综合分析矿山顶板控制问题,建立健全顶板动态监测、分析和处理责任制,特制定制度如下:1、监测组织成立以副总工程师为组长,生产部技术主管为副组长,综采队队长及带班队长为成员的支护质量领导小组。成立以综采队技术主为组长,安全班长和质量验收员为成员的支护质量监测执行小组。由采煤队主管技术员抽调和培训测压人员组建测压组,对工作面支护质量进行监测。特殊条件下由总工程组织召开支护质量会议,研究因顶板岩层变化加强支护管理的措施,并提出改善支护方式的建议,监督支护质量的班监工作,采煤队主管技术员对支护质量监测资料进行收集汇总。要求当班监测信息,以及为消除隐患所采取的措施在下一班班前会上就与工人见面。2、回采工作面支护质量监测内容(1)支架阻力观测利用KJ216矿压监测系统,对工作面进行矿压监测。工作面每10组支架布置一台压力监测分站,由区队派专人进行监测支柱的的初撑力、工作阻力,并做好记录。(2)支架活柱缩量观测用钢卷尺测量支柱的活柱下缩量。(3)、顺槽的矿压观测顺槽超前支护范围内单体液压支柱阻力观测:利用增压式压力表分别测量轨道顺槽、皮带顺槽超前支护范围内支柱的工作阻力,掌握其变化情况,以便分析围岩变形时的支柱阻力变化情况。3、监测要求及标准(一)工作面支护1)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不大于100mm/m。2)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铰接顶梁接顶严实。3)梁端至煤璧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300mm。4)不准随意留顶煤开采。5)支柱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不低于11.5MPa)。6)支柱要排成直线,垂直于顶、底板,迎山有力(二)安全出口与端头支架1)机头、机尾长钢梁必须成对使用,对柱距0.6m,排距1.0m,钢梁始终覆盖住机头、机尾,严禁空顶,采取一梁三柱进行支设,交替迈步前移,第一架大棚距顺槽支护间隙不大于0.5m。支柱支撑力不低于11.5MPa。2)工作面上、下出口的两巷,超前支护必须用单体支柱和铰接顶梁,超前距离距煤壁不小于20m。3)上、下顺槽自工作面煤壁超前20m范围内,高度不低于1.8m,有0.7m宽人行道,上、下端头支架前移完成后,应及时打好关门柱,防止矸石窜入工作面及安全出口,关门柱柱距不大于0.3m。4)超前支护支柱支撑力不低于11.5MPa。(三)煤璧机道1)煤壁平直,与顶底板垂直。伞檐长度超过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不大于200mm;伞檐长度在1m以下时,其最大突出部分不大于250mm。2)及时跟机挂梁,挂梁与采煤机后滚筒的距离一般不超过10m,停机时要及时跟上,端面距不大于340mm;前梁接顶严实。3)当端面距超过300mm时,靠煤壁要支设点柱,柱距间距3-5m。4.监测内容及分析1)采煤工作面必须进行顶板动态监测。2)工区自行抽调和培训测压人员组建测压组。3)测压组人员应分别对工作面的顶板移近量、支架阻力、活柱下缩量及顶板破碎度等进行监测并进行记录。4)监测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工具及仪表,并负责对仪表及监测工具的维护保养,保证仪器、仪表的灵敏可靠。5)监测人员应及时整理分析监测资料,掌握监测进度,并将监测分析结果及时向技术部门汇报,为安全生产服务。6)根据不同监测目的,对所测数据进行细致整理并进行数理统计分析,提出所测工作面矿压规律的认识,并以此分析控制顶板或改进支架等措施。第三章、工作面初次放顶管理1、采煤工作面要编制专门的初次放顶设计,报矿总工程师审批。设计中对炮眼位置、炮眼距离、深度、角度、装药量、放炮方式、放顶步距等都要做具体规定。缓倾斜煤层坚硬顶板挑冒高度不得小于采高的1.5倍。2、在初次放顶前成立生产矿长为组长,矿、区队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初放领导小组的初次放顶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必须跟班现场指挥,直到初次放顶工作结束。3、初放期间,两个端头必须备足支护材料,防止端头来压。4、打眼装药过程前后,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防止垮冒伤人。单体支柱架设在煤岩稳定处。5、液压支架接顶并使之达到初撑力,严格杜绝空顶,防止初次来压后发生冒顶事故。6、初次放顶期间,两巷出口处及超前支护区内,应严格加强支护,确保安全出口畅通。第四章缓倾斜煤层正常回采顶板管理1、缓倾斜煤层复合顶板、破碎顶板、稳定顶板顶板管理(1)缓倾斜煤层复合顶板、破碎顶板、稳定顶板即采煤工作面向前推进后,由于直接顶、老顶抗压强度低,直接顶、老顶随采随落,在回采过程中采用自然跨落法管理老空顶板,充填回采后空间的顶板。(2)加强工作面矿压观测,技术人员科学分析监测数据,掌握工作面推进情况,及时上图,准确预报来压情况。(3)回采期间加强端头和超前支护,单体柱布设严格按照规程设计执行。(4)加强液压系统的检修维护,保证支架支撑质量;严格控制采高,保证顶底板平直。(5)做好工作面防滑工作,调整好工作面伪斜角,防止输送机上蹿下滑。调整时不得连续推机头或机尾,防止挤架、咬架、倒架。(6)采煤工作面煤层倾角大于20°时,沿工作面倾斜方向要设置防止块煤滚落的防护网,防护网的个数和间距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2、缓倾斜煤层坚硬顶板顶板管理(1)缓倾斜煤层坚硬顶板采煤工作面必须设专业挑顶小组挑顶,施工人员和钻机台数按作业规程配齐,并有一名队长负责挑顶工作,质量检查人员对挑顶质量要按作业规程检查,挑顶工作未达到作业规程规定标准必须返工。否则,采煤工作面不准前进。(2)坚硬顶板采煤工作面推广顶板注水软化或深孔松动预裂爆破措施进行弱化处理,放顶煤开采坚硬顶板应在工作面未采动区进行,并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顶板应做到顶板随采随落,严禁超采区设计规定的采空区大面积悬顶作业。若架后出现大面积的悬顶,要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制定防止顶板突然冒落、气体涌出专项安全措施并进行人工强制放顶。(3)缓倾斜煤层坚硬顶板采煤工作面第一次放顶步距要适当加大,一般不应小于3米,同时适当降低采高。放顶步距及采高的大小应在初次放顶的专门措施中详细规定。(4)工作面不得发生倒架现象,出现倒架,及时调正。(5)如果出现自降立柱必须及时用单体打点柱,报告区队值班人员,并通知泵工及时处理。(6)对工作面顶板破碎区段,及时背上冷拔丝金属网和半圆木,确保推进中顶板不大面积的垮冒,诱发冒顶事故。第五章两个安全出口顶板管理1、回采工作面的两个安全出口,其宽度均不小于0.7米,高度不低于1.8米,出口内无杂物,保证通风、行人、运输畅通无阻。2、采煤工作面端头支架应与综采支架相配套,两个端头首先推广使用端头液压综采支架,其次选择液压过渡支架与单体铰接梁配套支护。3、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20米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安全出口的顶板要完好,严禁有空顶、空帮现象。第六章?超前支护管理1、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护的单体液压支柱必须加装柱鞋。液压支柱初撑力必须保证达到规定要求。每班应有专人进行检查,作好记录,并纳入工程质量班评估内容。2、缓倾斜放顶煤回采工作面应沿底板送巷,沿底回采,不留底煤。确保单体液压支柱打在硬底岩石上。3、“三软”煤层工作面必须有二次注液措施。严禁使用漏液、损坏、失效的液压支柱。4、推广使用超前液压支架对采煤工作面顺槽进行超前支护。5、采煤工作面顺槽必须有能对巷道帮、顶离层进行监测的仪器,要有专人定期观察,并记录在案。第七章?防止片帮、冒顶管理制度1、液压支架必须接顶。顶板破碎时必须超前支护。在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2、采煤机采煤时必须及时移架。采煤与移架之间的悬顶距离,应根据顶板的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超过规定距离或发生冒顶、片帮时,必须停止采煤。支架的初撑力不小于额定值的80%,移完支架后及时伸出护帮梁。顶板破碎时必须超前支护。在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3、当采高在3米以上或片帮严重时,液压支架必须有护帮板,防止片帮伤人。4、人员在采煤工作面煤壁侧作业(钻孔、检修煤机等)时,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指派专人对人员施工区域的煤壁侧和顶板进行敲帮问顶、处理松动岩石、煤块后,再进行有效支护,防止片帮伤人。必要时要加设防护网。5、采煤工作面必须做到煤壁直、底板平,不留伞沿,采高符合操作规程规定。特殊情况下,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6、在已发生片帮的地段,要停止割煤,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端面维护,防止因片帮增加端面空顶面积而发生冒顶。7、已发生冒顶处封顶时,要首先处理松动岩石及不安全因素,打好临时支护,然后再进行封顶工作。封顶过程中,班、队长要现场组织指挥。第八章?过断层顶板管理1、采煤工作面过断层时,要根据两巷和工作面断层顶板情况进行挑顶或卧底,减缓断层处巷道或工作面倾角。2、如断层面与工作面夹角小暴露面积大,条件允许时调整工作面方向,减少工作面推进时受断层影响的长度。3、适当降低采高,煤岩壁要浅打眼、少打眼、超前放震动炮或注水软化,结合手刨镐,在支架前方打钢梁,对顶板进行超前支护,减少片帮冒顶现象发生。4、增加断层处支护强度,加打戗柱、加密锚杆等。5、过断层期间,工作面断层区域严禁放煤作业。6、工作面过断层时应注意断层水的透出,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采”的原则。第九章?工作面回撤顶板管理1、回撤工作面支架前,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2、回撤通道要保证顶板完好,支护有效。锚网支护质量要符合规定。3、每次撤架前,必须先清理好退路,确保退路畅通无阻。出架过程中,降架工作由支架工完成,其他人员协同作业,同时密切注意观察顶板情况,确认顶板稳定后再将支架一次降到位。及时检查、支护支架撤除后的顶板,为下架支架出架作好准备工作。4、要边撤架边检查顶板条件,顶板随采随冒的回撤工作面靠近采空区一侧,要补打一排单体,及时加强支护,防止因支护不及时而导致顶板破碎,从而给撤架带来困难。5、回撤通道内单体支撑点要稳固,防止单体倒下伤人,单体卸压孔要朝向采空区,回收单体时、必须密切注意顶板变化情况。6、严禁人员在支架倾倒一侧作业、逗留。7、严禁在无支护情况下作业。第十章?地面塌陷坑系管理1、地面塌陷坑系指由于井下采煤后对应地面发生的塌陷、垮落、裂缝等。2、当确定某一区域进行回采时,地测站应在井上下对照图上圈定对应地面可能出现的范围,预计塌陷的时间。预计塌陷的范围内如有农田,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应提前搬迁或处理。3、当井下开始采煤,矿总工程师应指定地测站及其他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定期到可能塌陷的区域查看,并实际记录塌陷发生的时间、范围、深度及周围裂缝范围,并及时通知领导和有关部门。4、矿生产副矿长指定专人在可能出现塌陷区域的周围、路口设置警示牌。警示牌要有维汉两种文字写清楚前方是“塌陷危险区”字样。5、地面出现塌陷时,通风部门要及时对塌陷坑进行回填。对裂缝要用推土机压实,并记录回填时间,回填土方量,出现重复塌陷要重复回填。6、如果用高压水枪射流对塌陷坑回填,至少滞后工作面对应地表100米。井下指定专人观察并记录脱水量。如果有隐患,必须制定防溃浆措施。7、在年初开春解冻期,要指定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到塌陷区巡视,防止大量雪水、洪水进入塌陷区。8、经过塌陷区域的供水管路,应定期检修,维修,严防跑水。其他工业和民用废水,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塌陷坑。9、对已经出现的所有塌陷坑,各矿应认真进行一次清理,并标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注明塌陷时间、范围、深度。10、各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塌陷区复垦利用规划,协调与环卫、城建部门的关系,控制工业垃圾倾倒的数量和时间,以利安全生产和复垦利用。严禁生活垃圾倒入塌陷坑。

篇3:机采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一条煤矿企业要积极发展采煤机械化,开展各种复杂条件下机械化开采技术研究,坚持机械化开采优先的原则。

第二条生产矿井应通过发展采煤机械化,促进采煤工作面综合单产提高,优化矿井生产布局,实现集约化生产。

第三条采煤工作面设备按照“支护安全可靠、能力匹配合理”的选型要求合理配套,实现安全高效开采。

第四条采用机采工艺的工作面必须按要求编制机采工作面设计。机采工作面设计以采区设计为依据,由矿技术中心部门编制,经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五条机采工作面设计内容

㈠设计的依据

⒈批准的工作面地质报告及相关地质资料。

⒉经批准的采区设计及补充资料。

⒊邻近工作面或邻近采区类似工作面地质、矿压等技术资料及生产情况。

⒊相邻采区或邻近工作面实见瓦斯、自然发火、地质、水文地质情况、矿压资料及生产情况。

㈡设计说明书

基本条件:工作面参数选择合理;工艺先进,设备选型与配套科学;生产系统正规、可靠,有利于高产高效;一通三防、防治水等安全工程统筹考虑。

具体内容如下:

⒈工作面地质概况:

⑴工作面位置、范围、标高及周边采动情况。

⑵井上下对照关系及回采影响。

⑶煤层赋存情况,包括煤层产状、煤厚、煤的硬度、煤层结构、煤层稳定性、煤种、煤质等。

⑷顶底板情况:岩性、厚度等。

⑸地质构造与水文地质情况。

⑹其它开采技术条件说明,主要包括:预计瓦斯涌出量、自然发火倾向、煤尘爆炸危险性、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地温等。

⑺储量。

⒉回采工艺的选择:

依据开采技术条件、现有技术和管理水平,合理选择回采工艺,并确定支架型号。

⒊巷道布置

说明巷道设计的主要依据、巷道开窝位置(座标)、施工方位、巷道层位、巷道设计长度(平距)等,并将有关参数在工作面设计图纸上标注。(综放工作面两巷及切眼严格跟底设计施工)

⒋巷道断面及支护设计

⑴综合考虑通风、运输、行人及设备安装、巷道变形,以及煤层顶底板条件等因素,按《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确定巷道及峒室断面、支护方式、支护参数。

⑵采用锚杆支护的巷道,要按《集团公司巷道锚杆支护管理规定》编制锚杆支护设计。

⑶切眼设计。切眼位置(平面位置及层位)应考虑资源回收及回采工艺的要求;切眼方位应根据煤层倾角合理确定,设计坡度应满足设备的安装及运行需要;巷道断面根据综采设备参数合理确定。切眼支护方式须做专项设计,支护强度满足顶板管理的要求。

⒌主要设备选型与配备

说明设备选型的依据,并列表说明设备名称、型号、数量、使用地点等,需要着重介绍的设备列出其主要技术特征。

⒍生产系统说明与分析:

说明构成运煤、通风、辅动运输(运料、进出支架)、供(排)水等系统的巷道顺序。供电系统在供电设计中详细说明。根据各系统巷道、设备等情况,进行系统能力分析,对于进架路线沿途巷道进行校验,满足解体或整架运输要求。

⒎“一通三防”工程

在高瓦斯、有煤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等煤层条件下采用机采工艺,按专项设计及批复意见为依据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⒏防治水工程

根据工作面的水文地质条件、专项设计及批复意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⒐避灾路线

说明避水灾、火灾、瓦斯和煤尘爆炸等灾害的路线。

⒑施工组织设计

说明巷道施工顺序、施工队伍安排、形成工作面工期及具备安装条件的时间。“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程要纳入施工组织统筹考虑。

⒒其它要说明的问题

对上述各项之外,有必要说明的问题(如:设备列车的存放位置、空间尺寸、支护形式、移动方式等)进行进一步阐述。

㈢供电设计说明书

⒈供电系统设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井下供电三大保护《细则》、《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以及国家煤炭有关技术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和集团公司颁布的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

⒉供电系统力求简单、负荷分配合理,安全可靠,便于操作和维护,满足生产、通风、排水等安全生产需要。

⒊编制照明设计,包括照明灯的型号、数量,布置方式及照明综保的选择等内容。根据工作面供电系统及机电设备要求进行,确保系统安全、正常运转。

㈣图纸

⒈井上下对照图(1:2000),图纸要能反映开采影响范围内的地面情况。

⒉工作面设计平面图(1:1000)

图幅要能反映生产系统的构成情况。要标明有关巷道(峒室)名称及设计巷道的有关参数,设计巷道与已有巷道要有区别。绘齐地质内容,煤层底板等高线清晰。

⒊工作面设计剖面图

剖面图可与平面图绘制在同一图纸上。回采范围沿走向(分里、中、外段)倾斜剖面不少于3个,在剖面图上标明构造情况、工作面斜长及巷道空间关系,比例1:1000。

⒋巷道断面图

巷道(峒室)断面图要标明巷道规格、支护参数。比例1:50。本图可与设计平(剖)面图绘制在同一图上。

⒌工作面生产系统及避灾路线图

本图在工作面设计平面图上加绘。按规定的图例,对运煤、运料(进出支架)、通风、防尘供水、灌浆、安全监测等系统及避灾路线进行标注。

⒍机电设备配置图

本图在工作面设计平面图上加绘。根据设备选择及设备安设位置,按规定的图例(见附件),标注主要设备布置情况(输送机符号标注在机头位置),并在符号旁标明型号、数量、输送机铺设长度等。

⒎供电系统图

按供电设计要求绘制。

第六条机采工作面必须严格按设计及审批意见组织施工,变更设计应经矿总工同意执行。

第七条机采工作面巷道及安全工程竣工后,由矿长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安装完毕后,由生产矿长现场组织验收合格后,由集团组织验收合格方可进行试生产。

第八条试生产前,必须做好三项工作:设备检查、单机调试和联合试运转。

㈠机电设备按选型设计要求配备,不得任意更改。按规定设置照明、通讯及闭锁装置。

㈡机采液压支架的零部件必须齐全、完好,立柱、千斤顶和阀组应联结牢固、密封良好、动作灵敏可靠。

㈢“一通三防”设施齐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

㈣按作业规程要求对工作面上下出口进行管理,机、风巷应保证通风、行人、运输畅通无阻,牌板管理到位,并按生产要求储备易损件、备用材料。

㈤采煤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破碎机、胶带输送机、泵站等设备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㈥煤机试运转前,要采用人工对机道进行清理,确保浮煤里无金属物件、木料及其它杂物。

㈦各类电气设备,开关、电机、接线盒、电缆、供电保护等要符合完好标准,杜绝失爆现象。

第九条送电试车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乳化液泵站、胶带输送机、转载机、破碎机、刮板输送机、采煤机等均经严格检查且逐台进行空载试运转,排除各种故障及事故隐患后,方可进行联合试运转。

第十条联合试运转成功后,经生产矿长同意方可试生产。

第十一条机采面初次放顶,必须成立以生产矿长为组长、矿生产、技术、安监、调度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初放领导小组,并跟班现场指挥、解决问题,直至初放结束为止。

第十二条初放期间,采高严格控制在作业规程规定的范围内,支架或支柱初撑力合格率达100%以上,杜绝失效架或失效柱。

第十三条对于坚硬顶板,应制定针对性措施,采空区悬顶面积超过支架设计承受能力时,须报集团公司处理。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岗位责任、现场交接班、设备维修、事故追查、安全管理等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第十五条工作面投产前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及相关图纸资料,井下配齐各类图牌板。

第十六条工作面煤壁、刮板输送机和支架都必须保持直线。支架间的煤、矸必须清理干净。

第十七条倾角大于15°时,液压支架必须采取防倒、防滑措施,倾角大于25°时,必须有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伤人的措施。

第十八条液压支架必须接顶。顶板破碎时必须超前支护。在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第十九条采煤机割煤时必须及时移架。采煤与移架之间的距离,应根据顶板的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超过规定距离或发生冒顶、片帮时,必须停止割煤,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严格控制采高,采高控制在液压支架的有效支撑范围内,并保留不少于150mm的活柱伸缩量。

第二十一条当采高超过3m或片帮严重时,液压支架必须有防片帮装置,当采高超过4m时,工作面采取可靠的防护设施,防止片帮掉矸伤人。

第二十二条工作面转载机安有破碎机时,必须按规定安设安全防护装置。

第二十三条处理倒架、歪架、压架以及更换支架的拆修顶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十四条工作面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采取保护支架和其他设备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五条泵站介质的配制、水质、配比等,必须符合有关要求。泵站应设自动给液装置,防止吸空,泵站工作压力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泵站水源保持清洁,避免煤滓及其它杂质混入,每旬至少清理一次箱体,以防杂质注入缸体,降低支柱(架)性能。

第二十六条液压支架、单体支柱初撑力,必须达到规定要求。对于松软底板,应采取防止支架钻底措施,确保顺利移架。过断层、破碎带、老巷等,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十七条机采工作面顶板管理

㈠机采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有顶板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实施注意事项,并认真贯彻执行。

㈡必须制订支护工程质量标准和检查验收考核制度。

㈢工作面端头及两巷超前支护方式合理、支护强度符合要求,断面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㈣跟班管理干部、班组长和安全检查员,必须对各作业地点巡回检查,认真查处安全隐患,坚决杜绝违章作业,保证工作面安全生产。

第二十八条机采工作面调斜有关要求

㈠机采工作面需要甩采时,需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机采面倾角较大时,要采用伪倾斜方式回采,伪斜角度视煤层倾角大小和设备防滑性能而定。

㈡调斜时应注意:

⒈要采用割三角煤的方法,逐步调成伪斜。

⒉加强现场管理,避免工作面个别地段滞后或超前,防止刮板输送机出现陡弯,造成溜槽脱节、拉断链条或应力集中等现象。

⒊支架活动侧护板处于可伸缩状态,满足调斜需要。

第二十九条工作面的上下安全出口,其人行道宽度均不得小于0.7m,高度不低于1.8m,出口20m范围内,要采取架设挑棚或支设点柱的方式加强支护,支护方式在作业规程中要明确规定,必须满足通风、行人、运料等安全生产要求。

第三十条上下安全出口的顶板必须接实背严,严禁空顶、空帮。替棚、或移端头支架时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必须先支后回或先支后移,有专人监护,严禁单人操作。

第三十一条上下出口回柱措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进行规定,回柱作业时,严禁开车及在作业区内进行其它作业,确保安全。

第三十二条作业规程中应明确采煤机开缺口的方式,对人工做缺口的工作面,其缺口规格尺寸、支护形式、安全措施等要明确规定。

第三十三条下出口有人作业时,刮板输送机和转载机启动前,要发出明确信号,以防误起动伤及作业人员。

第三十四条两巷维修管理应设专人负责,其维修措施包括回、替棚的方法、材料等要求,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三十五条两巷支护应正规完整,过顶背帮符合规定,不准空顶和缺梁少柱,空顶处必须接实顶板。

第三十六条回收拱形或梯形棚时,要有专人指挥、专人监护,采取电缆、电气设备、供水、供液、抽排等各类管路保护措施,防止损坏。

第三十七条回、替棚应遵循由里向外原则,依次进行。

第三十八条两巷使用的单体液压支柱必须完好,严禁使用失效支柱。

第三十九条绞车运行过程中,绳道两侧严禁人员行走及作业。

第四十条机电设备需要移动时,要根据设备运移要求和现场条件,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在作业规程及补充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规定。

第四十一条机电设备的移动原则上采用铺轨进行,严禁强拉硬拽。因客观原因无法铺轨的,要由机电副总签字同意后方可按措施要求进行。

第四十二条设备移动必须有跟班人员现场指挥。

第四十三条移动设备列车的注意事项:

㈠列车移动前,列车前方的巷道宽度、高度及轨道质量满足设备运移要求。

㈡移动列车必须入轨,列车间采用可靠的硬联接方式。

㈢移动前必须切断工作面高压电源,并拔出接地极。

㈣牵引绞车必须生根牢靠,性能完好,牵引力满足要求。

㈤移设备列车时,绞车速度要适当,禁止猛拉硬移,禁止绳及列车的上、下帮行人或作业。遇到列车下坡时,列车后方必须用绞车牵引,严禁放飞车。移后必须采取防跑车措施。

㈥电气列车移动前,应定好移动位置,严防拉坏工作面电缆或设备。

㈦移动列车到位后,应及时将移动列车固定牢固,并将电缆盘好、放牢、重设接地保护。

第四十四条移动设备的放置应符合设备的使用规定,并设置警戒栏、警示牌。

第四十五条机采工作面安装、拆除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牵头组织会审,矿机电副总、采掘副总共同组织审批。

第四十六条机采工作面安装、拆除前,由生产矿长负责组织对安拆准备工程进行验收,合格后移交施工单位。

第四十七条机采工作面拆除前,要对液压支架顶板进行防漏(铺顶网)处理,并施工出架通道。机采支架顶网及钢丝绳规格在措施中明确规定,顶网原则上要求铺到支架掩梁下部,顺茬搭接,重叠宽度不少于200mm;超前棚宽度根据调架要求确定。

第四十八条容易自燃、自燃煤层机采工作面拆除前,必须编制专门的防止煤层自然发火措施。

第四十九条机采工作面安装、拆除前,矿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会议纪要。

第五十条安拆期间所使用的绞车、轨道、保险档、起吊设备、语音闭锁等设备设施安装后,由生产矿长牵头,矿机电负责人配合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期间必须做到班班安全确认。

第五十一条安拆期间所涉及到的各类安全设施实行挂牌留名制度。

第五十二条机采工作面安拆期间矿井相关业务部门职责:

㈠生产中心调度部门负责调度立卷,从安拆工程开工之日起将施工组织进度表张贴上墙,班班调度兑现工作量。

㈡安监部门负责施工期间现场安全监察和技术措施的监督落实。

㈢通风部门负责保证通风系统满足施工要求,机采拆除工作面自工作面停采之日起,每天将有关防火参数的监测情况报矿通风科备案;工作面设备拆除后具备封闭条件,及时进行封闭。

㈣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优先保证机采工作面安拆期间所需的材料、设备、各类车辆的运输和供应。

㈤技术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将机采工作面安拆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题会议纪要,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五十三条未经配套的设备必须在安装前10天内完成地面“三机”配套及调试工作,及时解决配套过程中存在问题,确保安装按时进行;

第五十四条运送设备沿途巷道,必须满足设备不可拆解最大外形尺寸要求。

第五十五条机采切眼、安拆峒室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满足安拆需要。

第五十六条机采安拆所使用的运输轨道,轨型不低于22kg/m,铺设质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第五十七条运送综采设备必须使用专用车辆,并有特制的锁紧装置,车轮、车轴强度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第五十八条机采设备入井前,要根据设备的外形尺寸、重量、和运输要求,核校提升运输设备的能力、罐笼尺寸、巷道坡度、弯道曲率半径等要求,来确定运输方案。

第五十九条提运及起吊设备的钢丝绳、绳卡、钩环等要提前进行强度和牵引力校核,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第六十条机采设备在运移、安装、拆除过程中,通讯、信号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声光清晰。正常作业时,严禁用矿灯、口喊、敲打物件等其它方法代替。

第六十一条井下直转设备安装前,必须逐台进行必要性能动作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合格的不准安装。

第六十二条设备装运要找好重心,达到平稳,捆扎牢靠,确保运输安全。

第六十三条机采设备运输所用绞车牵引用钢丝绳要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

第六十四条斜巷运输

㈠斜巷运输巷道变坡段应有专门设计,按规定设置躲避峒室,严禁再现弯道变坡现象。

㈡工作面或斜巷使用绞车运送设备时,必须由专职绞车司机、把勾工和信号工进行作业,并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㈢绞车的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要求。

㈣绞车运行要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所有人员要躲开牵引钢丝绳的波动范围,必要时,绞车处应设护身柱,避免伤人。

㈤巷道变坡点必须按规定设置可靠的阻车装置。运送设备时,上下口都要设人警戒,运输车辆下方和两侧不准有人。

㈥支架拆除时必须铺设导轨,满足设备运输要求,严禁强拉硬拽。

㈦使用对拉绞车运输方式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㈧严格斜巷轨道、道岔管理、验收,不合格不得行车。

㈨安全坏境、安全设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其它有关规定。

㈩车辆掉道时必须编制复轨安全措施,并严格贯彻执行。

第六十五条在平巷中由人力推运设备时,要符合安全规程规定。在架线运输线路运送支架或其它大件时,应根据情况,在被运物件的上方采取绝缘措施,以防导电伤人。

第六十六条运输过程中,不准随意拆卸各种液压件、密封件及封堵等,零部件要放入专用箱内运输,对仪表和极易受损的精密件,要设专人运送。

第六十七条设备、零部件运送到规定地点时,必须及时清点、交接,严防丢失。

第六十八条切眼施工原则上采用一次刷大、一次安装的方法。特殊条件下可采取分段刷大、分段安装的方法。

第六十九条机采工作面安装必须编制专门的安装技术措施。安装措施主要内容有:

㈠待安设备的名称、数量。

㈡设备安装顺序及质量要求。

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第七十条工作面倾角大于15°时,原则上支架应采取从下往上的顺序安装。

第七十一条解体下井的支架,必须在指定地点组装。组装前要对组装用的设备、各种辅助装置及组装峒室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确认,符合有关要求后在专人指挥下进行组装。起吊支架部件时,严禁将手脚、头部等伸入起吊物下面,防止坠落伤人。

第七十二条安装阀组或油管接头时,不准硬打硬敲。各部件螺丝必须齐全紧固,各接头密封良好,销子齐全。

第七十三条机采工作面支架安装要定位合理,首架位置要符合设计要求。

第七十四条安装和调架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支架就位后,及时升架支撑顶板。

第七十五条工作面刮板输送机的铺设要符合平、直、稳和底槽内无杂物的要求。各部件螺丝、销子齐全,紧固对位,刮板方向正确,安装质量符合要求。机采工作面刮板输送机一般应先于支架安装,以便于和支架推移装置的联接。

第七十六条安装采煤机必须按措施要求作业,工作面倾角较大时,要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第七十七条供电设备严格按审批后的供电设计安装,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搬移设备。

第七十八条工作面安装工程结束后,要对面内所有设备进行登记,并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十九条机采设备装运前,应在地面调试运转,正常后方可入井。入井前要详细核对运输路线,确定设备装车要求。

第八十条在解体、运输设备过程中,对设备外露的关键部位,要采取可靠的特殊保护措施;对易损件、小部件要分类装箱建卡运输,并专人护送进行交接验收。

第八十一条机采队伍建制严格执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划。

第八十二条机采队伍必须按集团公司要求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作业(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

第八十三条机采设备严格按配套要求落实到位。

第八十四条集团公司负责机采设备的选型、配套、定货、设备购置。矿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转、日常维检等工作。

第八十五条建立健全机采设备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第八十六条机采面从铺网结束之日起,一次采全高机采工作面须在30天内拆除完毕,大采高、大倾角等机采工作面不能在30天内结束的,须制定相应的防自然发火措施,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八十七条设备严禁拆套。

第八十八条机采设备的存放严格按要求执行,库房达标、管理到位。

第八十九条机采配件的管理要做到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精通业务、熟悉设备型号特征、技术性能、结构原理,做到配件供应及时,质量符合要求。

第九十条机采设备使用的各类油脂,应按照设备使用要求组织进货,不合格、不适用的油脂严禁使用。

第九十一条矿要设立油脂管理部门,对油脂的供货、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矿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第九十二条各类油脂的使用严格按性能要求落实。

第九十三条油脂必须在无积水、无淋水、无杂物,环境整洁的地点存放。防止外物混入,影响油脂质量。

篇4:机采工作面顶板管理一般规定

1.提高全队人员的主动管理顶板的意识,特别是采煤机司机、支架工、班长和带班队长等。

2.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及岗位工的职责,当出现人为因素造成顶板管理不到位时,必须落实责任;造成顶板局部冒落时,必须根据经验进行追查处罚,以不断提高岗位及管理人员的责任心。

3.成立工作面矿压观测小组,对老顶初次来压、周期来压、规律和显现强度进行矿压观测和总结,每个工作面回采完毕后编制技术总结,以指导下一个工作面的生产。

4.专人负责进行工作面矿压显现规律观测,总结工作面周期来压规律以及支架工作阻力增阻点、煤壁压力显现等征兆和停产检修对矿压的影响,每天预报周期来压位置。

5.根据周期来压预报位置与周期来压规律,协调检修班与生产班的工作任务,不得将大型检修布置在周期来压期间,在周期来压期间尽可能动态检修,并保证周期来压期间的快速推进。

6.跟班队长负责每班观测老顶周期来压情况、架后悬顶面积及工作面的压力显现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升井后向队值班人员进行汇报,并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下个班的跟班队长必须根据记录全面了解前三个小班的周期来压和压力显现情况,并根据矿压观测小组的周期来压预测预报,在班前会上进行当班工作安排和重点工作布置。

7.当采空区悬顶面积大、周期来压步距增大或异常时,必须向矿分管领导进行汇报,防止支架压死或产生冲击波。

8.合理控制机头机尾超前量,工作面调斜时控制好加刀数量和加刀位置,防止快速加刀造成倒架。

9.加强支架安全阀的管理,保证安全阀开启值达到额定值。

10.加强两顺槽的顶板管理,特别是超前支护区域,应定期检查单体初撑力情况,及时更换损坏的单体。

收银制度

篇5:采煤工作面管理制度范本

一、顶板管理1、过顶质量要求及处罚规定:按每1.2㎡使用6根塘柴4片小笆将顶过严,塘柴要摆放均匀,小笆搭茬长度不小于100㎜,不实处必须用木料或塘柴捆接实,一棚不合格,罚当茬每人25元,3棚及以上罚当班队长、三铁管理员每人50元。2、顶板破碎地段使用双笆、双塘柴过顶,以工作面不出现脱档、漏顶为准。每漏顶、脱档1棚,罚当茬每人50元,3棚及以上罚当班队长每人50元。3、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200㎜,超过200㎜即视为掉顶(200㎜×300㎜×500㎜);掉顶每棚罚当茬每人25元,掉顶3棚及以上,罚当班队长每棚25元。4、不得随意留煤顶,必须留煤顶时,应经过跟班人员同意,并汇报值班人员,否则每留有一棚煤顶,罚当茬人员、煤机司机每人25元,3棚及以上,罚当班队长每人50元。二、工作面支护1、工作面正规柱初撑力及工作阻力不低于90KN(11.4MPa),挑棚和辅助棚支柱初撑力及工作阻力不低于50KN(6.4MPa),每棵支柱不合格,罚当茬每人25元,工作面合格率低于90%(含90%)罚当班队长、三铁管理员每人100元。2、柱、梁对号入座,错用一处罚当茬每人25元;柱、梁必须全部编号管理,编号混乱不清、没有编号管理,罚三铁管理员、三铁组长每人50元。3、工作面补正规柱必须拉线作业,排距1200㎜,偏差≤±50㎜,柱距500㎜,偏差≤50㎜,每处不合格罚当茬25元,顶底板不平、台阶等情况下,应以支柱迎山有劲为原则,特殊情况下,局部地段可加柱。4、工作面所有支柱三用阀平行于工作面煤壁,阀嘴朝下,每不合格一棵罚当茬每人10元。5、工作面长钢梁辅助棚一梁三柱架设,割煤时一梁两柱,每缺一棵支柱,罚当茬每人25元。6、支柱与采高或煤厚一致,活柱应留有100㎜的余量,活柱最小升出量不小于300㎜。未按规定使用,罚当茬每人10元/棵,3棵及以上,罚当班队长、三铁管理员每人50元;造成死柱的,罚当茬每人25元/棵,2棵及以上,罚当班队长、三铁管理员每人50元。7、不同规格、型号单体支柱不得混合使用,必须混用,应经跟班人员同意,擅自混用,罚责任人每人50元;混用时,不同规格、型号单体支柱应成组使用,且每组不得少于5棵,少于5棵的,罚当茬每人25元。8、初放工作面特殊支架:(1)、密集丛柱应带冒(垫板)支设,四周四棵加栓防倒绳,每组丛柱间距按作业规程规定布置;未带冒、未栓防倒绳,均罚当茬20元/棵,丛柱间距未按作业规程规定布置,罚当班队长每人50元。(2)、双排挑棚梁应平行交错,挑棚梁必须与顶梁接实(不实时,必须加垫板),一梁三柱,支柱上线(特殊情况下以保证支柱有劲为原则),支柱防倒绳齐全;双排挑棚梁未平行交错使用,罚当班队长25元/人,挑棚梁与顶梁未接实、缺柱、支柱不上线、未栓防倒绳,每处罚当茬25元/人,超过2处,罚当班队长50元/人。(3)、木垛严格按作业规程支设,其中,四拐角必须加打抱柱,并栓好防倒绳;每缺1棵抱柱,罚当班队长25元/人,没有打抱柱,罚当班队长100元/人,未栓防倒绳,每棵罚当班队长25元/人。(4)、初放期间,必须先挪设特殊支架,再回柱放顶,且应逐架(挑棚)或逐组(丛柱)拆除,先支后回;未执行先支后回制度的,罚当茬、当班队长50元/人。三、安全出口与端头支护1、工作面端头支架必须正规使用(上下两对钢梁对齐机头,机尾的上下边、中间两对均匀布置,其支柱初撑力≥90kN),一架不合格罚当茬每人25元,两架以上不合格罚当班队长、三铁管理员每人50元。2、工作面出口的两巷或三巷,距煤壁10m范围内打双排柱,10m~20m范围内打单排柱,一处不合格或少打一架罚责任人每人25元,3处以上罚责任队长每人50元;单体三用阀一律平行于巷道,不合格的,罚责任人每人10元/个,3个及以上罚责任队长每人50元。3、超前20m的范围,高度不底于1.8m,净宽不低于0.7m,一处不合格,罚责任人每人25元,3处及以上罚责任队长每人50元。4、端头支柱初撑力不低于90kN(11.4MPa),超前支柱初撑力不低于50kN(6.4MPa),一棵不合格罚责任人25元,3棵及以上罚责任队长和当班队长每人50元。5、工作面各出口距煤壁10m范围内,两帮必须用大笆背严(10m~20m范围内根据两帮煤体的完整情况,由区部临时安排是否背帮),一处不严,罚责任人每人25元,3处及以上罚责任队长和当班队长每人50元。四、回柱放顶1、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三、四峒管理),严禁在控顶区内提前摘梁、回柱或正规柱未补齐即回柱;上、下端头与工作面放顶线放齐(机头处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1排,但必须经跟班人员同意,并汇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罚责任人、当班队长、三铁管理员每人100元。2、采空区局部悬顶和冒落高度不充分(小于1.5倍采高),超过(2×5)㎡时,应架设一梁三柱挑棚加强支护;未架设挑棚的,罚当茬人员、当班队长、三铁管理员每人50元;挑棚架设不合格(缺柱、支柱初撑力﹤50kN、挑棚梁与顶梁未接实、支柱未拴防倒绳等),罚当茬每人25元。3、回柱前,先整改支架,拉斜茬(超前本茬2棚)、至少打2棵挡矸支柱,老塘自上而下挂严大笆;未整改支架,未拉斜茬或斜茬不标准及未打挡矸支柱即回柱,罚当茬、当班队长、三铁管理员每人50元;老塘挂笆不严,罚当茬每人10元/棚,因挂笆不严或操作不当造成窜矸,罚当茬每人25元/棚,窜矸3棚及以上,罚当班队长每人50元。4、回出的支柱及时在本棚打好切顶支柱(顶板破碎地点可打抗柱),并有可靠的防倒措施,回出的顶梁整齐靠放在材料道老塘侧的本棚,未按规定处理的,罚当茬每人25元/棵柱、10元/根梁。五、煤壁机道1、煤壁平直,与顶底板垂直。伞檐(中厚煤层):长度超过1时,其最大突出部分不超过150㎜;长度在1m以下时,其最大突出部分不超过200㎜。伞檐超过规定,罚当茬人员、当班队长、煤机司机每人25元/棚。2、梁端要接实顶,不得在无柱悬臂梁上再挂悬臂梁。梁端未接实顶,罚当茬每人25元,3棚及以上,罚当班队长、三铁管理员每人50元;无柱悬臂梁上再挂悬臂梁,罚当茬每人50元。3、端面距≦300㎜,所有支架(不论前、后定位)梁端距煤壁达1200㎜,必须超前挂梁管理,顶板破碎地段应掏梁窝挂梁;以上各项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处理,罚当茬每人25元/棚,3棚及以上罚当班队长、三铁管理员每人50元;遇断层、顶板破碎不平,造成梁端滞后,当班不宜或无法窜棚时,必须经跟班人员同意,由下班处理,并扣除当班2分/棚给下班。4、炮采工作面煤壁点柱架设及时、齐全,并有可靠的防倒措施(具体措施由区部决定是用防倒绳,还是用铁丝与顶梁圆柱销拴牢)。点柱不全,无防倒措施,罚当茬每人25元/棵;3棵及以上,罚当班队长、三铁管理员每人50元。5、机道内顶梁水平楔有小链,链钩挂在梁眼内。无链及链钩未挂在梁眼内,罚当茬每人10元/个;3个及以上,罚当班队长、三铁管理员每人50元。六、两巷与文明生产1、巷道净高不低于2.0m。净高低于2.0m在5m以内,罚责任队长、三铁组长每人50元;净高低于2.0m在5m及以上,罚责任队长、三铁组长每人100元。2、巷道无积水(长5m,深0.2m);无浮渣、杂物。料场卫生由小料管理员负责,不合格罚小料管理员、三铁组长每人50元;其它分区段由各班承包,不合格罚责任班长每人50元。3、材料、设备分类码放整齐(机电类小件应上架、入箱),并有清晰、完好的标志牌吊挂在明显位置。支护材料由小料管理员负责,不合格罚小料管理员、三铁组长每人50元;机电类材料、设备由检修班负责,不合格罚检修班队长每人50元(其中,煤电钻电缆由当班使用者盘好、吊挂好,并由当班电工验收,不合格罚责任人、当班电工每人50元);单体、顶梁、长钢梁码放不合格罚责任队长、三铁管理员每人50元,工字钢梁、腿码放不合格罚责任人、三铁管理员每人50元。4、工作面各巷内坏梁、坏柱够3车未及时升井,罚三铁组长50元,够4车未及时升井,罚100元;机电类需升井物料够5车未及时升井,罚检修班长每人50元,够6车未及时升井,罚检修班长每人100元。5、工具房工具未分类放置,各种工具杂乱无章,附近卫生差,罚工具管理员、三铁组长每人50元。七、浮煤清理和材料回收1、煤层厚度≦3.4m,必须一次采全高(在有足够DW35悬浮式单体的前提下,因构造等情况区另有规定)。擅自留底煤回采,罚当班队长每人50元。2、回柱前,各茬必须清理净浮煤(煤层厚度≧3.4m或构造等情况除外)。超过1.2㎡内浮煤厚度﹥30㎜,罚当茬每人25元,超过2.4㎡浮煤厚度﹥30㎜,罚当茬、当班队长、三铁管理员每人50元。3、工作面所有作业地点必须做到工完料尽,老塘小料能回收的应及时回收;凡完工后未运走的余料、能回收而未回收的小料,一律按:塘柴5元/根,小笆10元/片,大笆15元/片,塘柴捆20元/捆,半原木40元/根处罚责任人;工作面出现4~6处,罚当班队长每人25元,6处以上,罚当班队长每人50元。4、杜绝工作面运输系统跑料。出现跑料,按第3条标准对所经过的各部车司机分别进行罚款。八、机电设备1、乳化液泵站液压≧18MPa,乳化液浓度≧2﹪~3﹪,每项不合格罚跟班电工50元;有乳化液自动配比仪时应正常使用,未正常使用罚跟班电工50元。2、工作面输送机头与顺槽输送机搭接合理,底链不拉回头煤。检修班未及时缩、延车,影响生产,罚检修队长每人50元;当顺槽与工作面斜交,抵车后生产班未及时靠车或多(少)抵车,造成底链拉回头煤及影响生产,罚当班队长每人50元;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断链,罚生产班队长每人100元(因检修班未及时缩、延车,同时罚检修班队长每人100元)。3、顺槽输送机挡煤板、刮板、螺栓齐全完整;工作面输送机刮板、铲煤板齐全。以上每缺少一项以及缺少其它零部件,罚责任检修工每人25元,缺少2项及以上,罚检修班长每人50元,影响生产的,加倍处罚。4、顺槽皮带输送机H架、托滚齐全完好,皮带不跑偏。H架、托滚不全或不完好,每处罚皮带机组每人25元,2处及以上,罚检修班长每人50元;连续割煤1小时以内皮带跑偏,罚皮带机组每人25元,影响时间超过15分钟,罚检修班长每人50元,皮带机组人员加倍处罚;属于转载机司机责任(后滚筒噎煤等情况未及时处理),罚转载机司机50元,影响生产15分钟以上,加倍处罚;由于煤量大,皮带撒煤造成跑偏,罚转载机司机、煤机司机、当班队长每人25元,影响生产15分钟以上,加倍处罚。4、采煤机完好,不漏油,各液力锁自保。连续割煤1小时以内出现任何一个问题,罚煤机组每人25元,影响生产30分钟以上,罚煤机组、检修班长每人50元,影响生产1小时以上,加倍处罚。5、当班完成生产任务后,应及时将各部运输机溜空,运输机机头、机尾和煤机清理干净。运输机机头、机尾和煤机未清理干净,罚责任司机每人50元;运输机未溜空,罚责任司机50元/次,造成压死车的,加倍处罚,并罚当班队长每人50元/次。九、工作面质量标准化自查1、参加检查人员:杨英、叶青、林浩、张雷及三班队长:张子精(6868897、3332931),徐伟钦(、7088045),王桂松(、7085548)。2、每次检查人数不得低于3人,由生产副区长负责组织,自查为不定期检查,每月每班不少于2次,实行月度、季度考核相结合。3、每季度出现一次合格品,罚该班队长100元/人;出现两次合格品,罚该班队长200元/人,班季度最后一个月总分下浮5%;出现三次及以上合格品,罚该班队长300元/人,班季度最后一个月总分总分下浮15%。4、每季度出现一次等外品,罚该班队长200元/人,班季度最后一个月总分下浮5%;两次等外品,罚该班队长300元/人,班季度最后一个月总分下浮15%;三次及以上等外品,该班队长奖金取消,班季度最后一个月总分下浮25%。5、合格品与等外品累计考核,两次合格品相当于一次等外品。6、每月自查优良品率100%的班队,当月总分另外上浮5%,队长嘉奖100元/人(折合工分);每季度自查优良品率100%的班队,该季度最后一个月总分另外上浮15%,队长嘉奖300元/人(折合工分)。十、安全管理及其它1、炮采工作面和顺槽输送机机头、机尾有可靠的压(戗)车柱,无压(戗)车柱或压(戗)车柱不合格,罚当班队长每人50元;顺槽输送机机尾处有盖板,无盖板罚当班队长每人25元;行人跨越输送机的地点有过桥,无过桥罚检修班长每人50元,有过桥生产班没有加或恢复,罚当班队长每人50元。2、工作面所有在用支柱完好、不漏液、载荷达到额定工作压力自动卸载,无外观缺损(柱爪不少于3个、上下手把完好)。1棵不合格,罚当茬每人25元;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支柱超过3棵,罚当班队长、三铁管理员、三铁组长每人50元。3、支柱迎山有劲,不出现连续3棵及以上支柱迎山角或退山角过大。一处不合格,罚当茬、当班队长、三铁管理员每人50元。4、工作面顶梁铰接率100﹪。每架单橛棚罚当茬每人50元,2架及以上罚当班队长每人100元,三铁管理员每人50元。5、工作面料场应备有足够的顶梁和不同规格、型号的单体支柱,三铁组长应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工作面柱、梁使用情况,及时增补柱、梁。每出现一次缺梁、少柱情况,罚三铁组长100元(工作面因突遇构造,需要非常规单体超过50根以上除外)。6、工具房应备有工作面在用各类支柱的三用阀,每一型号不得少于20个,否则,罚三铁组长50元;三用阀必须分类存放,工具管理员不得错发,未分类存放或错发,罚当班工具管理员50元。7、每周一、四早班由三铁组长负责组织当班队长、三铁管理员对工作面所有支柱三用阀进行检查、紧丝,未进行该项工作或检查、紧丝不仔细,工作面仍存在失效三用阀,罚三铁组长100元,当班队长、三铁管理员每人50元。8、工具房应备有足够的各种工具,工具管理员应及时维修、领取。每出现一次缺少工具或工具未及时维修不能使用情况,罚三班工具管理员、三铁组长每人50元。9、各工种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当班不能解决的问题经跟班人员同意后交给下班必须有记录,同时落实整改责任人、时间。班队长未执行交接班制度,罚交接班副队长、队长每人100元;工人未交接班,罚款50元;由于未执行交接班造成后果的,由区部研究,从重处罚;下班接过上班问题,而未及时、认真落实,罚责任人、当班队长、三铁管理员每人50元,未及时、认真落实造成后果的,加倍处罚。10、工作面及各巷注液枪、10㎜钢编管实行现场交接班(其中,早班交给检修班,检修班交给中班),未交接班,罚当班队长每人50元,造成丢失的,另按100元/枪、150元/根管由当班队长赔偿。11、工作面所有在用支柱均必须有可靠的防倒措施(目前采取防倒绳),且应每补好一棵支柱(包括临时支柱)随即栓好防倒绳,防倒绳应完好,栓系牢靠,不得使用沤烂的防倒绳。凡未及时栓防倒绳的,对当茬按20元/棵处罚,连续3棵未栓,罚当班队长、三铁管理员每人50元;工具房无备用防倒绳、防倒绳不够用,罚三铁组长50元/次。12、在公司、集团公司检查中出现上述问题,责任人一律加倍处罚;划分到各班的任务未落实,当班队长、三铁组长与责任班队长一并处罚。13、三铁管理员必须认真进行矿压监测,及时填写记录,未进行测压或弄虚作假、记录填写不及时,罚三铁组长、三铁管理员每人50元/次;班队长记录必须由班队长亲自认真、及时填写,不得代写,其中中班记录在非检查时可在第二天上班前填写,否则,罚当班队长每人50元/次;检修记录未及时、认真填写的,罚检修班长每人25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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