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监理工作考评实施细则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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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监理工作考评实施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5

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规范全线监理工作,加大现场监理的管理力度,确保监理工作质量,结合公司对监理工作进行过程管理及目标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江口至都格高速公路江口至瓮安段建设项目各监理单位及其监理人员,在监理服务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所进行的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监理工作考核。第三条监理工作检查、考评及奖罚由项目公司组织进行。项目公司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考评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第四条监理工作考评原则:以实现监理优质服务为目标,以现场考核和实测为依据,通过奖罚办法,奖优罚劣,达到提高监理工程师整体服务水平的目的。第二节监理工作考评强制性标准第五条监理工作考评强制性标准包括监理纪律,背离合同行为以及监理人员更换、设施设备配备的强制要求。第六条监理工作纪律1、严禁触犯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或规章。2、严禁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商或材料供应商。3、严格收受贿赂或贵重礼品。4、严禁吃、拿、卡、要和故意刁难承包人。5、严禁采用虚假计量手段,损害业主利益。6、严禁工作时间擅离职守,造成严格后果。7、严格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8、严禁拒不执行业主指令或欺骗业主。9、严禁接受承包安排的娱乐、旅游或疗养性活动。10、严禁向承包人报销各种费用。11、其他情节严重的各种违约行为。第七条严禁发生由于监理单位的直接或间接原因,造成承包人在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等方面,出现严重背离合同事件。第八条为确保监理合同的正常实施,监理单位所有人员在合同期间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变更后的监理履约名单应附后)第九条监理单位投入现场的设施设备必须满足监理工作的开展和监理合同的要求,不得出现因设施设备的不到位而影响监理工作。(按监理合同约定的满足监理工作开展的设施设备投入名单附后)第三节监理工作考评实施办法第十条成立安江公司监理工作考评领导小组:组长:郭伍军常务副组长:孙术学副组长:周若来成员:质量监督部、工程管理部、计划合同部、安全环保部、技术咨询部、综合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监督部,负责监理日常管理及考评组织工作。第十一条考评工作每季度组织一次。第十二条考评内容主要包括监理工作质量保证体系,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费用控制,合同、信息管理,监理资料,廉政建设、职业道德和宣传工作,公司综合评价九大部分,实行量化打分考评监理单位的综合工作水平。具体情况见监理工作质量考评表。第十三条分项考评的扣分一般不超出分项考评的规定分,但当某一分项考评不合格的情况发生多次,将追加考评扣分。第十四条工程检查项目公司在对驻地办的日常检查、监督中,将随机对已完成的工程项目进行抽验、复查,以考核监理对工程质量控制及验收状况。项目公司日常检查作为监理考评检查的一部分,按30%计入考评得分。第十五条资料审阅、报表审查项目公司在驻地办或施工现场,随机查阅监理资料,考核监理资料的完备和及时性。项目公司对驻地办按要求报送的各类报表进行审查,以降低监理错误报表的返工率。第十六条跟踪检查项目公司对驻地办的关键性工作或出现的关键性问题进行跟踪监督,借以评价监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监理工作质量控制程度。第四节考评奖惩办法第十七条根据本办法对各驻地办进行综合考评计分,按综合得分的高低对驻地办进行奖罚。第十八条季度综合考评:综合评分在90以上(含90)的驻地办将被评为“优胜驻地办”,奖励驻地办8万元,奖励高驻、副高驻个人1万元、8千元,并授予“优胜驻地办”流动红旗;综合评分在80-90(含80)分之间,奖励驻地办5万元,高驻、副高驻个人5千元、4千元;综合评分在70-80(含70)分之间,处罚驻地办3万元,处罚高驻、副高驻3千元、2千元;综合评分在60-70(含60)分之间,处罚驻地办5万元,处罚高驻、副高驻5千元、4千元;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下的驻地办处罚8万元,处罚高驻、副高驻1万元、8千元,约见监理公司法人代表;连续三次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下的驻地办,单位信用评价直接定为D级,更换高驻及主要监理人员,直至清退监理单位,并通报有关主管单位。第十九条年度考评工作:年度考评分值根据当期季度考评情况结合各季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评。年度考评分为季度考评分的加权平均值,计算式为:年度考评分值=当年第一季分值×0.2+当年第二季分值×0.25+当年第三季分值×0.25+当年第四季分值×0.3。项目公司将对阶段目标考评第一名的驻地办进行奖励,对阶段目标考评最后一名进行处罚。年度考评分在90(含90)分以上且为第一名奖励30万元;年度考评分在90-80(含80)分之间且为第一名奖励20万元;年度考评分在90(含90)分以上且为第二名奖励20万元;考评分低于80分且为最后一名处罚10万元;其他情况不奖不罚。第二十条:监理单位季度及年度考评得分与施工单位综合考评名次挂钩,监理单位监管施工标段综合考评得分前三名,每标段增加总分1-3分,监理单位监管施工标段综合考评得分后三名,每标段减少总分1-3分,以促进监理单位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过程监督和控制。一本办法由中交安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2:停车场出入段线隧道安全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位置

出入段线区间为重庆市轨道交通五号线进入大竹林停车场的地下区间隧道,该线路起于幸福广场站,北行至里程ZSSK0+397.280上跨人和站~幸福广场站区间主线(里程YAK17+799.160),转而西北方向前行,在YSSK1+426.050及出洞口里程ZSSK1+426.265出洞后进入大竹林停车场。

该区间分为两段:一段为矿山法施工段,从幸福广场以北施工通道进洞,由南至北,进而向西北方向施工;另一段为TBM施工段,单护盾TBM从大竹林停车场出发,沿东南方向步进至始发洞室后向人和站方向始发并掘进。

本设计为大竹林出入段线进洞段区间隧道,该段受控于大竹林停车场线咽喉区及工程车库线,同时为单护盾TBM提供始发条件,它的一条支线是列车进入工程车库的通道。

本段隧道除洞口部分设明洞段,其余部分均为深埋隧道。该段隧道主要穿行与砂岩和砂质泥岩中,围岩级别为IV级,岩层倾角小、近于水平状。隧道上方为照母山生态植物园,隧顶覆岩厚度约50~65m。

隧道洞口为既有挖方边坡,该边坡为大竹林停车场平场边坡,边坡高度约66米,边坡支护下部为1:0.5坡率的锚杆肋柱式挡墙,上部为1:1坡率的锚杆格构挡墙。本隧道采用φ108管棚进洞,进洞时需破除部分肋柱及锚杆。

大竹林停车场端钻爆及明挖段分左右线及L1线施工,左线里程范围为:ZSSK1+426.265-ZSSK1+300.880,长121.171m(其中6m明洞,48.75mC型断面、45.389mD型断面、24.932mB型断面),右线里程范围为YSSK1+426.050-YSSK1+228.150,长197.9m(其中6m明洞,74.556mC型断面、35.535mA型断面、36.851mD型断面、44.958mC型断面)。L1线里程范围为L1JK0+000-L1JK0+195.885(其中6m明洞,119.514mC型断面、35.535mA型断面、36.851mD型断面)。施工采用钻爆法施工。

二)地面重要建(构)筑物调查

大竹林停车场出入线隧道处在照母山植物园内,地面除局部有电信、给排水等地下管网之外,再无重要的建构筑物。距离大竹林停车场出入线隧道北东侧42m左右有一条轨道交通六号线一期工程(上新街~礼嘉段)大竹林车辆段试车线隧道,两者距离大,相互间影响小。

工程质量目标: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安全目标: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文明施工目标:创文明工地达标率95%。

工程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重庆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BT融资建设单位:中铁重庆投资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重庆勘察设计院

设计单位:中铁第二设计院·重庆轨道交通设计院联合体

施工单位: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铁四院(湖北)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重庆育才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联合体

二、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3号令

2.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

6.《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规范》GB50319-2013;

7.《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三、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及流程

四、安全监理工作的检查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制定书面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获得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共同确认。

2.安全监理人员应按制度规定做好日常检查工作,重点督促对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了解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在监理日记中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应不少于每天一次检查的记录,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3.安全监理人员可视情况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了解和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对在日常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违反《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向施工承包单位开具“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期限整改。“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须经项目总监或其授权人员签字才能发出。在施工承包单位按通知单要求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完毕后,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整改验收意见。

5.在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出现可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情况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立即对指定部位停工整改。工程暂停令应及时抄送建设单位和项目经理部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应抄报负责本工程施工监督的受监安(质)监站,情况严重的应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6.如出现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将该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领导、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7、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工作的检查应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标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组织施工。

8、检查施工总包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前的安全技术交底、持证情况,个人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等。

五、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一)隧道工程安全监理要点

隧道施工安全隐患大,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1、隧道施工前做好各种安全准备工作,建立健全隧道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参与隧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对各分项工程进行技术交底,使所有参建人员明确施工安全的责任,现场监理应检查承包人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不到位的及时通知要求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措施,并有应急救援预案;

2、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须专业队伍进行实施,现场监控量测应在隧道施工作业环节中进行,各方应紧密配合,既为测量作业创造条件,又避免因抢工程进度而忽视量测工作;

3、各预埋测点应牢固可靠,并设置专用标示牌,标明测点的名称、部位、编号、埋设日期等;要加强教育,提高所有进洞人员的保护意识,对测点进行妥善保护,不得任意撤换和遭到破坏;施工过程中应做好仪器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性能良好;测量人员进洞应满足隧道洞内作业施工要求。监理人员随时跟踪量测结果,分析隧道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4、进洞前应尽早完成洞口排水体系;根据水文、地质、地形、地貌设置洞顶截水沟及洞口其他排水;在设置临时排水措施时,应做到永临结合,初步形成畅通的排水系统;

5、洞口土石方开挖必须自上而下分级进行,并及时做好临时防护;

6、开挖中应严格规范要求进行沉降观测,随时监测,检查边坡和仰坡稳定情况;如有滑动、开裂等现象,应适当放缓坡度,保证边(仰)坡稳定和施工安全;

7、偏压洞口施工应做好支挡,反压回填等工作,再开挖;开挖方法应结合偏压地形情况选定,不得因人为因素加剧偏压。现场监理人员应严格控制施工程序,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

8、隧道洞身开挖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施工单位隧道技术负责人及现场监理人员应密切注意围岩及地下水等的变化情况。当施工方法或支护结构不适应于实际围岩状态时,必须采取应急措施,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及时采用合适的施工方法或支护结构,确保施工安全;

(2)现场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洞内作业的工序衔接,工序分明,各作业工序无相互干扰,通道畅通。隧道开挖作业应合理安排支护等其他工序的顺序。软弱围岩施工必须先护后挖,初期支护紧跟掌子面,铺底作业应及时跟进,保证道路情况良好;

(3)钻眼:钻眼前,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及现场监理人员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拱顶及拱腰是否牢固有无松动的岩石,弄清楚地质特征,如有松动岩石应及时支护或清除,检查灯光照明是否良好,检查加固操作平台,确保钻眼作业平台不变形不垮塌;

(4)凿岩机钻眼时,必须采取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使用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应将支架安置稳妥;

(5)大型钻孔台车进场经过的路段和临时台架,要认真检查安全界限,并派专人指挥,就位后不得倾斜;

(6)当照明不足、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支护、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妥善处理、可能有大量溶洞及高压水涌出的地段等情况出现时严禁爆破;

(7)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且不得少于15min,并经过以下各项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其他工作人员才能进入工作面:一是检查有无瞎炮及可疑现象;二是检查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三是检查拱顶、拱腰有无松动石块;四是检查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

(8)爆破时应设警戒线,有专职安全员检查清场情况,严禁装药打眼同时进行,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撤至安全地点;爆破器材的加工应在运离洞口50m外的加工房中进行;

(9)隧道双向开挖接近30m贯通时,两端施工应加强联系,进行统一指挥,并采取浅眼低药量,控制爆破,相互规定爆破时间,当两开挖面间的距离剩下15m时改为单向开挖,并将两端人员机具撤走,在安全距离处设立警告标志,直到贯通为止;

(10)装渣与运输车辆不得人料混装,洞内运输车辆必须限速行驶,倒车与转向必须开灯、鸣笛;洞口、平交道口和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宜安排人员指挥交通;进入隧道的机械车辆,必须选用有净化装置的柴油机;通风状况良好时,方可采用汽油机械车辆;

(11)现场监理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通风与防尘工作,采取通风、洒水等防尘措施,施工人员应佩戴防尘口罩,搞好个人防护,并定期测试粉尘和有害气体的浓度;

(12)掘进200m以上,隧道施工必须实施管道通风。风机功率应满足规定要求,应使用大直径风筒压入或通风。在凿岩和装渣工作面应做好防尘工作,通风管道出口与掌子面的距离不得大于20m,并做好爆破时风管的保护工作。长大隧道放炮后须进行喷雾和洒水,出渣前用水淋透渣堆;

(13)成洞段6-8m设一个固定灯,电线敷设应整齐,照明和动力线路安装在同一侧时,必须分层架设,10V以下的电线离地面距离不应小于2m,400V时应大于2.5m,6-10KV时不应小于3.5m;

9、隧道初期支护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初期支护施工前施工技术人员及现场监理应不间断地观察地形、地貌的变化以及地质和地下水的变化情况,通过监控量测分析、预防突然事故的发生并做好详细施工记录,应认真检查和处理作业区段的危石,施工机具应布置在安全地带;

(2)施工技术人员及现场监理应经常检查初期支护情况,应要求施工人员在软岩施工初期支护必须紧跟开挖工作面,应先喷后锚;

(3)喷射混凝土施工用的工作台架应牢固可靠,并应设置安全栏杆。

(4)向锚杆孔注浆时,注浆罐内保持一定数量的砂浆,以防罐体放空,砂浆喷出伤人。处理管路堵塞前,应消除罐内压力;

(5)注浆时,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正在施工的作业区。施工中,喷头和注浆前方严禁站人,喷射混凝土作业人员,应采用个体防尘用具。

10、仰拱与铺底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地质破碎带及软弱地段的隧道仰拱开挖必须严格按照批复方案进行施工,应跳格进行开挖,一次开挖范围不应过大,确保施工安全。

(2)隧道设有仰拱时应及时安排施工,应使支护结构早闭合,改善受力状况,保障安全;

(3)仰拱及填充施工期间要保证洞内高压风、水管、排水管、供电线路、通风管及洞内交通畅通并设置明显标志。

11、二衬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洞外衬砌台车的拼装严格按照有关起重和构件吊装及组装顺序要求进行施工,防止坠物伤人;

(2)衬砌台车下的净空确保运输车辆正常通行,并悬挂明显的缓行标志;

(3)衬砌台车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专人操作。台车作业地段进行吊装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统一指挥,并设标志,禁止通行。

(二)爆破工程安全监理要点:

爆破作业安全要求高、破坏性强,因此,承建单位必须对爆破作业人员必须加强规程、规范知识的教育,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对施工现场严格检查、爆破作业严密监控、违章现象严肃处罚,及时发现、纠正施工作业中的违规行为,将各类隐患、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确保施工区域人、机、物的安全及生产的发展。现场监理工程师将根据本规定的监督管理要求,检查、督促承建单位做好现场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1、爆破作业的审查和批复程序

(1)有爆破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向当地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爆破作业许可证,得到公安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2)承包人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应将专项爆破设计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实施爆破作业。

2、在地面作业地点存放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运至作业地点的爆破器材应有专人看管;

(2)作业地点只准存放当班作业所需的爆破器材;大爆破时,可存放本次工程所需的炸药;雷管或起爆体不得和炸药存放在一起;

3、在施工中,必须注意爆破方法使用的条件,施工中必须进行现场实况的调查与核对。

4、爆破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要认真研究熟悉爆破设计文件,学习安全施工规程,作好安全交底。

5、爆破器材应由专人领取,专人使用,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搬运,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起运送;运送爆破器材应尽量避开人员密集地带,中间不得停留,要直接送往工地,当场使用。

6、爆炸品应严格管理,必须实销实报,剩余爆炸物品必须当日退库,严禁私自收藏,乱丢乱放。

7、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失效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不得使用。

8、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确定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标志,警戒区四周必须设警戒人员,警戒区内不许有其它人员;预告、起爆、解除警报等信号应有明确规定。

9、爆破作业应严格按设计规定的装药量施爆,以免危及周边人员,设施和建筑物

篇3: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

一、编制依据

1、《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2、《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T279

3、设计图纸

4、其他国家和地方行业标准

二、工程概况

洋山港区三期进港道路及高架桥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包括道路交通标志制作及安装、标线施划和防眩设施的制作及安装。其中标志约131套、热熔标线约13000m2、冷漆标线600m2。?

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标志和防眩设施制作及安装、涂料生产及施划过程中,应严格遵照有关设计文件、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规定的质量要求,认真执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JTGF71-2006、《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2004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等有关法规,保证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施工,按照试验规程进行试验,按照评定标准进行检测和评定。

二、施工质量控制与监理要点

(一)质量要求

1、防眩设施

1)防眩板的材料,镀锌量,几何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平面弯曲不得超过板长的0.3%。

2)防眩设施整体应与路线线形一致。

3)防眩板遮光角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要牢固。

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1

安装高度(mm)

±10

钢卷尺:抽检5%

2

镀(涂)层厚度

符合设计

涂层测厚仪:抽检5%

3

防眩板宽度(mm)

±5

直尺:抽检5%

4

防眩板设置间距(mm)

±10

钢卷尺:抽检10%

5

竖直度(mm/m)

±5

垂线、直尺:抽检10%

6

顺直度(mm/m)

±8

拉线、直尺:抽检10%

2交通标志

1)结构要按设计图中所给的尺寸建造,并且在装配后涂漆。

2)标志全部采用LF2-M型铝合金板材,板厚一般2-3毫米。应符合GB3194-82铝及铝合金的尺寸及准许偏差。

3)标志版面底衬及字符采用高强级反光膜。版面设计按GB5768-1999规范全部加设边框。反光膜表面不应产生任何气泡等缺陷。

4)版面形状、图案、颜色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及《公共标志图形符号国家标准汇编》GB3813-83中的有关要求及设计图纸。

5)标志版面文字采用中英文对照,字体采用GB5768-1999附录B汉字字体、汉字字高40cm,英文字母全部大写。

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1

标志板外形尺寸(mm)

±5

钢卷尺、万能角尺、卡尺:检查100%

标志板底厚度(mm)

不小于设计

2

标志汉字、数字、拉丁字的字体及尺寸(mm)

应符合规定字体,基本字高不小于设计

字体与标准字体对照,字高用钢卷尺:检查10%

3

标志面反光膜等级及逆反射系数(cd.1*-1.m-2)

反光膜等级符合设计。逆反射系数值不低于《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279)规定

反光膜等级用目测初定。便携式测定仪:检查100%

4

标志板下缘至路面净空高度及标志板内缘距路边缘距离(mm)

+100,0

用直尺、水平尺或经纬仪:检查10%

5

立柱竖直度(mm/m)

±3

垂线、直尺:检查100%

6

标志金属构件镀层厚度(ūm)

标志柱、横梁≥78,紧固件≥50

测厚仪:检查100%

7

标志基础尺寸(mm)

-50,+100

钢尺、直尺:检查100%

8

基础混凝土强度(Mpa)

在合格标准内

基础施工同时做试件每处1组:检查100%

3交通标线

1)喷涂标线前,路面应清洁无起灰现象。

2)所有路面标线的设置、颜色、形状应符合图纸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标准的规定。

3)所有标线应具有光洁、均匀及整齐的外观。

4)热熔型标线涂料应符合GN48-89的规定,其品质需获得《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的检测认可。

5)常温型标线漆应符合GN47-89的规定,其品质需获得《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的检测认可。

实测项目:

项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1

标线线段长度(mm)

6000

±50

钢卷尺:抽检10%

4000

±40

3000

±30

1000-2000

±20

2

标线宽度(mm)

400-500

+15,0

钢尺:抽检10%

150-200

+8,0

100

+5,0

3

标线厚度(mm)

常温型(0.12-0.2)

-0.03,+0.10

湿膜厚度计:干膜用水平尺、塞尺或用卡尺。抽检10%

加热型(0.20-0.4)

-0.05,+0.15

热熔型(1.0-4.50)

-0.10,+0.50

4

标线横向偏位

±30

钢卷尺:抽检10%

5

标线纵向间距(mm)

9000

±45

钢卷尺:抽检10%

6000

±30

4000

±20

3000

±15

6

标线剥落面积

检查总面积的0-3%

4倍放大镜:目测检查

7

反光标线逆反射系数(cd.1*-1.m-2)

白色标线≥150

黄色标线≥100

反光标线逆反射系数测量仪:抽查10%

(二)审查承包人技术方案

1、要求承包人提交施工技术方案资料

监理人员应详细审阅施工图纸、施工规范、设计说明,深入了解设计意图;掌握设计要求及施工要点,并写出监理要求或提示,列明要求承包人在施工方案中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如质保体系、施工设备配置、人员配置、设施结构方案等资料。

2、施工方案的审定

1)一般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方案进行详细审查,复核各种数据,并将审查意见及建议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2)标志基础方案应与标志类型匹配;

3)标志、标线的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三)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1、施工准备检查

施工前应对承包人的下列准备进行检查:

1)原材料质量及数量;

2)标志、标线设计;

3)设备的生产能力及性能;

4)标志牌、标线和防眩板的质量及数量;

5)标志板面的结构、汉字高度、字间距、行间距、高度和角度,标志基础的平面位置与高程;

6)施工组织准备;

7)质量检查准备。

2、防眩设施施工质量控制

1)施工前检查清理场地,确定控制点,在控制点之间测距定位、放样的情况;

2)主要按设计要求处理好地面道路与高架桥上的防眩设施的设置位置及大小,不得出现高低不平甚至扭曲的外形。

3)防眩板单独埋设立柱时,应在基础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安装上部构件。

4)施工过程中不应损伤金属涂层。任何形式涂层的损伤,均应在24小时内修补。

3、交通标志施工质量控制

(1)标志板面

1)对粘贴反光标志膜的标志表面进行抽查,不得有龟裂裂纹、明显的划痕及明显的颜色不均匀。

2)标志板面要保证四个单面垂直,其垂直度不应大于±2,不允许超过规范要求的±3mm/m的翘曲。

3)对板面内的符号,字体,尺寸大小进行严格检查。

(2)标志基础

1)标志开挖基础基坑应挖到图纸所示的大小和深度,混凝土应贴靠着未松动的开挖面浇筑,每个底座顶部都要立膜。

2)混凝土应振捣密实,底座顶部应抹平,所有外露边缘要修整齐。并且要保证预埋件不被移动。只有当基础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才允许承受全部荷载。

3)回添土填到与基坑四周地平面齐平。

4)无法开挖基础的标志牌安装,采用化学锚栓其产品必须经由“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通过方可选用。

5)基础开挖时不要挖到已埋入地下的管线。

6)根据受力要求,法兰盘的长边应与道路平行。

(3)标志立柱

1)标志牌立柱应是整根,不允许有焊接,并需进行热镀锌防锈处理。

2)对所有各种类型标志结构架(包括连接配件、螺栓、螺母)中的所有钢铁件应根据图纸规定进行热镀锌防锈处理。

3)钢管顶部应加帽焊牢,以防水汽的浸入。

4)在移运或安装时支柱如有变形、损坏或其他缺陷,均不得使用。

(4)标志牌安装

1)柱式标志板底边与路边距离2.0m≤H≤2.5m,板面内边缘距路肩缘≥25cm。

2)为减少路侧标志板面对驾驶员的眩光,标志板面与道路垂直后再向道路转5度角。

3)根据港区作业特点及使用情况,悬臂标志板面下边缘距路面高度为≥6m。

4)施工时应严格按照《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JTJ074-94》执行。

5)应注意对已完工程的保护。

4、交通标线施工质量控制

(1)施工时地表温度应保持在4℃以上。

(2)先喷涂一段试验标线以检验涂料配方是否满足图纸要求,施工机具和工艺是否合适。

(3)标线位置以道路中心线为基准进行检查;对于人字线,要先按设计图在路面放大样图,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开始施工。

(4)施工前应彻底清扫地面,除净灰土杂物,保证在标线施划前路面干净和干燥。

(5)认真检查施工机械设备,尤其是热熔标线的施工,要保证设备不发生泄露现象,要均匀喷洒一定比例的玻璃珠,以加强反光效果。

(6)热熔标线应加涂高渗透率黑色底油,并使之充分干燥以增强涂膜与路面的附着力。

(7)施工时,要注意热熔线材料的加热温度,避免在已完工的路面上进行材料加热。

(8)标线在施工完后,要对其进行保护,防止污染和破坏。

5、突起路标施工质量控制

(1)突起路标的类型与安装位置应符合图纸规定。

(2)突起路标应用环氧树脂固定在干燥路面上,环氧树脂应均匀涂于突起路标的底部。

(3)突起路标在涂粘结剂之前,应分别钻孔和安放膨胀螺栓并清除垃圾。

(4)在混凝土路面上安放突起路标时,应先在路表面用硬刷刷10%的盐酸溶液,再用清水冲洗干净。安装时路面应完全干燥。

(四)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1、标志牌及防眩板施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1)施工前审查标志牌及立柱所用材料的质量合格证书,并对到场的立柱及标志板进行严格检查,其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2)标志基础的施工,在开挖基坑时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基底土质情况,承载力满足不了设计要求时,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3)对标志牌吊装使用的机械,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要求施工单位在吊装前对其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4)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在吊装中有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监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安装门架式结构标志时,要求不允许施工人员在门架的横梁上作业。

5)在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应做好巡视检查,要求不得损坏中央分隔带上的通信管道、护栏等设施。

2、交通安全设施环境保护监理要点

安全设施工程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活动内容

潜在影响

1

拌和场?

1.扬尘2.废水污染3.噪声

2

预制场

1.废水污染2.噪声

3

基础工程

1.噪声2.扬尘3.废弃物处置5.有害气体

4

焊接

1.有害气体2.废弃物处置

5

油漆和表面处理

1.有害气体2.废弃物处置

1)焊接的废弃物如电焊渣、废弃的焊材,应收集处理。

2)油漆应妥善存放和使用,避免滴、漏影响水体和土壤。油漆包装物应统一收集处理,不应随意抛弃。

3)做好危险化学物品的保护措施,防止渗漏污染、破坏环境。

篇4:高速公路安全监理办法

一、工程概况;

**绕城高速公路东段是全市规划的“一环六射”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直接连接甬台温复线、同三高速公路、穿山疏港高速公路及舟山大陆连岛工程,是杭州湾南岸高速公路网核心的一部分。并与城市东环线,世纪大道,西外环(机场路)南外环线相连,是城市对外和城市交通之间的枢纽。项目的建设对于完善国道主干线、国家、浙江省和**市高速公路网,促进**、舟山港口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港作为国家主要港口的作用,构筑现代综合交通体系,拓展**都市区发展空间,完善城市空间结构,减轻市区交通压力,促进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和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对我市实施“中提升”战略具有重要意义。鉴于杭州湾大桥可望明年建成通车、杭州湾大桥南岸连接线、**绕城高速公路西段计划于今年年底建成通车,**港疏港压力日趋增大,本项目的建设日趋迫切。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程历来高度重视,几任领导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十分关注。今天开工的甬江特大桥是绕城高速公路东段项目的关键节点工程之一安全监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安全监理的依据:

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浙江省公路建设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3.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4.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5.JTGG10-2006《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6.指挥部下发的有关安全管理文件

三、2008年度安全监理控制目标:

杜绝重特大事故,重大伤亡率0;

一般事故率小于0.15%;

环境保护合格。

四、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方案验收方法和程序:

1.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方案验收的流程:

发现问题,提出意见

2.安全监理工作控制重点:

1)高处作业坠落;

2)电击;

3)特种机械设备、场内机械与设备伤害;

4)结构物特殊部位,预制场预应力张拉施工伤害;

5)汛期防洪防雷、台风季节防台;

6)职工个人卫生、职业病伤害;

7)防火防盗;

8)环境保护。

3.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会议制度,检查制度,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专项方案,应急预案。

3.1.审核施工单位有关的安全生产文件:

⑴安全资质证书;

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季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⑶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及管理情况;

⑷各工种的安全的生产操作规程;

⑸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3.2.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⑴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可行。

①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②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③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④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⑤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⑵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⑶审核专项施工方案:高处作业:

①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②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③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3.4.脚手架工程:

①脚手架设计方案(图)是否齐全完整可行;

②脚手架设计验算书是否正确齐全完整;

③脚手架施工方案及验收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④脚手架使用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⑤脚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3.5.塔式起重机:

①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是否能满足使用安全和设计需要;

②起重机拆装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③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④起重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班前检查制度是否齐全;

⑤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是否健全。

3.6.临时用电:

①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②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

③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

④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⑤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⑥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⑦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4.施工阶段安全监理:

4.1.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4.2.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3.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4.5.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4.6.在安全控制中应重点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而又应以人为安全控制的核心。因此,要督促承建商做到:

1)成立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并落实责任人。

2)对施工现场人员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安全教育。

3)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4.7.施工现场必须在明显处设置里程桩、标识牌、警示牌。

1)工程概况牌示意图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设计、施工、质量监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单位名称开竣工日期和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名单。

2)现场张挂“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纪律”、“机械操作规程牌”、“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标牌,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宣传标语牌。

4.8.施工现场临时道路、场地的设置

1)现场内道路畅通、平整、整洁,无坑洼积水,重要部位地坪进行砼硬化。

2)场内有通畅的排水设施和沉淀池,排水系统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保证污水不外溢,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

4.9.施工现场堆放

1)按施工总平面图合理布局堆放各类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等,并按不同规格、品种堆放整齐,标牌分类标识。

2)不同型号水泥应分类入库,不得混放。

3)扣件、预埋件等零散材料应设置围栏堆放。

4)塑钢门窗制品应有防雨措施,堆放整齐不乱。

5)基础挖土,土方及时外运,临时堆放不得越高1.5m。

4.10脚手架

脚手架沿外墙四周连通,并与建筑物有可靠的拉结,以加强其侧向稳定。在外架搭设过程中,垂直运输用的物料提升机,需要同时跟上。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搭拆外。由专业班组具有上岗证的工人,进行搭拆施工,整体架子和井架完工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分别张挂合格证,方可使用。

在搭设脚手架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技术要求:

①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每层里外立杆均设水平拉杆,转角处立杆必须加密。

②架体立杆距离墙体不超过20厘米。

③脚手架应设拉结点,同墙体内的预埋钢筋拉结,水平不超过7米,垂直不超过4米。

④脚手架必须设置护栏杆,踢脚杆。

⑤脚手架两端开始每隔7根立杆设置剪刀撑一组。

4.11.模板工程

用于本工程的钢模木模,支撑系统采用钢管脚手架。支撑系统是模板支设安全的关键,施工时应按专项方案设置排距、立柱,不允许使用不合格材料。立杆底脚在地面设垫块,以防沉降不均。模板的拆除,必须在试块达到规范允许条件下,方可组织拆模。拆除模板前,班组长应对班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拆模应按顺序拆除,严禁无规则拆模。模板拆除后,应对场地进行清理,分类堆放。

现场钢管、扣件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4.12.物料提升机

物料提升机必须按标准搭设,安装前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后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履行签字手续,验收合格后张挂《井架验收合格证》方可使用。操作定人、定机、定岗,必须持岗上证。

架体底座地基必须地面平夯实,安装在砼基础上,并采用地脚螺栓或轧桩紧固,架体边大于2m应采用双导轨。各类防护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吊盘必须装防坠落保险装置和上下限位装置,每层依靠时有灵敏可靠制动停靠装置。采用墙式应用刚性支撑与建筑物牢固连接,每增高6m加设一组水平拉结点固定在主体结构上。顶部悬臂内侧有加固措施,严禁与脚手架连接。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接地电阻≤10Ω。

物料提升机四周防护应严密,楼层卸料平台应稳固,两侧设0.9-1.2m两道防护栏或防护篱笆,进料口必须装有防护门或防护栏。底层进出口须安装安全门。进出料口装设安全门,两侧设不低于1m的安全挡板或网片防护,吊盘严禁乘人。底层及进料口搭设防护棚。

4.13.施工用电

施工用电按照专项方案进行架设。夜间施工危险、潮湿场所具有适度照明。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生活设施和堆放建筑材料等。脚手架与外电架空层线路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与10KV以下的架空层路边线,最小水平不得小于2m,否则必须采用防护措施,设置防护屏、围护片等进行全封闭,并悬挂醒目的警示牌。

施工用电室外线路用绝缘电线沿墙或架设在专用电线杆架空敷设“三相五线”制,固定在绝缘字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使用橡胶绝缘电缆,室外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护套线,电线必须符合有关质量要求。

配电箱及开关箱采用铁质材料制作,导线从下底面进线和出线,并有防水弯,底面与地面垂直距离应控制在1.3-1.5m之内,门锁齐全,有防雨措施,下班时断电锁门。配电箱及开关箱内装设触漏电保护器,做到三级保护,末端触电保护器工作电流不大于30MA。金属外壳应接地或接零保护,断丝严禁用铜丝或其他金属代替使用。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各类电器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接地电阻值满足规定要求。电杆转角杆、终端杆及总配电箱处必须设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值≤10Ω。

4.14.搅拌机、电焊机、潜水泵等其他机具

搅拌机搭设防雨操作棚,机体安装坚实稳固,排水畅通,各类离合器、制动器灵敏有效,钢丝绳、防护罩安全有效,料斗的保险挂钩齐全有效,操作杆必须有保险装置,停止作业挂上保险勾,有接地或接零保护,装设触漏电保护器,定人、定机,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经常对机械进行维护、保养,保持机身清洁。

电焊机配线不得乱拉乱搭,焊把、把线绝缘良好,有防雨措施。

乙炔瓶距明火距离不小于10m,与氧气瓶不小于5m,有回火防止器,有保险链、防爆膜,保险装置灵敏,使用合理,气瓶应有明显色标和防震圈,严禁在露天曝晒,皮管头子用轧箍轧牢,严禁使用浮动式等旧式乙炔发生器。

潜水泵电源应完好无损,设置单独触保器,重点加以管理。

平刨、压刨、电锯等机具传动部位必须有可靠的防护罩,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安装触漏电保护器,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专人使用,设护手安全装置,刀口回弹防护措施,电锯设防护挡板或月牙罩,操作必须使用单相电动开关。

手持电动工具(振动器、打夯机、磨石机、砂轮机、切割机、绞丝机、电钻等),应具有防护罩壳齐全,橡皮线不得有破损,必须要有接地或接零保护,并单独配置灵敏有效的触电保护器。

钢筋机械(切断机、调直机、弯曲机、冷拔丝机、点对焊机等)做好保护接地或接零,并装设触漏电保护器,传动部分要有防护罩。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压滚、插头等附近的钢筋断头和杂物。钢筋工棚内的电线不得随意拖拉,应固定悬空挂设。

4.15.防火管理

1)承包商应建立消防领导小组和消防组织,制定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消防责任制。

2)重要部位(木工、油漆间、仓库、宿舍、明火作业区等)应有消防设施和隔离措施,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人管理。

3)使用明火作业,必须办好审批手续,并有专人监护。

4)设置好消防给水系统,按要求配备灭火器。

5)生产、生活设施(宿舍、食堂)应符合消防要求,无火险隐患。宿舍内不得私自垒灶和烧电炉烘煮食物、用灯具取暖烘物,电线不得乱拉乱接。

4.16.班组管理

1)现场人员按规定登记造册,外来劳务人员的三证(身份证、劳务证、计划生育证)和暂住证必须齐全有效,经有关部门培训教育才能上岗作业,人员变动情况应及时掌握,并作好调整手续。进出人员及时注、销。

2)作业场所建筑废料和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设置遮挡设施或容器集装,并及时组织清理外运。

3)遵守劳动纪律,杜绝“黄、赌、毒”情况发生。

5.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

5.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5.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5.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5.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5.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5.7.出现安全事故时。

6.事故处理

现场发生一般事故按有关文件执行。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必须立即通报,并认真保护好事故现场,不得隐瞒、虚报和拖延不报。在24小时内上报主管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按照发生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分析和处理,并及时结案。

五、安全监理方法及措施:

1、安全检查:

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检查要有重点、有标准、有要求,并作书面记录,履行签字手续。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登记、复查、销项制度,制定相应整改计划,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应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现场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整改不力的施工现场,有权责令停工整顿。

1.1.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从事电工、架子工、电焊(气焊)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市级以上劳动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卷扬机、搅拌机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市建管局认可的单位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统一发放的机械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培训领取的上岗证必须随身携带,以便检查。

1.2.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

①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企业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②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③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

④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2.安全生产会议:

建设办安监室通过安全会议传达上级信息,指导安全工是对我们安全工作的监督和促进,我们也通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对前一段工作作了总结,并分析和讨论了近段时间安全工作的难点,组织各标段安全主任进行工作交流,大家互相学习取长补短。

六、文件处理程序:

项目部首先报到现场监理组长检查认可后报到驻地办,驻地办资料员办理登记手续,有资料员分发各专业工程师复查同意,交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复,由驻地办资料员办理退回、返回、上报的手续和工作。

篇5:火车站连接线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淮安市火车站连接线工程位于淮安市淮阴区境内,规划为淮安市路网“七横七纵”中的第一横,是未来淮安市城北片区东西向的快速通道。本工程起点与淮海北路相交,终点与规划韩侯大道相交。道路全长约为3.778km,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工程路基横断面宽50.0米,其中组成为2×4.0m(人行道)+2×4.5m(非机动车道)+2×3.0m(机非分隔带)+2×11.5m(机动车道)+4.0m(中央分隔带)。沿线共设中桥1座、涵洞4道、雨水管道2道、污水管道1道。

我公司承担上述标段工程监理工作,监理包括:全部项目所含的桥梁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给排水工程和绿化工程等施工设计

文件所包含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期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监理内容详见图纸,且按图纸包干,并对设计成果、施工招标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复核并提出相应意见。

招标要求本工程的施工服务期暂为6个月(至工程竣工止),工程保修期为24个月。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的任务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是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和文明施

工状况所实施的监督管理,必须纳入日常监理工作的内容,工程质量和安全是工程建设中永恒的主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的任务主要是坚决贯彻执行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办法》等方针政策;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开展正常性的安全文明监理业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杜绝各类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各类伤害事故,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拟定目标。

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的依据

1、《建筑法》和《劳动法》;

2、《广东省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3、本项目施工合同“安全施工”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监理人权利”;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

7、《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980);

8、经审批的本项目“监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88;

1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目标

1、实现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格工地;

2、确保无任何等级事故。

通过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组织架构及岗位责任

驻地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责任人)

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兼安全监理工程师)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

?

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的特点

在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施工现场安全直接制约工程进度并最终影响工程建设效益,是工程能否顺利建成的前提。施工安全的监督主体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的责任主体是建筑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为施工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单位。质量、工期、投资和安全是相辅相成。工作面不安全难以保证操作人员安全,也就难以保证下一道工序安全,进而影响工序质量和工程质量。监理机构对施工安全监督既是服从于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目标(即业主的合法利益),又是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的补充(但不是替代)。因此,为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监理机构在施工监理过程也要监督施工单位搞好施工安全,实施文明施工,履行施工安全监理的义务。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的主要工作

1、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工程质量的同时,负责本专业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2、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和标准。

3、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4、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5、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6、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7、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8、督促施工单位不定期的组织施工安全综合检查,对安全隐患限期整改。

9、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责令施工单位停工,限期、定人整改。

10、督促施工单位定人按时完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

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的程序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在建筑施工中,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即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安全监理。

1、检(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如营业执照;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网络;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单位的安全业绩评价情况。

2、检查施工单位文明施工管理,按照《淮安市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考核标准》和《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落实情况。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4、审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5、审查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和安全技术措施。对需要修改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后,才能实施;对于需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安全技术方案,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按时报批,施工单位应将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方案报监理机构备查。

6、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自检系统。开工前,尽早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自检系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检查施工所需的施工机械技术性能和安全条件,材料规格及质量,主要管理人员到位情况,特残工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件和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落实情况。

8、掌握新技术、新材料的工艺和标准。检查新技术、新材料的技术标准和使用规范。

9、了解现场的环境、人为障碍等因素,掌握建设工程用地范围内和用地范围外50M内的地下管线、构筑物及地表以上管线、树木、构筑物等有关资料,及时提出防范措施(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施工方案中体现)。

(二)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基于监理机构与施工单位目标一致的共识,监理机构与施工单位本着尊重、协助、督促、检查的精神,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落实各项安全质量控制的制度,并按规定程序在进行质量和进度控制的同时,进行必要的安全抽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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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资质。

(2)审核现场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3)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4)审核认证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安全自检资料和报告。

(5)现场监督与检查。

(6)日常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重要工序质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安全技术防危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7)监控主要结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如,用电安全管理、构件吊装、消防管理、现场动火、试压、试车以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的保证项目)的安全状况,并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8)在审批月施工进度计划和定期召开的工程例会时,同时检查、布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自控、自查、自整改。

(9)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季节性安全防范、卫生防疫等与文明施工相关的工作。

(10)监理月报中应反映施工安全监理的成效与问题。

(11)如遇下列情况之一时,监理工程师应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监理工程师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而施工单位继续作业;

3)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范措施,擅自投入使用;

4)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设计文件而进行施工;

5)施工单位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

6)没有上岗证的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7)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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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结安全文明施工的经验和教训;

(2)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3)检查安全隐患,限期、定人整改,坚持未整改不予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手段

1、开工前,项目监理部针对所监项目特点召开安全施工专题讨论会,加强安全知识的深化学习,进一步强化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2、项目监理部制定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总监负全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负其责。

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管理的条款以及开工条件中安全施工的准备工作情况,否则不予开工。

4、对在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的存在,责令停工整改:

5、监理工程师对现场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或旁站,对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监理整改通知,同时及时收集现场安全方面的信息,及时对信息进行处理。

6、通过例会、专题会议解决安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7、及时多渠道地向业主汇报工程安全方面的信息。

8、建立安全施工状况登记制度,即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监理总结等监理文件中准确及时记录安全状况。

9、制定安全施工管理中的奖罚机制,对成绩优异的监理人员实行奖励,对责任心不强的监理人员进行处罚,直至调离监理工作岗位。

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措施

l、项目监理部根据在监项目情况召开安全管理主题研讨会,落实工作职责,内部加强安全知识的深化学习,进一步强化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2、召开施工监理双方参加(邀请业主参加)安全专题协调会,以高标准,严要求为方针,制定安全管理奖罚机制。

3、把安全措施作为施工方案审核的必备条件,不合要求的不予签认。

4、监理通过巡查、旁站等形式,对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以监理通知形式通知施工承包方整改,情节严重的同步下达停工令,并及时向业主报告安全控制状况。

5、督促施工方落实安全施工教育,召开安全施工教育例会,例会纪要交监理、业主备案。

6、要求施工承包方针对工程特点,制定施工防火、安全用电、场地排水、构件构件吊装作业等安全专项保证方案,经监理审定后执行,并报业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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