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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规定范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1

一、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职责包括: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听从命令,服从指挥,尽心尽力,密切配合;

3、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4、自觉参加教育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5、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的维护、保养,保证性能良好;

6、完成各项应急救援任务。

二、应急救援队伍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

1、值班制度;

2、岗位工作制度;

3、教育学习制度;

4、培训演练制度;

5、装备维护保养制度;

6、安全保密制度;

7、奖优罚劣制度。

三、应急救援单位应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增加、更新应急救援的各种装备、器材、物资,以及安排技术人员参加各类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

四、应急救援队伍应针对参与救援的具体情况,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五、安全培训中心对应急救援管理队伍进行监督。

篇2:地下矿山爆破器材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一、用矿用机车运输爆破器材安全规定:

1、列车前后挂危险警示标志;

2、采用封闭性的专用车厢,车内应铺软垫;

3、行驶速度不超过2m/s;

4、在装有爆破器材的车厢与机车之间,以及装炸药车厢与装起爆器材车厢之间,应用空车厢隔开;

5、运输雷管时,应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

6、用架线式电力机车运输,在装卸爆破器材时,机车应断电。

二、在斜坡道上用机车运输爆破器材安全规定:

1、行驶速度不超过10km/h;

2、不应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时运输;

3、车头、车尾应分别安装特制的蓄电池红灯作为危险品标志。

三、竖井、斜井运输爆破器材安全规定:

1、事先通知卷扬司机和信号工;

2、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的时间,不应运输爆破器材;

3、除爆破人员和信号工外,其他人员不应与爆破器材同罐乘坐;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罐笼内只准放1层爆破器材箱,不得滑动。运送其他类炸药时,炸药箱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罐笼高度的2/3;

4、爆破器材不应在井口房或井底车场停留。

四、用人工搬运爆破器材安全规定:

1、在井下或夜间,应随身携带完好的矿用灯具;

2、不应1人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炸药和雷管应分别放在专用背包(木箱)里,不应放在衣兜里;

3、领取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不应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集中地方停留。

篇3:A矿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矿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综合实战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救援小分队是推进应急队伍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因地制宜,合理规划。

二、加大投入,建立应急队伍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应急队伍经费保障力度,

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有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工作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要加强应急队伍装备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三、加强协同配合,完善应急队伍运行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应急队伍及装备统一调度、快速运送、合理调配、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

四、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和演练。每年都要制定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计划,通过邀请相关专家、实践经验丰富的一线应急人员,进行集中讲授和现场培训,开展相关应急管理知识、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应急队伍素质。

要依托现有的设施和条件,建立或确定应急救援训练基地。采用实战演练、桌面推演、跨区联合演练等方式,积极开展多种应急队伍参加、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综合性应急演练,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

五、完善相关政策,积极支持应急队伍建设与发展。认真研究解决应急队伍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落实应急救援队员的医疗、工伤、抚恤、保险等制度,

以及应急车辆执行应急救援任务时免交过路费等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应急救援队伍装备标准,建立企业应急队伍的征用补助制度。对在应急管理、应急队伍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开展应急队伍建设示范工作,发挥典型引导作用,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篇4:加强胶带运输机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胶带运输机管理,维护使用好胶带运输机,降低非伤亡事故影响,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和安全生产。根据《天祝煤业公司可伸缩胶带运输机安装及维护使用管理制度》及《天祝煤业公司主要机电设备维护保养规范》,结合胶带运输机使用中存在的设备带病运行、违章野蛮操作、检修维护不到位,造成皮带磨损等问题,对胶带运输机管理做出如下几项规定。

1、出现皮带跑偏,皮带与架体磨擦时,必须立即停止皮带运输,进行调整,否则给胶带机司机罚款200元,维护钳工罚款100元,班长及跟班队长各罚款100元,若不及时调整而强行开机造成皮带边缘磨损的,以上责任人加倍处罚,同时队长、书记、技术员、机电副队长各罚款100元。出现皮带撕裂、掉块、覆盖胶层胶落、接头损坏等较大的非伤亡事故时,经组织调查后,根据责任进行严肃处理,并按原值的50%进行赔偿。

2、减速箱缺油或带病运转的,给胶带机司机罚款100元。

3、液力偶合器易熔塞、防爆塞不合格或用其它物品代替的,给胶带机司机及钳工各罚款100元。

4、机头架体及传动部件表面有油垢、积尘,文明生产差的,给胶带机司机罚款100元。

5、胶带机已配置的安全防护装置被人为拆除后未及时进行安装而运行胶带机的,给胶带机司机罚款100元。

6、机头及储带仓内堆积浮煤,皮带与浮煤磨擦的,给胶带机司机罚款200元。

7、发现托辊损坏未更换或缺少的,给胶带机司机罚款200元,跟班队长、班长各罚款100元。

8、无证人员操作胶带机的,操作人员及当班班长均按违章处理。

9、胶带机司机及维修工未填写记录或记录填写不规范的,责任人及跟班队长各罚款50元。

10、胶带机下面堆积浮煤厚度超过100mm的,文明生产责任人及班长、跟班队长各罚款100元。

11、胶带机下面堆积浮煤,皮带与浮煤磨擦的,给责任人罚款200元,班长及跟班队长各罚款100元。

12、若胶带机管理不善,查出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后,未按规定进行及时整改的,给队长、书记、机电副队长各罚款100元。

篇5:安检员现场考核管理规定

为督促井下现场安检员职责履行到位、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制止“三违”,将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检员对作业现场负安全监管责任,是所分管范围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人。

二、安检员每班必须紧盯作业现场,现场交接班,不得空岗、脱岗及睡岗。

三、安检员执行“一班三汇报”制度,即接班、班中、交班汇报。

1、交接班汇报必须告知现场联系电话、交接班人及排查遗留问题;

2、班中汇报时必须告知分管现场安全生产动态,有无隐患、三违及针对存在的隐患、三违所采取的措施。

3、对当班动态过程中出现的事故、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必须及时汇报,并采取应对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危及作业安全。

四、公司带班领导、安全督查科、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管理人员对安检员履职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履职不到位、睡岗、脱岗等行为进行考核。

1、公司领导带班及各级管理人员入井发现作业现场重大安全隐患、严重三违,但现场安检员未发现、未制止的,每起处罚现场安检员1000——2000元;

2、公司领导带班及各级管理人员入井发现安检员睡岗、脱岗,每次处罚安检员500元;

3、各级管理人员发现安检员未现场交接班造成空岗,每次处罚安检员200元;

4、安检员所分管现场当班动态生产出现事故或重大隐患,危及作业安全,但安检员未向综合调度室及安全指挥中心汇报,视为脱岗,每起处罚安检员1000元。

五、安全系统各级管理人员对安检员现场履职情况抽查结果作为安检员当月考核依据,对履职较好人员酌情给予一定奖励。

六、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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